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第 5 期(111-115 年)入學之醫學系 公費生服務年數調整為 10 年:
1.理由:
(1)為強化在地養成公費醫師永續量能。
(2)與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第二期)」之一 般公費醫師制度一致。
2. 相關配套措施與重點科別培育一致,包含如下:
(1)保障在醫學中心訓練,接受專科醫師訓練。
(2)得中斷服務,返回醫療機構或醫學中心進修,其受訓或進修期間可列入 服務年資計算,但採計年數以 2 年為限。
(3)確保公費醫師如分發至衛福部所屬醫院將提供正式公職缺,享有公職相 關福利,提供薪資保障,並逐年做滾動式調整。
(4)於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服務之衛福部所屬醫院年資,優先納入陞遷加分 制度之參考。
(二) 凡報名參加本招生之考生,即視為同意授權甄選委員會可逕向大學入學考 試中心索取考生基本資料及學科能力測驗檔案資料。
(三) 凡以原住民身分報名之考生,即表同意授權公費生甄試委員會及甄選委員 會查核其原住民身分;以中度或重度聽覺障礙資格報名之考生,即表同意 授權公費生甄試委員會及甄選委員會可逕向衛生福利部查對其資格。
(四) 報考國防醫學院之相關須知如下:
1. 入學資格及報考方式,依「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及本招生簡章 規定辦理,其他關於註冊、選課、修業年限及學分、轉系、休學、復學、
退學、開除學籍、成績考核、補考及重修、畢業,悉依國防醫學院「學生 研究生學則」之規定辦理。
2. 經合格錄取之考生,應依國防醫學院公告或通知之期限內報到入學,逾 期取消入學資格。
3. 錄取國防醫學院之公費生,於報到後併同其他新生在校接受調適教育,
並赴陸軍官校參加聯合入伍訓練,未完成新生聯合入伍訓練者,將取消
入學資格。
4. 錄取國防醫學院之公費生,參加新生入伍訓練及寒、暑假軍事訓練期間,
比照軍費生發給津貼、主副食費及副食加給。
5. 錄取國防醫學院之公費生,依「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及教育計 畫,須接受入伍訓練與生活管理,並住宿學校,其所受之教育訓練均與本 學院其他身分別學生相同。
6. 如遇相關爭議時,依本招生簡章及國防部「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 則」解釋及辦理。
(五)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附錄一】「入學大學同等學力認定標準」摘錄有關學士班報考規定
畢業年級高於相當國內高級中等學校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肄業生,修滿相當於國內高級中等學校 修業年限以下年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士學位,符合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或香港澳門學歷檢覈及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 用前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四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 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認可,且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大 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 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二項與第三項第一款、第五條第一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 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持前項香港、澳門學校副學士學位證書及歷年成績單,或高級文憑及歷年成績單,得以同等學力報考科技大 學、技術學院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
第五項、前項、第十項及第十二項所定國外或香港、澳門學歷(力)證件、成績單或相關證明文件,應經我國 駐外機構,或行政院在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機構驗證。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一年九月十八日公布生效後,臺灣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 地區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之大陸地區人民、外國人、香港或澳門居民,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 畢(肄)業學歷,且符合下列各款資格者,得準用第二條第二款、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四款、第五條第一 款至第四款及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與第二款規定辦理:
一、其畢(肄)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認可名冊,且無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 法第八條不予採認之情形。
二、其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校規定 相當,並經各大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認定為相當臺灣地區同級同類學 校修業年級。
持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得準用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 第三款、第二項及第三項第一款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學士學位,其畢業學校經教育部列入參考名冊或為當地國政府權責機關或專業評鑑團體所 認可,且入學資格、修業年限及修習課程均與我國同級同類學校規定相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 議後認定為相當國內同級同類學校修業年級者,或持大陸地區學士學位,符合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者,
修習第四條第三項第二款之不同科目課程達二十學分以上,持有學分證明,得報考學士後學士班轉學考試,轉 入二年級。
持前三項大陸地區專科以上學校畢(肄)業學歷報考者,其相關學歷證件及成績證明,應準用大陸地區學歷採 認辦法第四條規定辦理。
持國外或香港、澳門相當於高級中等學校程度成績單、學歷(力)證件,及經當地政府教育主管機關證明得於 當地報考大學之證明文件,並經大學校級或聯合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者,得以同等學力報考大學學士班(不 包括二年制學士班)一年級新生入學考試。但大學得視其於國外或香港、澳門之修業情形,增加其畢業應修 學分或延長其修業年限。
【附錄二】軍事學校正期班學生體檢體格區分表
(報考國防醫學院者請詳閱)✓ 男性:身高160至19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17至31。
✓ 女性:身高155至185公分,身體質量指數(BMI)17至26。
詳如簡章
【附錄三】111 學年度軍事學校招生受理體檢指定醫院
03-4804569
03-4704211 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168 號 週二、五
上午0800-1000 國 軍 新 竹 醫 院
地 區 醫 院
03-5348181
轉325765 新竹市北區武陵路3 號 週二、五
04-23934191 轉525329
525333
臺中市太平區中山路2 段
348 號 週一至週五
上午0800-1000 國 軍 臺 中 總 醫 院
中 清 分 院
04-22033178 轉525086
07-5817121 轉3230、3231
3232 高雄市左營區軍校路553 號 週三、五
上午0800-1030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07-7492708 07-7496751
轉726101-4 高雄市苓雅區中正1 路 2 號 週一、三、五 上午0800-1030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岡 山 分 院
07-6250919
轉1056、1058 高雄市岡山區大義2 路 1 號
08-7560756
轉271、272、278 屏東市大湖路58 巷 22 號 週一至週五
03-8263151
轉815050 花蓮縣新城鄉嘉里路163 號 週一至週五
03-9325192
轉71202 宜蘭縣宜蘭市新民路152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基 隆 醫 院
02-24292525
轉5610、5611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8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北 醫 院
02-22765566
轉1213 新北市新莊區思源路127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苗 栗 醫 院
037-261920
轉1120 苗栗市為公路747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豐 原 醫 院
04-25271180
轉3232 臺中市豐原區安康路100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049-2231150
轉2257 南投市康壽里復興路478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彰 化 醫 院
04-8298686
轉3915 彰化縣埔心鄉舊館村中正路
2 段 80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臺大醫院雲林分院
斗 六 院 區
05-5323911
轉5106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 段
579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臺 中 榮 民 總 醫 院
嘉 義 分 院
05-2359630
轉2542 嘉義市西區世賢路2 段 600
05-2319090
轉2166 嘉義市西區北港路312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新 營 醫 院
06-6351131
轉2213 臺南市新營區信義街73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1 1 1 學 年 度 軍 事 學 校 招 生 受 理 體 檢 指 定 醫 院 地 址 電 話 及 時 間 參 考 表
地 區 地 區 地 區 地 區 地 區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南 醫 院
06-2200055
轉61211 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125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高 雄 榮 民 總 醫 院 臺 南 分 院
06-3125101
轉1211 臺南市永康區復興路427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臺 東 醫 院
089-324112
轉1135 臺東市五權街1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金 門 醫 院
082-332546
轉11311 金門縣金湖鎮新市里復興路2
07-7511131
轉5964 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 134
07-5552565
轉2165 高雄市鼓山區中華一路 976
02-22575151
轉2132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8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新北市立聯合醫院 三 重 院 區
02-29829111
轉3393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
號3 樓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新 竹 分 院
03-5962134
轉301 新竹縣竹東鎮中豐路一段 81
049-2990833
轉6112 南投縣埔里鎮蜈蚣里榮光路1
05-3790600
轉355 嘉義縣朴子市永和里42 之 50
07-6613811
轉5217 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中學路
60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屏 東 醫 院
08-7363011
轉2020 屏東市自由路270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衛 生 福 利 部 花 蓮 醫 院
03-8358141
轉3191 花蓮市中正路600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日期為準
臺 北 榮 民 總 醫 院 玉 里 分 院
03-8883141
轉3115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 號 於網路體檢預約系統公告
三、 體檢採網路預約方式辦理,請逕上國軍人才招募中心網站(網址:http://rdrc.mnd.gov.tw/)登 錄預約;為避免人潮擁擠,減少受檢等候時間,請考生儘早上網預約;考生僅得擇一指定醫院
相公會所訂定數位相片檔規格。
(一) 檔案應為灰階黑白影像檔或高彩之彩色影像檔。
(二) 影像中之人像由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2.5 公分至 3 公分之間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不
(二) 影像中之人像由頭頂至下顎之高度應介於2.5 公分至 3 公分之間背景須為白色或淺色;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