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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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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係以機構式之嬰兒照顧為基礎,探討托嬰機構運作之現況及托嬰機構主 管人員之托育理念,研究結果歸納結論如下:

(˘) ћᑈ፟ၹ̝ћֈໄڶ 1. 收托方式及內容

托嬰機構日托時數多為10~12小時;平均每月收托費用約在15000至20000 元之間;受訪機構主要採取分齡的嬰兒照顧模式,並規劃系統化的課程或學習活 動。

2. 營運現況

多數受訪機構未採取正式的招生活動;半數機構在受訪時處額滿的狀態;受 訪者認為考慮選擇機構式托嬰的家長有持續增加的趨勢。受訪機構主要的親師溝 通途徑為連絡簿和面談;半數以上機構有辦理親子活動和親職講座,活動型態以 符合嬰兒發展和較方便嬰兒參與為原則,例如寶寶爬行比賽、餐會等;親職講座 主題多以嬰兒照護、衛教為主。

(˟) ћᑈ፟ၹ̝ᑈρ׊໰ᜪܫه 1. 經營機構式托嬰的動機

受訪者經營機構式托嬰之動機有個人因素及環境因素的考量,個人因素包含 興趣和經驗、專業背景、教育理念,環境因素則是市場需求和法令規範。

2. 對嬰幼兒照顧的信念

受訪者認為0-2歲嬰兒照顧的重點包括建康管理、安全教育、習慣的培養和心 理發展。而心目中理想的嬰兒照顧方式是在家庭中由父母自己照顧,若父母無法 自己育兒,則機構式托嬰是受訪者認為較為理想的選擇。

3. 對機構式托嬰的看法

托嬰機構的特質包括環境和照顧內容係針對嬰兒需求而規劃設計、人力結構 是團隊而非個人、組織化的分工讓照顧者毋須分心其他事務、嬰幼兒必須學習適 應群體生活。

托嬰機構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家長和嬰幼兒,對家長的正向影響包括提供家長 教養資訊,提昇父母的育兒知能,緩和家長的親職壓力,負向影響是親子互動機 會減少;對嬰幼兒的正向影響包括培養孩子生活的規律性,增進肢體、認知、語 言及社會能力各方面的發展,負向影響則是同儕間對負面行為的學習模仿。

托嬰機構從機構經營的立場會考慮提供全日托嬰服務,但就受訪者個人信念 的立場則反對嬰幼兒接受24小時托育。

(ˬ) ћᑈ፟ၹ၆छल۞྽ᇇయЇ 1. 對家庭的責任

托嬰機構對家庭的責任涵括嬰幼兒和家長二部份,對嬰幼兒的責任包括給予 幼兒有利其發展且安全的照顧、持續追蹤幼兒的發展;對父母的責任則是提供嬰 兒照顧的協助與支持(例如給予指導或讚美鼓勵、扮演育兒資源的媒介者),以及 釐清機構的權利和義務,協助父母瞭解並善盡其角色職責。

2. 機構人員的專業成長

受訪者認為現今保育人員的專業成長應包括吸取專業新知、廣泛涉獵保育工 作所延伸出的相關知能,以及增強哲學與美學的素養。

(α) ћᑈ፟ၹᄃछलћֈᙯܼ۞ޙϲ 1. 對機構與家長托育關係的理念

托嬰機構因收托對象年齡較小,必須考量較多照顧及保護的問題,故對家長 的探視或參與有較多的規範,包括限制探視時間或探視方式。受訪者認為機構和 家庭在應幼兒照顧上是合作和互補的關係。

2. 機構與家長的互動模式

連絡簿和面談是受訪機構最普遍使用的親師溝通方式,其中又以「面談」的 效果最好,但遇特殊狀況仍需與其他溝通方式搭配運用;受訪者表示家長在親師

活動的參與情況良好,媽媽仍是參與親師溝通的主要角色,但父親參與的比例已 有明顯增加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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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上述結論提出幾點建議做為兒童照顧政策、專業人員培育、親職教育與未 來研究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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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強托嬰機構的管理與輔導

依據95及96年內政部統計通報的托育機構概況(內政部,2006;2007)顯示,

托嬰機構的發展並未因少子化現象而衰退,反而有顯著增加的趨勢,本研究所訪 問的機構即有近半數(37.5%)是在一年內立案營運的。過去因托嬰機構的數量較 少,相關的法令規範也不明確,所以對於機構式托嬰的管理與輔導不盡完善,例 如研究者過去參與台北市托兒所評鑑工作時,曾遇以托兒所評鑑指標評量托嬰機 構的不當狀況,而本研究的訪談過程,亦有不少受訪者反映主管機關針對托嬰機 構所規劃的輔導和研習不足。我們預期托嬰機構將會成為家庭在嬰兒托育上的新 選擇,因此透過積極的管理與輔導來提昇機構品質是刻不容緩的事情。

2. 全面實施托育補助

國內第一個針對育有0-2歲幼兒家庭提供托育費用補助的「建構友善托育環境

~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內政部,2008)已於97年4月1日開跑,

補助對象為雙薪及單親家庭,對於父母一方自行照顧幼兒者不予補助。雖然該項 計畫有促進就業與協助弱勢的意涵,但排他性的補助方式卻似乎否定了父母自行 育兒的家庭價值,事實上,本研究的受訪者多認同父母是最理想的照顧者,育兒 補助政策將自行育兒的家庭排除在外不啻是變相處罰願意全心投入子女照顧的父 母,故建議應尊重家庭的嬰兒照顧選擇,透過政策全面性地給予育兒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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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專業人員的在職進修

受訪者認為現場的保育人員大多具備專業的嬰兒照顧技巧,但缺乏諮商溝通 的 能 力 及 哲 學 與 美 學 的 素 養 。 事 實 上 , 高 品 質 的 托 嬰 服 務 所 需 的 知 能 絕 不 止 於 此 , 儘 管 托 嬰 機 構 的 照 顧 者 都 是 受 過 訓 練 的 專 業 人 員 , 然 而 隨 著 社 會 結 構 的 變 遷,服務對象的需求一再改變,資訊的快速發展也會持續帶來新觀念,因此保育 人員仍必須不斷成長才能維持其專業品質,故建議教育上應加強托嬰機構專業人 員 的 在 職 訓 練 , 包 括 強 化 專 業 新 知 的 涉 獵 、 拓 展 保 育 工 作 所 延 伸 出 的 相 關 知 能 等。

此外,所有受訪者皆認為健康管理是嬰兒照顧的第一要務,其中兩位具醫護 背景的主管人員也特別強調護理知能在嬰兒照顧上的重要性,故托嬰機構除了需

聘任專業的護理人員,從事一般嬰兒照顧工作的保育員及保母也應加強嬰幼兒保 健、疾病照護、急救等照護知能。

2. 加強親職教育

本研究的受訪機構雖未提供全日托服務,但指出家長對於24小時托育的詢問 度相當高,多家機構也私下表示,因拒絕24小時托嬰才導致招生未額滿。這些訊 息代表有愈來愈多家長過度倚賴家庭外的托育服務,並讓父母角色逐漸式微。事 實上,訪談結果顯示多數機構主管人員並不認同家庭將孩子24小時送托,並認為 父母是最理想的照顧者。或許是長期以來「家庭教育」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導致許 多現代父母對親職角色認識不足,或因欠缺教養知能而產生親職壓力,因此教育 上應協助父母認知自己的角色職責,並強化他們的教養知能,如此一來,機構與 家庭的合作才能為孩子帶來最大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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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擴大研究對象範圍

由於本研究採深入訪談的方式,且取樣來源侷限於台北市,故研究結果有推 論上的限制。根據內政部(2007)的內政統計通報(九十六年第三十九週)指出,至 96年6月底止,全國收托0-2歲嬰幼兒之立案托嬰中心家數為112家,建議未來的 相關研究可參考本研究結果發展量化的問卷,並進行全國性的調查,以瞭解國內 機構式托嬰之整體發展概況。

2. 發展機構式嬰兒照顧相關研究

依 據 生 態 系 統 理 論 所 述 , 托 育 環 境 和 家 庭 一 樣 是 嬰 幼 兒 長 時 間 參 與 的 小 系 統,其中的人、事、物對發展中的個體有直接而深遠的影響,因此關於托育供給 面的議題實應受到研究的關切,然而回顧國內托育服務的相關文獻,發現多數研 究都將焦點放在3歲以上的兒童托育,3歲以下的嬰兒照顧議題則以探討家庭式托 育為主,對於機構式托嬰的研究二十年來可說是付之闕如。有鑒於愈來愈多的家 庭使用機構式的托嬰服務,故研究上實有必要針對其可能衍生的議題加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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