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個案研究法
本研究針對研究的動機與目的進行研究方法的設定,採用了個案研究法探 討T 公司的網路資訊架構,Andrews(1951)認為,個案是對真實狀況的一種 描述。「個案」通常是被用文字書寫,而所描述的狀況會刺激閱讀者進行思考,
使其認清事實的真相為如何?問題何在?以及如何處理?陳萬淇(1995)則是 指出,所謂個案,乃許多相關事實的說明,它提供問題的狀況,以待尋求解決 問題的可行方案。總而言之,「個案」所代表的應是一項事實,或一組事件,
它提供一個問題或一連串的問題,以供研究者進行分析狀況,並嘗試去解決它 所存在的問題,所以個案可被說是一套能引發思考、判斷、和正確行動的研究 工具。
Yin(1984)認為個案可用以解釋一些現象,他則將個案研究劃分為五個階 段,首先為敘述階段,在此階段中,可用單一個案或多個個案來敘述問題;其 次為探索階段,可採用多個個案來探索;再者,在假設檢定階段中,可用實驗
法或調查法;爾後,為實證、解釋階段,是可採用多個個案;最後為質疑、解 釋階段,其可採用單一關鍵個案。
個案研究法(Case Study Method),狹義而言個案就是指個人;而廣義來說,
個案可以是一個家庭、機構、族群、社團、學校…等。進一步而言,個案研究 是指對特別的個人或團體,而一般的研究者以具有代表性的個別團體為對象,
概括所屬的母群體蒐集完整的資料之後,再對其問題的前因後果做深入的剖 析,而個案研究是為了決定導致個人、團體,或機構之狀態或行為的因素,或 諸因素之間的關係,而對此研究對象,做深入研究。更深入的來說,個案研究 係對一個個例做縝密的研究,廣泛的蒐集個例的資料,徹底的瞭解個例現況及 發展歷程,並予以研究分析,確定問題癥結,進而提出矯正的建議,其首重在 個案發展的資料分析。
個案研究法的起源,最早始於 1870 年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創用此一方 法,目的在於訓練學生思考法律原理原則。此法最初多用於醫學方面,應用於 研究病人的案例;爾後,心理學、社會學、工商管理相繼取用,教育方面也應 用此法於教學與學術研究。在弗洛伊德(S. Freud)及皮亞傑(J. Piaget)的研究中 發現,弗洛伊德是運用個案研究法於精神病學的先驅,就其處理神經症的病人 方面言之,他努力於發現一致的經驗模式。在他細心的探求下,使得病人能夠 回憶自己在兒童及年輕時代發生的,但已遺忘良久的有關創傷性的,或與性有 關的意外事件。弗洛伊德假設:這些意外事件或可用來解釋病人的神經性行為。
個案研究法之目的包含四點,第一點,個案研究可以描述與分析情境、事 件、或過程,及提供具體之實例。第二點,個案研究還可以提供建立假設之來 源,以發展概念或模式。第三點,個案研究可確認政策問題及解決個人、個案、
事件社群等之問題。第四點,個案研究可將評鑑方案具體化。因此,一個好的 個案研究所呈現的內容,應具備:研究主題、說明問題之狀況以找出問題之原
因、陳述可供決策使用之資料以找出解決問題之方法、個案應有做成決策之要 求、能協助個案潛能能充分發揮、提供組織機構之績效。而在實際進行個案研 究時,其目的為找出問題的原因、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提供預防措施、協助 個案潛能充分發揮、以及提升組織機構的績效。Yin(1994)提出個案研究方 法分為下面四個階段:
1.研究設計:其內包含了策略、方法、程序設計,以及研究品質之可信度與效 度檢驗等。
2.資料蒐集:其研究工作內容包含資料來源、蒐集技巧、及蒐集之原則。資料 之來源有文件、檔案記錄、訪談、直接觀察、參與觀察、實體的 人造物。而蒐集技巧有組織與管理的研究、觀察的技巧、參與觀 察、人類學方法、臨床心理學、計畫評鑑、歷史研究的技術及文 件的使用。而在蒐集時的原則有三項:使用多重的證據來源、建 立個案研究資料庫、發展一連串的證據鏈。
3.資料分析:包含了一般性策略、主要及次要之分析技術。其中,一般性策略 係先瞭解欲分析之對象主題、為何進行、及如何進行。主要分析 技術則為類型比對、建立解釋、時間序列分析、程序邏輯模式等。
而次要分析技術則為分析嵌入式的分析單元、重複之觀察、及進 行個案調查。
4.撰寫結果報告:其包含了書寫之對象及書寫的結構依類型區分。其中,書寫 之對象為關注個案研究的人士,其包含了周圍領域的同僚;
決策者、實際工作者、社區領導者,以及不擅長個案研究的 其他專業人員;學生學位論文評定委員會;研究經費的支持 者。而書寫的種類有四種:古典的單一個案研究、將古典單
一個案的敘述變更為多重個案的敘述、包含多重個案研究或 單一個案研究,但不採取傳統的敘述方式、僅作多重個案研 究,不對個別個案分章敘述。而其寫作的格式一般分為六 種,分別為:線性分析的結構、比較的結構、編年的結構、
理論建立的結構、懸疑的結構、及非循序的結構。
本研究之所以採用個案研究法的原因,乃是個案公司本身屬於跨國性的中 小企業,其可投入建構企業資訊網的財力、物力與人力都有所限制,也正因為 資源有限,而其在建構時所選擇的方案,也正是大多數的企業可以承擔的範圍 之內,可避免研究出來的方案與建議事項流於形式,不具有實用性;另外個案 公司在企業內部與對外部的資訊網的架設中,相對於其它的中小企業具備較多 且較早的經驗與投入,透過對個案公司的研究,可獲得除了相對較新的應用資 訊外,同時也可獲得較早期的應用資訊,以方便對研究出來的結論有一整套的 實例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