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說明完前兩節後,此節便是進入本章的核心部分,這也就是說,形構
「儒學團體」的「助緣性」因素已在前兩節略述一梗概,其「不可變易」的 因素便是此節所欲說明的目的。當然,此所謂「助緣因素」並非「邊緣因素」,
它本身也具有突顯「核心要素」的重要作用,但卻不是「必然性」的存在。
而「核心信念」最大的特性即在於是不可抽換或改易的,否則此一價值體系 便無由成立。相同地,此節所欲說明儒學團體的「終極性格」,之所以曰「終 極」,便是指出此一不可變異性,亦即如果我們抽換此一「核心信念」,孔子 及其弟子所組成的團體不必然稱之為「儒家」,至多只能說是「團體」而已。
然而我們也必定要說明出它的「終極性格」,否則此一「團體」僅是「形式意 義」下的「儒家」,而不具有「實質意義」或「價值體系」下的「儒家」,這 是我們必須特別指出的。其次是就「性格」一詞來說,「性格」常是用來指稱 人物性情上的偏向、屬性等,但這常是說明出一個大致的輪廓,而不能得出 詳細準確的狀態,可見「性格」一詞並不是用來說明嚴格意義底下的內涵。
對此,用寬鬆的「性格」一詞來指稱儒學團體的「核心信念」,這不是矛盾的 說明嗎?事實上,我們已在前面稍有提及,孔子是屬於「原創性」的人物,
正基於此,其學說理論的目的乃指出一個「基本方向」而非著眼於學說理論 的「完成」,亦因是「基本方向」,所以我們稱之為「性格」而不是「主義」
等,這從孔孟二者在學說體系上的嚴密度差異即可知。不過孔子本身雖然沒 有提出很完整的學說體系,但並不妨礙我們探討他的「核心信念」,因為正有 其「核心信念」,儒學團體才得以表現出它的「終極性格」,只是我們必須將 這一「隱蔽之光」闡顯出來。職此,以下擬就三方面來說明此一「終極性格」:
一是「道德意識的確立」,二是「道德意識的內涵」,三是「道德與實踐」。以 下作一簡略說明。
一、道德意識的確立-道德之社會性與主體性
事實上,我們在第一節末討論儒家形成的「核心要素」時,已提出「儒 學」的基本方向及理論殆由孔子確立,而這一「基本方向及理論」,即是孔子 確立了儒學「志於道」的方向和性格,孔子即自言:「志於道,據於德,依於 仁,游於藝。」(〈述而〉)孔子此言雖是分立來說,但可總括在「道德」的意 涵下來理解。亦即孔子認為「君子儒」的表徵不論其所立、所學、所行,都 應指涉在「道德」層面上的意義,所謂的「謀道不謀食」「憂道不憂貧」是也。
對此,就儒學的意涵來說,「道德」一語可說是孔門義理的「終極判準」,只 要捨棄「道德」一語便非孔門之教義,所以我們可以說儒學團體的「終極性 格」或「核心信念」便是「道德」一語。不過這樣說顯然是太過鬆散,無法 指出「儒學團體」在「道德」義上的獨特因,因為古今中外不僅儒家言道德,
事實上只要涉及「善」(good)的概念,皆可被指涉為「道德」,如此儒家的 這一「終極性格」上的獨特處便隱沒不彰,乃至為人所誤解。79黑格爾(G.. W.
F. Hegel)即說:「在孔子的代表作裡─這部著作已經譯成英文,─雖然可以 找到正確的道德格言,但是其中不乏兜圈子、反思和回旋。這部著作並沒有 超乎尋常。」80黑格爾所說的「道德格言」即指《論語》一書,在此,他顯然 只視孔子所言的「道德」為廣泛意義下的「勸善之語」,這便是不能理解孔門 所謂「道德」的屬性及其意義之所在。
蓋「道德」一詞常被用來判準一人及其行為的依據,我們可以說某人的 觀念乃至行為是「道德」或「非道德」,此一判準或許容易致使我們陷入二元 對立的思考模式中,然不論為何,「道德」一詞都是在「倫理學」的框架之中 來論。亦即「道德」一詞是在「社會性」的脈絡下才得以突顯它的涵意,孔 子即說:「鳥獸不可與同羣,吾非斯人之徒與而誰與?天下有道,丘不與易也。」
(《論語‧微子》)孔子在此便是點出「人」應作為「社會性」的存在,正因
79 儒家此一「道德」性格在以往常被誤解為「泛道德主義」或「道德情操」。「泛道德主義」
是認為孔子一切皆依「道德」之是非為是非,不論其客觀上的標準;「道德情操」則理解儒 家為「宗教」。在此二者,皆是誤解孔子所言之「道德」義,前者忽略孔子言道德當在「實 踐層面」下完成,後者抽離「道德」乃以「人」之「價值意識」為根源。此將在後文中說 明。
80 見(德)夏瑞春編、陳愛政等譯:《德國思想家論中國》(江蘇:江蘇人民出版社,1997 年),〈黑格爾:東方世界〉,頁 131~132。事實上,黑格爾在同書的另一文〈中國的宗教 或曰尺度的宗教〉亦曰「孔子是徹底的道德家,不是思辨哲學家。」(同前,頁 107)此亦 是對孔子「道德」一詞的誤解。
第二章 一個學術社群的形成與發展 -71-
其「社會性」的身份,所以才需要追求「有道」的治世局面,若「人」的身 份是與「鳥獸」同為相同之位階,則根本上並無所謂「有道」或「無道」,由 此「道德」一詞更無由成立。對此,我們首先指出「道德」在孔門的涵意應 先在「社會性」的網絡下理解,這是第一點。然而就「社會性」來說儒家「道 德」還不具有獨特面向,因為凡言「道德」者,便是涉及「人我」的關係上,
這是就「向外」的關係來立論,《大學》所謂「齊家、治國、平天下」當是此 關係的開展,不過我們在此章第一節亦說過,胡適以為「諸子之學皆起於救 世之弊,應時而興」,如此先秦各家學說都可以說是「向外」立論,亦即都是
「平天下」之學了,所以以此說儒家「道德」還未有獨到處。就此,我們應 該「向內」說明儒家的道德才是。何謂「向內」?亦即就「心性」上來說道 德,以今日言之,即是從人的「意識」上來確立道德。此處先不論「道德意 識」是「先驗」或「經驗」的,著眼點乃在於「意識」是直接關乎人的「主 體性」來說的,孔子言「我欲仁,斯仁至矣」(〈述而〉)、「為仁由己」(〈顏淵〉)、
「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衛靈公〉)等,便是說此「道(德)」必由人的「主 體」來展現,既由「主體」展現,則此「道德」應落在人的「意識」上來講 才是,因此「道德」的屬性不應是「外在」於人的「制約性」力量;而是「內 在」於人的「自發性」動力,簡言之,孔子是確立了「道德主體性」的價值 意識。
就此,我們說明了孔子所確立的「道德」具有「社會性」和「主體性」
的兩個面向,這兩大面向即突顯了儒學團體在「終極性格」上的基本方向,
以有別於先秦的其他各家。當然先秦各家各派不可能有人宣稱自身學說是「不 道德」的,然他們賦予「道德」的意涵和位階必有與儒家不同者,在此略舉
「道、墨、法家」為例,即可明白儒家以「道德」為其性格的獨特處。
首先以「道家」來說,老莊雖也言及「道德」,且為其學說重要概念,然 所賦予「道德」一詞的涵意顯然與儒家是走相異的路數。以「道」來說,陳 鼓應先生即說:「孔子與老子一樣重視道,但他們各自的『道』雖然符號型式 相同,意義內容卻有根本的差異。老子的『道』以形上學的意義為主,而孔 子的『道』屬倫理、政治範圍。」81至於莊子,雖同屬先秦道家,但「他所著 重的道,不是本體論或宇宙論性質的,而是心靈狀態的。所謂體道的境界,
81 見陳鼓應:《老莊新論》(臺北: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1995 年),頁 79。
實即是心靈所開展出來的最高的境界。」82此處非深究道家學說,不擬在老莊 異同上打轉,然不論老莊所言「道」的屬性為何,都不是著眼在儒家言道德 的「社會性」上來論,而是偏向於「自然」屬性的性格上,83這可說是儒道二 家最根本上的差異。而以「德」來說,老莊所言之「德」顯然不會是儒家的 德義,而是連屬於自身所言的「道」來說。老子即說:「常德不離,復歸於嬰 兒。」(〈二十八章〉)、「含德之厚,比於赤子。」(〈五十五章〉)此即顯示老 子乃將德是定位在「回歸自然」的修養功夫上;至於莊子,仍是承接老子此 一德義而進一步發展,如莊子言「德者,成和之修也。」(〈德充符〉)此謂德 是「完滿純和的修養」,84既是「完滿純和」,則是要「復歸於嬰兒」般的純然 天成的狀態,而非儒家依「禮義」而修身的後天教化的功夫。又莊子云:「自 事其心者,哀樂不易施乎前,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德之至也。」(〈人 間世〉)莊子此言從事內心的修養,乃是要不累於物(哀樂)而達到「安時處 順」的人生境界,此之謂「至德」,相較於儒家來說,「哀樂」乃是人情之實,
不講情感之超脫,只論其以禮節之,這正反映儒家是著眼「人世間」的性格,
正因如此,孔子乃是一「知其不可而為之」者,而非「安之若命」者。總而 言之,不論就「道」或「德」來說,老莊所言的內涵都是偏向自我修養、復 歸自然的面向上,而儒家的道德卻是要落實在人世間、人我的框架下,價值 才得以彰顯,故我們說道家論道德皆不是就「社會性」來論。
其次就「墨家」來說,墨子雖無明言「道德」為何者,然觀其中心學說 不外「兼愛」一說。事實上,墨子提出「兼愛說」的著眼點非在「道德」問 題而在於「政治」問題,亦即「治亂」的問題上。墨子說:「聖人以治天下為 事者也,不可不察亂之所自起。當察亂何自起?起不相愛。……若使天下兼 相愛,愛人若愛其身,猶有不孝者乎?……視人身若其身,誰賊?故盜賊亡 有。」85墨子在此便說天下「一治一亂」皆源於「愛」之有無。然而人為何要
「兼愛」?墨子所提出的理據便是利用「自利」與「他利」的相互論證,說
82 同上,頁 219。
83 道家之「自然」非指「物理性」、科學上的「nature」一詞,而是指「體道」、「工夫論」
上的自然義。前者的自然指人是「原始」的存在,後者的自然才能導出老子言「聖人」、莊 子言「至人、神人、真人」等人生境界。此當需辨別。
84 「完滿純和的修養」是引陳鼓應先生的注,見氏著:《莊子今注今譯》(北京:中華書局,
84 「完滿純和的修養」是引陳鼓應先生的注,見氏著:《莊子今注今譯》(北京:中華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