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三節 異姓結拜的組織

四、 信物與暗號

乾隆十一年(1746),福建順昌縣人馮應漢在墟場會遇何老妹,因 為說話投機,認為兄弟。乾隆十二年(1747)五月,兩人再次會面,

何老妹以生計艱難,起意結交幾十個兄弟,推馮應漢為首,搶奪財物,

162 莊吉發〈清代秘密社會的財源〉,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社會經濟史組編《財政 與近代歷史論文集》(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國 88 年 6 月),頁 199。

倘若人少,便行偷竊之事,並欲在金山岡搭蓋茅棚,作為聚夥匿贓之 地。何老妹糾人時聲言以馮應漢為首,將制錢對半夾開,每人各給半 邊,以為將來入夥之憑據。又用紅紙一張對裁,半包錢文,半寫姓名 年歲,包錢文者散給眾人,寫姓名年歲者由何老妹收藏。馮應漢與何 老妹姓名寫在綢紬上,並有「永天」字號為記。163馮應漢案的文件中 出現「永天」字號,事非尋常,可能有反抗現政權的意圖,此案也是 第一件以半邊錢文為認記的結拜兄弟案。前文提到江西的乞丐結拜亦 有以錢文為記認者,如盧太文等結拜時,「將錢一文分為三塊,盧太文 自存一塊,為坐令;一塊交茶頭為行令,其行令,係彼此患難相顧,

隨時知會之用;一塊為飛令,亦盧太文自行收執,遇有會內違禁之人,

用飛令交老瞞頭傳來,聽盧太文吩咐責打。」164甚至有以「邊錢會」

為名的乞丐會黨組織。(參見下章第二節)又李秀太是江西龍南縣人,

開張飯店生理。嘉慶二十一年(1816)五月間,有素識之陳北元等人 來到飯店中閒談,李秀太因開店多年,認識人多,起意結拜弟兄,彼 此照應,免得被人欺侮,陳北元等各自應允,隨即分頭邀人。五月二 十六日,一夥三十五人結拜弟兄,不序年齒,推李秀太為老大,林池 書為老瞞頭,其餘分為一肩至五肩名目。用錢一文分為兩半,名為邊 錢,交李禮章收執,會中有事,傳付老瞞頭,作為聚散通信之憑據。

議明同會之人互相照應,遇有疾病死傷,各出錢文資助,如被外人欺 侮,彼此幫護。並捏稱其結拜之目的為禁絕外來賊盜,保護村莊,以 此向附近畜養牛隻之家索錢,每牛一頭派出錢十文、十五文不等,下 次聚會時收取幫帖費用。165李秀太等人並非乞丐,其組織模式自是模 仿乞丐組織而來。

將銅錢分為兩塊或三塊,做為彼此聯繫的信物,目前並未看到參 與結拜之人或官方對此有任何解釋。據高國藩研究,至遲在漢代,就 有以錢幣作為厭勝物的反抗巫術,而且是由統治者所發行,其用意除 為順應民間求富的心理,也為求政權的永歸一姓,偶獲錢幣且被視為 祥瑞之兆。166也許因為錢幣是驅邪趨吉的象徵,遂被用作異姓結拜的 信物。此外,筆者猜測,由於銅錢是民間最易取得的、有一定價值與 形制的金屬,作為記認之物既易判別,又能經久;再加上將銅錢切開,

163《軍機處檔•月摺包》第 1230 號,乾隆十二年九月初三日,福建巡撫陳大受奏摺錄 副;第 1257 號,乾隆十二年九月初九日,福州將軍新柱奏摺錄副。

164《宮中檔嘉慶朝奏摺》第三十一輯,頁 216、217,嘉慶二十年三月二十四日,江西巡 撫阮元奏摺。

165《外紀檔》,嘉慶二十一年五月,頁 061∼063,江西巡撫錢臻奏摺抄件。

166 高國藩《中國民俗探微──敦煌巫術與巫術流變》,頁 368∼375。

有兄弟之間分享錢財的含意,故而容易為結拜團體所採用。

除銅錢之外,尚有以他物為記者。前述道光二十五年(1845)十 二月初十日,湖南新田縣楊輝祖等人結拜弟兄,因慮及彼此聯繫時並 無憑據,乃用木頭刻成東西南北等字,名為「碼子」,有事依碼傳人,

167這可能是受到秘密會黨的影響。王蕭氏係湖南宜章縣人,為王宏開 即 王 三 之 妻 , 原 先 在 廣 東 曲 江 、 陽 山 等 縣 求 乞 度 日 。 道 光 十 七 年

(1837),王蕭氏夫婦在廣東省會遇廣東人藍世蔥等,曾先後結拜添弟 會。道光二十一年(1841),王宏開身故,王蕭氏稔知廣東省舊有沙包 會,為乞丐之會名,王蕭氏在彼乞食年久,起意復興沙包會名目,陸 續招得廣東籍之胡金開等十四人為徒,胡金開等又輾轉邀約李添佑等 多人入夥,共有會眾一百四十餘人。而原先與王氏夫婦結添弟會之李 翦保、楊得魁、王麻子等亦各收有徒眾,與王蕭氏均各充頭子。名為 添弟、沙包兩會,其實聲息相通,如遇有事相商,即「包封檳榔五口,

面寫頭子姓名,作為傳人暗號,名為碼子」。168同治二年(1863),湖 南豐陽縣破獲會黨案,會中首領李昌英、羅良心等在該縣東鄉「散碼 糾人,希圖倡亂」,官府除逮捕李昌英、羅良心二人,並起出偽印、偽 示、牌碼、刀槍等物。169這是會黨組織與異姓結拜相互影響之一例。

又乞丐之結拜亦未必皆以邊錢為記,如道光年間在江西清江縣結拜的 張義老等人,因聞拿會黨甚嚴,不敢起立會名,亦無邊錢,惟各出錢 文打造銀戒指一個,作為記認。170

以物為記外,也有在打扮上做特殊設計以與外人區別者,如四川 嘓嚕子的各夥黨互有認記,有以割辮為記號者,遇場市人多擁擠攫奪 之際,易於辨識,同夥望見無辮,亦可擠入遞贓。若事主發現,捉拿 時無辮可揪,易於掙脫。另有以紅繩拴繫手上,將銅戒箍帶在左手中 指,或者用白布纏頭、藍布搭包繫腰上,以及在草帽上繫一白帶子以 資辨識。171嘓嚕子團體有較強的犯罪屬性,其記認方式相應也比較隱 密,在普通的異姓結拜案中,我們比較少發現有特別設計服飾裝扮的 情形。當然,也不能排除信物與暗號在異姓結拜團體中可能亦有所發 展,道光二十年(1840)八月,廣東樂昌縣曾玉湖等二十六人結拜弟

167《宮中檔道光朝奏摺》第十九輯,頁 009、010,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十三日,湖廣總督 裕泰等奏摺。

168《宮中檔咸豐朝奏摺》第三輯,頁 849、850,咸豐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湖南巡撫駱 秉章奏摺。

169《月摺檔》,同治二年十二月下,頁 241、242,湖南巡撫惲世臨奏摺抄件。

170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第 147160 號,兵部移會。

171 徐安琨《哥老會的起源及其發展》,頁 17。

兄,其中朱義興等人被捕後供稱彼等結拜「紅會」,同夥二十六人,「各 人將髮頂前剃成月牙形,解開第二扭扣,將紅布掛在第四扭扣上,暗 做記號。」172曾玉湖被捕後堅不承認有起立會名及暗作認記之事,不 論事之有無,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此時異姓結拜在記認的設計上,

很可能受到會黨的影響而變得較為繁複,因為早在嘉慶年間,在髮型、

鈕釦上做下暗號以資辨識同夥的模式,已為各地天地會所經常採用。173

172《外紀檔》,道光二十一年十月,頁 120,廣東巡撫怡良奏摺抄件。

173 秦寶琦〈從檔案史料看嘉道年間天地會組織與傳會手段的演變〉,《上海師範大學 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7 年第 1 期。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