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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來,大陸媒介開闢的投書版一向被視為向上級爭功表態、讚揚成就的「民意 園地」,也是黨國當局自我合法化的「民意」匯集機制。這些經過刻意篩選後的讀者來 信,充其量只是作為黨國當局掌控民意、動員群眾的有力工具,究其實就是「黨意」

的再現。這也是過去中國研究者對大陸傳統黨報刊載「民意」的印象。

隨著 90 年代以來,大陸都市報紛紛開闢讀者投書版,公開向社會大眾徵求就公共 議題發表個人看法,也從而開啟了大陸媒介讀者投書的近用權實踐。而讀者投書作為 媒介近用權的實踐,主要是在關注「誰在說」、「說了些什麼」的同時,也注意到「誰 沒說」、「什麼沒說」。

註 芡 依照中國官方的定義,所謂單位包括了:一、黨和國家的機構,合法的民主黨派和人民團體(如工 會、共青團等組織)的機構等;二、所謂不創造物質財富的機構,如研究所、各種教育機構、醫療衛 生機構和文化團體等;三、所謂創造物質財富的機構,即各類國營企業、國營部門的機構是被統一納 入國家財政預算。在中國的財政預算體系和會計制度中,上述第一類機構被稱作是行政單位,第二類 是事業單位,第三類則是企業單位。行政和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是財政撥款(行政事業經費),而企 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是上繳利潤和稅收以後的留成和國家的撥款。雖然資金來源不同,它們都遵循同樣 的組織原則,都受到國家勞動人事計畫的控制,都實行原則相同的集體福利和保險制度,都因被納入 國家預算而享受到國家承擔的無限責任。參見路風,「單位:一種特殊的社會組織形式」,中國社會 科學(北京),第 1 期(1989 年 1 月),頁 66~87。

從國內讀者投書近用權實踐顯示,報社處理讀者投書時,經常會選取政治立場與 報社立場相符者,使得投書者往往成為「報意」的體現。至於在投書者身分上,研究 顯示教育程度愈高、文化資本程度愈高者,愈能夠近用讀者投書,也有較強的論述能 力。這些研究說明了讀者投書作為近用權的實踐,主要就在關注「誰在說」、「說了些 什麼」以及「誰沒說」、「什麼沒說」。

新京報讀者投書版的實踐顯示,在「說了些什麼」上,主要集中在 32 項論述主 題。這 32 項讀者投書主題,從攸關自身權益的微觀議題,逐步到指陳制度面的鉅觀議 題,背後反映了八種意義:改善民生焦點議題、彰顯維護私權意識、發揮輿論監督功 能、指陳改革失衡弊端、呼籲保存生態文化、要求建構法制社會、疾呼加強民意監 督、建構財經國際論述。這說明了新京報希望其讀者投書版,能夠打破長期來傳媒與 受眾之間的單向傳播模式,主動與受眾交流,打造市民輿論平台,確有其一定成效。

但是這 32 項論述主題,明顯迴避了同時間台灣及國際傳媒關注的中國負面新聞,

說明了新京報讀者投書內容存在「什麼沒說」的現象,也就是「不能說」的禁忌範 圍 。 這 使 得 新 京 報 讀 者 投 書 版 距 離 作 為 哈 伯 馬 斯 ( Habermas ) 所 謂 的 公 共 論 壇

(forum),必須具備議題開放的要件,仍有相當差距。

依據哈伯馬斯的闡釋,自 18 世紀以來,由於資本主義的興起,新興的中產階級在 報紙、讀書會、沙龍等場域,討論歷史、哲學、社會、國家政治等議題,成為當時社 會主要輿論,這些公眾活動的空間就是公共領域。同時,哈伯馬斯指出,有關公共領 域的構成要素,其中一項就是將公共領域視為公共論壇。公共論壇就是一個提供公眾 辯論的開放性空間,可以是一個市民廣場,一個里民大會,一個報紙版面,一個電視 或廣播扣應時段等。讀者投書版自然也符合公共論壇的要件。

公共論壇運作的規範,其中最重要的是「開放」,亦即原則上每個人都能進入空間 參與,進行對公共事務的論辯。除了形式上的開放-每個人都可以進來討論之外,更 重要的是實質內容的開放,也就是參與論壇的人一定要把自己的看法開放,不要先入 為主,預存偏見。與開放性相關的是公平性,無論社會位置的高低,大家都有一樣的 機會參與公共論壇。但要強調的是,對發言價值的評量,不應該以發言人的社會地位 為標準,而完全要以內容的好壞為依歸。哈伯馬斯所謂公共領域的平等,並不是量的 平等,而是質的平等

在比對同時間新京報刊載的讀者投書與社論論述主題,發現同樣集中在 31 個類 目,說明了這些看似「民意」的讀者投書,在經過編輯室守門過程後,往往只是「黨 意」的再現,亦即再現黨國當局「輿論引導」的框架。這也顯示新京報編採部門在掌 握「吃透兩頭」(即掌握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也了解群眾在社會生活中出現的問

註 芩 J.Habermas,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eois Society(Cambridge, Mass.: The MIT Press, 1989), pp. 36~37。

註 苂 李丁讚,「市民社會與公共領域在台灣的發展」,李丁讚主編,公共領域在台灣-困境與契機(台 北:桂冠圖書公司,2004 年),頁 3。

註 芤 李丁讚,前引文,頁 3~4。

題)的情況下,使得黨國當局藉由讀者投書版「輿論引導」的功能,迂迴地解構民意 的不滿,從而加強中共政權的合法性。

其次,根據分析新京報投書者標示的「職業」或「頭銜」,可以得知在「誰在說」

上,該報投書者身分主要集中於高度與中高度階層,兩者達 3451 人次(90.0%)。這說 明了社會階層地位愈高者,愈有掌握論述議題的能力。新京報的讀者投書版並非是無 論社會階層高低,任何民眾都可以參與討論的公共論壇,主要是中高社會階層發聲的 場域。

同時,從新京報投書者標示的「職業」或「頭銜」,雖然已出現標示自由撰稿人、

自由作家、自由職業者、旅外學者、旅外媒體人、環保志願者、社會工作者,一些不 屬於任何單位,也不擁有任何依據黨國組織系統分配社會資源的投書者,但數量很 少。絕大多數新京報投書者都擁有相當或一定的組織資源,自然受到單位及黨國的制 約。更值得觀注的是,在總計 3834 人次的投書者中,沒有一位署名是西藏流亡人士、

中國人權團體成員、中國海外民運人士、法輪功成員,顯示新京報讀者投書版存在

「誰沒說」,甚至是「不准說」現象,也說明了新京報讀者投書版距離作為哈伯馬斯所 謂的公共論壇,必須具備參與成員公平的要件,也仍有相當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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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98 年 2 月 19 日,複審:98 年 3 月 13 日,第 1 次修正:98 年 3 月 17 日,

三審:98 年 6 月 12 日,第 2 次修正:98 年 7 月 2 日,接受:98 年 7 月 26 日)

Whose Voice: Chinese People or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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