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將女人還給歷史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1

Share "將女人還給歷史"

Copied!
32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教育研究集刊 第五十三輯第二期 2007年6月 頁41-72

將女人還給歷史──文藝復興時期

Christine de Pizan兩性教育思想之探究

方 永 泉

摘 要

隨著女權主義在各學門領域的出現,再加上美國女性教育哲學家J. R. Martin 於1985年出版《重啟對話》,在教育學術領域開啟了對於以男性思想為主的教育 哲學及教育思想的批判,近20年來,從性別角度來重新省察的教育理論及教育思 想已有重大進展。本文的主要目的,即在檢視以往西方教育思想中常被忽視的女 子教育學說,並以一位十四至十五世紀的女性思想家Christine de Pizan(1364-1430)為主要的研究對象,特別針對其在教育及政治方面的代表作:《婦女城》、 《三德之書》及《身體政治》各書的內容進行探討,並闡述其在女子和男子教育 方面的主張。在教育思想的形成方面,Christine深受基督教思想與人文主義的影 響,強調「德性」的教育主張。在其教育思想中最特別之處,是她對於婦女地位 的捍衛以及對於平民地位、教育的重視。這些主張對於兩性平權的教育實踐活動 極具時代意義。

關鍵詞:女權主義、女子教育、

Christine de Pizan

方永泉,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 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 投稿日期:2007年3月31日;修正日期:2007年5月1日;採用日期:2007年5月11日

(2)

42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Yung-Chuan Fang, Associate Professor, Department of Education,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E-mail: [email protected]

Manuscript received: Mar. 31, 2007; Modified: May 1, 2007; Accepted: May 11, 2007

Bulletin of Educational Research June, 2007, Vol. 53 No. 2 pp. 41-72

Restoring Women to History: The Educational

Ideas about Gender Education of

Christine de Pizan

Yu n g - C h u a n F a n g

A b s t r a c 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article is to inquire into the educational thinking of the French woman writer Christine de Pizan (1364-1430). The first female literary profes-sional, Pizan was called by some “the first feminist in western history.” She wrote many works about women’s issues and the issue of peace, and argued that women should receive the same education that men received; that is, she advocated the equal-ity of men and women. The author regards three of Pizan’s works ─The Book of the

City of Ladies, The Book of Three Virtues and The Book of the Body Politic─ as her

most important with regard to education; here she discusses the most important works on the issue of education; here she discusses the education of women, of men, of the prince, and of the people. In analyzing Pizan’s educational ideas, the author finds that Pizan emphasized above all the importance of “humanity”—both from a feminist standpoint and out of concern for the welfare of the common people. The author then argues, based on the views of this pioneering woman writer of the late Medieval/early Renaissance period, that the restoration of humanity must be our primary concern when we face the issue of “social justice” today.

(3)

壹、前言──把「女人還給歷史」的

教育思想史研究

Kelly-Gadol在一篇影響日後婦女史(women’s history)研究極為深遠的論文1

中,提到了婦女史的兩個目標:「把女人還給歷史、把歷史還給女人」(to restore women to history, and to restore our history to women)。細察Kelly-Gadol之意,前 者應指將歷史向來遺忘的女性重新找回,或是還原女性應有之歷史定位;後者則 是提示歷史研究或許可以改採女性或女權主義的觀點,重新思考歷史作品的書寫 及論述方式。Kelly-Gadol說(1987: 16): 我們出於對女性關注所進行的科際研究,近來已經豐富了主要的歷史作 品。但在另一方面,婦女史還有一個重要層面必須予以考量:那就是它在 理論上的重要性以及其對一般歷史研究的蘊義。 基於「將歷史還給女人」的體認,Kelly-Gadol指出婦女史至少搖撼三個歷史 研究的概念基礎:一、歷史分期(periodization);二、社會分析的範疇或概念; 三、社會變遷理論。在這三個歷史研究的概念基礎中,首先對筆者產生震撼的是 「歷史分期」部分。Kelly-Gadol指出,在過去的歷史中,女性向來被排拒於戰 爭、財富、法律、政治、藝術及科學的領域之外,而過去的男性歷史家又認為上 述的領域構成人類的文明,因此,包括了外交史、經濟史、憲政史、政治與文化 史中,都鮮有女性人物的出現,即便有,也是例外。因此表面上看來,婦女史與 這些領域的歷史無甚關聯。但實際上,這些歷史都在在衝擊了婦女史。Kelly-Gadol認為,當我們應用C. Fourier著名的原則2來看歷史時,也就是將婦女的解放 1

此指Kelly-Gadol的〈The social relation of the sexes: Method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women’s history〉一文。

2

Fourier(1772-1837)是法國著名的烏托邦社會主義者與哲學家,他於1837年首先 使用了「女權主義」(féminisme)一詞,並提出「婦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社會是 否解放的天然尺度」的著名原則。

(4)

44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視為某個時代普遍解放的指標時,我們會產生截然不同的評價。例如,過去被視 為人類歷史中進步發展的時代,如古雅典文明、文藝復興及法國大革命等時代, 就會被重新評價(Kelly-Gadol, 1987: 17)。例如,古雅典時代,女子是被限制在 家中的,而文藝復興時代則強調布爾喬亞階級妻子的馴服,而且當時也有許多焚 死女巫的情形,至於法國大革命更是將女性排拒於其所標榜的自由、平等、博愛 之外。簡言之,當我們以「性別」或是「婦女解放」做為檢視歷史的標準時,有 許多我們原先所認定的「進步年代」其實並不及格。

Kelly-Gadol在其另一篇論文〈女性有文藝復興嗎?〉(Did women have a

Renaissance?)(1977),曾重新檢視十四至十六世紀中西歐的文藝復興對女性的 意義。Kelly-Gadol將「女性的解放」做為一個起點,發現那些促成男性歷史發 展,將男性從自然、社會或意識型態束縛中解放出來的事件,卻在女性身上造成 了不同的影響,其中「文藝復興」就是一個值得探討的案例。她以為,文藝復興 時代諸多被認定為對男性而言的正面發展,對於當時女性而言卻是負面的,因而 對女性來說,似乎並沒有所謂的「文藝復興」存在,至少,在文藝復興時代,女 性 並沒有真的「再生」。也就是說,Kelly-Gadol運用「性別」這個範疇或分析 角度,重新檢視了西洋歷史上的文藝復興時代,因此得出不同於一般歷史研究者 的視角3。 女權主義及女性意識覺醒的影響,除了在歷史研究方面帶來不同的研究視角 外,在其他的許多學科裡,它也提供不少的啟發,其中特別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教 3 傳統認為文藝復興時代女性地位趨向與男性平等的歷史觀點,可以追溯至J. Burckhard(1975)的經典作品《The civilization of the Renaissance in Italy》。而在 婦女通史中也可發現類似的說法,如M. R. Beard(1946)《Woman as force in his-tory》、S. de Beauvoir(1974)《The second sex》及E. J. Putnam的(1970)《The lady》。其中,最著名的例外當屬R. Kelso(1956)《Doctrine for the lady of the Ren- aissance》,其認為文藝復興時代並沒有上述的平等情形,此部分可參見Kelly-Gadol(1977: 47)的說明。此外,R. Eisler(2000: 122-123)亦認為,文藝復興時 代可說是夥伴關係與支配者關係拉拒的年代,固然有女性特質和貢獻的提出,但 更多的卻是對女性的迫害。

(5)

育哲學及教育史的學科領域。Martin就曾敘述,在1970年代早期的學術研究中, 顯示某些智識性學科,如歷史、心理學、文學及藝術、社會學及生物學等,都存 在一些因為性別而產生的偏見。她認為這些學科至少在三方面表現出對於女性的 不公平之處:其一,這些學科內容中排除了女性;其二,這些學科往往依照男性 心中的女性形象來扭曲女性;其三,它們否定一般社會所認定的「女性特質」所 具備的價值。由於上述的不公平,遂使得這些學科無法符合知識平等(episte-mological equality)的標準。Martin甚至認為,當這些問題發生於教育思想中 時,可能會更複雜,因為教育史中許多提出關於女子教育學說之作者其實正是女 性(Martin, 1985: 3)。 Martin在另一篇文章中指出女性教育學者在教育理論中被忽略的情形(1994: 37)。以往在教育主流理論中真正被接受的女性學者只有M. Montessori,而她是 因為其在兒童教育方面的教育哲學著作而廣為人知,但Montessori並不是歷史上 唯一發展出系統性教育理論的女性學者。Martin列舉一些女性學者及其作品,包 括M. Wollstonecraft的《為女權辯護》(An vindication of the rights of woman)、C.

Macaulay的《教育書簡》(Letters on education),這兩部作品其實都特別關注女

子 教 育 的 議 題 ; 另 外 如 C. Beecher 倡 導 之 女 孩 及 婦 女 的 教 育 哲 學 則 與 Wollstonecraft形成有趣的對比;至於C. P. Gilman所寫的烏托邦小說《她鄉》 (Herland)更是立基於一個相當完整的關於女性的教育哲學。Martin以為相較於 Montessori的知名度,Macaulay等這些學者較少為人所知,更遑論她們做為教育 哲學學者的身分。 在過去一般西洋教育思想史的解讀中,J.-J. Rousseau(1712-1778)常被視為 教育史上的「熠熠巨星」,甚至其所倡導的「兒童中心」(child-centred)自然教 育學說,也使他成為扭轉教育思想發展趨勢的Copernicus。然而有些弔詭的是, Rousseau廣為人所稱道的教育思想及進步的教育主張,其實都侷限於其對於虛構 男子Emile的教育構想上,但在他對於女子Sophie的教育主張卻一直飽受批評, 不斷地引來反動及相互矛盾之譏。持平而論,Rousseau做為一個十八世紀的浪漫 主義者,重視個人的自由與尊嚴,強調兒童獨特的價值,在開創新教育的貢獻 上,的確有其不容抹滅的功勞;然而,若從前述Kelly-Gadol婦女史研究的觀點來

(6)

46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看,Rousseau將婦女的角色自公共生活中排除,認為婦女受教的目的是在取悅男 性,女子教育的目標是在培養婦女成為溫婉順從的女性,這些與婦女有關的教育 主張,實在都不能視之為「進步的」教育主張,其對後世的影響也不能夠與 Rousseau有關男子的教育論述相提並論。當然,我們並不能因為Rousseau在女子 教育上的保守程度,抹煞其在教育思想發展史上的重要性,不過我們也必須承 認,在Rousseau的教育學說中,「女性」並沒有獲得真正的「再生」,而從婦女史 研究的角度來看,教育思想史中原有的「歷史分期」── 例如,認為Rousseau 的學說帶來教育思想與實踐上的革命(Gutek, 1991: 100)── 也應該受到來自 「性別」角度的挑戰或質疑。 如同前述Kelly-Gadol所揭櫫的婦女史目標──「把女人還給歷史、把歷史還 給女人」,本文希望透過對於一位十四至十五世紀時女性學者Christine de Pizan教 育思想(特別是性別教育上的論述)的探究,將過往西方教育史中向來所忽略的 女性教育思想家重新「還給」教育史的書寫,即便她的教育學說受限於當時的時 空環境或是一般人的成見,可能在歷史上有如曇花一現,並未對於後來的教育學 說或實踐形成重大的影響,然而,透過對其教育思想的探究,至少可以讓我們瞭 解到,遠在Rousseau所處的所謂「啟蒙世紀」(十八世紀)以前,就已有女性學 者提出性別平等的主張,反對當時流行的「男強女弱」的說法,對於當時西方社會的 社會正義觀念提出「性別」角度的反省,而這也正是筆者寫作本文最重要的目的。

貳、Christine de Pizan命運之輪的轉動

4 身為歷史上第一位著名的女權主義者及從事專業寫作的女性作家,生於十四 4 本節節名主要脫胎於Willard所著之《Christine de Pizan──她的生平及著作》

(1984)此一傳記中某一章名“The wheel of fortune turns”,主要在說明Christine的 生平及其思想背景。Willard可說是當代鑽研Christine de Pizan著作及思想的權威, 她在該章中敘述Christine早年生命中所面臨的重大劇變。筆者認為,Willard之所 以採用此一章名,也應與Christine所著之《命運的無常》(Le livre de la mutacion de fortune)的書名有關。

(7)

世紀60年代的Christine de Pizan5,在文藝復興時代男性文學巨匠倍出環伺之環境 中,其實具有相當特殊的地位。在那樣的一個時代中,一般大眾都認為,女性除 非要成為修女等神職人員,否則就不需讀書識字。但是Christine的出現,卻對這 樣的說法提供了反證,她證明女性也可以成為一位優秀的專業作家並且以寫作維 生,世俗的女性亦可以是一位博學的女性,甚至可以和其他男性一樣參加公眾社 會的文學論戰。當我們從這些角度來看Christine時,其在歷史上的地位可說相當 特殊及重要,有時還被視為歷史上第一位女權主義者。

Christine於1365年生於威尼斯,她的父親Tommaso di Benvenuto da Pizzano原 先擔任的是市政顧問(municipal counselor)的工作,但旋即被法王查理五世 (Charles V)延攬擔任宮廷星象家。後來Tommaso的家族也隨他至巴黎定居, 其中包括了Christine在內。由於其父與法國宮廷的密切關係,加上父親的鼓勵,

Christine因而受惠,自小便得以接受良好的教育6,這種情形在當時是極為罕見的

(de Pizan, 1405/1998: XXXiii)。但是幸福的日子並不長久,隨著查理五世在 1380年逝世後,Tommaso也在宮廷中失勢,他之前所累積的家產也很快地消逝無 蹤,後於1385年左右辭世。 由前述可知,Christine出身於書香門第,在這種環境的薰陶之下,加上父親 的支持,Christine在少女時代就比當時一般女性接受了更多的教育,而其所接受 5 Christine de Pizan在國內學界一般稱為「皮桑」或「德.皮桑」,亦有直接稱為 Pizan或de Pizan者,作者之所以在下文中稱為Christine,主要是因為一般外文專書 作者皆以此稱之,例如Willard(1984)的著作。加上de Pizan其實並非Christine的 姓氏,而是代表她所屬家族來自於Pizzano(後來改為法文中常見的Pizan)一地, 為求嚴謹及精確起見(本文將Chrisitne的父親也以名字稱之),故本文中一概以 Christine稱之。 6

根據Christine在其《婦女城》(The book of the cities of ladies)一書第二部分36.4節 描述,她的父親是一位偉大的科學家和哲學家,他的態度相當開明,並不如時人 那般相信女人會因瞭解知識而貶損,相反的,他非常樂意看到Christine潛心向 學。與之不同的是,Christine的母親沿襲當時女性的習俗,希望Christine日後從事 縫紉和一般適於女孩的蠢事,此一女性化的觀點也成為Christine進一步鑽研學問 的主要障礙(de Pizan, 1405/1998: 154-155)。

(8)

48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的教育品質及深度,在十四世紀當時的女子教育中也應該是極為罕見的。從她所 留下的作品來看,除了法文、拉丁文外,她更學了一些希臘文,並且涉獵了某些 古典文學作品。雖然有關Christine所受教育的性質有許多的揣測,但除了Chri-stine自己的敘述之外,其他的相關資料並不多。其實,不獨Christine本身所受的 教育,一般學者對於文藝復興以前或當時年輕女性所受教育所知也甚少。依照 Willard的看法,大約在十四世紀後半時,應該已有相當多的識字女性出現,特別 是那些年輕的女性貴族和義大利商賈的妻女,而後者之所以學習讀寫是為了從事 簿記及通信的工作,以協助其家族中的男性(1984: 33)。 15歲時,Christine與一位宮廷書記官Etienne de Castel結褵,很幸運地,她的 先生也積極地支持她研習學問,在先生的鼓勵下,Christine的閱讀與寫作興趣仍 得以維繫下去。但好景不常,25歲時,她的先生死於瘟疫,自此開始守寡。對於 20餘歲的Christine來說,她在這段時間內同時失去了最支持她的兩個男人──父 親及丈夫。Christine失去了雙重依靠,而她又不願再婚,所以必須獨力開創自己 的事業,以哺育其三名年幼的孩子。在Christine所著《命運的無常》一書中,她 自述由於此等命運的劇變,使得她「必須成為一個男人」,並且負起男人在世間 的責任(Willard, 1984: 48)。我們可以這樣說,Christine所達成的工作,是之前 從來沒有女性敢嘗試或是說成功嘗試的,那就是以專業的「寫作」來維持自己的 家計,而不再依靠另一位男性來過活(Christine後來一直保持單身)。易言之, Christine可以說是西洋歷史上第一位專業的文學女性,為了負擔全家生計, Christine充分發揮了她的創作能力,幾十年下來完成了十部詩體作品和十一部散 文體的作品(吳芬等譯,2001:32;de Pizan, 1405/1998: xxvi-xxx)。她的散文體 作品包括了文學評論、查理五世時期的歷史、基督教王國和平,以及論婦女及男 子 貴 族 教 育 等 方 面 。 Christine 於 1401-1403 年 間 寫 作 的 《 玫 瑰 戀 史 論 戰 集 》 (Epistres du debat sur le roman de la rose)、1405年出版《婦女城》7(Le livre de la cité des dames; The book of the city of ladies)及《三德之書》(The book of the three virtues)、1429年所完成的《聖女貞德》(Le dittie de Jeanne d’Arc)等重要著

7

(9)

作,皆與其對婦女問題思索的成果有關。在Christine眾多的著作中,包括《婦女 城》、《三德之書》以及其在1406-1407年所出版的《身體政治》(The book of body politic)在內,則可視為其在教育方面的代表作。大體言之,Christine的作品均 以法語表達,文字通俗流暢,其中也有不少作品後來被譯為英文。Christine的作 品雖然在當時社會頗受歡迎,但後來有一段時間沈寂下去,直到十九世紀後期才 又被當時的女權主義者重新發現,在今天美國大學的西方文明課中,《婦女城》 可說是基本必讀書目之一。Christine在寫完最後一本書《聖女貞德》後,就沈寂 退休。Christine約於1430年左右辭世。 《婦女城》的英譯者E. J. Richards在該書的導言中,認為若對於Christine的 著作進行快速瀏覽,將可以幫助我們瞭解Christine當時所處時代的知識潮流。 而單從她作品的資助人名單來看,包括了John、Duke of Berry、Philip the Bold、 John the Fearless、Louis of Orleans 及其妻Valentina Visconti還有Charles VI及其 妻Isabella of Bavaria等政治顯要,可知Christine應該與當時的許多政治事件有 頗多的牽連(de Pizan, 1405/1998: xxxi)。而從外在的背景來看,Christine所處 的時代正值英法百年戰爭,她對於戰爭所造成的傷害有直接的體驗;而在她本 身的生命歷程中,也強烈地感受到以往歷史及現實環境對於女性的歧視,因此 在她的作品中,除了對於婦女的正名外,一再反覆出現的主題就是對於和平的 呼籲(吳芬等譯,2001:32)。此外,在當時法國的宮廷圈子(courtly circle) 裡,拉丁文及義大利文的著作大量流通,也顯示了當時法國文化對於義大利 人文主義有高度的接受性。在此環境下,Christine似乎對於一些作家,包括 Ovid 、 Boethius 、 Valerius Maximus 、 John of Salisbury8、 Vincent de Beauvais 及Boccaccio等人的著作都相當熟稔,而從她在《婦女城》所企圖完成的婦女 通史(a universal history of women)來看,除了代表她對於歷史問題有敏銳的 觀察能力外,也顯示了她對於「翻譯研究」(translatio studii)文學傳統的理

8

John of Salisbury的《論政府原理》(Policraticus)一書也影響了Christine的《身體 政治》。

(10)

50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解9(de Pizan, 1405/1998: xxxi)。

除了前述的政治關係及人文主義的傳統外,Christine在《婦女城》中所建構 的婦女通史,也代表了對於文學中的厭女論述(literary misogyny)所做出的回 應。文學及哲學上的厭女論述通常將女性貶抑為次等性別,例如從十二世纪以 來,歐洲的經院哲學受到Aristotle分類觀念的影響,產生「性別兩極化」的概 念,傾向於將一些正面屬性歸於男性,將負面屬性歸於女性。而Christine對這類 的厭女論述提出了駁斥,在文學作品中夾雜了道德的辯護,正是反映了中世紀晚 期文學的特性。Christine對於女性的辯護,來自某些經院的傳統及她個人對於此 種傳統有技巧的吸納(McLeod, 1990: 37)。因為在當時中世紀裡,文學作品的研 讀除 了審美的目的 外,也 常含有 道德的 涵意。 我們可以這樣 說,在中世紀 Aristotle哲學盛行的年代,Christine一生中所面臨的主要挑戰,就是要與當時盛 行的Aristotle哲學中的反女權主義(Aristotelian anti-feminism)進行對抗,而她的 努力成果也證明了時人所給她的恭維稱號──“femina ista virilis”(有德的女性) 的確當之無愧(Gabriel, 1955: 21)。 有關Christine的一生及著作,《婦女城》的英譯者Richards提出Christine生命 中三重的邊緣性(marginality),可說精確捕捉了其生平背景的特色:Christine原 籍為義大利人,加上她又身為一位女性,使得她在當時的法國文學家中顯得更像 個局外人。 試想,當一個外國人嘗試要在一個「異國」的文學文化中進行創作,會發 生什麼事情?甚至,她選擇的是地方語言(法語),而不是拉丁語這個中 世紀主流的語言,這可能更加深了她與主流間的距離(Richards, William-son, Margolis, & Reno, 1992: 1)。

例如,過去有關Christine的傳統研究,就常僅將其視為既有概念的編纂者10

9

translatio studii指從文學文化(literary culture)自雅典、羅馬至法國的轉移過程, 此一主題在早期的法國文學作品中甚為流行。

10

(11)

(de Pizan, 1405/1998: xxxv),終其一生,Christine從未獲得來自宮廷或大學中的 任何正式職位。但是從今日社會的眼光來看,Christine的作品其實仍具有相當的 原創性,特別是在其有關婦女地位及權益的捍衛上,Christine可說突破了當時傳 統的桎梏,成為早期西方歷史中罕見的女性代言人。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在當 時不利女性生涯發展的環境下,Christine以其過人的意志力、博聞強記的學識以 及高超的社交手腕──Christine常將她著書的抄本加上美麗的插圖題獻給貴族和 貴婦以獲得相當的報酬,克服前述種種的距離或邊緣性,她的作品不僅在中世紀 仍屬荒漠的女性作家領域中綻放燦爛的色彩,在兩性關係及性別教育的洞見上, 更遠遠超過當時的男性同儕,成為當代女權主義的先驅。

參、「玫瑰戀史」事件的影響

在Christine的寫作生涯中,讓她首次受到文學界矚目,應該是因為她參與法 國有記錄可查的第一次文學論戰──《玫瑰戀史》(The romance of the rose)所引 發的一場文學論戰。《玫瑰戀史》是法國中世紀晚期最受歡迎的一部浪漫愛情詩 作,首部曲有4000行,約在1225年左右,由G. de Lorris所寫就,而在50多年後, 又由J. de Meung補寫超過17000行的續篇。Christine之所以參與這場論戰,主要原 因在於她反對這部作品中Meung對於女性的描寫,她認為這部作品中所刻畫的女 性形象對於當時的男性會產生不良的影響。原先有關《玫瑰戀史》的論戰是由J. de Montreuil所展開的,不過所重視的是文學特性的討論,自從Christine加入後, 相關的論戰遂注入了女權主義的因子。 《玫瑰戀史》的故事情節大致如下:de Lorris透過夢境將一切戀愛故事都人 格化,表現出吟遊詩人的戀愛哲學。他描寫「愛者」(Lover)在夢中遊歷一座大 花園 ,其中有憎恨 、罪惡 、貪婪 等圖畫 ,也有 美麗、 財富、 禮貌等邱比特 (Cupid)的一堆寶貝,但這「愛者」卻選擇了一株盛開之玫瑰(Rose)。「和樂」 (Delight)允許他去吻玫瑰,但「惡口」(Foul Mouth)卻喋喋不休談論此事, 「嫉妒」將玫瑰囚禁塔內,派「危險」、「恐懼」、「羞恥」來監視她。最後,「愛 者」失望地告別了,de Lorris的故事就寫到此打住,看似並未完成。後來de

(12)

52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Meung接續,他描寫「愛者」在藉由邱比特及維納斯(Venus)等愛神及「自 然」、「天才」的幫助,歷盡千辛萬苦終於攻下「嫉妒」之塔,因而終得以和玫瑰 相見,全詩仍以喜劇的歡樂收場。基本上, de Lorris所撰部分頌讚了騎士和婦 女的戀情,藝術成就較高,而de Meung則把愛情貶至官能的快樂上,文才似不及 前者,但其所蒐集資料仍非常豐富,在中世紀文壇還是掀起極大的回響。 Willard分析《玫瑰戀史》前後兩個作者撰寫意圖上的不同,de Lorris想要藉 著這樣的愛情故事顯現一個社會從觀念論的、騎士的精神走向一個實在論及邏輯 精神的心態,但是de Meung卻想要回復貴族式的騎士精神與禁慾主義,因此從這 方面來看,後者直可視為是對於前者的反駁。Willard也指出,我們目前對於de Meung寫作特色的瞭解,幾乎都是來自於Christine在1401-1403年間發表之有關 《玫瑰戀史》的討論,大概從1402年開始,Christine開始蒐集一些私下的討論, 她並將其中支持自己論點的一些文獻提供給當時的法國王后(Willard, 1984: 77)。而根據Christine自己的說法,這場辯論開始於她與de Montreuil的對話,當 後者大力稱讚《玫瑰戀史》的優點時,Christine卻覺得該書並不值得這樣大肆讚 揚,因為她認為其中有許多「厭女論述」或是歧視女性的看法在內。Christine反 對《玫瑰戀史》有關女子本性是多變和不穩定的說法,認為這些說法都會對女性 造成傷害。 此外,在抨擊《玫瑰戀史》之時,Christine也受到當時頗具影響力之巴黎大 學校長J. Gerson的支持。Richards認為,Christine與Gerson之所以對《玫瑰戀史》 展開批判,主要還是他們在道德上有著共同的關懷,例如,Christine就曾針對該 書中對於身體私處的名字出現進行了批評,她認為書中所呈現的某些觀念──例 如貪婪、誹謗及雜交等──可能會對當時社會中下階級的道德觀產生負面的影響 (Willard, 1984: 79-81)。 Christine 與 當 時 的 一 些 學 者 的 通 信 中 有 關 《 玫 瑰 戀 史 》 的 爭 辯 , 對 於 Christine 日 後 的 思 想 發 展 產 生 深 遠 的 影 響 ( Willard, 1984: 86-87 )。 首 先 , Christine將有關女性的理論性討論由知識圈內轉移出去,讓社會一般人士甚至婦 女也可以參與此一問題的討論;更為重要的是,在這次的爭辯過程中,Christine 本身受到了激勵,她深覺自己有必要透過不輟的寫作來表達對於婦女地位的關

(13)

注,並且為女性所遭受到的不公、誹謗發聲,對於當時社會的種種偽善進行抨 擊。透過《玫瑰戀史》的爭論,Christine發現: 如果是由婦女寫下我們已經閱讀的那些書籍,她們將會以不同的方式來處 理這些題材,因為婦女們知道,她們向來都是被錯誤地指控。(de Pizan, 1405/1998: xxxvi) 除了堅定捍衛女性地位的信念外,對Christine來說還有個意外的收穫,就是 她因為參加此次深受矚目的論戰,讓她在短時間內聲名大噪,為日後的《婦女 城》等著作的成功奠下基礎。 其實Christine有關婦女地位的辯護,並未言盡於《玫瑰戀史》的論戰中,但 《玫瑰戀史》確實是點燃她對婦女問題關注的導火線。Richards在評論此一論戰 時,就認為後來的《婦女城》直可視為Christine對於此一論戰的註腳。而前面所 提的「如果由婦女來撰寫經典,將會寫出不同的事物」此一觀念也成為Christine 在《婦女城》中所要面臨及克服的最大挑戰。

肆、《婦女城》與《三德之書》中的

女子教育思想

在Christine參加《玫瑰戀史》論戰後的兩年之內,她雖忙碌於別的事情,但 她始終未放下站在女性立場為女性代言的欲望。因此,當她完成了查理五世的傳 記後,她又回歸此一最貼近自己內心的主題,在1405年間一口氣完成兩部重要的 作品:其中一部是《婦女城》(City of ladies),另一部是《婦女城的寶藏》(The treasure of the city of ladies),後者又名《三德之書》,可視為前者的續篇。 Willard說明Christine寫作此兩本書的主要目的,一是說明女性對於過往社會的重 大貢獻;其二則在教導所有階級的婦女如何培養社會生活所需的有用特質,進而 成為婦女城中的榮譽居民(Willard, 1984: 135)。從《婦女城》與《玫瑰戀史》的 關係來看,前者則可視為她對於箇中爭議的最終陳述。

(14)

54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從其書名來看,「婦女城」一名的由來,應與St. Augustine的「上帝之城」 (city of God)有關,因Augustine的《上帝之城》一書在當時已譯為法文。不過 在實質的內容上,Christine的「婦女城」還是與Augustine的「上帝之城」大相逕 庭。Augustine的上帝之城絕塵於人世,是神聖的地方,與充滿罪惡的世俗之城 判然有別,而能否進入上帝之城的居民則由上帝決定;但在婦女城中,進入婦女 城的要件是女性自身具有的美德,它更具有世俗的性質。在撰寫方式上,《婦女 城 》 採 用 的 是 寬 鬆 的 「 諷 喻 結 構 」, 其 中 包 含 許 多 有 德 婦 女 的 「 範 例 」 (exempla)在內,Christine並以這些優秀婦女的「範例」作為「建造婦女城的基 石」。這些典範故事,其中許多都取材自G. Boccaccio的《名女人》(De Mulieribus Claris; Concerning famous women)一書,因此,Boccaccio著作對於Christine的影

響應該十分重大11。《名女人》一書中蒐錄許多神話和古代有名婦女的簡短故 事,約在1401年時被譯為法文,在當時也頗受歡迎,故其對Christine產生影響是 在料想中的,惟兩人著作之間還是存有不少的差距(Willard, 1984: 136)。例如, Boccaccio對於婦女史的處理方式是依照時間先後的次序,開始於Eve12,結束於 其同時代人Johanna of Naples(西西里王后)所遭遇的不幸事情,而Boccaccio在 這部作品中也沒有強烈的教誨(didactic)意圖,他強調的是「有名」的女性, 其撰寫意圖只是為了自娛娛人之用;反之,Christine的婦女城則不是按時間的先 後敘述,同時她也有明顯的教誨意圖,她所強調的是「有德」的女性,至於她所 引用的例子都是切合其目的,此外,她還在書中附有插圖來圖解女性的特質,以 喚起讀者的注意。與《名女人》相較,Christine的意圖較為嚴肅,她在《婦女 城》中為所有讀者勾勒了一個想像的女性世界,帶有強烈的烏托邦色彩13,不 過,她並非以抽象的理論論述來說明女性的特質或優點,而是用具體的「範例」 來證明女性也具有高貴的品格及情操;而她的寫作目的,與其說是知識的,實際 11 Christine廣泛地使用Boccaccio所撰述的名女人事例,以致她的《婦女城》有時被 誤認為是《名女人》一書的轉譯,但實際上絕非如此。 12 根據基督教聖經記載,Eve是上帝所造的第一個女人。 13 在Willard所著的Christine傳記中,其中一章論述《婦女城》、《三德之書》等,該

(15)

上更具有「標舉德性、維護女權」的道德意涵在內。 在《婦女城》中,Christine透過對於反女權傳統的批駁,修正了「修辭教 育」中的缺失,同時她也創造了一個舞臺(arena),來確立並保存她倡導女權的 論點(McCormick, 2003: 150)。而為了達成倡導女權的目標,Christine在該書中 運用了具有獨創性的架構來撰寫女性的範例故事,其中包括三個階段。首先,她 象徵性地建構一座城市,這座城市事事都符合女性的需求,而其中最有德性的女 性則可受邀定居於婦女城中,擺脫俗務的牽絆;然後Christine又詳細地討論反女 權主義的成因,並且勾勒婦女對於社會的貢獻,進而提出女性具備十足的潛能, 但這些潛能向來被充滿偏見的社會所忽視;最後,Christine引用歷史上的範例來 支持自己前述的主張(Willard, 1984: 136)。 《婦女城》一書的開頭是這樣的:Christine採用自述及想像的方式說到自己 因工作之餘想要放鬆一下,故隨手拿起一本Mathéolus所撰寫的小書做為消遣, 但其中卻充滿對於女性的鄙視。閱讀這本書的經驗又使她回想到自己多年來閱讀 的大師經典作品中也不乏對女性的嘲諷及誤解,她深覺無法辯解,不禁悲從中 來,呼喊上帝:「噢!上帝啊,怎會如此?除非我偏離自己的信仰,我實在不應 該懷疑,以您無限的智慧與至善,怎會創造出不完美的事物?難道您會以一種獨 特的方式創造出女人後,又不賜給她們可以蒙您喜悅的才能嗎?」(I.1.2)(de Pizan, 1405/1998: 5)14。正當Christine熱淚盈眶、垂頭喪氣地癱坐在椅子上,自 怨自艾為何身為女人時,突然有大光射入戶內,三位頭戴王冠的女神駕臨,這三 位女神分別名為「理性」(Reason)、「正直」(Rectitude)與「公義」(Justice)15, 14 I.1.2 等羅馬數字的標示方法為Christine原書中的出處標示方法,本文在標示《婦 女城》一書的原文時,除了APA外,均會包含原書之標註方式。 15 根據《婦女城》的記載,這三位女神身負不同的職責。「理性」女神,右手拿著 閃亮的鏡子,目的要使Christine瞭解,無論何種生靈,都必須有清楚的自我認 知,才能洞察此一鏡子,她要提供Christine耐用、精純的灰泥(mortar),打下堅 固的地基,以支撐起環繞城池的大牆。「正直」女神手拿光亮的直尺,以區辨對 錯及善惡,她要提供Christine測量婦女城中各項建築,包括建造巨大的神殿、宮 殿、房屋、街道和廣場之用。至於「公義」女神,則手拿純金器皿,用以測量上

(16)

56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她們的任務便是要來告訴Christine歷史上許多有德女性的事蹟,這些有德女性都 是建 造婦女城的基 石,透 過對於有德女性事蹟 的敘說與回憶 ,她們要幫助 Christine從地基、牆垣至屋頂,一磚一瓦地建立榮耀的婦女之城。 《婦女城》全書便是在女神及Christine的對話,以及女神所述的有德女性的 故事中進行的。先由Christine引用歷史上各種作品對於女性的抨擊開始,然後女 神們依照「理性」、「正直」及「公義」的順序,一一引經據典予以駁斥,其間並 夾雜Christine本身的反省。首先是Christine與「理性」女神的問答,包括女性是 否缺乏政治治理能力、無法進行創造發明的活動、個性不夠節制及嚴謹等,但 「理性」女神則枚舉古代婦女在政治、技藝、學術方面的傑出表現來證明女性也 具有理性的能力。 接下來是Christine與「正直」女神的對話,其中的問題包括:女性是否無法 保密、不宜接受教育、慣於不忠、喜歡被強暴及性情善變等,「正直」女神對此 列舉歷來正直女性的範例來證明女性的德行。在與「正直」女神對話的最後部 分,Christine又提了幾個關於「女性沈默」(Ⅱ.53)(de Pizan, 1405/1998: 184-186)的重要問題,這些問題包括:既然過去對於女性的歧見如此之深,為何沒 有女性挺身反駁?若有男性認為「大部分女性都還不夠優秀,所以應等所有女性 都更加完美後再為她們來寫歷史時」,又當如何?「正直」女神對前一問題的回 答是許多淑女不只在某一方面而是在各種專門事務中都具備卓越的德行,而「反 駁」此一工作是留待Christine來完成的;對第二個問題的回答則是「男性自己若 能力求完美,女性也會以他們為榜樣」。於此,「正直」女神點明了男女間的差異 並不在「性別」而在「德性」,女性必須為自己「發聲」的重要道理。 《婦女城》的第三部分也是最後一部分,則是Christine與「公義」女神的對 話,主要敘述基督教女性聖徒的事蹟。「公義」女神宣稱自己的任務就是在婦女 帝的公平分配,根據每一個人的功過,做出公義的判斷、裁決及寬宥。基本上, 「公義」女神在德性中占有獨特的地位,因為其他的德性都奠基於她。「公義女 神」的任務是要用閃耀的純金修建塔樓、高樓和房屋的屋頂,然後將有德的女性 引入婦女城居住,並將城門的鑰匙交予Christine。

(17)

城建造完成後,將那些德行高貴的婦女引入城中居住,而在婦女城中統治的王后 就是聖母瑪利亞。「公義」女神強調,能夠進入婦女城中居住淑女的條件,出身 背景並不是重要因素,德性才是。「我能告訴你,無數位不同社會背景的淑女、 少女、已婚婦女、寡婦,上帝都能以其令人驚奇的力量及恆久來彰顯祂的德 性。」(Ⅲ. 18. 9)(de Pizan, 1405/1998: 253-254)。第三部分的末了,便以 Christine本人對歷代有德女性的演講作結,Christine再次勉勵,「建造婦女城的材 料全部都是德性」,而當婦女城建造完成後,婦女也應「小心地保衛自己的榮耀 和貞節,抵抗你們的敵人」,並且「陶冶於德性的修養,擺脫罪惡」,以「擴大這 座城市的面積,增加居民的人數,愉悅地作著得體的事情」(Ⅲ. 19)(de Pizan, 1405/1998: 254-257)。 從前述《婦女城》的內容來看,雖然Christine所舉的女性範例之德性略有重 複,但概略來分,在《婦女城》中的三位女神──理性、正直與公義,其實正分 別對應三個不同領域──知識、道德及宗教──在其中,女性皆可以有傑出的 表現。從筆者的角度來看,《婦女城》表面上是一本提供當時名媛淑女閒暇時閱 讀的文學讀物,裡面固然包含了不少教誨意味濃厚的道德與宗教教育的材料,但 仔細深究之下,《婦女城》中也提供許多婦女教育上的洞見;Christine除了在本 書中明白指出「女子受教育是件有益的事」(Ⅱ. 36)外,其對於婦女德性及特質 的詮釋,對於當今的兩性教育也應該能提供許多的啟發。 《婦女城》的最後一章,直可以視為Christine下本書《三德之書》的序章, 因為《三德之書》所要處理的是與Christine當代社會有關的問題,並且希望進一 步能夠培養那些意欲成為婦女城中居民的女性。《婦女城》中所出現的三位女神 在《三德之書》中 亦有出現,在《三德之書》的一開 頭,三位女神便激勵 Christine繼續從事寫作,甚至鼓勵她組織學校提供女性就讀(de Pizan, 1405/1985: 31-32; Willard, 1984: 145),不過僅限於驚鴻一瞥,《三德之書》中的許多教導還 是來自一位名為「審慎」(Worldly Prudence)的女神。Chrstine認為,「審慎」與 屬世的「積極生活」(active life)觀念有關,她並不相信大多數的婦女會願意放 棄家庭生活、棄絕所有屬世的欲望,並進入修道院中過著冥思的生活;對於大多 數婦女來說,盡力耕耘世間的生活,可能才是其最要緊的責任。正是基於這樣的

(18)

58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信念,Christine在《婦女城》論述完具有爭議性的女權問題後,立刻再接再厲撰 寫《三德之書》此一可謂「實用指引」(a guide to practicalities)的書。《三德之 書》的性質與《婦女城》截然不同16,它部分是禮節書(etiquette book),部分則 可說是生存手冊(survival manual),在中世紀歐洲,很少有像《三德之書》這麼 具有實用性及社會性忠告的文獻,它是為那些要在世間生活的婦女而寫(de Pi-zan, 1405/1985: 21-22),它的目的是為了提升當時婦女的生活品質。 除了實用性外,《三德之書》還有其他的特色。第一,它所要傳達的對象, 包括社會上具有權勢的女性(如王后、公主、貴婦等),也包括最貧窮的農家婦 女、寡婦、老處女、娼妓及女性僧侶在內。她所關注的是所有社會階級的婦女問 題,而不只是針對某一特定階級婦女而寫。雖然在這本書中,Christine整整花了 至少一半的篇幅來敘述王后及公主的需求,但是當我們想到這些女性應該是當時 社會中最具識字能力的女性,也就不足為奇;更何況Christine還花了相當的篇幅 來敘述常民婦女(其中包括商人及工匠的妻子,以及最貧窮、最卑賤的女性在 內),這在在都顯示了Christine所關懷的對象層面是相當廣泛的,她對於當時社 會中某些底層的犧牲者充滿同情。第二,它不僅希望女性能夠過家事的、屬靈的 生活,也鼓勵婦女應該依靠自己,對於社會提供某些貢獻,進而支配其生活條件 (Willard, 1984: 145-146)。第三,透過本書生動的描述以及其中某些插圖對於當 時生活場景的描繪,我們可以對中世紀的日常生活情形有更多的瞭解(de Pizan, 1405/1985: 22)。第四,在這本書中,我們也發現Christine對於女性婚姻保持某種 開放的態度,她雖然假定不參加宗教教團的婦女應該會結婚,但她也知道,會有 一些女性選擇在世俗中保持處子之身,也可能會有一些寡婦選擇不再婚,就像她 自己一樣。在《三德之書》中,Christine對於寡居及再婚的建議,有許多是來自 於她自己的切身經驗,她特別提醒當一個女子寡居後,會有許多的棘手問題發 16 當代的一些女權主義歷史學者甚至認為,Christine在《三德之書》中放棄了《婦 女城》中女權主義的觀點,而又接受了社會現狀,也就是讓女子回到了操持家務 的「功課」(lessons)中,因而感到有些失望,甚至S. Delaney稱其為「假扮的女 權主義者」(prétendu féministe)(Nowacka, 2002: 89)。

(19)

生,但她也不主張寡婦就應該為此而再婚。Christine主張,一位婦女無論是已婚 還是寡居,都應該去瞭解自己家中的產業是如何經營與管理的,她除了操持家務 外,也必須撙節家中預算,善於理財(de Pizan, 1405/1985: 23-24)。最後,在本 書中也可以看到,Christine特別關注「和平」的議題,她認為一位公主應該致力 於她的先生與其臣屬間的和諧,一位婦女應能維護家中的和平。由於男性較易衝 動、魯莽,因此女性有義務在一個敵對環境中成為一個中介的調和者,並採取行 動為人類帶來和平與理智(de Pizan, 1405/1985: 24)。 歸結Christine在《婦女城》及《三德之書》的論述,在女子教育方面,她有 以下的觀點: 首先,Christine認為女性接受教育是有益的。「……對我而言,一位善良的 女性──特別是如前面所提到的那些有智慧、能夠識字,以及受過自然科學教育 的女子──可以勝過邪惡。因此,我很訝異,某些男性之所主張不想讓其女兒、 妻子或女眷接受教育,是因其認為他們的道德習俗會遭到破壞之故」、「並不是 所有的男性(尤其是最有智慧的男子)都同意女子受教育是有害的觀點。不過千 真萬確的是,許多愚蠢的男性卻都宣揚此一主張,因為女子比他們知道得多時, 會使他們感到不安」( . 36Ⅱ )(de Pizan, 1405/1998: 153-155)。Christine駁斥當時 流行的「女子受教是有害的」謬見,認為「沒有人可以剝奪自然賦予之物」,上 帝既然賦予女子學習的能力與才華,就表示沒有人可以阻礙女性對於知識追求的 熱情。男性與女性的真正差異並不在於性別,而在於是否擁有德性。「男人或女 人,誰擁有較多德性者,其地位就高貴。一個人是高尚還是低賤,不是按照其身 體的性別,而是在於其行為及德性的完美」(I. 9. 3)(de Pizan, 1405/1998: 24)。 Christine並不接受她母親的保守觀點,反而依循她父親較進步的主張,認為學習 無論對女子的身心發展都不會造成傷害。身為一位女子教育的提倡者,Christine 強調,接受教育對於每個人來說應該都是有益的,所以它也應該是一種義務。 其次,從Christine的角度來看,女子教育主要目標就是在獲得「道德智慧」 (moral wisdom)。她相信,追求知識固然是件十分要緊的事,然而,光有知識 仍然不夠,知識的獲得還是必須與德性間取得一定的和諧。從《婦女城》中所舉 的種種具體範例可以看出,Christine似乎認為,女子教育的真正目的在於讓女孩

(20)

60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們能夠去面對生命中的喜悅及悲傷,能夠準備好去面對、抗拒誘惑,並且讓她們 能夠在各式各樣的詭詐中安然度過,女子教育的重點應該在於婦女的好名聲 (good reputation)(Gabriel, 1955: 12-13)。而且這種道德智慧,不僅是屬靈或屬 神的,也包括了屬世的實用智慧在內。我們在《婦女城》及《三德之書》中,所 看到的理性、正直、公義及審慎諸女神,其所代表的各種德性,可說不同於當時 中世紀所盛行的神學德性(theological virtues)──信仰(faith)、希望(hope) 與貞潔(charity),反而較接近傳統的樞德(cardinal virtues)──審慎、高尚 (maganimity)、剛毅(fortitude)與公義──這些世俗的德性(Willard, 1984: 136)。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在Christine的著作中,仍強調女性貞潔的重要 性,然而在德性及才能的培養上,男女之間的差異並不大。她甚至主張,雖然按 照基督教聖經的教訓,妻子必須順服她的丈夫,但女性在其丈夫不在時,也應該 具有獨力求生的能力。 而在女子教育的內容上面,Christine似乎並不想讓男、女接受相同類型的教 育,她以為女孩所受的教育要比其兄弟所受的教育種類少一些(Gabriel, 1955: 12)。Christine同意羅馬時代教育學者Quintilian的主張,認為一位受過教育的男 性應該是位雄辯家,能夠敏捷的反應、具備演說的才華以及高尚的品德,在她的 觀念中,理性是一個有教養男性的門面之一。而在女子教育方面,Christine則認 為女性應該研習具有實用性的學科。其中在人文學科(moral science)的學習 上,目的在讓婦女成為其丈夫有用的幫手;由於Christine年輕時即守寡的個人經 歷,加上當時戰爭頻仍,男性常必須遠行,所以她特別強調實用學科的重要性, 例如土地、收入、城堡房產的管理,以使得婦女在丈夫不在家時也仍能有效地掌 理家業。在她的看法中,思辨性的知識並非優先,拉丁文的研習也非必要,反而 數學最為重要。此外,一些相關的縫紉、編織、刺繡等技藝,則應該是所有女性 都必須學習的內容。簡言之,在Christine的看法中,女性具備的知識還是應該廣 博,因為一位知識不受限的人,才會具有真正的智慧。 雖然男女在接受教育的內容上或有些許的不同,不過Christine之所以有此看 法,並不是認為男女有本性上的不同因而主張男女的教育內容有異,主因還是為 了因應當時的實際環境和條件。在男女本性的基本看法方面,她呼應了早期基督

(21)

教教父17的主張,認為每個人具有相同的本性及德性,並不是女人具備一種本 性,男人則有另一種;不管是呼吸、注視、聆聽、知識、希望、服從、愛心,在 男人和女人身上都是相同的,因此她也邏輯地導出了:「如果女人擁有和男人一 樣的特質、才能與喜好,那她也應有權利接受相同的教育。」的結論(Gabriel, 1955: 13)。 而在教學方法方面,我們可以這樣說:Christine透過《婦女城》的寫作,建 構了一個不同於過去以男性為主的女性記憶系統或記憶術(feminist mnemonics) (Enders, 1994)。對中世紀的讀者而言,閱讀、記憶及道德間有緊密的相互關 係,閱讀代表讀者的某種親身體驗,若能適當的訓練記憶,閱讀會成為讀者的重 要記憶之一,進而引導讀者的道德行為。Christine質疑並抨擊過往以男性為主的 儲存及傳遞的規訓意識型態──也就是記憶的技藝(art of memory)。從《玫瑰 戀史》的論戰事件中,Christine瞭解,為什麼一些充滿女性歧視的文學作品會對 女性造成傷害,不是因為女性本身的多變不定,而是因為女性從未在這種遊戲規 則下接受教育,女性缺少文學及修辭的訓練,使得她們在面對反女權者的批評 時,無法防衛自己,也無法較正面的提出她們自己對於女性的定義。因此, Christine在《婦女城》中,要從一個新的視野來教育她的讀者,要賦予「女性」 一種新的定義(McCormick, 2003: 150)。「婦女城」代表的就是一個新的記憶場 所,在書中,她自己則成為一個想像中的女性讀者,她除了要力抗過去一般男性 在女性心中所塑造的反女權論述外,也必須為她的讀者們實踐出一種新的女性閱 讀方式,進而體會到自己之所以有此解讀方式,絕非是自己的誤讀所致。 因此,《婦女城》固然並非一本明白論述教學方法的著作,但是Christine在 此卻創造出一個人工記憶城市,除了讓她可以重寫修訂婦女史之外,同時也提供 一個新的記憶空間來儲存這種修訂。亦即,Christine藉由記憶城市的建構,意圖 去改造女性的心靈建築(mental architecture),讓個人也可以去儲存甚至創造某 17 此指St. Clement of Alexandria(約西元二至三世紀左右的人)所著之《雜記》 (Stromata)中的主張,Clement可說是基督教教學主張的創始者(the father of Christian paideia)。

(22)

62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些文學文本;透過道德範例的提供與教導,培養一種個人的氣質(McCormick, 2003: 152)。這種教學方式,主要目的是要透過人工記憶的塑造,來喚醒女性的 自覺,進而能發展出屬於女性自己的智識領域。除此之外,Christine也提出說故 事是一種有效的教學方法。於此Willard就認為,Christine有許多的教學觀念 (pedagogical ideas)似乎是先於她的時代的(1984: 174-175)。例如在《三德之 書》中,Christine就建議,家庭女教師應該說故事給兒童聽,使其能集中注意, 教師也應運用故事來告誡兒童應表現出期待的行為。她還主張應與小女生一起玩 遊戲,有時甚至可以給她們一些可愛的小飾品,來贏取她們的信任與感情,以便 讓她們能夠較容易地接受老師的教誨。 根據前述Christine有關女子教育的論點,就現今的眼光而言,Christine可說 屬於較溫和的女權主義者,在她的著作中,從未徹底否認男性,也未刻意強調女 性受到男性的迫害與壓迫,在當時,她的主張仍未「先進」到要求獲得與男性同 等的權利。但她提出以「德性」來衡量一個人的標準,認為一個人(不管是男性 還是女性)偉大渺小與否,不在「性別」,而在於「其行為與德性是否完美」。而 為了塑造新的記憶系統,有時她甚至舉例說明了女人有比男人更優秀勝出之處。 例如,她認為如果自然沒有賜予女人強壯的四肢,這是因為她已經用一些更具美 德的傾向來補足了。這些傾向包括愛自己的神、懼怕違背神的誡命而犯下罪行。 走上邪路的女性其實是違反了自己的本性。她相信女人擁有男人所沒有的許多優 點,如自由敏銳的心靈、溫柔平和的性情,而且若有必要時,女人也可以獨立過 活,並不比男性遜色。這些在中世紀晚期的社會中,其實都是十分進步的主張。

伍、《身體政治》──王儲的明鏡及教育

傳統上,中世紀生活的記錄大多集中在一些較大的政治事件上,一些私人的 生活,如家庭的生活或是兒童的教育大多被忽略。而在Christine的著作中,她雖 開始關注教育問題,不過她也如早期的義大利人文學者一樣,所關心的仍是年輕 人的道德教育。例如她曾撰寫過《道德教學》(Moral teaching)、《道德格言》 ( Moral proverbs ) 等 韻 文 來 闡 釋 道 德 的 重 要 性 ( Willard, 1984: 173-174 )。

(23)

Christine所提出的不少先進的教學概念,在當時也獲得不少權貴人士的青睞。 在完成一些道德教育和《婦女城》、《三德之書》等與女子教育有關的著作 後,Christine又開始撰寫有關於年輕王子的教育著作,《身體政治》一書便是她 為查理六世(Charles Ⅵ)的第三個兒子(Louis of Guyenne)所撰寫的,Louis of Guyenne當時是14歲大的王位繼承人,Christine撰寫《身體政治》的主要目的是 希望能夠藉此培養出一個道德完美的王子及未來君王(de Pizan, 1407/1994: xvii;

Willard, 1984: 175)。相較於《三德之書》是為女性公主所寫的,《身體政治》則

是為男性王子所寫的一本教育著作,因此後者也可以視為是前者的「姐妹作」 (或兄弟作)。

《身體政治》主要是採取一種「王子明鑑」(mirror for princes)的形式來寫 作。對於當時的人文學者來說,如何培育「完美的王子」也是一個備受關注的重 要問題,人文學者在此問題上,特別強調拉丁文經典的研究,他們認為以古籍為 基礎來培養王子的道德價值觀與社會義務是十分重要的;其中,「王子明鑑」─ ─或是王子手冊(prince’s handbook)── 就是一種重要的方式。「王子明鑑」從 中世紀以來,一直是政治思想史中的重要文類,它傳遞許多希臘和羅馬有關政治 的古典概念,同時也做稍許改變,賦予其基督教文學和政治的意涵。根據Forhan 的分析,當時的「王子明鑑」具有下列的特點:一、做為一種文類,「王子明 鑑」通常有其慣有的格式。它通常始於一種「謙稱用語」(humility topos),也就 是作者都會先謙稱自己沒有資格提出忠告給王子,但因為這是王室委託的工作, 所以作者有責任,或是作者相信此舉是為了整個王國的利益,所以只好勉力從 事。二、在實質的內容方面,「王子明鑑」在政治觀念的討論上通常都是圍繞著 一定的敘述順序──也就是王子轉變為一位理想君王的過程。某些「王子明鑑」 也把身體的成長考慮在內,因此所提出的忠告就包括營養、衛生等許多不同主題 的教導;而在某些著作中,身體的轉變則被當成一種比喻,王子的道德與智識的 發展要從不成熟的幼兒期邁向成熟的智慧與德性發展。三、重視「範例」的引 用。在「王子明鑑」中,典型的內文撰寫方式是從聖經、或是古代好與壞的統治 者之故事中選擇一些「範例」做為王子的借鏡。四、所有的「王子明鑑」都會強 調品格、良好的判斷與一些古典德性諸如勇氣、公義、節制、審慎的重要性,也

(24)

64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會注重身為王子應有的寬大、雍容大度及慷慨、權威等德性。五、「王子明鑑」 因作者的不同,也會有些觀點上的差異,例如王權的本質為何?隨著政治文化背 景的差異,不同統治會有何問題及差異?不同的作者對於這些問題常會抱持不同 的看法(de Pizan, 1407/1994: xvii-xviii)。

《身體政治》一書可說是Christine運用前述「王子明鑑」的特點,將古代重 要的政治觀念融入當時實際政治需求的成果。本書傳達一個當時學者最關注的問

題──該如何將實際政治中的生活與對於上帝和智慧之愛的渴求結合在一起(de

Pizan, 1407/1994: xviii)?從書名《The book of the body politic》來看,就可窺知 在該書中Christine運用身體的譬喻來解說她的政治觀念。事實上,用身體來比喻 政治,西方的思想中向來即有此傳統,例如Plato的《共和國》(Republic)中, 即用頭部來比喻統治者、胸部來比喻軍人、腹部來比喻生產工匠及農人;而基督 教的聖經也有「基督是教會的頭,丈夫是妻子的頭」的譬喻。一般學者咸認為, Christine的《身體政治》的書名及討論主題主要應是受十二世紀John of Salisbury 所著《論政府原理》的影響18。在《論政府原理》中,John of Salisbury將政治社 群描述成一個身體,其中君王就是頭,軍人及官吏就是手,農人就是腳19,自從 John of Salisbury之後,其他學者開始紛紛使用人類身體作比喻,來表達社會成 員之間的互賴及階層關係。然而《論政府原理》的重要性還不僅於此,它其實 也是一部道德與政治的哲學著作,中間包含許多主題的討論,特別是有關專制 君王的淘汰或誅殺,在十五世紀早期以前,都是一個很重要的主題(de Pizan, 1407/1994: xx)。 18 Christine認為自己的「政體有如身體」的比喻是直接來自於Plutarch與羅馬皇帝 Trajan的通信,並未提及John of Salisbury的《論政府原理》。不過《身體政治》一 書的英譯者L. Forhan認為其之所以如此說的主要目的只是在表示其作品有引用古 代權威經典,而從《身體政治》一書的內容來看,Christine應該對《論政府原 理》的內容知之甚詳(de Pizan, 1407/1994: xxi, 4)。

19

雖然John of Salisbury將此一比喻追溯至Plutarch所寫給其門生Trajan的一封信,但 當今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這是他出於禮貌的一種虛構,而認為這種圖像其實是John 自己的創造。

(25)

從現代女權主義的眼光來看,相較於《婦女城》或是《三德之書》的女權高 峰,《身體政治》顯然並不那麼重要,加上它的撰寫形式也非Christine所首創, 故其獨特性似乎也不甚高。不過若我們將其視為中世紀晚期女性作家在其寫完有 關公主(或女子)的教育作品後,繼續將其目光轉向至王子(或是男子)教育所 完成的一部教育著作時,對於教育研究者而言,要更完整地瞭解Christine的教育 思想,《身體政治》的深入探究應該是不可或缺的。更何況,《身體政治》中還有 許多進步的政治及教育思想。 Christine在撰寫《身體政治》時,也是分為三個部分來撰寫,第一個部分篇 幅最長,論述主題為王子的教育,也符合前述「王子明鑑」的意旨;第二個部分 論及武士及貴族的教育;第三個部分則論及平民百姓(包括商人、神職人員、學 生及農人、工匠)的教育(de Pizan, 1407/1994: 3),其中第三個部分篇幅最短, 但卻是其中最饒富意義的一章(Willard, 1984: 180)。在分別論述社會各階層所應 受的教育之時,Christine也引介了「身體的」政治隱喻。其中君王掌握了頭的地 位 (而不是在心),這表示國王的領導是在於理解與判斷;其他的武士及貴族 (含行政官員)則以身體的手與臂來代表;至於平民百姓用腹、腿與足等部分來 象徵。Christine認為社會上的各個階層應該和諧相處,各盡其分。 以下即依該書的架構,將Christine在《身體政治》中所提出的教育思想做進 一步的說明。

一、在王子教育方面

(一)重申「德性」的重要性

Christine認為,德性是人生榮譽及幸福最重要的基礎,例如她說「德性必須 在所有方面掌管人的生活,沒有德性,就沒有人可以擁有榮譽。」又說「人的幸 福來自於人的有德」。德性不只與個人幸福密切相關,與整個國家的公共福祉也 有緊密關係。身為國家的領導人,德性是最重要的,「為了掌管整個公共政體, 頭必須健康,健康就是有德」(de Pizan, 1407/1994: 4-5)。針對未來可能成為國家 領導者的王儲,Christine主張一個好的王子應該愛他的國家,小心翼翼地守護著 它,就像一個好的牧羊人一樣(de Pizan, 1407/1994: 16)。根據Christine所述,一

(26)

66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位好的王子應具備兩方面的德性:一方面他必須具備基督教教義中所謹守的德 性,如虔敬、謙遜、仁慈、憐憫與貞潔;另方面也應該兼具世俗所強調的古典德 性,如慷慨、公義、對於榮耀的喜愛(love of glory)等(de Pizan, 1407/ 1994: xxii)。

(二)重視早年的教育

Christine認為孩提時代所學習的事物,日後很難忘掉,故其特別重視王子幼 年的教養工作。如她提出在其幼年時即開始培養其按時遊戲與工作的習慣。為了 培養其虔誠好學的心態,應該聆聽彌撒、每日祈禱、學習拉丁字、閱讀與文法、 邏輯,甚至於如果其有天分的話還可學一些哲學。

(三)選擇好的家庭教師

Christine主張應該提供一位智慧的、審慎的教師,相較於高深的學識, Christine更強調教師在道德上的修養及智慧,因為王子可以從教師的身上看到教 師的道德修養,聆聽充滿智慧的言語,這種與教師接觸的經驗,不僅是一種教 育,更是一面明鏡(de Pizan, 1407/1994: 6)。此外,她也主張讓王子和其他貴族 的孩子一同學習。雖然Christine相信,兒童的本性並不愛學習,故必須透過懼怕 責罰的心理來改正他,但教師所使用的主要方式,應該是嚴厲的措辭而非鞭打的 方式。另外,當王子長大時,就應離開照顧他的婦女,而將其交託給年長、有權 威的武士來教養,以讓王子日後能成為一個智慧、忠誠、審慎、重禮節的人。

(四)學習內容應兼顧理論與實際

年輕的王子不僅應接觸理論,當他能夠理解時,就應該出席王室的政務會 議,聽取國家大事的討論。他也應該有機會去學習其他國家的事情及風俗習慣, 瞭解其臣民的不同需求。同時他也應該多與不同階級的人們接觸,特別是和賢者 交往,並且能夠接納不同社會階級的優點(de Pizan, 1407/1994: 9, 39; Willard, 1984: 178)。

(五)注重舉止言行的優雅,培養高超的言語技能

對於一個統治者而言,能夠以高超的口才(oratorical skill)說服臣民接受他 的意志是非常重要的,Christine舉了古代雅典的Pericles及查理五世等人,說明一 個君主是怎樣將口才運用在好的目的上。對於口才的重視,也是人文學者普遍共

(27)

有的主張,於此也可看出Christine的學說具有人文主義的價值觀在內(de Pizan, 1407/1994: 47-48; Willard, 1984: 179)。

二、在武士及貴族的教育方面

在Christine的看法中,無論是常人、武士、貴族或是王子,所要培養的德性 都應該是一樣的,不同的只是他們的生活方式、會話與活動種類。是以,適合王 子做的事情,未必適合武士、貴族或是平民百姓,每個階層的人士都有其不同的 教育重點。因此她在寫完王子的教育後,又寫了武士及貴族的教育。

(一)注重「高貴」氣質的培養

武士及貴族的教育也應該重視德性及良好禮節的教育,特別是遵守騎士的精 神,因為這個階級的任務主要是保護公眾。Christine在本部分的一開始便引用諸 多範例來說明「高貴」(nobility)的意義與本質(de Pizan, 1407/1994: 58-62), 她似乎將政治生活的基石奠基於個人責任之上。值得注意的是,Christine在此強 調的是靈魂的高貴,而非階級的高貴,也就是說,一個人的高貴並不在於他的出 身,而在於他能否具備德性。

(二)重視習慣的養成

與前面的王子教育一樣,Christine主張應該從小便進行德性的教育,而且她 特別強調成人應該是兒童的好榜樣,而且教育的重點應該是良好習慣的養成。她 認為,如果正確的德性習慣能夠自小養成,它們就會反映在個人的道德修養與禮 節中。Christine相當注重Aristotle所講的“hexis”或是拉丁文中的“habitus”,亦即英 文中的“habit”與“disposition”,至於Christine則將此字理解為“moeurs”,其包含習 慣、道德(morals)、禮儀甚至是習俗在內。Christine認為此一概念在教育中甚為 重要,因其結合公共和私人的行為、道德世界與法律世界(de Pizan, 1407/1994: xxii, 62-63)。

(三)培養珍視自己專業及榮譽的德性

Christine提出武士和貴族必須同時具備的六個條件,否則他們的「高貴」就 只會淪為笑柄。這六個條件包括:1.願意全心投入戰事並將戰技磨鍊至完美的程

(28)

68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度;2.勇敢堅定;3.能夠激勵友伴並相互打氣;4.真誠效忠並持守自己的誓言;5. 珍視榮譽甚於其他事物;6.具備智慧且小心翼翼(de Pizan, 1407/1994: 63-65; Willard, 1984: 179-180)。Willard認為Christine所提出的這六個條件,與B.

Castig-lione所提出的「宮臣」(courtiers)的教育理想相距不遠,後者所講的「宮臣」主 要便是指一個好的軍人。事實上Christine所強調的「高貴」,本就脫胎於中世紀 的騎士教育理想,而從今日的環境來看,這種教育的理想實可轉變為現代社會中 專業工作者對於本身專業態度的堅持及本身榮譽的維護。

三、在平民教育方面

中世紀以前的作者很少有論及平民教育者,但是Christine卻在《身體政治》 的第三部分特別著墨於此,雖然篇幅不大,也與教育無直接關係,卻可看出 Christine思想的進步之處。

(一)強調社會各階層的和諧共處

Christine用腹、腿及足來比喻廣大的平民群眾,她認為這些身體部位都是用 以支撐其他部位,而平民百姓正是支持其他社會階層的需求。因此,身為一位君 王必須愛護其臣下與百姓,身為武士則必須捍衛其他人民,平民則需要熱愛、尊 敬及服從他們的君王。反之,如果一個君王要求平民超過他們所能負擔的,平民 就會開始抱怨他們的君王,然後開始進行反抗,最後的結果就是大家一同毀滅 (de Pizan, 1405/1994: 90-91)。

(二)平民階級的階層劃分

平 民 階 級 包 括: 神 職人 員 (clergy)、城市中的市民(burghers)與商人 ( merchant )、 普 通 百 姓 ( common people )( 包 括 工 匠 、 農 人 等 勞 動 者 ), Christine又依此階層劃分來論述平民的教育目標。

1.神職人員

他們是平民中的最高層,包括巴黎大學或其他大學的學生在內。此一階層的 人員應該擁有對知識的熱愛,以及追求知識所必須的勤勉及謹慎。不過知識的追 求還是為了德性,「我之所以述說前述主題的故事,因為它可以教導他們以知

(29)

識,以便他們在善良及德性上有所增添。無疑地,科學會使習性更加完美」(de Pizan, 1407/1994: 97-8)。 2.市民20及商人 身為地位較高的市民及較富有的商人,Christine認為他們應該關心城市全體 的需求。由於普通百姓能力較有限無法參與政治生活,故市民及商人應該成為其 代言人,並且注意到不要讓百姓受到傷害,也使之無理由可反抗君王。此一階級 的人士,言語應儘量謹慎,甚至少言。總言之,Christine認為此一階層的人在其 工作方面應誠實、舉止應深思熟慮、言語應真誠、所作所為應靈巧,同時不可傲 慢,有時更應慷慨解囊救助他人(de Pizan, 1407/1994: 99-105)。 3.工匠及農人等勞動者 Christine認為面對這些勞動者,其他階層的人不應輕視他們,相反地,應該 感謝他們,因為勞動者供給其他階層的人所有的東西!而且這些底層的勞動者, 其技藝也是有其科學與知識基礎的,當他們在自己的技藝上所知愈多時,他們也 就愈熟練。此外,Christine似乎也認為,此一階層人士的主要德性應該是節制 (de Pizan, 1407/1994: 105-109)。 簡言之,Christine在《身體政治》中提出許多先進的政治思想與教育學說。 例如她將神職人員放在社會中的平民階層,這似乎代表在她的思想上已有「世俗 化」的趨勢,神職人員不再高高在上、自成一格,當然她之所以有此想法,也可 能和當時城市興起,平民地位上升的社會環境改變有關;又如在她的論述中,特 別突顯平民的重要性,甚至指出市民階級(中產階級)應具有在社會不同階層中 居間協調的能力,可說她已提出「代議政治」主張的雛型。又如她雖然仍主張君 主具有至高的權柄,但在她的描述中,我們卻可看到不同階層間應有著「愛」、 「互賴」的關係,甚至她還主張有權柄者也有責任照顧那些較無權力者,這使得 她雖然不斷強調「審慎」的重要性,但其道德動機並不能僅被化約為理性的自利 20 在Christines的用法中,burghers指的是那些居住在城市中,生於古老的城市家 族,擁有自己的姓氏與一件舊軍事外套的人們,有些書則稱他們為「市民」 (citizen)。市民階級後來則演變為今日社會中的「中產階級」(bourgeoisie)。

(30)

70 教育研究集刊 第53輯 第2期 (rational self-interest)(Green, 1994: 471),其中仍有有權力者對於弱勢者的「關 懷」成分在內,這些都是Christine思想的獨特之處。

陸、結 語

從學術論述的嚴謹立場來看,必須承認,在教育思想方面Christine並未撰寫 出深具系統 性的教育論述,不過 在思想 仍嫌保 守的中世紀晚 期的社會中, Christine的教育主張仍有超越時代的先進性與價值性存在。例如她的男子教育思 想就是本於人文主義的教育理想、中世紀時代的武士教育,再加上古希臘、羅馬 時代的「演說家」(orator)理想而形成,為日後將臨的文藝復興的教育思想奠 基,也貢獻了一己之力。Christine的教育主張中更包含不少傑出的見解,其中對 「德性」的重視,就頗值得我們在價值觀已然混亂、品格教育日趨衰微的今日再 三省思;而她的教育主張雖多針對貴族或王室而寫,但也流露出對於社會不同階 級地位人群的關注。更重要的是,她的教育主張中,除了社會上一般的男子教育 外,也包括女子教育的慧見在內。容或從現代社會的女權角度來看,其對女子教 育的主張上仍嫌保守,但考量到她所處的中世紀社會的條件,Christine女子教育 思想中所隱含的女性獨立自主的精神,實為日後女權主義的開花結果播下了種 子,也難怪她有時會被視為西方歷史上第一位女權主義者。 總而言之,綜觀Christine的一生與著作,可以瞭解到身為一位女性作家,雖 然在十四、十五世紀不利於女性學術及寫作生涯發展的環境條件下,Christine還 是熱愛著學問及學習,著述不輟,而她也很自豪地稱自己為「學問的女兒」 (fille d’estude; the servant of science)。的確,身為一位「學問的女兒」,Christine 留給後世的,除了歷史及文學的著作外,更重要的是她超越當時男性同儕的識 見。她在女子教育乃至男子教育方面都提出許多珍貴的建議及主張,這些對於我 們在思考與社會正義有關的兩性平等問題時,都能提供極有價值的參考。雖然在 當代女權主義的解讀中,Christine常因其較溫和的女權主義主張,而捲入她到底 是「女權主義者」抑或僅是一位「女性的人文學者」(female humanist)的定位 爭議中。然而不論是身為女權主義者,還是人文學者,其實都顯示Christine對於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至於上

• 讓每個人在德、智、體、群、美各方面 都有全 面而具個性的發展,能夠一生不 斷自學、思考、探 索、創新和應變。」.

價值觀教育須結合學校和家庭教育,學校與家長必須緊密合作,才能

價值觀教育須結合學校和家庭教育,學校與家長必須緊密合作,才能

試概述一份良好的研究報告須具備的特點與內容。

把一所「好」的房間,改為:一所幽靜的,不是 面對高樓大廈,或者煩囂街道,最好還看得到海

在強化道德的懲戒功能的時候,客觀上,也減低了對信徒的吸 引力。這是一方面。然而,若換一個角度論之,五種姓理論在 心性論方面也有足於啟示後學者,最突出的是將眾生本身的根

確定想通過此劇向觀眾表達哪些訊息方可下 筆。劇作者必須有道德操守和健康的人生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