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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理論模式

4.5 分析方法

本研究透過建構矩陣式的分析模式,以產業價值鏈與產業生命週期為主要區隔變 數,將其區隔成不同之定位,並進一步利用該模式分析產業現定位與未來發展策略。

利用統計與文獻資料,本研究深入分析每一區隔所需之競爭優勢來源 (創新需求 要素),以評估產業在特定區隔中策略經營之方向與需求。再接著利用創新需求與創 新政策的關聯性,分析每一區隔中創新政策施行之優先方向。

最後,透過專家訪談與專家問卷,本研究進一步研擬具體創新政策之具體執行策 略與政策措施。

4.5.1 先遣性研究

為了進行先遣性研究以建立初步之產業組合分析模式,本研究於研究進行之初,

先造訪以下的研究機構、廠商與業界人士:

¾ 工業技術研究院:電子電機研究所、產業資訊研究與服務中心;

¾ 民間廠商: 億光、裕隆汽車等

¾ 學術單位:交通大學科技研究所、交通大學光電研究所。

由以上單位與廠商之協助,使研究者加深對台灣車用照明系統產業之了解,也認 知到欲建立之產業組合分析模式。

4.5.2 專家訪談

決定初步產業組合分析模式與相關產業分類群組後,本研究開始進行全面性之專 家訪談與問卷。訪談專家對象名單則由經濟部技術處,工研院等單位提供專家名單。

專家訪談的目的與主要議題如下:

1. 對本研究之產業組合模式模式中,各區位之產業需求要素 (IIRs) 之修正與調整;

2. 台灣車用照明系統產業目前在產業組合分析模式中之定位;

3. 請教各專家目前各領域之發展現況;

4. 請教台灣目前產業政策之配合程度與政策建議。

4.5.3 專家問卷

問卷方面,預計回收二十份,因為一方面由於有些專家跨越領域,二方面某些受 訪專家為高級管理階層,願意分發該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問卷,因此得以回收較受訪者 人次多之問卷份數。 (詳見附錄)

本研究針對車用照明系統產業整體產業設計問卷,內容在衡量此一領域之產業創 新需求要素之重要程度,以及目前與未來五年台灣在此領域之產業環境支持度充足與 否 (問卷內容詳見附錄表 1)。其內容共分八大項目,細項則有六十三項,其細項內容 由本研究自行設計。

4.5.4 度量與統計方法

本研究採取與台灣經濟研究院每年景氣預測問卷相同之三點度衡量方式(Likert 度量方式),以便受訪專家作答。

¾ 基本運算

1. 每份問卷中各創新要素重要性選項之作答 - [很重要]為 2;[需要]為 1;[無關緊要]

為0;

2. 將個別領域中之所有問卷之該項目取重要程度平均,作為權數;

3. 每份問卷中各創新要素台灣資源支持程度選項之作答 – [充足]為 1;[不充足]為 0,作為基數;

4. 將各領域中,各問卷選項之取平均,所得值若大於 0.5 者認定為資源充分領域,

低於0.5 者則視為非資源充分領域。

¾ 有母數小樣本統計

卡方檢定 – 對專家問卷回收結果中,各項要素重要程度與產業環境支持程度進 行小樣本統計推論。

4.5.5 車用照明系統產業發展所需支持之產業政策

經由前述之方式得出相關產業發展需求資源充分之領域後,本研究可建議政府應 加強補充專家意見中認為較不足之產業資源 (由問卷可得知),其具體政策方法可以 由以下得知:

1. 專家訪談內容所歸納者;

2. 專家未談及,但是可以由產業組合模式所蘊含之政策工具對應表 15 創新政策工 具與產業創新需求資源關聯表所得者;

3. 綜合以上 1、2 項,形成本論文所使用之「相關創新政策工具與產業創新需求資源 關連表」。

經由專家訪談得出產業發展定位後,配合產業創新需求資源與要素之統計問卷分析結 果,本研究可得出目前及未來發展所需之產業政策工具,最後再配合專家訪談結果,

可得到與創新政策工具搭配之具體配套政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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