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宗廟禮議的學術形態,可推得鄭、王廟數歧見的癥結所在,至於 今、古文學派的分裂,同樣能循此途徑釐清其間的始末原由。事實上,
根據《漢書•劉歆傳》,上書責讓太常博士後,大司空師丹「大怒,奏 歆改亂舊章,非毀先帝所立」。查《漢書•百官公卿表下》,師丹在綏和 2 年(7B.C.)10 月癸酉繼任何武大司空的官職,至哀帝建平元年(6B.C.)
10 月壬午才由朱博取代,因此劉歆上書責太常博士,只能發生在綏和 2 年(7B.C.)到建平元年(6B.C.)之間。再按照前文所述,劉歆廟議乃 是回應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書所發,時值成帝新殯、哀帝初即位,
案諸《漢書•哀帝紀》,當在綏和2 年(7B.C.)4 月丙午以後。換句話 說,劉歆廟議與責讓太常博士兩事,先後相距可能不超過一年;是以從 時間觀察,哀帝初年的廟議和今、古文學派的分裂,應當有密切的關聯 性。再由劉歆奏書云:「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
之儀,則幽冥而莫知其原。」(《漢書•劉歆傳》)雖然宗廟並非「辟雍、
封禪、巡狩之儀」,但屬「國家大事」當無疑義,因此劉歆責讓太常博 士,不是單純地無的放矢或意氣之爭,乃是深感於當時博士對於國家禮 制的無能為力而發。
誠如前節所論,在《穀梁傳》明言「七廟」的狀況下,對於廟數依 舊分成兩系意見而無法統一,至於經傳無明文之際,儒生如何推得禮 義,亦頗值得探討。舉例來說,劉歆曾引《國語•周語上》祭公謀父諫 周穆王「日祭,月祀,時享,歲貢,終王」之言,以祭祀次數的繁簡,
訂定去事有殺的禮節等差,形成越親越卑,彌遠彌尊,最卑日祭,至尊 終王,建立起「以少為貴」(《禮記•禮器》)的祭祖原則。54乍看之下,
劉歆所論既言之成理,亦持之有故,但若稽覈《國語》全文,前句本作:
「甸服者祭,侯服者祀,賓服者享,要服者貢,荒服者王」,原是說明 遠近方國的進獻責任,並非解釋血緣親疏的祠祀次數。由是可知,劉歆 為求禮例,不惜割裂經傳文字,因而衍生別解,挑起許多禮制上的爭議。
其實,劉歆此舉,並非單純為了標新立異、無事生非,誠如其移書 責讓太常博士云:「至於國家將有大事,若立辟雍、封禪、巡狩之儀,
則幽冥而莫知其原」(《漢書•劉歆傳》),可知劉歆鑑於先秦禮儀散佚,
天子之禮尤為嚴重的狀況下,希望藉由研析經傳內容,以獲得更豐富、
更完備的儀式制度,進而葺補當時朝廷禮節的不足,其用心可謂良苦,
只不過其治學方法,卻往往在經傳罅漏模糊地帶,創發新說。例如,引 用《禮記•王制》及《穀梁傳•僖公十五年》的記載,證成「天子七廟」
的禮義,雖然在經典上有確實理據,但覈校兩文字句,〈王制〉言「士 一廟」,《穀梁傳》則云「士二」,在細節上稍有出入,暗示二者所記禮 制內涵未必一致,劉歆對此並無詳辨,只是囫圇籠統地帶過。再者,在 論證「宗,變也」一說時,曾引《尚書•毋逸》「舉殷三宗以勸成王」
為證,採用《古文尚書》說「太甲為太宗,大戊曰中宗,武丁曰高宗」
的立場,將〈毋逸〉三位殷王釋作「三宗」,再以「繇是言之」一語,
順勢推闡出「宗無數也」的義理,卻沒有任何其他旁證。就「三宗」而 言,本是《古文尚書》說,當可得到古文經師的支持;以「宗變」之說 來看,為劉歆個人所創造的新義,未必能獲得古文學者的認同。除此之 外,其他如周公攝政稱王的經說,亦是劉歆根據《古文尚書》說創發而 成,為其他西漢儒者所未聞。55據此以觀,哀帝時劉歆欲列《左氏春秋》、
54 見《漢書•韋玄成傳》Hanshu•weixuanchengzhuan。
55 詳見黃彰健 Huang Zhangjian:《經今古文學問題新論》Jing jinguwenxue wenti xinlun
(臺北[Taipei]:中央研究院歷史語研究所[Zhongyang yanjiuyuan lishiyu yanjiusuo],
1982 年),頁 9-18。
《毛詩》、《逸禮》、《古文尚書》等經典於學官,曾數見丞相孔光以求助,
光卒不肯。56究其始末,應是由於劉歆所治《古文尚書》與孔光相同,
加上當時孔光身居高位,其弟子多為博士、大夫,57基於學術、政治的 考量,因此希望得到孔光的認同,作為請立古文經的後盾。然而,劉歆 的治學方法異於傳統古文師說,故孔光終究還是回絕不肯,劉歆亦因此 少了一位強而有力的支持者。
進一步歸納韋玄成、劉歆論禮的經典依據,傳統被視作今文經學 者的韋玄成,除了《公羊》、《穀梁》等今文典籍以外,尚有古文《禮 記》58、《國語》等古文經傳;至於代表古文經學者的劉歆,其論「天 子七廟」主要依據《穀梁》、〈王制〉等今文學說,甚至「變宗」之說,
更是劉歆參酌《古文尚書》、《春秋公羊》的古、今文經說所創。就此而 論,單就誦習的經傳以分判今、古文學派,恐怕流於片面。其實,漢代 經學史上的今、古文學之爭,既然肇始於劉歆上書責讓太常博士,並建 請哀帝立《左傳》、《古文尚書》等古文經於學官,是故就時間順序而言,
以今文學、古文學分判劉歆以後的學者則可,但想要據此辨析更早的經 學派別,在邏輯上似乎難以成立。
再就治經方法而言,倘若劉歆發明禮說,於廣徵經籍之際,能以彼 此均有明文的前提為基礎,如韋玄成統整《公羊》、《穀梁》兩書義例,
確認宗廟當依親疏迭毀的禮制;或推敲某書內文,以求義例,如韋玄成 根據《國語•魯語上》展禽的言論,發明「諸侯始封之君」、「王者始受 命」方有資格立作萬世不墮之廟;亦不致於招惹群儒非議。但劉歆偏偏 喜好斷章取義,妄生新說,導致「顛倒五經,毀師法,令學士疑惑」(《漢
56 劉歆奏立古文經典的過程,詳見《漢書•劉歆傳》Hanshu•liuxinzhuan。數見孔光以 求助,見於《漢書•儒林傳》Hanshu•rulinzhuan。
57 關於孔光學術及生平,見於《漢書•孔光傳》Hanshu•kongguangzhuan。
58 永光 4 年(40B.C.)的奏議中,韋玄成引「王者禘其祖自出,以其祖配之,而立四廟」
一語,明言出自〈祭義〉“Jiyi”,但今本《禮記•祭義》Liji•jiyi 中未有其文,反見 於〈喪服小記〉“sang fu xiao ji”。周壽昌以為「或玄成等當日別引古禮篇名也。」參 見﹝清﹞Qing 周壽昌 Zhou Shouchang:《漢書注校補》Hanshu zhu jiaobu,收入徐蜀 Xu Shu 編:《兩漢書訂補文獻彙編》Lianghanshu dingbu wenxian huibian,第 1 冊,
卷44,頁 899。根據王夢鷗的研究,兩漢號稱「禮記」的篇章、版本眾多,今本《禮 記》只是東漢鄭玄從中擇一加以註釋,方成定本,而為後人所知。詳見王夢鷗Wang Mengou :〈 小 戴 禮 記 考 源 〉 “Xiaodailiji kaoyuan”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學 報 》 Guoli zhengzhidaxue xuebao 第 3 期(1961 年 5 月),頁 87-148。
書•王莽傳下》),非但激怒《齊詩》學者師丹,亦未得到《古文尚書》
經師孔光的認同,遭到今、古文儒者所訕謗。59由此可知,今、古文學 分裂所以始於劉歆的原因,除了根據經典的不同,截然有別的治學方 法,亦是不可忽略的關鍵要素。平心而論,劉歆所開學風,雖不見容於 當時,但在遭秦滅學、禮書散亡的學術背景下,實為辨析經義,發明禮 例的有效方法;只不過在草創之初,或自出胸臆,或旁採他書60,在經 義解釋上難免有所齟齬,想要到達博通群籍,經傳洽孰的程度,惟有俟 諸異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