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選址評估及土地取得分析 一、選址評估
為改善現駐地廳舍老舊、空間不足及因應移民署未來走向趨勢,
擇定以「高雄市新興區新興段一小段 1073 地號」為新建基地,
該基地面積 1,109 平方公尺,使用分區屬機關用地,建蔽率為 60%,容積率為 400%,開發容積面積為 4,436 平方公尺,建築 物高度小於 114 公尺。本計畫規劃新建地下 2 層、地上 6 層,
經評估其土地適宜性及面積大小,可開發適合大隊部、業務隊、
機動隊及高雄市專勤隊合署辦公大樓。
該基地位於交通便利之高雄市核心區域,又因獨立門戶,俾利 專勤隊執行臨時收容、遣送等勤務,因位處交通要道且生活機 能便捷,對於南區事務大隊所屬各單位及友軍單位業務推動而 言,區位相當便利優越,適合移民署設立大隊部、業務隊、機 動隊及專勤隊之處所。鄰近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法務部調查局 高雄市調查處及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相對位置如下圖),便於 推動公務及友軍單位協調聯繫。另該址距捷運信義國小站 3 號 出入口僅 100 公尺、中正交流道路程約 6 分鐘、高雄火車站約 6 分鐘及高鐵左營站僅 16 分鐘,極具交通便利性,對於推動移 民署相關業務具有指標性。
二、土地取得分析
本新建案之基地為國有土地,所有權人為中華民國,管理機關 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屬機關用地,
擬於興辦計畫奉核定並確認經費來源後,依據國有財產法第 38 條向管理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申請無償撥用取得,現階 段經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於 107 年 10 月 19 日以台財產署公字第 10700323080 號函同意保留至 108 年 12 月 31 日止,無土地取
得之問題。
貳、基地使用最大效益及跨域加值之分析 一、基地使用最大效益
(一)基地使用容積率活化
委請建築師規劃符合空間需求及動線,可供大隊部、業務隊、
機動隊、高雄市專勤隊及協勤人力合計 110 人進駐之地下 2 層、地上 6 層,總樓地板面積 5,350 平方公尺(地下層 1,550 平方公尺、地上層 3,800 平方公尺)之辦公大樓,本新建案規 劃地上層建築面積 3,800 平方公尺,具活化土地效益。
(二)提昇國際形象
移民署自 2011 年迄今,已陸續和印尼、越南、美國、日本等 20 個國家簽訂合作備忘錄或協定,於全球主要城市亦派駐有 移民秘書,亦經常辦理國際性活動,業務應是外交部以外與國 際社會互動最密切之機關,因此,常有國外訪賓拜會移民機關,
且移民署職司外國人在臺居留相關業務,各國駐臺機構人員 亦經常與移民署互訪交流。而高雄市是我國首都臺北市以外 最多駐臺機構之城市,印尼駐臺辦事處高雄勞工安置移工中 心、高雄美國商會、韓人會、美國學校均位於高雄市,移民署 南區事務大隊為移民署南部之總部,位處高雄市區,經常需要 接待外賓、外僑及駐臺機構人員,以 107 年為例,南區事務大 隊即曾接待菲律賓大學來臺研究移民問題之教授,美國在臺 協會高雄分處副處長、領事組長,泰國、菲律賓駐臺機構高雄 處處長,日本交流協會高雄處領務主任,高雄美國商會會長,
高雄美國學校校長,新加坡星光部隊指揮官,韓人會代表;以 及美國、德國、比利時、南非、拉丁美州等國家訪臺之移民官 員。然而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現行廳舍並無適合之接待外賓 空間,遇外賓來訪時,僅能提供現駐地廳舍之接待室(該空間 亦為值宿同仁交誼廳之共用空間)接待外賓,且廳舍老舊影響
我國際形象,本案新建廳舍納入公共藝術、綠建築及智慧建築 系統,對內塑造現代化辦公環境,對外則建構完善設施,希藉 由新建指標性建物使外賓來訪提供舒適輕鬆環境,並體會先 進之設計理念,以提昇我政府國際形象。
二、跨域加值之分析
本案新建基地雖處捷運周邊土地,相較於一般土地,其增值效 益較高,然受限於土地面積開發量僅足夠因應業務單位使用需 求,難以跨部會合署或加入其他具經濟效益之開發行為,且新 建廳舍為各項國安專案之召會、指揮處所,並對進出人員實施 安全控管,以達資訊保密之工作,屬國安機關安全兼具保防工 作之獨立廳舍,規劃匡列社會發展經費支應,爰未納入跨域加 值自償性評估;另新建案僅能滿足人員進駐,已無多餘土地面 積及樓層空間可釋出或分割民間投資業者使用。
叄、財務規劃及引進民間資源之可行性 一、財務規劃
(一)參照「108 年度共同性費用編列標準表」編製所需經費。
(二)本案計畫期程預自 108 年 8 月 29 日至 112 年 3 月 26 日, 108 年預計完成土地撥用、辦公廳舍新建計畫、編列預算準備作業,
同年 5 月底前完成中長程計畫審查,同年 5 月底前提報 109 年度預算,108 年度完成辦公廳舍興建設計建築師遴選作業、
細部設計規劃工作、工程辦理發包作業,109 年工程動工新建,
預計 111 年 12 月工程報竣完工,112 年業務單位搬遷完成及 啟用。
二、引進民間資源之可行性
引進民間資源為藉由民間投資興建公共建設,加入企業經營理 念,以改善公共服務品質;另為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擴大公共 建設投資以提振景氣,將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列為重要施政方向,
主要目的是提升公共服務品質,土地設施活化與收益為附帶效
益,而推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除目標正確可行、過程合法透明 及效益全民共享等 3 項原則外,仍需具備效益性(民間要有合 理利潤)、自償性(政府儘量不出資)及公共利益(確保公眾使用 與公共服務品質)等 3 要件,須視個案性質,在公共利益與商業 開發中取得平衡。
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業務隊、機動隊及專勤隊為執法 單位,執行外來人口訪(查)察、面(訪)談、違法案件之調查、
逮捕、收容、移送、強制出國(境)、驅逐出國(境)及國安保防 等工作項目,因涉及個資機密、國安機敏資料,屬工作性質特 殊之治安兼情治機關,且辦理面(訪)談、偵訊等案件須設置管 制性強度較強之動線規劃,並應秉持案件偵訊不公開原則;槍 械、執勤裝備亦須有所管理,以避免查處對象脫逃、民眾個資 機敏資料外洩或槍械、應勤裝備失竊等情事發生,爰不宜設定 為開放性空間,本新建案屬自有獨立廳舍,依據政府採購法由 政府編列預算支付費用,評估未有引進民間資源之可行性。
肆、營運管理之可行性
本新建工程案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規 劃設計、工程廠商招標及專案管理事宜,並依據合約,監督承包 商施工及辦理驗收;另於完成驗收及取得使用執照後,交由移民 署使用、管理及維運,無跨部合署及結合外部效益作整體開發之 構想,並由承造商負責保固及後續維護服務,屬政府自辦之採購 行為,由政府主導開發並負責盈虧,附有執行公權力之相關規定。
另就機關辦理採購之選商程序履約管理事項等訂定規範,無融資 及租稅優惠等相關規定,且訂有行為罰則,僅就自我部門作營運 開發管理,評估無營運管理之可行性。建築物設計以智慧綠建築 節能設計,動線安排則區隔洽公民眾與辦公區,並採電子化門禁 設施,減少聘僱保全人員進駐,以減低後續營運管理成本。
伍、對周遭環境之影響
一、本案新建基地現為空地,北臨中正三路、西臨達仁街,鄰近辦 公大樓及行政中心,距捷運信義國小站僅 100 公尺,該區域整 體都市外觀皆為現代化辦公大樓型態,新建案可配合捷運建設 及都市外觀,預留適當之法定空地面積,結合周邊步行環境,串 連轉乘設施及園道系統,創造良好都市景觀及公共設施,提供 民眾便利及良善休憩場所。
二、本案新建工程,非屬「環境影響評估法」第 5 條規定應實施環 境影響評估之案件,無須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工作。
陸、時程規劃
一、洽請營建署代辦階段
日數:奉核定後至同年 8 月 28 日 二、規劃設計階段
(一)日數:108 年 8 月 29 日至 109 年 11 月 29 日合計 459 日曆天 (二)規劃設計階段各項工作期程如下表:
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 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計畫規劃設計階段期程表
1 確定遴選建築師及簽約 100 108/8/29 108/12/6 2 提送地質鑽探報告書 45 108/12/7 109/1/20 3 提送先期規劃與基本設計報告 60 108/8/29 108/10/27 4 先期規劃與基本設計報告審查 99 108/10/28 109/2/3 5 先期規劃與基本設計報告修正及
核定 73 109/2/4 109/4/16
6 提送都市設計審議 45 109/4/17 109/5/31 7 都市設計審查/修正/核定 60 109/6/1 109/7/30 8 提送細部設計 90 109/4/17 109/7/15
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 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計畫規劃設計階段期程表
9 細部設計審查 14 109/7/16 109/7/29 10 細部設計審查修正及核定 20 109/7/30 109/8/18 11 捷運局送件審查(申請建造前取
得審查合格) 10 109/7/31 109/8/9 12 建築執照掛號送件申請 10 109/8/10 109/8/19 13 建築執照核准 30 109/8/20 109/9/18
14 申請綠建築、智慧建築候選證書 80 109/9/19 109/12/7 15 申請五大管線許可 40 109/9/19 109/10/28 16 提送工程預算書及工程招標文件 20 109/8/20 109/9/8 17 工程預算書及招標文件審查 20 109/9/9 109/9/28 18 工程預算核定及上網公告作業準
備 20 109/9/29 109/10/18
19 提送監造計畫書 14 109/8/20 109/9/2 20 工程發包公開閱覽及修正 10 109/10/29 109/11/7 21 公告上網 21 109/11/8 109/11/28 22 工程決標 1 109/11/29 109/11/29
三、工程施工階段
(一)日數:109 年 12 月 26 日至 112 年 3 月 26 日合計 841 日曆天 (二)工程施工階段各項工作期程如下表:
內政部移民署南區事務大隊大隊部及高雄市專勤隊 辦公廳舍新建工程計畫工程施工階段期程表
1 申報開工 1 109/12/6 109/12/6 2 假設工程及先期計畫書送審 45 109/12/7 110/1/20 3 檔土支撐及地下室開挖 45 110/1/21 110/3/6 4 地下室二層結構體工程 60 110/3/7 110/5/5 5 地下室一層結構體工程 60 110/5/6 110/7/4 6 地上一層結構體工程 35 110/7/5 110/8/8 7 地上二層結構體工程 35 110/8/9 110/9/12
1 申報開工 1 109/12/6 109/12/6 2 假設工程及先期計畫書送審 45 109/12/7 110/1/20 3 檔土支撐及地下室開挖 45 110/1/21 110/3/6 4 地下室二層結構體工程 60 110/3/7 110/5/5 5 地下室一層結構體工程 60 110/5/6 110/7/4 6 地上一層結構體工程 35 110/7/5 110/8/8 7 地上二層結構體工程 35 110/8/9 11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