• 購置與計畫非明顯相關之設備、耗材,
例如:高級鋼筆、數位相機…。
• 頻繁且不尋常的國內差旅。
• 剩餘經費過多(整體剩餘超過20%)。
• 任用資格不符之人員。
• 經費流用視其需求合理性審核,請參考科技部規定(國外
差旅費累計流出或流入超過計畫全程該項目原核定金額 百分之五十者,執行機構須敘明理由報經本部同意,始 得流用。其他補助項目互相流用時,執行機構得依內部 行政程序辦理。)
• 多年期計畫經費追加視其合理性以及當年度學門經費審核。
• 當年度核給之經費無法於該同年度追加。
其他各類補助 及獎勵
傑出研究獎
獲獎分基礎研究類、應用研究類。
獲獎人由科技部頒發獎勵金新臺幣九十萬元及獎狀一張。
累獲2次傑出獎者,得申請特約研究計畫。
傑出研究獎另以專簽之審查委員會審查,非學門審議委員會處 理之業務。
吳大猷先生紀念獎
候選人資格:
須符合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具備下 列條件:
(1) 年齡在四十二歲以下
(2) 副教授、副研究員或相當職等以下 (3) 未曾獲得科技部傑出研究獎
由學門審議委員會主動遴選候選人提報自然司司務會議討論。
獲獎人除科技部頒發獎牌一面及一次發給獎勵金30萬元。並 得申請吳大猷先生紀念獎研究計畫。
獲獎人數每年45名(含5個競爭名額),自然司分配7名。
詳見科技部首頁>線上申辦>專題研究計畫>其他相關辦法表 格。
其他各類補助 及獎勵
博士後研究學術著作獎
申請資格:
(1)申請機構:
公私立大專院校及公立研究機構。
經科技部認可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 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
(2)現職為申請機構內任職一年以上之博士後研究 人員。
補助項目:
(1) 獲獎人員由科技部頒發獎金新臺幣10萬元及獎 牌一面。
(2) 獲獎人數每年以40名為原則。
利用科技部網站線上申請系統提出申請
詳見科技部首頁>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
獎勵科技人才
補助延攬研究學者 暨執行專題研究計
畫
補助延攬對象:
科技部講座、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
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申請期限:
(1) 科技部講座:採隨到隨審方式。
(2) 正研究學者、副研究學者、助理研究學者、獨立博士後
研究學者:依科技部規定期限,每年辦理一次。
補助期限:
每次至多三年。(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至少三年,全程至多五年)
助理研究學者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 現任或曾任國外大學助理教授或研究機構助理研究員之國外科 技人才,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
(2) 獲得博士學位後,至申請截止日前於國內外教學研究機構從事 研究工作三年以上,最近三年內曾發表有價值之研究成果者。
獨立博士後研究學者:
申請截止日前最近三年內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傑出且具
有發展潛力之本國籍人士或專長為國內所欠缺之國外科技人才。
(1)男性申請人須義務兵役服役期滿退伍、退役(替代役)或免役。
(2)女性計畫主持人獲得博士學位後,曾有生育事實者,每生一
胎得延長兩年。
國際合作加值方案 (MAGIC)
目的:
科技部鼓勵所有計畫主持人放眼全球,透過國際合作,
持續進行多元原創性之前沿研究。
對象:
執行科技部研究計畫之計畫主持人,得於計畫執行期間 (隨到隨審)提出申請國際合作加值經費。
經費加值:
申請案經審查同意後,追加國際交流所需經費。
主持費加值:
主動增核執行加值國際合作之研究主持費每月 新臺幣5,000元。
其他補助事項
科國司(科學發展及國際合作司): (中心待審項目可能調整)
(1)補助延攬客座科技人才(含大陸) (學門審議會審查)(2)補助邀請大陸地區重要科技人士來台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 (3)補助兩岸科技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
(4)邀請國際科技人士來華短期訪問 (推動中心審查) (5)補助科學與技術人員國外短期研究 (國合學門審查)
(6)補助國內專家學者(含博士後)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 (7)補助團隊參與國際學術學會會議 (推動中心審查)
(8)補助國內舉辦國際學術研討會 (推動中心審查) (9)補助研究生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學門審議會審查)
自103年1月起審查通過者補助為亞太地區3萬元、歐美地區5.5萬元
(10)雙邊合作補助(國合加值MAGIC方案) (學門審議會審查) (11)國合人才培育(博士生及博士後赴國外研究) (國合學門審查)
產學司(產學及園區業務司)
產學合作補助(產學加值鼓勵ARRIVE)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