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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學 習 單 位 分 成 三 個 領 域 (「 基 礎 知 識 」、「 微 積 分 」 和 「 統 計 」) 和 一 個 進 階 學 習 單 位 。 2. 相 關 的 學 習 重 點 歸 於 同 一 學 習 單 位 內 。

3. 表 中 「 注釋」 欄 的 內 容 , 可 視 為 學 習 重 點 的 補 充 資 料 。

4. 學 習 單 位 旁 的 教 學 時 數 旨 在 協 助 教 師 判 斷 課 題 的 教 學 深 度 。 教 學 時 數 僅 作 參 考 之 用 , 教 師 可 因 應 個 別 情 況 自 行 調 節 。

5. 高中數學必修部分與單元一的總課時為 375 小時(即佔高中課程總課時的 15%)。

學 習 單 位 學 習 重 點 時 間 注 釋

基 礎 知 識

1. 二 項 展 式 1.1 認 識 展 式 (ab)n, 其 中 n 為 正 整 數 3 學 生 須 認 識 求 和 記 法()。

不 包 括 以 下 內 容 :

 三 項 式 的 展 開

 求 近 似 值 的 應 用

2.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2.1 認 識

e

的 定 義 和 指 數 級 數

2 3

1 2! 3!

x x x

e   x  

8

2.2 理 解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須 包 括 以 下 函 數 :

yex

ylnx

2.3 運 用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解 應 用 題 學 生 須 解 包 括 複 利 息 、 人 口 增 長 和 放 射 性 元 素 的 衰 變 有 關 的 應 用 題 。

2.4 將 ykaxyk f x

( )

n 化為線性關係

式,其中 a、 n 和 k 為實數,a  ,0 a  ,1 ( ) 0

f x  和 ( ) 1f x 

當 取 得 x 及 y 的 實 驗 數 據 時,學 生 須 描 繪 對 應 的 直 線 圖 像 , 並 從 圖 像 的 斜 率 和 截 距 來 確 定 未 知 常 數 的 值 。

教 學 時 數 小 計 11

微 積 分

3. 函 數 的 導 數 3.1 認 識 函 數 極 限 的 直 觀 概 念 5 學 生 須 認 識 有 關 函 數 的 和、差、積、

商 、 純 量 乘 法 極 限 和 複 合 函 數 極 限 的 定 理(不 須 證 明 )。

3.2 求 代 數 函 數 、 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的 極 限

須 包 括 下 列 代 數 函 數 :

 多 項 式 函 數

 有 理 函 數

 冪 函 數 x

 由 上 述 各 函 數 的 加 、 減 、 乘 、 除 和 複 合 而 成 的 其 他 函 數 , 諸 如

2 1

x 

3.3 透 過 基 本 原 理 認 識 函 數 的 導 數 的 概 念 學 生 不 須 運 用 基 本 原 理 求 函 數 的 導 數 。

3.4 認 識 曲 線 yf x( )在 點 x 的 切 線 的 斜x0

學 生 須 認 識 記 法 : f x( 0) 和

x x0

dy

dx

4. 函 數 的 求 導 法 4.1 理 解 求 導 法 的 加 法 法 則 、 積 法 則 、 商 法 則 和 鏈 式 法 則

8 法 則 包 括 :

d ( ) du dv u v

dx   dxdx

d ( ) du dv

uv v u

dxdxdx

 ( ) 2

du dv

v u

d u dx dx

dx v v

 

dy dy du

dxdu dx

4.2 求 代 數 函 數、指 數 函 數 和 對 數 函 數 的 導 數

學 生 須 運 用 的 公 式 包 括 :

 ( )C   0

 (xn) nxn1

 ( )ex   ex

( ln ) x 1

  x

(log ) 1

a

x ln

x a

 

 (ax) axlna

不 包 括 隱 函 數 求 導 法 和 對 數 求 導 法 。

5. 二 階 導 數 5.1 認 識 函 數 的 二 階 導 數 的 概 念 2 學 生 須 認 識 記 法 : y 、 f( )x

2 2

d y dx

不 包 括 三 階 及 更 高 階 的 導 數 。

6. 求 導 法 的 應 用 6.1 運 用 求 導 法 解 涉 及 切 線 、 變 率 、 極 大 值 和 極 小 值 的 應 用 題

10 須 包 括 全 局 和 局 部 的 極 值 。

7. 不 定 積 分 法 及 其 應 用

7.1 認 識 不 定 積 分 法 的 概 念 10 須 介 紹 不 定 積 分 法 為 求 導 法 的 逆 過 程。

7.2 理 解 不 定 積 分 的 基 本 性 質 及 不 定 積 分 法 的 基 本 公 式

學 生 須 認 識 記 法 :

f x dx( ) 性 質 包 括 :

kf x dx( ) k f x dx

( )

 

f x( )g x dx( )

( ) ( ) f x dx g x dx

公 式 包 括 :

 k dx kx C

 

1

1

n

n x

x dx C

n

1 dx ln x

x   C

e dxxexC

學 生 須 理 解 積 分 常 數 C 的 意 義 。 7.3 運 用 不 定 積 分 法 的 基 本 公 式 求 代 數 函

數 和 指 數 函 數 的 不 定 積 分

7.4 運 用 代 換 積 分 法 求 不 定 積 分 不 包 括 分 部 積 分 法 。 7.5 運 用 不 定 積 分 法 解 應 用 題

8. 定 積 分 法 及 其 應 用 8.1 認 識 定 積 分 法 的 概 念 12 須 介 紹 定 積 分 的 定 義 為 曲 線 下 矩 形 條 的 面 積 和 的 極 限 。

學 生 須 認 識 記 法 : b ( )

a f x dx

須 包 括 啞 變 量 的 概 念 , 例 如 : ( ) ( )

b b

a f x dxa f t dt

 

8.2 認 識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及 理 解 定 積 分 的 性 質

學 生 須 認 識 的 微 積 分 基 本 定 理 為 : ( ) ( ) ( )

b

a f x dxF bF a

( ) ( ) d F x f x

dx

性 質 包 括 :

b ( ) a ( )

a f x dx  b f x dx

 

a ( ) 0

a f x dx 

b ( ) c ( ) b ( )

a f x dxa f x dxc f x dx

  

b ( ) b ( )

akf x dxk a f x dx

 

b

( ) ( )

a f xg x dx

( ) ( )

b b

a f x dx a g x dx

8.3 求 代 數 函 數 和 指 數 函 數 的 定 積 分 8.4 運 用 代 換 積 分 法 求 定 積 分

8.5 運 用 定 積 分 法 求 平 面 圖 形 的 面 積 學 生 不 須 運 用 定 積 分 法 求 曲 線 與 y 軸 之 間 的 面 積 及 兩 條 曲 線 之 間 的 面 積 。

8.6 運 用 定 積 分 法 解 應 用 題 9. 運 用 梯 形 法 則 計 算

定 積 分 的 近 似 值

9.1 理 解 梯 形 法 則 及 運 用 它 計 算 定 積 分 的 近 似 值

4 不 包 括 誤 差 估 值 。

學 生 須 運 用 二 階 導 數 及 凹 性 判 別 估 計 值 是 過 高 還 是 過 低 。

統 計

10. 條 件 概 率 和 貝 葉 斯 定 理

10.1 理 解 條 件 概 率 的 概 念 6

10.2 運 用 貝 葉 斯 定 理 解 簡 單 應 用 題

11. 離 散 隨 機 變 量 11.1 認 識 離 散 隨 機 變 量 的 概 念 1 12. 概 率 分 佈 、 期 望

值 和 方 差

12.1 認 識 離 散 概 率 分 佈 的 概 念 及 以 表 列、圖 像 和 數 學 公 式 表 示 離 散 概 率 分 佈

7

12.2 認 識 期 望 值 E X

 

和 方 差 Var( )X 的 概 念 及 運 用 它 們 解 簡 單 應 用 題

學 生 須 運 用 的 公 式 包 括:

E X

 

xP X( x)

Var( ) XE   ( X   )

2

 

E g X

( )

g x P X( ) ( x)

E aX

 b

aE X

 

b

Var( ) X E X

2

( E X   )

2

 Var(aXb)a2Var( )X

 

E X 的記 法 亦 可 使 用 。

13. 二 項 分 佈 13.1 認 識 二 項 分 佈 的 概 念 及 其 性 質 5 須 介 紹 伯 努 利 分 佈 。

須 包 括 二 項 分 佈 的 平 均 值 及 方 差 (不 須 證 明 )。

13.2 計 算 涉 及 二 項 分 佈 的 概 率 不 包 括 二 項 分 佈 表 的 運 用 。

14. 泊 松 分 佈 14.1 認 識 泊 松 分 佈 的 概 念 及 其 性 質 5 須 包 括 泊 松 分 佈 的 平 均 值 及 方 差 (不 須 證 明 )。

14.2 計 算 涉 及 泊 松 分 佈 的 概 率 不 包 括 泊 松 分 佈 表 的 運 用 。 15. 二 項 分 佈 和 泊 松

分 佈 的 應 用

15.1 運 用 二 項 分 佈 和 泊 松 分 佈 解 應 用 題 5

16. 正 態 分 佈 的 基 本 定 義 及 其 性 質

16.1 透 過 正 態 分 佈,認 識 連 續 隨 機 變 量 及 連 續 概 率 分 佈 的 概 念

3 不 須 推 導 正 態 分 佈 的 平 均 值 及 方 差 。

學 生 須 認 識 學 習 重 點 12.2 的 公 式 亦 適 用 於 連 續 隨 機 變 量 。

16.2 認 識 正 態 分 佈 的 概 念 及 其 性 質 性 質 包 括 :

 曲 線 為 鐘 形 並 對 稱 於 平 均 值

 平 均 值 、 眾 數 和 中 位 數 均 相 等

 平 坦 度 取 決 於

 曲 線 下 的 面 積 為 1 17. 正 態 變 量 的 標 準

化 及 標 準 正 態 分 佈 表 的 運 用

17.1 將 正 態 變 量 標 準 化 和 運 用 標 準 正 態 分 佈 表 求 涉 及 正 態 分 佈 的 概 率

2

18. 正 態 分 佈 的 應 用 18.1 在 已 知 x1、x2、 和  的 值 的 情 況 下,

P X(  x1)、P X( x2)、P x( 1Xx2)及 相 關 概 率 的 值 , 其 中 X ~ N( ,

 

2)

7

18.2 在 已 知 P X(  、 (x) P X  、 (x) P aX  、x)

( )

P xX  或 相 關 概 率 的 值 的 情 況 下,b x 的 值 , 其 中 X ~N( ,

 

2)

18.3 運 用 正 態 分 佈 解 應 用 題 19. 抽 樣 分 佈 和 點 估

19.1 認 識 樣 本 統 計 量 和 總 體 參 數 的 概 念 9 學 生 須 認 識:

若 總 體 平 均 值 為  和 總 體 大 小 為

N,則 總 體 方 差 為

2

2 1

( )

N i i

x N

 

19.2 當 隨 機 樣 本 大 小 為 n 時 , 認 識 樣 本 平

均 值

X

的 抽 樣 分 佈

學 生 須 認 識:

 若 總 體 平 均 值 為  和 總 體 方 差 為

2 , 則

E X      

2

Var( )X n

 若 X ~N( ,

 

2), 則

19.3 當 樣 本 大 小 n 足 夠 大 時,運 用 中 心 極 限 定 理 把

X

的 分 佈 當 成 正 態 分 佈

19.4 認 識 點 估 計 的 概 念,當 中 包 括 樣 本 平 均 值 和 樣 本 方 差

學 生 須 認 識:

若 樣 本 平 均 值 為 x 和 樣 本 大 小

n , 則 樣 本 方 差 為

2

2 1

( )

1

n i i

x x

s n

 

學 生 須 認 識 無 偏 估 計 量 的 概 念 。 20. 總 體 平 均 值 的 置

信 區 間

20.1 認 識 置 信 區 間 的 概 念 6

20.2 求 總 體 平 均 值 的 置 信 區 間 學 生 須 認 識:

 從 一 個 已 知 方 差 為

2的正 態 總 體 中 抽 取 一 個 大 小 為 n 的 隨 機 樣 本 , 其 總 體 平 均 值  的 100(1

)% 置 信 區 間 為

2 2

(x z , x z )

n n

 

  。

 一 個 總 體,不 知 其 方 差,但 樣 本 大 小 n 足 夠 大 時 , 總 體 平 均 值

 的 100(1

)% 置 信 區 間 為

2 2

( s , s )

x z x z

n n

  ,其 中 s 為 樣

本 標 準 差 。 教 學 時 數 小 計 56

進 階 學 習 單 位

21. 探 索 與 研 究 通 過 不 同 的 學 習 活 動 , 發 現 及 建 構 知 識 , 進 一 步 提 高 探 索 、 溝 通 、 思 考 和 形 成 數 學 概 念 的 能 力

7 此 非 一 個 獨 立 和 割 裂 的 學 習 單 位 。 教 師 可 運 用 建 議 的 時 間 , 讓 學 生 參 與 不 同 學 習 單 位 內 的 活 動 。

教 學 時 數 小 計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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