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執行情形說明與成果
第一節 修訂「智慧化居住空間」申請須知
一、97 年度審查委員意見彙整重點擷取 (一) 97 年度期中審查委員意見重點 1. 推廣、宣導為下年度工作重點。
2. 後續課程建議加強發展各校特色出發;鼓勵各校針對不同領域發展。
3. 本年度所補助四校之課程內容係以專題演講為主,課程內容差異甚微,建議 後續補助學校之課程內容能再加思索。
4. 建議課程與基礎教材之規劃,應著重建築系學生面對智慧化居住空間課題所 缺乏之訓練。
5. 建議透過問卷調查了解學生學習成效,以及對課程內容之反應與意見。
6. 建議針對建築系學生所規劃之課程,應著重創意訓練為佳。
(二) 97 年度期末審查委員意見重點擷取
1. 建議將此課程納入建築系最後一年課程中,且以一學年為佳。
2. 建議加強修課學生之考核,以確立學習成效;並可增加相關創意實作作業,
以培養學生整合應用之能力。
3. 建議內容需再聚焦於建築及空間之應用層面,或整合平台之建置,避免過於 抽象之產品研發。
4. 建議鼓勵學生參加「智慧化居住空間情境模擬創作競賽 」。
5. 建議未來能規劃建置推動智慧化居住空間相關課程補助計畫資訊交流平 台,以提供各執行學校、修課學生、相關科技產業與政府部門便捷有效之 溝通管道。
二、97 年度執行學校意見彙整重點擷取
(一) 97 年度執行學校建議與感想重點擷取
1. 本計畫課程現在僅一學期之類似「通論」課程,無法滿足深入學習,以達成 高水準之成果。
2. 需要持續敦請廠商適當釋放資訊,期能組合成為「知識交換」平台。
3. 學生提出構想非常多元,未來課程執行上希冀有提供各校間相互學習機會,
讓學習效果更佳。
4.
5. 從學生習作議題中可發現學生多元化展現及對創新觀念,而對於科技應用及 人性需求應加強訓練。
6. 建請執行單位於後續辦理時,考量所內會計年度與學校課程期程配合之課 題。
(二) 97 年度各執行學校之補助課程特色分析 1. 成功大學/建築系
課程執行一年,由於成功大學主要對象除了一般大學與研究所學生外,以包 含不少在業界工作的在職專班學生,上課過程中激發出不少不同意見的討論。
(1) 初學 vs. 專業:一般學生(初學者)重視基礎知識與創新;專班學生(業 界工作者)則從務實技術與成本的角度檢視。
(2) 觀念 vs. 技術:建築系學生對於觀念上的討論,比較容易進入狀況;一些 技術面(如電力系統與微感應系統)則不容易深入理解。
(3) 除了上述兩點針對執行計畫的意見彙整之外,也提出了三點建議作為後續 計畫執行時之考量。
(4) TOUCH Center:加強與國科會人本智慧生活科技整合中心的合作聯。
(5) 三創中心:教務處下設三創中心負責成大學生創新之教學輔導單位。
(6) 創意產業設計研究所:成大規劃與設計學院將於 2009 年重組創意產業設計 研究所。
2. 逢甲大學/建築系
(1) 建議課程補助時程能與學校學期時間配合,以利課程之安排及其完整性。
(2) 課程宜再廣加宣導,鼓勵具實務經驗之專業人士參與。
圖19 逢甲大學97 年上課情形
3. 台灣科技大學/建築系
(1) 感謝建研所對聰慧住宅課程的補助,同學因為此計劃的課程的補助與規 劃,有更寬裕的教學資源、師資與輔助教具,也因此能在課程中進行設計 發明競賽的提案、校外展覽參觀、落實創意。
(2) 在未來數位科技的發展之下,跨領域學習與能善用科技發揮創意的技能相 當重要,藉由本課程的補助,學生得以透過練習獲得一些技能與知識整合,
培養未來善用科技以發揮出創意的能力。
圖20 台灣科技大學97 年上課情形
4. 中華技術大學/建築工程與環境設計研究所
(1) 「智慧化居住空間專題」現在僅一學期之類似「通論」課程,無法滿足深 入學習,以達成高水準之成果。需要持續敦請廠商適當釋放科技資訊,並 能組合成為「知識交換」平台。
(2) 相關人才之講授,現行鐘點費之核給,需要保持相當彈性,應能賦予同工 同酬原則及獎勵提高,同時給於課程規劃者及實施者相當之自由度,來敦 聘講授人才。
圖21 中華技術大學97 年上課情形
貳 、 98 年 度 申 請 須 知 修 正 內 容 與 執 行 特 色 一、98 年度申請須知修正重點(詳如附件)
「98 年度推動智慧化居住空間相關課程補助計畫」申請須知內容乃以「97 年度推動智慧化居住空間相關課程補助計畫」架構為基礎,進行部分調整與加強 補充說明。修正及補充說明處如下分述:
(一) 申請作業及流程(修正時間)
本年度受理補助申請自即日起至98 年 6 月 30 日止,申請補助之課程須備函 連同計畫書於受理補助申請截止日前送(寄)達本學會,逾時送(寄)達,將不予 受理。
(二) 計畫成果(加強補充各校應呈現內容)
1. 緒論(計畫緣起、計畫目的、計畫內容、預期成效、計畫執行進度及時程)。
2. 執行計劃內容(學程大綱與師資概況、計劃執行機制、課程執行內容)。
3. 成效說明與分析(修課學生之學習背景說明、修課學生人數統計與量化學習 績效、課程執行成果彙整與分析、計畫執行階段問題與討論、學生學習成 果呈現)。
4. 結論與建議。
5. 期末審查會議修正意見回覆表。
6. 提供「參考教材與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彙編」之電子檔(檔案格式以 Microsoft Word 或 Microsoft PowerPoint 為主);參考教材係為彙整各課堂之課程內 容,包含文字與圖片,且文字部分以3000 字為原則;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係 為彙整課堂修課學生之作品創作、修課心得筆記等各類形式之學習成果。
(三)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加強補充各校課程執行規範)
1. 為強化學生創意與創新能力方面之基礎,推動創新人才培育,各執行學校須 至少安排兩堂或以上(依據教育部相關規定換算授課時數)學生作品創作 工作坊之課程。
2. 本學會代表或本計畫相關人員將於各執行學校課程期程內,進行至少一次之 開課情形查核,以瞭解授課情況、學生學習效益等。
3. 為擴大課程執行效益與促進執行學校間之校際交流,本學會將建置「智慧化 居住空間課程Aggregator 資訊分享網站」,並提供各執行學校「使用者登 入資訊」,各執行學校應於本課程執行時程內,配合提供課程之相關資訊
(學生上課情形或初步成果)、授課內容(含週次授課內容綱要)、學生 作業分享等。
4. 「參考教材與學生學習歷程檔案彙編」及上載至本學會所建置「智慧化居住 空間課程Aggregator 資訊分享網站」之全部內容,非原創內容部分(包含 文字及圖片)須註明引用來源,並應遵守著作財產權相關法令之規定。
5.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有權使用成果中之文字、教材、照片、圖面及其相關資料 進行編輯、再製,以作為宣傳之用。
圖22 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公告智慧課程申請須知
圖23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公告智慧課程申請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