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節分為兩大部分作討論,第一部份為問卷調查結果;第二部分 為問卷調查結果之雷達圖呈現,以及個人抉擇層面各項指標,平均數 最高之三項,進行體育專家學者訪談之分析。
一、問卷調查結果
在個人抉擇層面上,臺灣地區大專體育教師身體政治各項指標的 問卷資料統計結果如下表 4-2。依表 4-2 示,在個人抉擇策層面上,
臺灣地區大專體育教師身體政治指標之平均值前三項依序為「當選擇
對自己有較多的利益,而犧牲到他人的利益時,則引發衝突,故在事 前協調上甚為注重」(4.19)、「為了區就現實或達成目標,有時需犧 牲自己部分的利益」(4.13)、「在選擇作法上,跳脫是非的二元分化 方式,採用較符合實務的「優先性」考量」(4.09)。而綜觀個人抉擇 層面上的 15 項指標,除了「在工作執行上,有時需面臨道德抉擇而 感到猶豫」(3.30)、「在行政上,如有少數不符合公平正義之原則能 成就多數利益,亦可能被採用決行」(3.48)兩項指標之平均值在 3.5 以下,其餘 13 項指標之平均值都在 3.5 以上,故大專體育教師對於 個人抉擇層面的看法,大部分能同意研究者所設定。
在個人抉擇的層面上來談,在選擇作法上,跳脫是非的二元分化 方式,採用較符合實務的「優先性」考量,較高序利益通常受到重視,
所以在做事的態度上,以追求效益為優先考量要素,而這也相對地造 成了在現實面上,無法採用公平正義的原則來做決定。每當抉擇的結 果,對自己有較多的利益,而犧牲到他人的利益時,由於容易引發衝 突,所以通常會做好事前的溝通協調,以減少阻力。通常他們對不認 同的政策,也會依指示執行,而這當中,也有部分的人,由於態度上 的不接受,則以迴避的方式來應對,而為了屈就現實或達成目標,有 時需犧牲自己部分的利益,而犧牲少數成全多數的型態,在處理事務 上,也逐漸被默默接受。所以,爲自己著想,或著爲他人著想,是大
專體育教師們在抉擇上的內心矛盾。在行政上或政策執行上,有時需 以理性為優先,而將感性藏於心底,而在抉擇上,當心中追求屬於自 己的快樂,卻必須妥協於他人之需求,因此,形成矛盾之的心態,在 工作合作型態上,也就以訂立契約的方式,逐漸取代口頭承諾的相互 信任型態,以確保彼此的權利與義務。
表 4-2 臺灣地區大專體育教師在個人抉擇層面上之身體政治指標反
面上,有著溝通協調、利益交換與優先性排序的身體政治型態。本研
度百分比 61-80)有 27 人,反應尺度 3(適合程度百分比 41-60)有
21-40)有 1 人,反應尺度 1(適合程度百分比 0-20)有 0 人。依雷 達圖所呈現之結果,大專體育教師傾向於對事物之輕重緩急先做優先 性的排序,於實務面上,如遇到需要做出抉擇,大部分的大專體育教 師仍會採取優先排序,避免使用二分法。這樣的作法,一方面得罪的 人較少,另一方面留有商量的空間,呈現一種較為溫和並富變化性的 身體政治型態。對於效益考量上,應有著 John Stuart Mill 提出的效益 主義論點「對於快樂和痛苦的比較,除了『量』的大小,也有『質』」
的高低,人們追求質較高的快樂」的思考模式,而針對羅爾斯所認為 的「較高序利益」(他認為相較於公民擁有的其它利益而言,發展道 德的能力在選擇上是較重要的。),研究者在此做出「相較於擁有其 它利益(The Good)而言,應堅持保有正義原則上『對』(The Right)
的優先性」的轉化。大專體育教師會根據上述兩項論點的總和,來作 為對事務抉擇上,的優先性考量。
該指標為個人抉擇層面上最高的三項指標之一,依該指標問卷調 查結果,研究者訪談四位資深的體育專家學者,做進一步的瞭解,訪 談結果內容分析如下:
問:您在面臨抉擇時,在作法上採取是非的二元分化方式或採用較符 合實務的「優先性」考量?
A 專家學者訪談記錄:
答:我覺得優先性考量比較大,任何事情都會考慮到排序先後,並依 照順序處理。
B 專家學者訪談記錄:
答:如果是以我的話,我不會採用二元分化的方式,如果是這樣的話,
會很難做(事情沒辦法做)。每一種看法,在體育行的政上,或著規 劃上來講,沒有絕對的對跟錯,只是每個人的位階不一樣、看法不一 樣(所看的遠處不一樣)。所以,他們提出的東西,難免會有差距,
如果互相之間能夠溝通、說服得很好,會取得共識。也可能兩個很強 勢的理念,會慢慢走到中間來(或著向右傾,或著向左傾,都沒有關 係,會慢慢的向中間走)。這是一個好的事情,我是希望這樣的做法,
它在執行上比較少受到阻擾。我剛才提到,規劃事情,一般來講都是 好的,都正確的,沒有太大差異。所謂的差異,是在執行上的差異,
就是說要把阻力化解的越小,那麼助力就越大。所以,協商過後,不 要堅持己見,以二元化的方法是不好的。
C 專家學者訪談記錄:
答:一般來講,理論上是二分,而社會上是很少使用二分的。在教室 上課,就學理上來講,什麼都是二分,而就現實面來講,對事情使用 黑白二分的方式,往往無法將事情處理好。如果能用二分法,我們盡 量用二分法來解決,假如說沒有辦法用二分法的時候,當然就是要符
合實務的考量,尤其在資源有限時,更要有效運用,按照實務來分配,
而如何來做,則在於行政藝術的使用。
D 專家學者訪談記錄:
答:基本上,我還是會堅持擇善固執,但是在擇善固執之下,還是會 有所緩衝。如果說有一個大的改革的話,不可能一下子完全改變,而 必須採取漸進的方式。如採用分期性的方式推動,設定分期達成目 標,第一期要改造什麼,第二期要改造什麼,第三期要改造怎麼樣,
逐步推動。或以分年方式推動,或以分階段方式推動。總之,擇善固 執,循序漸進,是我的作法。
分析:
對於抉擇的方式,通常會將事務做優先性的排序,而盡量避免使 用二元分化的方式來處理。每個人所處位階的不同,視野就不同,彼 此的意見想法就會產生落差,造成推動上的阻力。所以,面對事務的 選擇,宜先做好先後排序,再依照順序處理,而排序最好能夠經由協 商來決定,協商過後,不要堅持己見,應依照協商的結果來處理。對 於推動的技術,受訪者建議以循序漸進的方式,來逐一完成,並減少 阻力。而如果要推動較大的變革(當然這當中所產生的阻力也越大), 在技術上應先做好分期規劃,做好優先排序,再依序逐步完成。在這 裡,如果使用二元分化的方式,謀求一次完成,則可能引發太大的反
彈,而導致事務無法推動。選擇做與不做可能會引發較大的反彈聲
61-80)有 45 人,反應尺度 3(適合程度百分比 41-60)有 20 人,反 應尺度 2(適合程度百分比 21-40)有 7 人,反應尺度 1(適合程度百 分比 0-20)有 1 人。依雷達圖所呈現之結果,效益主義普遍受到大專 體育教師的重視。當面臨抉擇時,成效、業績等較高序利益列為優先 考量,形成了 William K. Frankena 所指出的「目的論最終訴諸的,是 行為所產生『好』的相對大小,或是所產生的『好』大於『壞』的相 對平衡」,亦證成了功利主義時代的來臨。惟應反思,當我們把結果 論擺在前頭,是否忽略了努力的過程,俗語說「在商言商」,而在教 育上是否應當如此,畢竟教育不應盲目地朝商業化的觀念-「惟利是 導」邁進,而無察覺,甚至泛政治化,往效益主義邁進,如同 Rawls 所指出「效益主義的正義理論將社會整體滿足的極大化視為正義的終 極判準,忽略『公平』這個重要的概念」而違反正義原則。
4.對於不易接受的政令,採取迴避的方式,明哲保身。
應而不答、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等巧妙的方式,將之消化於無為,抱
德正當性考量,是行為『結果』(非道德價值),也就是『好』(The Good)
為 4.13,反應尺度 5(適合程度百分比 81-100)有 33 人,反應尺度 4
(適合程度百分比 61-80)有 43 人,反應尺度 3(適合程度百分比
41-60)有 14 人,反應尺度 2(適合程度百分比 21-40)有 3 人,反 應尺度 1(適合程度百分比 0-20)有 0 人。依雷達圖所呈現之結果,
在大專體育教師的世界裡,為了達成目標,大多有著犧牲小我,完成 大我的奉獻精神,注重社會合作,以大局著想,不堅持自己的觀點,
從而顯現出邱振訓所指的「容忍做為個人抑制侵犯他人欲望之德性,
也為國家鼓勵內部成員積極協調合作的德性」、David Hume「道德的 能動性使道德原則總是可以影響他人」、Spinoza 認為的「容忍使自由 成為可能,沒有容忍的話自由就不可能實現,容忍正是自由的基石」
與「人們交付力量與權利給統治者,形成國家的真正目的是自由」以 及蔡宜珍所指的「正義行為在利他與利己面向的比較上,偏向利他、
強調利他性」。而如果在群體對群體的會議桌上,亦印證其可能用條 件交換,或著其它方式,來達成有效運作社會合作的行政藝術-在這 裡,身體政治化了,因為常理上,應該追尋自我最大的快樂(利益),
而現實上並非如此,甚至反其道而行。
該指標為個人抉擇層面上最高的三項指標之一,依該指標問卷調 查結果,研究者訪談四位資深的體育專家學者,做進一步的瞭解,訪 談結果內容分析如下:
問:您會否為了屈就現實或達成目標,而犧牲自己部分的利益?
A 專家學者訪談記錄:
答:一定的,這是常見的,一個領導者不這樣做,很難領導下面的人,
答:一定的,這是常見的,一個領導者不這樣做,很難領導下面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