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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分發放榜

(一) 時間:110 年 7 月 6 日(星期二)上午 11:00。

(二) 錄取榜單公告:以下列方式同時公告:

1.本校公布之錄取榜單,本校網址:http://www.klms.ntou.edu.tw。

2.基北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分發入學網址:http://ttk.entry.edu.tw。

六、 分發結果複查

(一)報名本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生對分發結果有疑義時,得申請分發結果複查,

惟不得要求更改原報名志願中所選填之志願及順序。

(二)申請分發結果複查,請依下列規定辦理:

1.申請時間:110 年 7 月 7 日(星期三)08:00-12:00,逾期不予受理。

2.申請手續:依下列規定辦理,否則不予受理。

(1)填妥「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 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分發結果複查申請表」(附件十,第 35 頁),持身分 證明文件親自或委託至新北市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現場辦理(251 新北市淡 水區商工路 307 號,連絡電話:(02)2620-3930)

(2)複查時繳交複查手續費新臺幣 50 元整。

(3)複查申請僅接受現場或委託辦理,不受理郵寄、電話申請。

(三)申請複查以一次為限,且一經收件,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退件及退費。

(四)複查結果若符合錄取門檻及標準,經本校多元入學招生委員會審議後增額錄取。

伍、報到入學

一、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經錄取者,應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明書正 本、分發結果通知單前往本校報到,不得申請保留報到資格;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放 棄錄取資格;未收到分發結果通知單時,應攜帶國中畢業證書正本或同等學力相關證 明書正本及身分證正本前往錄取學校報到。

(一)報到日期:110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

(二)報到時間:上午 9:00-11:00。

(三)報到後放棄(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 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已報到學生放棄錄取資格聲明書,附件十一,

第 37 頁)截止時間: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前。

二、錄取學生註冊入學後,如有發現報名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或 未完成其他入學管道資格放棄者,或其他不法情事者,一律取消其錄取資格。

陸、其他

一、 凡報名參加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學生,對本項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作業有相 關疑義,得以書面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地址:基隆市 中正區祥豐街 246 號,連絡電話:(02)2463-3655)提出申訴。疑義申訴截止日期:

110 年 7 月 12 日(星期一)16:00 前。詳見分發結果申訴表,附件十二,第 39 頁。

二、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章處理之,若有相關法令規章未能明定而造成疑義 者,由本校召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專案小組」會議研議處理方案。

三、 本校對於考生個人資料使用範圍、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如下:

(一) 本委員會之集體報名資料檢核表或個別報名表之資料係依「國中教育會考試務 委員會」中考生授權使用。

(二) 考生於完成本委員會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委員會因作業需要,經由「110 學年度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聯合試務委員會」光碟及網路傳遞取得考生之身 分基本資料與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之考試成績資料,作為本委員會及「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聯合分發委員會」之考生身分認 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考生於完成本校之報名程序後,即同意本校因作業需 要進行考生身分認定、成績計算作業運用。

(三) 本校於報名表中對於考生資料之蒐集,係為考生成績計算、資料整理、登記、

分發及報到作業等招生作業必要程序,並作為後續資料統計及考生至本校報到 註冊作業使用,考生資料蒐集之範圍以報名表所列各項內容及特色招生考試分 發入學之考試成績資料為限。

(四) 本校蒐集之考生資料,因招生、統計與考生註冊作業需要,於考生完成報名作 業後,即同意本校及教育主管機關進行使用,使用範圍亦以前項規定為限。

(五) 考生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當事人依該法行使之權利,將不因報名作 業而拋棄或限制,惟考量招生作業之公平性,考生報名之相關證明文件應於報 名時一併提出,完成報名作業後不得要求補件、修改或替換,未附證明文件或 證明書中各欄填寫不全者,一律不予採認,所繳報名費用及相關證明文件亦不 退還。考生若不提供前開各項相關個人資料,本校將無法進行考生之分發作業,

請考生特別注意。

(六) 完成報名程序之考生,即同意本校對於考生個人資料蒐集類別、使用範圍、方 式、目的、對象及使用期間等相關規範,並同意本校對於考生個人資料進行蒐 集或處理。

<備註>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試題示例」請見附錄一。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答案卡畫記法」請見附錄二。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試場規則」請見附錄三。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違反試場規則處理方式一覽表」請見附錄四。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 試分發入學「簡章發售辦法」請見附錄五。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相關資訊查詢管道」請見附錄六。

附件一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委託書

學生 姓名

身分證 統一編號

委託 類別

特色招生 考試入學 出生

年月日 委託項目

□個別報名 □複查成績

□志願選填繳件 □錄取結果複查

□錄取報到 □放棄錄取資格

本人及子女因故未能親往送件,委任 持本人身分證明文件代向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 招生考試分發入學主辦學校辦理上列委託事項之相關手續。

此致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年 月 日

委託人

(簽章)

注意 事項

1.委託人應為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並 應在本委託書下方黏貼其身分證影本(正本 驗畢即還)。

2.受委託人應為年滿 20 歲之成年人,並應在 下方黏貼其身分證影本(正本驗畢即還)。

委託人身分證影本(正面)黏貼處 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反面) 黏貼處

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正面) 黏貼處 受委託人身分證影本(反面) 黏貼處

附件二

___________ 國 中

( _________ 高 中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說明) 輔

 特殊桌椅(桌高_____cm 以上,桌面長寬_____cm ×_____cm 以上)(由考生自備)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說明)

作答

 其他特殊考生的醫生診斷證明正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請說明)

考生簽名 導師或輔導教

附件三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非冷氣試場應考服務申請表 學校代碼: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1. 未填寫本表考生,一律安排在冷氣試場應試。

2. 考生選擇使用非冷氣試場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變更試場。

姓名 性別

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班級 座號

身分證統一編號

申 請 非 冷 氣 試 場 理 由

考生 簽名

家長 簽名

承辦人

簽章

附件四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試題疑義釋復申請表

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考生就讀學校教師。

申請時間:110 年 6 月 20 日(星期日)14:00-17:00

受理單位: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申請方式:請填妥本表,於申請時間內傳真至(02)2462-2505。

考試科目:___________ 考生姓名:____________

國中教育會考准考證號碼:_______ 身分證統一編號:_________

申請教師姓名:_________就讀/服務學校:_________

(申請者若為考生就讀學校教師,免填「准考證號碼」。) 考試

科目 題號

疑義 內容

注意事項:

1. 每張申請表限提問 1 題,若需提問 1 題以上,請影印本表後使用。

2. 申請試題疑義釋復,須載明所問疑義於「疑義內容」欄內,請保持字體端正以利傳真辨識。

3. 考生題本與公告版本完全一致,恕不受理題本內容與公告版本差異之疑義申請。

4. 疑義釋復內容公布時間:110 年 6 月 21 日(星期一)12:00,網址:

http://www.klms.ntou.edu.tw。

申請者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附件五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複查成績申請表

申請資格:限考生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

打※欄位申請者請勿填寫。

申請日期:110 年 6 月 日※收件編號:_ ____

考試日期 110 年 6 月 20 日 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考試科目 欲複查目科請打「」 委員會戳記

數學

※ 自然

複 查 結 果 ※ 注意事項:

一、 申請成績複查日期和時間:110 年 6 月 22 日(星期二)上午 9:00-12:00 二、 申請者請以正楷填寫並簽名。

三、 請務必在所欲複查之考試科目欄內確實打「」,否則不予受理。

四、 請填寫本表(裁下或影印使用),至主辦學校(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 校,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 246 號)親自或委託法定代理人申請,並於現場回覆。

五、 申請複查不得要求查看或影印答案卡。成績複查結果如有異動,按本考試計分方法重予 計算,更正考生成績並發給本結果回覆表。

申請者簽名: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複查成績結果回覆表

考生姓名 國中教育會考

准考證號碼

聯絡電話 ( ) 身分證統一編號

考試科目 委員會戳記

數學

(由本校填寫)

自然

(由本校填寫) 複 查 結 果

---請沿虛線撕下---

附件六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試務及分發結果申訴案件處理實施方法

一、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各區主辦(主委)學校為建立正確之申訴 管道,以保障考生權益,成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小組,負責處理考試事宜之各種申訴 及偶發事件。

二、 參加本考試之考生,對於各項試務作業認有影響其權益者,或對考試分發結果有疑義 者,應填寫本簡章所附之「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 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試務申訴案件申請表」(附件七,第 25 頁),

或「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特色 招生考試分發入學分發結果申訴案件申請表」(附件十二,第 39 頁),申訴表內容應書 明考生姓名、家長姓名、地址、聯絡電話及詳細事由,以限時掛號或快遞郵件(郵戳為 憑),信封上註明「申訴表」字樣,向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提 出申訴,逾期不予受理。

三、 考生之家長、監護人得為考生之代理人提起申訴。

四、 考生提起申訴,同一案件以一次為限。申訴人於申訴及緊急事件處理小組未做成評議 前,得撤回申訴,申訴一經撤回不得就同一案件再提起申訴。

五、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於收文後即擇期召開申訴及緊急事件處 理小組會議,並於會後一星期內以書面答覆處理情形。

附件七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試務申訴案件申請表

申請日期:110 年 月 日 ※收件編號: _____

考試日期 110 年 6 月 20 日 准考證號碼 考生姓名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 )

通訊地址

申訴詳細內容

考生注意事項:

一、申訴案申請日期:110 年 6 月 20 日(星期日)17:00 前提出申請。

二、本申請表之資料,請以正楷填寫,考生與考生家長(或監護人)須親自簽名,否則不受 理此申訴案件。

三、請填寫本表(裁下或影印使用),以限時掛號郵寄至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 中等學校(地址: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 246 號),日期以郵戳為憑,並在信封上註明「申 訴表」字樣,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簽名:

考生家長(或監護人)簽名:

__________

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 報名條碼黏貼欄

(※請勿填寫)

附件八

基北區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附屬基隆海事高級中等學校 110 學年度 高級中等學校特色招生考試分發入學特殊身分學生證件影本黏貼表

姓 名 特殊身分

學生類別

□身心障礙生

□原住民生(有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原住民生(無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

□僑生

□蒙藏生

□政府派外工作人員子女

□境外優秀科技人才子女

□退伍軍人

畢(修)業

學 校 班級 座號

學 校 班級 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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