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欲的模型到底是什麼樣子,我們實在很難有清楚的意象。38 在這情 況下,我們並不需要訴諸更強的理論就知道 PA 是一致的,而且這 種知道的方式是 PA 所無法模擬的。

以上的討論揭露了一個問題:就是我們對「一致」的定義會導 致某種兩難的處境:採取語意的定義會促使我們走向極端的柏拉圖 主義(要不然我們很難解釋什麼是一致的),但這是我們所不樂見 的;採取語法的定義會讓我們無法保持對 PA 的證明機器的優勢,

不過這也是我們所不願意的。筆者將試圖在其他的文章中詳細說明 這種兩難的處境及可能的解決之道,但在此要點出的問題就是:我 們如何定義「一致」這個概念其實也會對心靈是否為機器這個議題 有所影響。

伍、結論

首先,我們無法利用哥德爾的不完備性定理來證明心靈不是機 器,因為有兩個可能性是哥德爾的不完備性定理所無法排除的:(1) 面對一部複雜的機器,我們有可能無法證明它是一致的,也因而無 法得知它的哥德爾語句是否為真,因此不完備性定理並未保證盧卡 斯等人所認為的心靈相對於機器的優勢;(2) 有可能存在某機器能

38 我們知道 ZF 蘊涵了集合論的定義域會是由良基集所構成的類 (the class of well-founded sets)。但很少人宣稱他確信這樣的一個結構存在。事實上,若加入新 的集合論公理,其定義域有可能被重構,故也很難說什麼是集合論的意欲的結構。

見 Koellner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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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心靈能證明的所有的自然數算術命題,但我們不知道它是如此

(如果我們知道,則我們也會知道它是一致的,但它不能證明它自 身是一致的),因此不完備性定理並未保證麥扣所認為的心靈相對 於機器的優勢。

但 是 不 完 備 性 定 理 確 實 駁 斥 了 以 下 的 兩 個 強 的 機 器 論 的 主 張:(1)「我們知道」存在某種機器使得心靈所能證明的自然數算術 命題正好是該機器能證明的自然數算術命題(這蘊涵了該機器是一 致的)及 (2)「我們知道」某種機器是一致的而且心靈所能證明的 自然數算術命題都是該機器能證明的。但若我們把上述兩個主張中 的「我們知道」四個字拿掉,則所得到的兩個較弱的主張都與不完 備性定理相容。

總之,我們無法利用不完備性定理來證明心靈不是機器,但我 們也不能證明心靈是機器,因為不完備性定理蘊涵了這樣的證明不 會存在。因此在不完備性定理的脈絡下,對心靈是否為機器這個問 題,我們不可能有具備「數學確信度」的答案(筆者將此結論限定 在「不完備性定理的脈絡下」是因為有可能將來會發現新的後設邏 輯定理,使得我們能證明心靈不是機器),不過,基於下文將提出 的兩個理由,筆者認為從哲學的觀點而言,機器論者必須負擔很大 的舉證責任而這也使得機器論者的主張不容易成立。

首先,如同上一節所提到的,機器論者的負擔很大:他要論證 心靈能製造出的所有數學證明都可以被形式化,然後又必須論證有 機器能證明心靈所能證明的所有數學命題(這裏的論證指的當然是 哲學上的論證而不是數學的證明)。而且我們似乎難以避免採取某 種柏拉圖主義的立場,這件事使得機器論要成立的難度更大,因為 在此情況下,心靈有可能透過某種「直覺」來掌握到一些無法給予 形式證明的數學真理。

再者,面對一部複雜的機器,心靈有可能透過經驗歸納的方式

哥德爾的不完備性定理與心靈是否為機器的論爭 79

來得知該機器是一致的。而這種類型的數學知識似乎是機器所難以 獲得的,因為機器的「知」即是「證明」。蓋夫曼認為心靈的經驗 歸納的能力不見得是機器所無法模擬的,因為我們可以把很多機器 聯結在一起,分享彼此所接受到的新資訊並且可能因此而改變預設 的公理 (Gaifman, 2000: 468)。但問題是,哪一台機器會先透過歸納 而改變呢? 如果沒有任何一台機器具有這種能力,它們聯結之後又 如何能透過經驗歸納而改變任何公理呢?

對於心靈是否為機器這個問題,或許有人僅期待明確的答案而 對哲學的解決方式不感興趣,但在不完備性定理之外的相關的後設 邏輯定理尚未被發現之前,我們充其量也只能做到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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