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5.01.01)
44
錯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5.01.01)
錯
45
混凝土澆置不合規範、管路排置過密(5.01.01)
錯
46
混凝土牆內管路旁使用保利龍,
致澆置混凝土時無法注入(5.07.04.02)
47
錯
管路配置雙層筋時,應配設於RC牆兩層鋼筋中間 並使鋼筋有適當之混凝土保護層,箱體亦應保護 避免泥漿流入及受壓變形(5.07.04.03)
對
48
配電盤與模板相對位置應標註記號,混凝土澆築時,
特別予以搗實,以免配電盤下方澆置不實(5.01.01)
錯
49
混凝土澆置、搗實不合規範(5.01.01)
錯
50
鋼筋保護層不符規定,鋼筋外露(5.02.05)
錯
51
混凝土表面殘留雜物(如鐵絲、模板等)(5.01.04)
錯
52
張力筋與壓力筋位置控制不適當(5.02.05)
錯
53
各教室屋頂均嚴重漏水(5.07.01.07)
錯
54
管路排置過密(5.07.04.02)
55
錯
樓版配管應注意管路間 距(2-3cm),並避免過於 密集交叉重疊而影響混 凝土澆築(粒料分離)且 澆築時應注意密實
(5.07.04.02)
對
共4層 差別
錯 錯
檢討施作方式,管路配置可作適當之分散 變更位置或配合天花板以吊(明)管方式配 置。
57
管線未配置於柱箍筋內側或雙層筋中間,
保護層不足(5.07.04.03)
錯
57
錯
BOX未垂直牆面
對
柱牆面內出線盒引接管路,應置於鋼筋內側引入並 以S彎管配管,並應注意其管路保護(5.07.04.03)
錯
管路引下牆面勿貼模板,並盡量保留2-3公分之保 護層,管路置於雙層筋內(5.07.04.03)
錯
對
管路置於雙層筋內錯
排水管配設完成後,應於各管口加設管帽封端,以 免雜物或泥漿流入,施作地坪或地磚時亦應注意避 免泥漿流入,致使管路阻塞(5.07.05.10)
錯 錯
對
60
排水立管開口應以帽蓋封端,避免僅以膠帶封端,
立管銜接應注意擴管承口方向避免逆(5.07.05.10)
立管之銜接應注意 擴管承口向上避免
錯
對
對
錯
錯 對
分電箱於安裝前先將各管徑盒接頭給予安裝 固定,並於箱體內側加以支撐,減低牆灌漿時 變形
配電盤引接管路管孔應密合開孔,並須施作喇叭口 (5.07.04.04)
62
63
開關箱未配合建築工程預埋
,介面施作不(5.07.04.10)
錯
管路出口應裝設於 開關箱體或出線盒,
並加設喇叭口後再
錯
63
63
設備與裝修面施工介面配合不良(5.07.04.10)
錯
64
倒塌崩塌防止(5.14.02)
除坍塌外,後續之善後處理及損害評估與鑑定才棘手
錯
65
鋼管施工架未設置符合規定之水平繫(5.14.01.01)
錯
66
67
倒塌崩塌防止(5.14.02)
每2M 內
模板支撐高度3.5M以 上,高度每2M內應設 置縱、橫向之水平繫
不得以#3 鋼筋替代
對
對 錯
錯
施工架底座僅以廢棄之木心板襯墊(5.14.02.04)
錯
68
倒塌崩塌防止(5.14.02)
錯
對
施工架基礎地面應平整夯實 緊密,並襯以適當材質之墊 材,以防止滑動或不均勻沈 陷。
69
超過20CM
鷹架與結構間開口超過
20CM須設置安全網之防墜
設施墜落防止(5.14.01)
墜落防止(5.14.01)
高差2M以上之工作場所邊緣 及開口設置 護欄、護蓋、安 高度90CM、荷重75公斤以上並包 括上、中欄杆、腳趾板及杆柱等 構材
安全網
腳趾板
警告標示
對 對
錯
攔截高度不得超過7公尺
對 對
71
施工架倒塌
倒塌崩塌防止(5.14.0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7年8月28日 勞檢4字第0970150488號函修訂
(框式施工架作業安全指引及檢查重點) 水平方向7.5M 垂直方向5.5M
水平方向 7.5M
垂直方向 5.5M
施工架以角鋼或鋼
圍籬、鷹架外部防護網若有破損壞應即修復
墜落防止(5.14.01)
2M以上高處作業,應
確實使用安全帶、安 全帽應設置扶
錯 對 錯
高差2M以上之工作場 所邊緣及開口設置護
高差超 欄
過1.5M 以上之場所作 業,未設置符 合規定之安全 上下設備
臨時電線架 高
臨時 電線
勿置於 潮濕地 面
感電防止(5.14.03)
對
錯
感電防止(5.14.03)
臨時用電箱 應關閉上鎖
錯
未使用插頭及接地型插座
110V及220V插座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