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所獲取的經驗加以整理 和深入思考
「剛才發生了甚麼事?」
「我們做了些甚麼?」
深化所學,轉化應用:
評價從服務/參觀活動所得之 領會,開展新的學習行為
「如果這樣的話,則……
嗎?」
藉 綜 合 解 說 指 導 學 生有關體驗的意義
把所學轉化為概念
(內 化)
個人體驗學習歷程檔案 反思日誌
在新的情境中測試該觀 念:
把所學應用到個人經驗及 其他服務經驗中
總結領會:
從體驗中分析有關資料的 初步結果,並尋求類同的 體驗「如果這樣的話,會 發生甚麼事?」「這樣又如 何?」
圖 2.1 體 驗 學 習 進 程 示 例
37
2.2.4 時 間 分 配
修 讀 高 中 倫 理 與 宗 教 科 之 總 課 時 為 250 小 時 3。課 程 分 必 修 及 選 修 兩 部 分。
必 修 部 分 約 佔 本 科 課 時 的 2/5,選 修 部 分( 包 括 以 體 驗 學 習 活 動 為 主 的 宗 教 體 驗 部 分 ) 約 佔 本 科 課 時 的 3/5。
建 議 時 間 分 配 如 下 : 必 修 部 分 : 倫 理 學
單元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規 範 倫 理 學 道 德 的 本 質 行 為 理 論
價 值 與 美 德 理 論 30
個 人 及 社 會 問 題
人 權
生 存 與 死 亡
性 、 伴 侶 關 係 與 家 庭 生 物 倫 理
環 境 倫 理
商 業 及 經 濟 倫 理 傳 媒 倫 理
70
選 修 部 分 一 : 宗 教 傳 統
單元一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佛 教
佛 教 歷 史 30
基 本 佛 教 教 義 34
佛 法 實 踐 36
單元二 單位 建議課時(小時)
基 督 宗 教
背 景 16
基 督 宗 教 之 源 頭 : 耶 穌 基 督 64 耶 穌 傳 道 工 作 的 延 續 與 承 傳 20
3通識教育科及每個選修科目的課時以 250 小時(或總時數的 10%)作為規畫的參考,學校可自行作彈性 分配,以促進學與教的成效及照顧學生的需要。
「250 小時」是規畫各選修科目的參考基數,以滿足本地課程的需要,並符合國際基準。為了照顧學校不 同能力和興趣各異的學生,特別是能力稍遜的學生,我們以往建議學校採用「270 小時」作初期規畫,讓 教師有更多時間嘗試新高中課程的各種教學方法。若以每一個選修科目佔總時數的 10%計算, 則 2,500 小時是三年高中課程規畫的基礎,這時數貼近實況,亦與學校於短期檢討階段的意見一致。我們亦建議 以 2,400±200 小時作為總課時的彈性範圍,以進一步照顧學校及學生的多樣性。
一直以來,學校投放於學與教的時間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學校整體課程規畫、學生的能力及需要、學 生的已有知識、教學及評估策略、教學風格及學校提供的科目數量等。學校應運用專業判斷,靈活分配 課時,以達到特定的課程宗旨與目標,並配合校情及學生獨特的需要。
38 選 修 部 分 二 : 宗 教 體 驗
單元 建議課時(小時)
學 會 服 務 及 從 服 務 中 學 習
50 從 宗 教 禮 儀 中 學 習
註 : 學 生 選 修 倫 理 及 宗 教 科 , 其 學 習 課 時 可 計 算 入 「 其 他 學 習 經 歷 」 內 。(《 高 中 及 高 等 教 育 新 學 制 – 投 資 香 港 未 來 的 行 動 方 案 》。( 教 育 統 籌 局 , 2 0 0 5 )。 第 3 .4 8 段 。 )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