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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臨櫃繳款者,須 30 分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 站/報名系統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繳費完成。

2.採金融 ATM 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應考人務必自行檢視並確認已 轉帳成功(請檢視手續費、交易金額、可用餘額等相關資訊)。因 ATM 轉帳須 30 分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

檢視付款狀態是否繳費完成。倘因未轉帳成功致無法於期間內報名者,視同未 完成報名,應考人須自行負責。

3.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待銀行端確認刷卡成功後(勿重複刷卡),可於甄試專 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4.採便利商店繳費者,代收款專用繳款證明請妥為保管以備查對,並自繳費後之 次 3 個工作日起至甄試專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查詢繳費登錄情形。

5.辦理臨櫃繳款、金融 ATM 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或便利商店繳費完成後,交易 明細表請妥善保管,不須傳真至甄試專案組。

伍、測驗日期、時間及應攜帶、繳交證件資料

一、第一試(筆試)測驗日期:107 年 12 月 15 日(星期六)

節次 測驗科目 預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作答方式 第一節 共 同 科 目 13:20 13:30~15:00

四選一單選題:

以 2B 鉛筆劃記。

非 選 擇 題 : 以 藍、黑色原子筆 或鋼筆作答。

第二節 專 業 科 目 15:30 15:40~17:10

台灣中油公司 107 年僱用人員甄試簡章 107 年 10 月 18 日公告 第 23 頁;共 38 頁

(一)分設「台北」、「台中」及「高雄」3 個考區同時舉辦,試場詳細地址將公告於甄 試專案組網站,應考人可於 107 年 12 月 11 日 14:00 後至甄試專案組網站查詢測 驗地點,並直接由網頁列印測驗入場通知書,不另行郵寄書面通知書。

(二)請攜帶雙證件正本,含:1.新式國民身分證及 2.具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或 護照任一種(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 試。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取消當節應試資格,不得入場應試。

註:新式國民身分證為必備證件。

二、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測驗日期:108 年 01 月 26 日、01 月 27 日(星期六、日),設 置台北、高雄考區。

(一)第二試當日請攜帶雙證件正本,含:1.新式國民身分證及 2.具有照片之健保 IC 卡、駕照或護照任一種(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依測驗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 驗地點應試。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取消應試資格,不得入場應 試。

註:新式國民身分證為必備證件。

早到者恕不受理;凡逾時經唱名 3 次未到者視為棄權,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

(二)有關第二試之流程、進行方式及應注意事項等將於 108 年 01 月 22 日 14:00 於甄 試專案組網站公告,屆時請上網查詢。

(三)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請準備正本查驗及影印本(黑白彩色不拘)壹式三 份,正本審查完畢當場退回,影印本請用訂書機釘妥,審查後恕不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請從甄試專案組網站下載填寫)。

2.應考人個人資料表,下方黏貼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請從甄試專案組網站 下載填寫)。

3.自傳(請從甄試專案組網站下載填寫)。

4.學歷證明文件。

5.相關證照(明)(限於 108 年 01 月 25 日(含)前取得):

(1)報考「電氣類」者,請檢附乙種電匠以上考試合格或室內配線、工業配線、

用電設備檢驗三職類之一丙級技術士以上技能檢定合格證照。

(2)報考「電機類」者,請檢附甲種電匠以上考試合格或室內配線、工業配線、

配電線路裝修或用電設備檢驗四職類之一乙級技術士以上技能檢定合格。

(3)報考「安環類」者,請檢附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或 81 年 06 月 29 日前取得之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期滿成績合格結業證 書。

(4)報考「航空加油類」者,請檢附普通大貨車(含)以上駕照。

(5)報考「油罐汽車駕駛員類」者,請檢附職業大貨車駕駛執照 1 年以上(限於 107 年 01 月 25 日前取得)或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或職業聯結車駕駛執照。

台灣中油公司 107 年僱用人員甄試簡章 107 年 10 月 18 日公告 第 24 頁;共 38 頁

(6)報考「車輛修護類」者,請檢附汽車修護乙級技術士執照或汽車修護二級技 工執照。

(7)報考「消防類」者,請檢附普通大貨車(含)以上駕照。

6.資格證明文件(限於 107 年 11 月 14 日(含)前取得):

(1)報考「公用事業輸氣類」者,請檢附「天然氣導管配管專業人員管理辦法」

第 3 條甲級專業人員或乙級專業人員之資格。

(2)報考「加油站儲備幹部類」者,請檢附於加油站累計工作年數滿 3 年之「勞 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明細)」及「加油站工作經歷證明書」。

(3)報考「護理類」者,請檢附「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結業證書」及「區域級以上醫療機構之工作經歷證明書」。 (4)報考「事務類 2」者,請檢附「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5)具有加分條件資格者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

①具有原住民身分者,請檢附註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

②身心障礙者,請檢附「有效之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

7.志願表。

8.國籍具結書。

9.現場測試同意書。(事務類 1、2 及護理類免檢附)

10.其他相關資料:應考人可自行提供相關經驗證明、其他技能檢定、語言能力 檢定、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

註:以上所繳證件影本及資料經審查如有資格不符、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 事,應考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外,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

並拒絕其進場應試;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不予錄取;榜示後發現 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三、筆試成績複查

(一)筆試測驗結果評定後,應考人若需申請複查,請於 108 年 01 月 15 日 14:00 至 108 年 01 月 16 日 14:00 前至甄試專案組之成績複查專頁申請,逾期恕不受理。申請 流程如下:

1.請至甄試專案組網站/複查專區登錄,登錄後點選欲複查之測驗科目。

2.申請複查時須付工本費每科 50 元,另收取 28 元掛號郵資(如:複查一科為 78 元,複查二科為 128 元),應考人請於繳費期限內繳款,繳款期限至 108 年 01 月 16 日 24:00 止。

(二)繳費方式:持報名系統列印之繳費單臨櫃繳款(限臺灣銀行)、金融 ATM 轉帳或 網路 ATM 轉帳繳費。(繳款手續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

台灣中油公司 107 年僱用人員甄試簡章 107 年 10 月 18 日公告 第 25 頁;共 38 頁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臨櫃繳款者,須 30 分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 站/報名系統網頁,檢視付款狀態是否繳費完成。

2.採金融 ATM 轉帳或網路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應考人務必自行檢視並確認已 轉帳成功(請檢視手續費、交易金額、可用餘額等相關資訊)。因 ATM 轉帳須 30 分鐘後方才入帳,請於繳費 30 分鐘後再至甄試專案組網站/報名系統網頁,

檢視付款狀態是否繳費完成。

3.應考人逾期繳款,甄試專案組不受理該項複查申請;若應考人申請後未進行繳 款者,則該項申請訂單逾期後將自動作廢。

(四)申請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選擇題部分係由電腦再重新閱卷,非選擇題部分係將 各題所得之分數加總,不得要求重新評閱,亦不得要求人工閱卷、閱覽、複印答 案卡或其他有關資料;應考人不得要求閱覽、複印答案卡或要求告知命題委員之 姓名及其他有關資料。

(五)未具參加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資格之應考人,如經複查結果其實際成績已達 該甄試類別得參加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資格之標準者,即予更正第一試(筆試) 測驗成績,並通知該應考人參加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原已具參加第二試(口 試/現場測試)資格之應考人,經複查發現其成績低於筆試成績錄取標準者,即取 消其參加第二試(口試/現場測試)資格,該應考人不得異議。

(六)複查結果通知書於 108 年 01 月 18 日(星期五)除以行動電話簡訊通知外,並以掛 號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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