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赤道几内亚《基本法》第 13 条和第 5、8、10、14 和 15 条建立了权利和公 共自由的框架,但其列举并非详尽无遗,根据国家批准的公约和条约,还有其他 源于人的尊严和宪政民主国家的类似基本权利;扩大宪法管辖范畴,在公民和政 治权利以外,还涉及社会、文化和经济权利。赤道几内亚宪法法院认可在普通法 庭和法院要求和直接适用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或者国家加入和批准的条约中的 基本权利,即使国内法还没有对后者作出明文规定;它的工作有赖于监督在司法 裁决中是否遵循宪法规定。
12. 设立了人权监察专员之后,例如众议院和参议院高级专员,强化了政府人权 保护机关的力量,以便保护个人或集体权利不受公共行政部门当局侵犯。2015-2016 年报告中强调在 1,008 起投诉中,有 561 起对公共行政部门的投诉得到了妥 善解决,纠正了错误,并对因司法不公和程序不当、国家公务人员有罪不罚、非 法或无偿征用、任意拘留或侵占大额钱财和私人车辆造成的损害进行了赔偿。
四. 已被赤道几内亚接受的建议 134.1 至 134.102
A. 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和有利于残疾人的活动
113. 赤道几内亚已批准《残疾人权利公约》。
14. 虽然加入《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仍然在议程中,但 值得称赞的是国家已采取行动改善残疾人的处境。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 2004-2018 年期间,残疾人已被有效纳入社会保障机制,国家社会保障局(社保 局)建立残疾人专门服务处,并制定了定期上门医疗卫生保健服务计划。在社保 局登记的残疾人数量显著增加。在 2014 年登记人数为 2,993 人,目前登记在册 的有 3,668 人。
15. 自 2004 年以来,国家总预算均有一项用于慈善机构的预算拨款。社保局在 2017 和 2018 财年获得了金额为 1,370,554,560 中非法郎的公共补贴。这部分拨款
用于为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或者家中有重症病人,需要耗费高额治疗或康复费用 的家庭提供经济帮助。除了免费的医疗救助和药物供应之外,残疾人领取的津贴 相当于行业间最低工资的 60%。
16. 社保局和卫生部签署了一份协议,将医疗救助和药物供应覆盖范围扩大到该 卫生部下属的所有医疗中心,包括一级、二级、三级医疗中心,以及诊所;圈定 医疗、临床、住院、药物供应和康复服务范围。
17. 在教育部设立了一个隶属于幼儿教育、初级教育和扫盲总局的特殊服务处,
对残疾或有缺陷的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并创建适合其需要的教育模式。 2015 年,在八个城市的公立学校认定了 345 名残疾儿童,其中智力障碍 108 人、运动 障碍 44 人、听觉障碍 92 人、视觉障碍 63 人、语言障碍 85 人、其他残疾 39 人。作为专项后续行动,包括一项关于残疾和创建扫盲-再教育中心的部门计 划。未来学年的优先事项是配备语言治疗师和社会心理学家,跟进帮助困难学 生。目前,已有 40 名教师接受了特殊教育需求培训。
18. 有私立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如非洲圣母玛利亚学校和红十字会的学校。赤 道几内亚的红十字会组织在过去三年中获得了金额为 300,000,000 中非法郎的国 家补贴。它有一所聋哑学校,其 2016-2017 和 2017-2018 学年的统计数据反映,
注册学生 99 人,其中女子 48 人。
B. 通过国家消除贫困计划及其监测机制
19. 2016 年初,每天生活费不足 2 美元的人口估计为 17.38%,这已经达到了千 年发展目标的减贫目标。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通过第二次全国经济会议《最终 纪要》所载的消除贫困专门计划及其监测机制,但在《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
“2020 地平线”计划》(《“2020 地平线”计划》)的框架下开展了强有力的相 关行动,大大有助于减少无法获得住所或基本服务的人数。因此,《“2020 地 平线”计划》及其评估达到了消除贫困计划的级别。对计划的下一次评估将在定 于 2019 年 3 月举行的第三届全国经济会议上进行,这一届会议主题是“巩固社 会公平和经济多元化”。
20. 《“2020 地平线”计划》的第一核心宗旨是推进赤道几内亚人力资源发展 并提高生活质量。有六个主旨方案,确定了六大领域作为实现目标的催化剂,
即,使民众受到更好的培养和更有准备地应对经济发展的挑战和提高生活标准,
重点是卫生保健、教育、供水、住房、就业、食品安全和人人有电用。
21. 2015 年和 2016 年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的《“2020 地平线”计划》监测表 明,在获得基本服务、住房、供水、供电和基础设施上呈现社会福利净增长;这 也是公共投资的结果(2008-2014 年期间平均约占公共支出总额的 80%和国内生产 总值的 33%)。
22. 1995 年至 2015 年期间,由于在私营部门建立了商业公司,在社保局登记的 工薪人士数量大幅增加,因此在退休以后能够领取社会保险发放的退休津贴的人 也将大幅增加。公共财政部门也给予社保局补贴,第 71/1997 号法令规范了公务 员的社会保险缴纳额,还在很大程度上补贴了退休平民和退伍军人的退休金,除 了获得医疗救助和药物供应外,除了健康和药品援助之外,他们领取的津贴相当 于在职期间最后领取工资的 80%。其他福利包括孤儿(8%)、丧偶(14%)和永久残
疾(3%)补贴。2015 财年社保局为登记在册的 3,668 名残疾人支付的津贴总额为 20.65 亿中非法郎。
23. 建筑工程在 2009-2014 年期间在国民经济中具有相当大的比重,从 2008 年 占国内生产总值的 7.3%增加到 2014 年国内生产总值的 17.7%。虽然近年来的经 济危机造成服务业、石油业和公共部门等的失业率居高不下,2015 年“经济活 动人口、培训和就业调查”仅反映了 9.6%的人没有受薪工作或自主就业;受影 响较大的是男性,占 17.4%,女性占 14.2%;显然,由于就业岗位集中在上述经 济部门,农村外流人口聚集到城市地区,以下为各产业中经济活动人口占比:农 业和渔业(25.5%)、工业和建筑业(16.1%)、服务业(58.4%)。
24. 尽管有上述规定,但在世界银行《全球经商环境》报告对营商环境的分类 中,国家面临着需要克服的挑战;实际上,政府意识到失业后可能伴随的政治、
社会和个人问题,已经通过“所有人都有工作”主旨方案,全力实施多元化政 策,它包括 18 个一揽子项目,总金额 535.86 亿中非法郎。因此,通过职业教 育、就业教育和人员培训进行改革,在公共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金额达到 290.86 亿中非法郎,相当于核心投资的 0.7%,已完成和正在执行的投资组合总 额的 0.1%。赤道几内亚政府和非洲开发银行正在开展一个建立职业培训中心的 项目。该项目的开发始于对家庭职业进行了重点调查分析,因此决定在安诺本岛 上建设专业渔业中心。
C. 批准《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
25. 截止到目前为止,该公约尚未得到批准。负责人权事务的第三副总理于 2015 年 3 月 23 日发出行政通知,建议部长会议研究和通过《公约》。但是,灭 绝种族罪能列为赤道几内亚《刑法典》管辖的罪行,对那些企图完全或部分摧毁 社会群体、取代或强行转移他们,或阻止他们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的人判处更加 严厉的刑罚,不失为提供了一种额外的保护
D. 死刑及其延缓执行。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 任择议定书》
26. 自 2010 年以来,没有普通法司法管辖区宣判过死刑。自那时以来,不言而 喻地不使用《刑法典》第 27 条、第 45 条、第 70.1 条、第 73 条第 1.1 款、第 83 条第 2.1 款规定的这一刑罚,也间接地包括了《基本法》第 13.1 条(a)项中关于 死刑适用的规定。在这一司法实践中依然有法律空白,《基本法》第 8 条规定生 命权作为国际法规定的义务之一,根据这一规定对第 5 条进行详尽解释,2004 年 2 月 13 日共和国总统发布了第 426/2014 号决定,规定“临时大赦可用于在赤 道几内亚共和国免除出于各种目的实施死刑……”。
27. 政府与人权组织密切合作,正在研究加入《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 二项任择议定书》必需的法律机制和应废除的法律法规。
E. 加入《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任 择议定书》和《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以便委 员会了解个人申诉
28. 人权部隶属于总统府,已经提出了促进上述任择议定书获得通过的路线图。
为一旦部长会议通过加入这些任择议定书的决定,将在合理的时间内呈交议会以 便获得议会同意,之后再由国家元首签署批准。因为毫无疑问,根除酷刑,对某 些国家公职人员不当行为进行惩处以及处理在被公共机构关押期间丧生的人的问 题是优先事项。
29. 政府有坚定的政治意愿,对这些罪行进行公开调查,作为附属民事责任人,
确定相应的责任,全面赔偿受害者和遭受损失者。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落实酷刑问 题特别报告员的建议,并切实执行关于其禁止酷刑的第 6/2006 号法律。
30. 政府意识到监狱、惩戒中心和调查拘留的条件是重要的维护人身安全和健全 的良好做法,对他们之后重新融入社会也至关重要。在建造 Nkoantoma (巴塔)、
埃维纳永和 Ovenga-Nzeng 的新型监狱以及建立人身保护令诉讼机制的过程中已 经优先对这些方面加以注意。
F. 关于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问题特别报告员的 建议
2。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报告
31. 考虑到以透明方式顺利参与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问题 特别报告员的活动,政府正在安排雇用顾问和专家,以及建立一个部际委员会,
在与联合国各机构的密切合作和技术援助下,落实编制第一份国家酷刑报告有关 的承诺。
G. 司法权、良好做法和国际规范
32. 关于国家法律与国际法之间的一致性,显而易见的,迄今为止国家现行法律 框架,在有关司法机构和法官独立性方面,在与良好做法和国际规范进行比较分 析之后,仍有许多有待改善之处。但是,赤道几内亚意识到国内法规和做法与国 际议定书之间保持一致的必要性,建立了由司法部监督的国家法律编纂委员会,
其职责是推动立法改革,编写必要的程序性和实体性文书,以使实在法符合现代 而高效的当代正义要求。
33. 作为国家首席法官的国家元首支持并保护法官和审判官的独立性。在其领导
33. 作为国家首席法官的国家元首支持并保护法官和审判官的独立性。在其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