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今天再次看到南無警察大菩薩的時候,相信大家都會很 好奇,展覽會的主辦者怎麼會如此突發奇想,想要將警察化身為聞 聲救苦的觀音菩薩呢?而當日本統治者一再試圖破除臺灣民眾迷信 崇拜的時候,製作這樣一幅南無警察大菩薩的海報,豈不是自相矛 盾?在討論這個問題之前,讓我們先來看一下另一則更讓人驚奇的 故事。
在今天嘉義縣東石鄉副瀨村的富安宮裡,仍然安奉著一尊日本 警察神像。而「祂」便是當地居民通稱為「警察公」又同時尊稱為
「義愛公」的巡查森川清治郎(圖六)。二○○八年十月二十五 日,中央社記者江俊亮寫了一篇名為〈日本警察台灣殉道,嘉義鄉 親刻神像膜拜〉的報導。其中簡述當時三十九歲的森川清治郎調派 至東石鄉副瀨派出所,以及他在後來成為當地民眾奉祀為「義愛 公」的事蹟:
「一九○○年,森川調派至東石鄉副瀨派出所,並從日本接妻 小來台同住,當時台灣治安不佳,傳染病盛行,加上教育不普及,
百姓多為文盲,生活相當困苦。森川到任後,利用當地信仰中心富 安宮創辦簡易教室,不僅自掏腰包聘請教師,還購買文具作為成績 優良者的獎勵。
當時台灣總督府在各地設有公學校(小學),森川的獨子到了 入學年齡之際,並不進公學校唸書,而是與鄉民一起就讀;森川還 請親人從日本內地郵寄教科書來台,親自教導村民讀書識字,這與 當時嚴厲、兇惡的日本警察形象,十分不同。
偏僻的副瀨村常有土匪鬧事,森川除了要嚴辦土匪之外,還要 催繳稅金。原來,副瀨村靠海,村民多半以捕魚維生,不僅捕魚要 繳交漁業稅,即使用來捕魚的小竹筏,也要繳納稅金,而當時的警 察必須負責催繳。
森川眼見村民要維持溫飽已非易事,根本無力再繳交稅金,於 是向上級請求減免賦稅,但上級認為他煽動村民抗稅,除了申戒懲 處之外,並下令必須在期限內強制徵收稅款。
憂憤的森川,認為上級忽視民間疾苦,而他又不知如何向貧困 的村民開口,於是在一九○二年四月七日上午九時巡查港墘厝部落 之後,在部落的慶福堂內留下『苛政擾民』遺書,然後走到田間以 步槍自盡,享年四十二歲,留下遺孀與十歲的獨子。
當地村民有感於森川以死諫向日本政府請命,以換取台灣人民 免於受苦的殉道精神,因此在他死後,雕刻神像供奉,並尊稱為
『義愛公56』。」
看了這段報導之後,再回過頭來檢視「南無警察大菩薩」,頓 時讓人錯愕,沒想到這張海報並非全然虛構的,而是真有警察神明 供人奉祀!根據二○○五年出版的《義愛公傳》,將森川清治郎奉 祀為義愛公始於一九二三年。當時因為森川清治郎曾托夢顯靈,讓 全村及時躲過傳染病的侵襲。村民衷心感激之餘,遂決定立像祭 祀57。由於缺乏充分的史料與證據,我們並無法確認一九二三年開 始奉祀的「義愛公」警察神像,「祂」是否曾經帶給警察衛生展覽 會策展者繪製海報的靈感,從而促成一九二五年「南無警察大菩 薩」的問世。不過,有一點倒是可以確認的是,當日本殖民者企圖 透過警察神明化來傳達警察救苦救難形象,並要求民眾應該虔誠膜 拜的時候,正好觸及臺灣民俗信仰的核心:對諸神、諸靈的崇拜,
往往是基於解厄治病、消災祈福的現世利益動機58。
從前面日治時期殖民者專為警察量身訂作的形象來看,警察不 僅要有赴湯蹈火、犧牲奉獻的精神,更要能夠切實執行法律,以使 人民免於犯罪、傳染疾病、災難、意外的危害,並進而促進人民的 福祉。這些要求,如果真的都能夠做到的話,那麼警察自然就是救
56 摘 自 中 央 通 訊 社 —— 地 方 新 聞 網 頁 : http://www.cna.com.tw/localnews/spec.php?
area=d&spec=0002&page=02,最後瀏覽日:2009年10月12日。更早之前,也有類 似的報導,參閱:黃越宏,生是日本警察,死作臺灣神明,中國時報,1990年8月 28日。
57 王振榮編著,義愛公傳:超越時空生息的森川清治郎,頁7-8,2005年。
58 參閱增田福太郎著,黃有興譯,臺灣宗教論集,頁105、109、279-280、282,
2001年9月。增田福太郎生平介紹,參閱蔡錦堂,臺灣宗教研究先驅增田福太郎與 臺灣,載:臺灣宗教信仰,頁42-48,2005年5月。
苦救難,有求必應,並且可以讓人南無皈依、崇敬信奉的活菩薩、
活觀音。假使當時臺灣社會普遍祭拜鬼神的民俗信仰,一時之間,
仍然無法改變的話,那麼在眾多神靈之中,另行造設警察菩薩的全 新信仰,這對於殖民統治者來說,不僅無傷大雅,甚至還有助於警 察政令的有效推行。事實上,淵源於中國漢族傳統對城隍乃至十殿 閻羅等法政神明的信仰,往往也是陽間官府在推行德禮政教、調解 紛爭、推鞫獄案時,不可或缺的重要幫手。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 學部,並且在一九二九年奉派擔任臺灣總督府宗教調查主任的增田 福太郎,他在考察臺灣民間信仰的時候,便曾對於陰間城隍神與陽 間地方官的關係,做出非常清晰的描述。他說:
「陽官所為,無論如何聰明睿智,難保無奸惡倖免其罪、而正 善者飲泣含冤之過錯。城隍神對此作為輔助機關,兼理監視陽間,
若有逃過地方官之眼力為惡者,即毫不容赦地予以處罰。以前當官 吏審理裁判時若有被告剛愎構言,不服罪者,即帶至城隍廟,令其 在神前立誓,以證無偽的原因,乃利用『欺騙城隍神者,將受神罰 而死』的信仰。官吏自己遇有苦於判斷的難題時,夜間親自到廟參 拜,並留宿其內,請神於睡眠中托夢告示云。至今尚有若干城隍廟 中仍保存當時使用的寢室床鋪59。」
增田福太郎還特地引述幾則刊載於《臺灣日日新報》的報導,
用來引證當時城隍信仰是如何深植人心。在這裡,特別轉載一則,
供作參考:
「昭和九年(西元一九三四年)六月,新竹市湳雅洪炮家所藏
59 增田福太郎著,黃有興譯,同前註,頁31。對城隍、冥間地獄審判的討論,參閱 陳登武,從人間世到幽冥界:唐代的法制、社會與國家,頁285-367,2007年;江 志宏,臺灣傳統常民社會的明幽二元思維——普渡、祭厲與善書,頁177-224,
2005年5月。
的金飾類價值五百圓物品,突然於十四日至二十日間失落。擔任偵 查的新竹署刑警,認為乃其家人所為,二十二日上午糾問其全部家 屬時說:若再不自白就要請新竹城隍廟的神明指出竊賊,其女及女 婿聞之大驚,懇請不要如此,因此判明為二人所為(昭和九年(一 九三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臺灣日日新報60)。」
或許當時的日本殖民者,真的曾經有過想要利用臺灣民間對神 鬼的信仰也就是透過警察神明化的作法,來促成人民養成身為良好 國民的守法習慣。不過,歷史的弔詭,總是出現在意料之外:沒想 到就在「南無警察大菩薩」尚未現身之前,世間早已出現警察神
「義愛公」,並且對「祂」的奉祀感念,仍然延續至今。儘管「義 愛公」在世時擔任警察的親民義舉,與當時《臺灣民報》對警察惡 劣行徑的嚴厲批判,確實造成極大的對比。然而,由於日治時期的 殖民警察統治,始終欠缺制度上的監督、制衡,因而弊端叢生。這 才使得《臺灣民報》一再極力呼籲,希望透過立憲法治國的制度設 計,來克服警察國家枉法濫權、動輒侵害人民權益的弊端。這段曾 經出現在臺灣日治時期的批判思想歷程:倡議由警察國家轉向立憲 法治國,便成為今天重新反思日治時期殖民警察形象時,不可或缺 的關鍵因素。
60 增田福太郎著,黃有興譯,同註58,頁34。
附 圖
圖一 圖二
圖三
圖四 圖五
圖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