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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呂帝仙方》藥籤中的「疾病」

以下一節,我們將討論在臺灣傳統漢人鄉民社會中,藥籤做為一套 約定成俗的民間醫療慣習(local practice),在其方論文本(prescription text)中呈現了何種「疾病」(illness)54 的概念分類系統(systems of classification),及其可能對信者∕患者疾病認知及疾病經驗的影響。

我們將以前述田野普查所知、具有版本代表意義的《呂帝仙方》為中 心,輔以臺南《保安宮藥簿》,分析《呂帝仙方》男、婦兩科文本中的

「疾病」分類與概念。本文中,我們做為操作性概念工具的「疾病」

(illness)一詞,側重指稱那些由(生理上或心理上的)失調狀態所引 起的心理或社會文化層次上的反應;這些反應,包含極高的文化意涵在 內。換言之,本文以illness一詞來指涉臺灣漢人所謂的「病」(bing)。

就文本的層次而論,藥籤中所揭示出的疾病類型與概念,可以視為臺灣 民間「疾病觀」的一個縮影,反映若干俗民社會對於「疾病」與「健 康」的一般性定義(general definitions)。

我們按《呂帝仙方》男、婦兩科藥籤文本,分析其所論有關病候、

病因以至證治或其他醫療策略之脈絡,所整理出來的「疾病」論述,可 以區分為以下四個不同歸因層次的範疇。它們分別是:(一)源於身 體機能不均所導致的疾病,亦即《呂帝仙方》所稱的「六淫之病」;

(二)源於個人性情或心性狀態「失序」所導致的疾病,亦即《呂帝仙 方》所稱的「七情之疾」;(三)源於道德修為條件不足所致的疾病,

亦即《呂帝仙方》所稱的「積孽之症」;(四)源於凶邪鬼魔等超自然 力量及其他冥冥超自然另類所導致的「祟病」(另詳下),亦即《呂帝 仙方》所稱的「災咎之病」。

54  本文於此無意深究illness, disease, sickness 3個有關「疾病」的用詞與中文語彙脈絡中的對 比問題。即便在英語系的國家中,以上3個概念的界定,向來也頗多爭議。因為,目前人 類學及社會學中針對「疾病」相關語彙的一些三分的定義,某種程度上都不免涉入如何 處理西方文化思潮中有關body/mind二元對立的這個哲學難題。See Bryan Turner, Medical Power and Social Knowledge(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1995/1987), pp. 2–5.

寺廟藥籤療癒文化與「疾病」的建構

(semantic link),56值得我們未來進一步探索。

這類源於身體機能因素所導致的疾病,也就是《呂帝仙方》中所稱

56  See Arthur Kleinman, Patients and Healers in the Context of Culture: An Exploration of the Borderland between Anthropology, Medicine and Psychiatry(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0), pp. 119–178.

57  「五運」指木、火、土、金、水五行之氣,由於它們運行不已,故稱為「五運」;「六

第六十二卷第一期

寺廟藥籤療癒文化與「疾病」的建構 類型在內,也僅占有男科7%、女科13%而已,例如,「平日大虧心血,

今朝又復憂驚;須當拋去煩惱,方保氣壯神清」(男科第88籤),以及

「堪笑夫人心太癡,勞心傷血欲求醫;老仙賜用金丹服,拋憂息惱見生 機」(女科第2籤)、「因思慮傷,心神已虧損;先解內裏憂,勿計與 長短」(女科第63籤)、「憂思過度,塵世紛紜;病宜靜坐,慎勿勞 神」(女科第78籤)等的資料即是;其外顯症候如何,均未言說。這類 概由「喜怒憂思悲恐驚」所致的疾病,正是《呂帝仙方》中所謂的「七 情」61之疾,屬於「內因」致病之類,其因皆與社會期望下不同男、女 性情的自我規訓(self-discipline)有關。這類疾病,也就是《呂帝仙 方》中所稱的「七情之疾」。按,這類「七情之疾」,必須「一面誠心 求方,一面調和性氣,安和靜養,方易見效」,因此也都賜有具體藥 方。不過,「再或飲食不節,性氣不改,勢必病多反覆。雖有靈丹,亦 難保其愈後不復作也」。62

這類肇始於「個人性情」之病的比例之低,頗在我們的意想之外。

不過,「性別」在這個疾病類型中,倒突顯了它建構疾病的不同意義和 作力。換言之,所謂「與性別聯結的疾病」(gender-bond illness),即 明顯反映在這類社會文化對男、女兩性不同「性情」要求及認知所致的 疾病中。這與唐宋以來古典女科醫書所建構出來的「女觀」,其實並 無二致。唐代名家孫思邈即嘗有一典範之論,道曰:「夫婦人之別有方 者,以其胎妊生產崩傷之異故也。是以婦人之病,比之男子十倍難療…

然而,女人嗜欲多於丈夫,感病倍於男子,加以慈戀愛憎嫉妬憂恚,染 著堅牢,情不自抑,所以為疾根深,療之難瘥」。63在心性的韌度上,

「婦人賦柔弱之質,易感易傷」64的文化圖像,也正是古來婦人之疾

「多而難癒」的關鍵之一。

61 「七情」為人之常性,動之則先自臟腑鬱發,外形於肢體,為內所因。

62 同前註,「呂帝仙方求方十則」。

63  詳參〔唐〕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93卷,清乾隆48年文淵閣欽定四庫全書本;臺 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83/1783年),卷2,求子論。

64  詳參〔宋〕李師聖、郭稽中等編:《產育寶慶集方》(2卷,清光緒4年錢塘丁氏當歸草堂 刊本;1878年),卷下,經氣調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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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帝仙方》所顯示的第3個疾病類型暨疾病歸因的層次,是那些 肇因於個人「道德修為」不足所致的疾病。這個疾病類型,在男、女2 科被論及的比例相當,分別占男科16%、女科12%,資料類型多屬僅具 勸化詩文的「空籤」,正所謂「降藥者,以愈身體有形之病。不降藥 者,乃治心性無形之病」。例如,男科第35籤所示:「藥不用服,神不 用求;放下惡心,方可無憂」、第69籤「運氣不佳,病體纏綿;須多許 善,誠可格天」、第100籤「不用施妙藥,自有吉神護;時時行方便,

病患自然無」,以及女科第8籤:「汝以辱罵為常,天以病痛罰汝;急 須改過遷善,或可減輕而已」、第39籤:「此病來求藥,惡氣未曾除;

急宜猛痛改,凶災或漸舒」、第68籤:「運限阻滯,多頌經文;暫停服 藥,且待緣因」、第88籤:「修口過,自無患;惹是非,成此難(修省 悔過,再求)」、第89籤:「事到無何叩老仙,和平全在立心田;欲求 妙藥多行善,一念精誠可格天」等等,都屬於這個疾病類型的資料。這 類疾病的外顯症候如何,亦未言說,僅知其或「病體纏綿」或「運限阻 滯」,但都必須經由個人修省自新、一念精誠的「道德」途徑來化解。

因此,這類疾病也就是《呂帝仙方》中所稱的「積孽之症」。

換言之,這類疾病的成因及化解都與「道德」有關。我們由上列 籤方的文本脈絡中不難理解,這類疾病的「道德」意涵,包含了一個 文化體系對於一個「社會文化人」的道德評量,如華人文化中的「精 誠」、「遷善」、「行方便」、「待緣因」,乃至「孝弟忠良」、「革 偏」等的規範與判準;此中所說的「道德」,不是「他律」,而是「自 律」的。值得強調的是,這些自律的道德觀,除了具有文化傳承的一般 意涵之外,且具有進達於「天」或「神明」的意涵,亦即「一念精誠可 格天」之意。因此,這類疾病的對治策略,已然擺脫了最下層次「有機 體」(金木水火土)的侷限性,也超越了「心性」的層次,再進而發展 而為形而上的層次。這類疾病見諸於懺緯(如藥籤之類),通常即具有 使病者相信「病」(不以言說之病)是由惡的德性而來,從而要求病者 悔過遷善、轉換心性而達至治療的效果。臺南《保安宮藥簿》「婦科妊 娠」的若干籤方中,也有這類「精誠格天」的道德論述資料,如第40

寺廟藥籤療癒文化與「疾病」的建構 方中所論「褻瀆灶君惹禍衍,焚香懇切莫遲延;遵行孝順天朝格,禳改

尊誠病不纏」。65由這個角度來看,這類肇因於個人「道德修為」層次 所致的疾病,也可以歸之為廣義的「祟病」(另詳下),而以「道德祟 病」稱之。

《呂帝仙方》所顯示的第四個疾病大類暨疾病歸因的層次,是那 些肇因於凶邪鬼魔或其他另類超自然力量所致的疾病,亦即所謂的「祟 病」。「祟」有鬼神譴責之意,「祟病」即指鬼神為祟所致之病,66也 就是《呂帝仙方》中所稱的「災咎之病」。這類「祟病」所指涉的超 自然力量,包括那些病者可以籠統指稱的「凶星」、「邪凶」、「鬼 魔」、「冤業」等等,也包括其他更多「無可名狀」的冥冥另類。這個 疾病類型,在男、女兩科中被論及的比例相當,但都少於「道德祟病」

之類,分別占男科8%、女科10%,且都以另施巫術或操作儀式的「另類 籤」來表現。例如,《呂帝仙方》婦科第4方論曰:「時運不就,凶星 纏擾;先求灶神,再來求藥」,另如「去歲端午符,茶中暗化之;密與 病人服,邪凶立刻離」(婦科第51方)、「東方取青竹,床頭插一枝;

現任官員印,合配鬼魔離」(婦科第70方)、「冤家宜解不宜結,此語 古今何有之;冤業重重來作病,縱有靈丹不易施」(婦科第79方)等 等。此中,均無病候、病理可論,僅有可能「病因論」(aetiology)的 解釋而已。

臺南《保安宮藥簿》的籤方內容中,也有三個處理這類「祟病」

的藥籤資料,集中於「婦科妊娠」部門。它們是:「妊娠虛驚孕不安,

閨房不謹子宮寒;誠惶動土無迴避,若見腰酸保甚難」(妊娠第3方;

參照圖1)、「胎兒觸得孕必災,難協身急以安胎;此方長服,臨產能

65  他如「婦科妊娠」第16方:「褻瀆三光罪孽多,如今不悔奈如何;生平孝順當天誓,若不 回頭卻難逃」、第17方:「生平口通若心衍,孝順當行第一等;罵雨呵風宜改過,身遭患 難要知修」等亦是。

66  李建民博採「邪氣論」的觀點討論「祟病」的病因及病理,相當程度地說明了「祟病」

並無法完全用「六淫」、「七情」等常理來衡量,而應歸類於南宋陳言所提三因學說中 的「不內外因」。這個觀點,正突顯了這類鬼祟疾病的基本性質。詳參李建民:〈崇病 與「場所」:傳統醫學對崇病的一種解釋〉,《漢學研究》,12卷1期(1994年),頁 1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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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須知謹慎,誤葯必危」(妊娠第7方)、「心煩霍亂氣難消,腹脹 咽乾禍自招;觸瀆灶君兼動土,恐防吐瀉甚難療」(妊娠第14方)等。

可見,這類妊娠疾病的病源,除了觸瀆神明之外,還在於觸冒邪祟之 屬,因此也可以逕稱為「妊娠祟病」;其症候不一而足,然都是損胎、

毀胎之症,相當於臺灣民間俗謂「動胎」或「動著」的說法。

總論之,以上第3、第4類疾病的歸因,或因個人道德修省不及、

總論之,以上第3、第4類疾病的歸因,或因個人道德修省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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