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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級 加 強

D1.

服 務 對 象 個 案 資 料 管理、統計 分 析 與 應 用 及 保 密 情形

1. 管理系統者明確訂定各使用者 之權限,確保服務對象資料不外 洩。

2. 訂有服務對象管理系統之管理 辦法(參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並 包含肖像權同意書、借用標準及 流程)。

3. 對於服務對象管理系統之資料 進行統計、分析,並配合衛生福 利部政策上傳照顧服務資料,且 隨時更新內容。

4. 統計分析結果,有具體因應或改 善措施,並作為內部改善品質之 參考。

基本資料檢閱 現場訪談

1. 與負責人員現場會談及操作。

2. 檢閱服務對象資料之統計及分 析相關文件。

3. 檢閱機構個案資料管理系統之 保密性。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其中 1 項。

C.符合其中 2 項。

B.符合其中 3 項。

A.完全符合。

管理系統以衛生 福利部社會及家 庭署照顧服務管 理資訊系統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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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

與 入 住 委 託 人 訂 立 契約情形

1. 應與委託人(本人或家屬、監護 人、代理人)訂立契約。

2. 契約應給予服務對象至少 5 天的 審閱期。

3. 契約內容應完備(明定有服務項 目、收費標準、雙方之權利義務 及申訴管道),保障服務對象權 益,不得低於定型化契約之內 容,且契約書不應有不得記載之 事項。

4. 當相關法規、服務對象、服務提 供者條件變更時應更換契約。

文件檢閱 現場訪談

1. 檢視契約資料。契約應核章完 整。

2. 與機構主任(院長)及服務對象 會談有關契約內容事項。

3. 審閱期之訂定屬於消費者保護 法規範,惟考量服務對象緊急接 受服務之狀況,必要時由機構逐 條宣讀告知服務使用者並簽署 契約,以保障服務使用者之權 益。

4. 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安置個案 無需契約審閱期。

5. 公費服務對象應備有直轄市、縣 市政府委託安置契約書;契約書 應涵蓋定型化契約範本,其內容 均能含括定型化契約範本及其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第 1 項。

C.符合第 1、2 項。

B.符合第 1、2、3 項。

A.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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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所規範者,未能涵括其權利 及義務則應另立契約。

6. 緊急安置及保護個案無需簽契 約書。

D3.

服 務 對 象 生 活 注 意 事 項 及 家 屬 來 訪 注 意 事 項 訂 定情形

1. 訂有服務對象生活注意事項及 家屬來訪注意事項。

2. 前項注意事項應清楚告知服務對 象及家屬並有紀錄,且於明顯處公 告。

3. 若有違反注意事項,應有處理或 調整,並有紀錄。

4. 依服務對象或家屬的狀況或反 應適時處理或調整。

文件檢閱 現場訪談 現場察看

1. 訪問服務對象有關生活注意事 項內容。

2. 如機構無違反注意事項個案,則 列為符合基準說明第 3 項。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第 1 項。

C.符合第 1、2 項。

B.符合第 1、2、3 項。

A.完全符合。

服務對象生活注 意事項允許服務 對象可自由和外 界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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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級 加 強

D6.

居 家 情 境 佈置情形

1. 個人空間隱私之維護,床與床之 間應具隔離視線之屏障物,如:

圍簾。

2. 個人空間隱私之維護,監視器未 設置於服務對象寢室及浴廁內。

3. 床位旁有可擺放私人物品的櫥 櫃或床頭櫃。

4. 允許服務對象可攜帶個人物品,

佈置自己的空間環境,且不危及 公共安全。

實地察看

1. 現場察看服務對象之個人物品 擺放情形。

2. 現場察看機構個人空間是否具 隱私性。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其中 1 項。

C.符合其中 2 項。

B.符合其中 3 項。

A.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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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7.

服 務 對 象 財 物 管 理 及 死 亡 遺 產 處 理 情 形

1. 訂有服務對象財物管理(如退休 金或零用金代墊、代購費用管 理、信託管理、重要財物保管、

死亡遺產處理等)辦法。

2. 清楚告知服務對象及家屬相關 規定並有紀錄。

3. 有專人協助處理且有紀錄。

文件檢閱 現場訪談

1. 檢閱機構提供財產管理之資訊、

編組、執行(保管、提領、發還) 及稽核等紀錄、相關文件表單。

2. 現場訪談服務對象是否知悉,與 機構提供文件是否相符。

3. 機構的角色主要是提供相關資 訊與協助,並非實際管理或直接 處理服務對象財務,如果服務對 象有需要,機構有提供相關服務 資訊或協助之紀錄,如服務對象 無此需求時,在契約、工作手冊 或相關資料中提供服務的資訊 即算。

4. 無家屬或家屬失聯服務對象應 再檢視: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第 1 項。

C.符合第 1 項,且第 2 項部分符合。

B.符合第 1、2 項。

A.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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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親屬關係建立及服務對象生 前筆跡、書信等資料之完整 性。

(2)查察遺產管理作業各項流程是 否完整與如期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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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

辦 理 服 務 滿 意 度 調 查情形

1. 每年至少辦理 1 次不具名滿意度 調查。

2. 滿意度調查包含服務內容、服務 人員態度、設施設備等項目。

3. 有調查分析報告。

4. 依據調查結果分析及檢討,提出 改善之措施。

文件檢閱 現場訪談

1. 檢閱調查問卷及改善方案內容。

2. 與家屬或服務對象訪談。

E.完全不符合。

D.符合第 1 項。

C.符合第 1、2 項。

B.符合第 1、2、3 項。

A.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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