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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在文檔中 巴基斯坦 (頁 13-0)

A. 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建议 27 和 29)

52. 政府对于增进和保护自由表达意见的坚定承诺表现在这一事实:100 多家媒 体渠道和数百家报纸享有完全的自由。它们将政治、社会和人权问题突出报道,

引导舆论重点问题的全国性辩论,并一贯对政府及其政策持批评态度。

53. 议会于 2016 年 8 月通过了预防电子犯罪法,旨在预防网络犯罪和保护公民 的自由表达意见的权利。所有省份都制定了获得信息权利法。信息技术和电信部

做出一致努力向人们、特别是农村地区的人提供互联网上网条件。巴基斯坦宽带 用户数已从 2014 年的仅 300 万上升到 2017 年的 4200 万。

B. 宗教或信仰自由(建议 27、112、125、126 和 155)

54. 巴基斯坦宪法及其他法律保障宗教和信仰自由。2014 年 6 月最高法院的裁 决重申本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可自由地信奉自己的宗教。在这方面,反恐法院已对 许多犯有侵犯宗教少数人罪行的罪犯判了刑。

55. 巴基斯坦电子媒体管理局确保所有节目或广告都不得包含或鼓励宗教歧视和 极端主义的内容。政府努力确保尊重各种宗教和维持社会和谐,对可能导致亵渎 神明和宗教歧视指称事件的仇恨演说采取严肃行动。例如,旁遮普音响系统(管 理法,2015)是为了消除使用扩音喇叭进行煽动的最新的举措,现正在成功实 施。2016 年旁遮普警戒委员会法规定在省和地区一级设立警戒委员会,其任务 是报告有关煽动行为的正在进行或计划的任何非法活动。在开普省,专员和警察 编队被指示对仇恨演说和材料采取零容忍。自 2014 年 12 月 15 日以来已提出 126 份初步案情报告并逮捕了 147 人。在俾路支省和信德省的不同地区也采取了 严厉行动。

56. 宗教场所、神龛、寺庙、教堂等的维护和保养的费用由政府开支。为打击恐 怖威胁,政府加强了所有社区祈祷场所周围的安保。例如,旁遮普警方系统地规 划和实施了宗教机构的安保部署。2015 年旁遮普脆弱设施安保法规定地区一级 安全咨询委员会查明省里的脆弱设施。祈祷场所和其他宗教场所属于该法案的覆 盖范围。在信德省也在通过省和地区层面的委员会进行类似的努力。信德省政府 为保护目的在所有敏感的印度庙里安装了监控摄像头。此外,各省内务厅在不同 的场合,如胡里节、复活节、耶稣受难节和星期日的祈祷,向少数群体提供保 安。

C. 促进信仰间对话与合作(建议 122、123 和 125)

57. 宗教事务部于 2013 年并入了信仰间和谐部,现称宗教事务和信仰间和谐 部。这不仅有助于在同一机构安排下与穆斯林及其他宗教少数群体打交道,而且 便于在基层促进信仰间和宗教间对话与和谐。目前,为促进信仰间对话与合作,

正在制定国家信仰间和谐政策。

58. 为了促进信仰间对话与和谐,在巴基斯坦,10 个少数群体宗教节日被列为 法定节日。政治领袖、公众代表以及穆斯林都参加这些宗教节日。印刷媒体和电 子媒体对这些节日进行了广泛报道。例如,在这些场合,总统和(或)总理在总统/

总理府为基督教徒和印度教徒举办特别活动并发表特别文告。例如,总统于 2016 年 12 月 24 日在总统府举办圣诞节庆祝典礼,参加的有总理、宗教事务部 长和人权部长,以及基督教徒群体。在 2016 年圣诞节之前,铁道部长还主持了 圣诞节和平特别列车发车仪式,该车走遍了全国。他们还不时地参加在教堂、庙 宇和谒师所举行的宗教仪式。总理和印度社区一起庆祝了 2015 年光明节和 2017 年胡里节。

59. 巴基斯坦政府认识到迫切需要在基层促进信仰间对话,所以在地区层面组成 了 124 个信仰间和谐委员会,穆斯林和宗教少数群体都有代表参加。已就信仰间 和谐问题组织了几次会议。例如,2013 年 2 月 20 日至 22 日举行了主题为“与 多样性共存:信仰间及文化间对话”的全国大会,巴基斯坦总理和总统都参加 了。穆斯林宗教领袖成立了几个信仰间对话组织。若干民间社会组织也在为促进 信仰间对话与和谐开展工作。

D. 强迫失踪(建议 20、111、114 和 115)

60. 为采取有效措施对付强迫失踪问题,联邦政府于 2010 年 4 月设立了强迫失 踪调查委员会。委员会被赋予广泛的权力,其中包括对被发现证据介入了某个人 失踪的人进行登记和提出初步案情报告的权力。委员会还有权命令出示委员会怀 疑被某种执法/情报机构非法拘留的人。

61. 委员会接受来自巴基斯坦最高法院人权庭、民间社会组织、内务部国家危机 管理处和直接来自失踪人员家庭的案件。按照巴基斯坦最高法院或其自己的指 示,委员会可就失踪人员案件向相关警察局提出初步事件报告。相关省份的内务 秘书就会受命组建联合调查组,执法机构以及情报机构都派代表参加。为方便据 称失踪的人员的家属,委员会分别在伊斯兰堡、拉合尔、卡拉奇和奎达举行各个 案件的听证会。

62. 委员会由最高法院的一位退休法官担任主席,另有两名成员,即,信德省高 等法院前法官和退休警察总监。财政部还在单独的条目下为委员会提供了必要的 财政资源,并配备了工作人员。已设立了一个分办事处,自 2014 年 10 月以来一 直在卡拉奇开展工作。相关的政府部门为其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委员会以其得到 的消息来源还在伊斯兰堡、拉合尔和卡拉奇安排平行的案件听证会。

63. 政府对参与强迫失踪的肇事者采取追究行动。委员会得到来自所有利益攸关 方的合作,其中包括联邦/省政府部门、情报机构和执法机构。因此,委员会得 以从 2011 年 3 月至 2016 年 11 月 30 日处置了 2416 件案子,其中 1798 人的踪迹 已被查明,他们或是已经回家,或是以刑事/恐怖主义罪名被关在监狱/拘留所/教 养中心。剩下的 618 件案子或因不起诉,或在彻底调查后发现并非强迫失踪案件 而被结案。

E. 司法行政(建议 109 和 116)

64. 通过 2009 年国家司法政策进行了一系列司法改革。国家司法政策提出了 300 多项具体行动希望在司法服务交付方面带来数量和质量的改进,而这些行动 的有效和可持续的落实需要连续不断的监测和评价。在过去五年里,国家司法政 策制定委员会举行会议 19 次以上,讨论了与司法行政有关的各种问题,并为改 进司法服务交付的质量做了重要决定。虽然为司法拨出了合理的财政资源,但仍 在努力进一步增加司法的财政拨款。正在进行填补所有员额空缺的工作,积压的 案件也在逐步清理。

65. 巴基斯坦政府为克服司法和法律部门面临的财政困难,设立了法定的捐赠

“获得公正发展基金”。法律和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地区法律捐赠委员会,这些委 员会从 2013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全国 106 个地区放款 2120 万卢比,其中

514 万卢比被用于向穷苦的诉讼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通过全国各地的地区 法律捐赠委员会共有 591 件案子被结案,其中包括 40 件妇女案件。

F. 打击恐怖主义(建议 165)

66. 巴基斯坦的反恐努力是与其国家和国际人权义务一致的。恐怖分子杀害了成 千上万无辜平民,剥夺了他们的基本生存权。我们国家做出了集体的清醒决定并 决心消除恐怖主义,特别是在 2014 年恐怖分子在白沙瓦杀害了 150 名学校儿童 以后。通过了一项全面的战略,其中包括在全国采取强有力的执法活动和有针对 性 的 行 动 。 尽 管 有 外 部 势 力 介 入 在 巴 基 斯 坦 煽 动 恐 怖 主 义 , Zarb-e-Azd 和 Radd-ul-Fasaad 行动继续在产生令人鼓舞的成果。

67. 2014 年 12 月制定了打击恐怖主义国家行动计划。该计划的 20 项行动方针 中有 8 项是对付极端主义的。推出了一些特别措施,例如,禁止仇恨演说的法 律、严密防范被禁组织、预防恐怖分子和极端主义分子滥用网络空间的法律、以 及对恐怖主义筹资的严格监管及其实施等。

68. 为遏制来自本国的恐怖主义威胁,通过 2013 年国家反恐局法案成立了国家 反恐局。根据 2014-2018 年巴基斯坦国家内部安全政策,政府努力维持稳定和可 靠的法治环境。该政策规定向恐怖主义受害者、特别是弱势的个人提供赔偿和康 复服务。该政策还有助于刑事司法系统的能力建设及其所有支柱的现代化。

十. 个人和弱势群体的权利

A. 妇女的权利(建议 21、23、25、26、35、36、40、41、51、53、61、

67、82、83、84、85、86、88、89、90、91、92、93、95、96、102、

103、105 和 107)

69. 政府致力于增进和保护妇女的权利,促进增强她们的经济和政治权能,消除 对她们的暴力侵害和歧视。

法律措施

70. 为了抑制有害的风俗习惯和消除对妇女的暴力侵害和歧视,过去几年通过了 若干法律,其中包括:2016 年反强奸(刑法修订案)法案和反荣誉处决(刑法修订 案)法案;2010 年保护妇女在工作场所免受骚扰法;2011 年刑法修订法案(预防 泼酸罪);2011 年预防反妇女行为法;2006 年保护妇女(刑法修订案)法和 2004 年 刑法(修订案)法。

71. 2016 年 10 月,反强奸(刑法修订案)法案和反荣誉处决(刑法修订案)法案获 得通过,从而可对付荣誉处决问题并通过改革现行法律提高强奸的定罪率。根据 新的法律,受害人亲属只能宽恕荣誉处决案中被判死刑的杀人犯,但杀人犯仍然 要面临强制性 25 年有期徒刑。

72. 各省颁布了自己的保护妇女和增进她们权利的法律,其中包括,除其他外,

2013 年开普省消除 Ghag 风俗法、2014 年俾路支省家庭暴力(预防和保护)法、

2016 年旁遮普省保护妇女免受暴力侵害法和 2013 年信德省家庭暴力(预防和保 护)法。

消除暴力侵害和歧视妇女的措施

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重点是消除基于性别的暴力行为。

 国家妇女地位委员会在解决暴力侵害妇女的问题方面发挥有益的作用。

 国家警务署性别犯罪处收集、核对和分析关于暴力侵害妇女的数据。

 为调查工作场所骚扰的案件,还根据 2010 年工作场所骚扰法设立了联

 为调查工作场所骚扰的案件,还根据 2010 年工作场所骚扰法设立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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