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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中心亦於2009-2012 年以竹北六張犁問禮堂為辦公室,執行研究計 畫、展示及教育推廣活動;但是計畫結束後,全區之活化事務仍告中止。

這種校園公園所有人不一致的窘迫狀況,表現在信仰中心永昌宮與 國立交通大學之關係上,更發人省思。永昌宮位於交大所取得的2.5 公 頃土地上,法律上交大代表國家作為這土地的管理人,也包含地上物廟 宇;但是無論如何這信仰與歷史記憶不屬於交大,而且廟方管理人員與 社區領袖也並不情願接受伯公的產權屬於交大這個事實。2009 年廟方 改建廁所,交大表達異議,但廟方仍然施作;2012 年交大擬將廟坪納 入校園景觀改善工程,廟方不表贊同而作罷。

對於以永昌宮為信仰中心的六張犁周邊聚落而言,傳統的社區已經 瓦解,而爆炸的人口所帶來的新社區,卻尚未形成社區意識。關聯於六 張犁聚落本身的地方政府、族人與交大客家文化學院態度不一,六張犁 聚落周邊的大量新居民與舊居民則尚未形成社區意識,於是這使得近年 關於聚落的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作為,遞迴糾絞而難以展開。

六、地方性的斷裂

講完了六張犁聚落這歷史源遠流長但處境窘迫的故事,應該可以回 答老人「到底恁仰形決定著麼?」的疑問了。

六張犁的故事是全球化、都會化與工業化聯合的力量,對一傳統聚 落所形成的龐大壓力,這壓力已經完全催毀了原初聚落,但也同時保留 了聚落遺址及部份建築,使之成為未來再現聚落文化的場域與象徵。

老人的悲傷是因為地方性(locality)的消失,那個熟悉家與家鄉的 感情已無所依託,隨著一去不復返的聚落消失殆盡;偏偏面對聚落遺址 裡新的居民與新的生活方式,自己成了局外人,也無由產生家與家鄉的

認同感。更精確地說,老人的悲傷其實是地方性的斷裂。

從地理學與地景的角度思考,人文主義取向的地理學者,相對於普 遍而均一取向的空間科學,提出以更人性的方法,整合量化支離破碎的 研究。這樣人文取向的研究主張人們對空間的經驗是地理學所不應忽視 的,而且空間的意義必須包含這一經驗。這樣的主張在認識論上是一 種現象學的主張,亦即闗於外在事物的知識必須包含人類的經驗本身

(Crang 2009)。

換言之,六張犁聚落並非空間場域與建築地景,更重要的是以之為 依託的饒平林姓族人之生活經驗整體。老人所傷懷的是家屋的消逝,但 是對於林姓族人而言,六張犁卻很可能只是祭祀祖先或伯公的儀式場 域。1988-2002 年六張犁區段徵收的經驗顯示,保存儀式場域優先於日 常生活,亦即聚落的地方性因為伯公與公廳的保留而未曾中斷。可以想 見,有傷心的老人,又何嘗沒有不是那麼傷心的老人?

地方性顯然蘊涵著特定的能動性、社群特質和再生產的可能性,也 就是地方性不是靜態的或本質的,它必然是動態的,不斷的重構與再生 產。而且,又因為不同行動者間會根據其個別意向,生產其地方性,所 以這必然導致地方性的再生產過程中包含著權力關係。

1988-2002 年的經驗毫無疑問充滿著這種權力關係,擁有都市計畫 決定權者確定採行區段徵收而非新地重劃後,所有舊聚落即告消失,正 如六張犁日常生活之家屋也拆除,只有部份建築及遺址則因儀式場域而 獲保存。亦即其地方性部份消失,但也部份保存,或者說地方性的內涵 不得不面臨轉折。

此後,亦即2003 年至今六張犁的地景,六棟傳統合院建築,兀立 在聚落遺址中。同時大量人口擁入,新的地景將堆疊到舊有地景的殘骸 上,文化地景必然隨之變遷。因此,就某個程度而言,文化的歷史是鑲

客家聚落的歷史與再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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嵌在地景之上的,當人們在重新定位身份與價值認同時,考掘、重組與 呈現遺留在地景上的記憶將是最重要的一種手段。然而重組地方記憶並 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相反地,它總是一個充滿張力與衝突的政治過程

(顏亮一 2009)。這正是 2003 年至今立場各異的政府、族人、新舊居 民與學院,面對聚落的文化資產保存相關作為,遞迴糾絞而難以展開的 寫照。

老人的疑問本身,已經回答了他自己:對於聚落而言,這樣的決定 當然是錯的。當年老人跟其他廣漠的人群「但見新人笑,那聞舊人哭」,

這個新人就是預期中的繁榮,而今屋毀人去,徒留殘缺的地景,老人恍 然了悟,那個祖先居住過的200 多年老聚落,一去不復返,縱然不哭,

豈能無憾?

如果傷心是無法避免的,那麼都市計畫展開時,有什麼方法讓這世 間傷心的老人減少呢?國際文化紀念物暨歷史場所委員會(ICOMOS)

2008 年年會「場所精神:在無形文化遺產與有形文化遺產之間」所發 表的「魁北克宣言」(Quebec Declaration)應可思考。宣言包含場所 精神的再思考(Re-thinking the Spirit of Place)、場所精神的威脅(The Threats to the Spirit of Place)、場所精神的保衛(Safeguarding the Spirit of Place)、場所精神的延續(Transmitting the Spirit of Place)(榮芳杰 2008)。六張犁故事顯示,決定聚落命運的不是居民本身,甚至居民本 身也未意識到聚落的存在,直到它真的消失後,已不及追悔。六張犁故 事也是國內文化資本保存法的成長印記之一,2005 年的結構性修法後,

儘管列了「聚落」,但是真的遭逢保存實務時,仍究充滿困局(葉日嘉 2012)。如果我們相信一個地方(place),像六張犁這樣的聚落,其 實存有它自己像自然人一般的精神(spirit),並且把它放進都市計畫 中,讓它面臨威脅之時,得以受到保衛或延續,那麼依託而生的地方性

就不致於嚴重斷裂,而這世間的傷心老人就會少一些了。

如果存在一種六張犁精神,從前它的內涵是什麼?都市計畫介入 時,能否容納這一精神?而今,六張犁滅村已是不可改變的事實,那麼 此刻的六張犁精神又是什麼呢?同時,它延續了多少從前的六張犁精 神?六張犁經驗顯示,在都市擴張的過程中,它並未被視為一個具有場 所精神且活生生的聚落,這也就是當時人們輕離家鄉的原因。攤開日本 時代的《臺灣堡圖》,六張犁周邊聚落由西而東的鹿場、十張犁、八張 犁、芒頭埔、鴨嫲窟、番子寮、隘口等,已隨都市計畫而煙消霧;東海 窟、麻園肚、三崁屋等則快要淹沒在新的都市計畫中。此刻在六張犁談

「聚落保存」,對六張犁本身而言,既失先機,更無濟事;然而,對於 六張犁不遠的東方那片號稱「璞玉」的田園、小型工廠與聚落,乃至於 這海島南北大大小小都市周邊的聚落而言,顯然是前車之鑑。

而唯一尚可安慰的是,那些與新大樓群強烈對比的水圳、公園與舊 屋,正如段義孚所言,是可見度很高的文化象徵,尚能賦予人們創造地 方感之可觀力量(Tuan 1998: 155-172)。這既是一般居民(老住戶與 新居民)、儀式社群(伯公信仰組織與林氏各派族人)以及半官方單位

(交大客家文化學院師生)的課題,也是未來吾人觀察本區聚落精神之 保存與轉化的焦點。

謝誌: 本文係指導國立交通大學客家社會與文化碩士專班羅玉伶碩士論 文研究期間的同步研究成果,研究期間承蒙林保民、林光華、林保煙、

翁滿、劉敏耀、彭啟原與吳慶杰等提供資料或接受訪問,撰寫論文期間 與許維德、陳板、簡美玲、張崑振與韋煙灶等多所討論,以及兩位匿名 審查者提供修改意見,特此一併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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