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上,中世紀生活的記錄大多集中在一些較大的政治事件上,一些私人的 生活,如家庭的生活或是兒童的教育大多被忽略。而在Christine的著作中,她雖 開始關注教育問題,不過她也如早期的義大利人文學者一樣,所關心的仍是年輕 人的道德教育。例如她曾撰寫過《道德教學》(Moral teaching)、《道德格言》
( Moral proverbs ) 等 韻 文 來 闡 釋 道 德 的 重 要 性 ( Willard, 1984: 173-174 )。
Christine所提出的不少先進的教學概念,在當時也獲得不少權貴人士的青睞。
在完成一些道德教育和《婦女城》、《三德之書》等與女子教育有關的著作 後,Christine又開始撰寫有關於年輕王子的教育著作,《身體政治》一書便是她 為查理六世(Charles Ⅵ)的第三個兒子(Louis of Guyenne)所撰寫的,Louis of Guyenne當時是14歲大的王位繼承人,Christine撰寫《身體政治》的主要目的是 希望能夠藉此培養出一個道德完美的王子及未來君王(de Pizan, 1407/1994: xvii;
Willard, 1984: 175)。相較於《三德之書》是為女性公主所寫的,《身體政治》則 是為男性王子所寫的一本教育著作,因此後者也可以視為是前者的「姐妹作」
(或兄弟作)。
《身體政治》主要是採取一種「王子明鑑」(mirror for princes)的形式來寫 作。對於當時的人文學者來說,如何培育「完美的王子」也是一個備受關注的重 要問題,人文學者在此問題上,特別強調拉丁文經典的研究,他們認為以古籍為 基礎來培養王子的道德價值觀與社會義務是十分重要的;其中,「王子明鑑」─
─或是王子手冊(prince’s handbook)── 就是一種重要的方式。「王子明鑑」從 中世紀以來,一直是政治思想史中的重要文類,它傳遞許多希臘和羅馬有關政治 的古典概念,同時也做稍許改變,賦予其基督教文學和政治的意涵。根據Forhan 的分析,當時的「王子明鑑」具有下列的特點:一、做為一種文類,「王子明 鑑」通常有其慣有的格式。它通常始於一種「謙稱用語」(humility topos),也就 是作者都會先謙稱自己沒有資格提出忠告給王子,但因為這是王室委託的工作,
所以作者有責任,或是作者相信此舉是為了整個王國的利益,所以只好勉力從 事。二、在實質的內容方面,「王子明鑑」在政治觀念的討論上通常都是圍繞著 一定的敘述順序──也就是王子轉變為一位理想君王的過程。某些「王子明鑑」
也把身體的成長考慮在內,因此所提出的忠告就包括營養、衛生等許多不同主題 的教導;而在某些著作中,身體的轉變則被當成一種比喻,王子的道德與智識的 發展要從不成熟的幼兒期邁向成熟的智慧與德性發展。三、重視「範例」的引 用。在「王子明鑑」中,典型的內文撰寫方式是從聖經、或是古代好與壞的統治 者之故事中選擇一些「範例」做為王子的借鏡。四、所有的「王子明鑑」都會強 調品格、良好的判斷與一些古典德性諸如勇氣、公義、節制、審慎的重要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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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注重身為王子應有的寬大、雍容大度及慷慨、權威等德性。五、「王子明鑑」
因作者的不同,也會有些觀點上的差異,例如王權的本質為何?隨著政治文化背 景的差異,不同統治會有何問題及差異?不同的作者對於這些問題常會抱持不同 的看法(de Pizan, 1407/1994: xvii-xviii)。
《身體政治》一書可說是Christine運用前述「王子明鑑」的特點,將古代重 要的政治觀念融入當時實際政治需求的成果。本書傳達一個當時學者最關注的問 題──該如何將實際政治中的生活與對於上帝和智慧之愛的渴求結合在一起(de Pizan, 1407/1994: xviii)?從書名《The book of the body politic》來看,就可窺知 在該書中Christine運用身體的譬喻來解說她的政治觀念。事實上,用身體來比喻 政治,西方的思想中向來即有此傳統,例如Plato的《共和國》(Republic)中,
即用頭部來比喻統治者、胸部來比喻軍人、腹部來比喻生產工匠及農人;而基督 教的聖經也有「基督是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譬喻。一般學者咸認為,
Christine的《身體政治》的書名及討論主題主要應是受十二世紀John of Salisbury 所著《論政府原理》的影響18。在《論政府原理》中,John of Salisbury將政治社 群描述成一個身體,其中君王就是頭,軍人及官吏就是手,農人就是腳19,自從 John of Salisbury之後,其他學者開始紛紛使用人類身體作比喻,來表達社會成 員之間的互賴及階層關係。然而《論政府原理》的重要性還不僅於此,它其實 也是一部道德與政治的哲學著作,中間包含許多主題的討論,特別是有關專制 君王的淘汰或誅殺,在十五世紀早期以前,都是一個很重要的主題(de Pizan, 1407/1994: xx)。
18 Christine認為自己的「政體有如身體」的比喻是直接來自於Plutarch與羅馬皇帝 Trajan的通信,並未提及John of Salisbury的《論政府原理》。不過《身體政治》一 書的英譯者L. Forhan認為其之所以如此說的主要目的只是在表示其作品有引用古 代權威經典,而從《身體政治》一書的內容來看,Christine應該對《論政府原 理》的內容知之甚詳(de Pizan, 1407/1994: xxi, 4)。
19 雖然John of Salisbury將此一比喻追溯至Plutarch所寫給其門生Trajan的一封信,但 當今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他出於禮貌的一種虛構,而認為這種圖像其實是John 自己的創造。
從現代女權主義的眼光來看,相較於《婦女城》或是《三德之書》的女權高 峰,《身體政治》顯然並不那麼重要,加上它的撰寫形式也非Christine所首創,
故其獨特性似乎也不甚高。不過若我們將其視為中世紀晚期女性作家在其寫完有 關公主(或女子)的教育作品後,繼續將其目光轉向至王子(或是男子)教育所 完成的一部教育著作時,對於教育研究者而言,要更完整地瞭解Christine的教育 思想,《身體政治》的深入探究應該是不可或缺的。更何況,《身體政治》中還有 許多進步的政治及教育思想。
Christine在撰寫《身體政治》時,也是分為三個部分來撰寫,第一個部分篇 幅最長,論述主題為王子的教育,也符合前述「王子明鑑」的意旨;第二個部分 論及武士及貴族的教育;第三個部分則論及平民百姓(包括商人、神職人員、學 生及農人、工匠)的教育(de Pizan, 1407/1994: 3),其中第三個部分篇幅最短,
但卻是其中最饒富意義的一章(Willard, 1984: 180)。在分別論述社會各階層所應 受的教育之時,Christine也引介了「身體的」政治隱喻。其中君王掌握了頭的地 位 (而不是在心),這表示國王的領導是在於理解與判斷;其他的武士及貴族
(含行政官員)則以身體的手與臂來代表;至於平民百姓用腹、腿與足等部分來 象徵。Christine認為社會上的各個階層應該和諧相處,各盡其分。
以下即依該書的架構,將Christine在《身體政治》中所提出的教育思想做進 一步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