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1 地表水水源地
4.2.1.1.1 河流型水源地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不受潮汐影响。
潮汐河段水源地:受潮汐影响。
拦河闸(坝)型水源地:用拦河闸(坝)横断河流,抬高水位形成的河流型水源地。
4.2.1.1.2 水库型水源地
依据水库规模大小,将水库型饮用水水源地进行分类。
大型水库:水库总库容≥1 亿m3
中型水库:0.1 亿m3≤水库总库容<1 亿m3 小型水库:水库总库容<0.1 亿m3
4.2.1.2 地下水水源地
地下水按含水层介质类型的不同分为孔隙水、基岩裂隙水和岩溶水三类;按地下水埋藏 条件分为潜水和承压水两类。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按开采规模分为中小型水源地(日开采量 小于 5 万立方米)和大型水源地(日开采量大于等于 5 万立方米)。
4.2.2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的技术指标,应考虑以下因素:当地的地理位置、水 文、气象、集水汇流特征、地质特征、土地利用、水动力特性、水域污染类型、污染特征、
污染源分布、排水区分布、水源地规模、水量需求等。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按照不同水域特点进行水质预测,并考虑当地具体条 件,保证在规划设计的水文条件、污染负荷和供水量时,保护区的水质能满足相应的标准。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应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条件、供水量、开采方式和污染 源分布确定,并保证开采规划水量时能达到所要求的水质标准。
4.2.3 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应防止水源地附近人类活动对水源的直接污染;应 足以使所选定的主要污染物(含影响当地人群健康的特征污染物)在向取水点(或开采井、
井群)输移(或运移)过程中,衰减到所期望的浓度水平;在正常情况下保证取水水质达到
规定要求;一旦出现污染水源的突发事件,有采取紧急补救措施的充足时间和缓冲地带。
4.2.4 对高强度开发区域,为加强区域环境管理,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宜适当扩大。
4.2.5 划分的技术方法可采用水质模型或类比经验方法。但由于各地自然条件不同,
为了保证计算的科学合理性,各地可根据当地的水文地质特征选用合适的模型进行计算。同 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
5 技术指标 5.1 保护区分级
5.1.1 一级保护区:在取水口附近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保证取水口水质 安全。
5.1.2 二级保护区:在一级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保证在正常 情况下满足水质要求,同时在出现污染饮用水源的突发情况下,保证有足够的采取紧急措施 的时间和缓冲地带。
5.1.3 准保护区:在二级保护区外围划分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以防范二级保护 区上游高危项目或污染源较集中区域的污染风险,有效控制污染,并保证有足够的采取紧急 措施的时间和缓冲地带。
5.2 水质要求
5.2.1 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5.2.1.1 地表水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满足 GB 3838 中的Ⅱ类标准要求,且 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应满足该标准规定的限值要求。
5.2.1.2 地表水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的水质必须满足 GB 3838 中的Ⅲ类标准要求,并 保证流入一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一级保护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5.2.1.3 地表水饮用水源准保护区的水质应保证流入二级保护区的水质满足二级保护 区水质标准的要求。
5.2.2 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要求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水质各项指标不得低于GB/T 14848 中的Ⅲ类标准。
6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6.1 一级保护区
6.1.1 水域范围
6.1.1.1 通过分析计算,确定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6.1.1.1.1 非潮汐河段水源地,应用二维水质模型计算得到一级保护区范围,一级保护 区水域长度范围内应满足GB 3838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附录 B,大型、边界条件复杂的水体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的水体可采用解析 解方法进行模拟计算。
6.1.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运用非稳态水动力-水质模型模拟,计算可能影响水源地
5 水质的最大范围。非稳态水动力-水质模型参见附录B。
6.1.1.1.3 一级保护区上、下游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带1范 围。
6.1.1.2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 定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河 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见表1。
表 1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类比经验方法) 河流型
水源地类型
污染源
类型 水期 取水口上游2000 米 河段多年平均流速
距取水口上游 水域长度
距取水口下游 水域长度
<1.5 米/秒 ≥1500 米
≥1.5 米/秒,<2.5 米/秒 ≥2000 米 面源 丰水期
≥2.5 米/秒 ≥2500 米
<0.8 米/秒 ≥1500 米
≥0.8 米/秒,<1.5 米/秒 ≥2000 米 非潮汐河段
点源 枯水期
≥1.5 米/秒 ≥2500 米
≥100 米
潮汐河段 ≥1500 米 ≥1500 米
6.1.1.3 一级保护区水域宽度
没有堤防的河流型水源地,为5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有堤防的为至堤防内侧的 水域范围;通航河道在多年平均水位时,水面宽度达500 米以上的河流,以河道中泓线为界,
保留一定宽度的航道外,规定的航道边界线到取水口范围即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6.1.2 陆域范围
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一级保护区水域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 定。
6.1.2.1 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相应的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
6.1.2.2 河流两岸为浅滩、平原、小山丘的水源地其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 不小于50 米,若有防洪堤则为至堤外侧的距离;同时,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 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6.1.2.3 河流两岸为陡峭山峰的水源地其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为沿岸侧纵深至第一重 山山脊线。
6.2 二级保护区 6.2.1 水域范围
6.2.1.1 通过分析计算,确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
6.2.1.1.1 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应用二维水质模型计算得到,二级保护区上游侧边界到 一级保护区上游边界的距离应大于污染物从GB 3838 Ⅲ类水质标准浓度水平衰减到 GB3838
Ⅱ类水质标准浓度所需的距离。二维水质模型及其解析解参见附录B,大型、边界条件复杂 的水体采用数值解方法,对小型、边界条件简单的水体可采用解析解方法进行模拟计算。
6.2.1.1.2 潮汐河段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采用模型计算方法;按照排污对取水口影响的 程度,计算确定二级保护区上、下游边界位置。
1卫监发[2001]161 号文 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6.2.1.2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可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 定二级保护区水域范围。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见表2。
表 2 河流型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划分(类比经验方法) 河流型
水源地类型
污染源
类型 水期 该河段多年平均流速 距一级保护区
上游边界
下游侧外边界距一 级保护区边界
<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2500 米
≥1.5 米/秒,<2.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000 米 面源 丰水期
≥2.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500 米
<0.8 米/秒 向上游延伸
≥2500 米
≥0.8 米/秒,<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000 米 非潮汐
河段
点源 枯水期
≥1.5 米/秒 向上游延伸
≥3500 米
≥200 米
潮汐河段 不宜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
6.2.1.3 二级保护区水域宽度:一级保护区水域向外 10 年一遇洪水所能淹没的区域,
有防洪堤的河段二级保护区的水域宽度为防洪堤内的水域宽度。
6.2.2 陆域范围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的确定,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确 定。
6.2.2.1 二级保护区陆域沿岸长度不小于一级和二级水域保护区河长。
6.2.2.2 二级保护区沿岸纵深范围自一级保护区陆域和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向外不小 于1000 米,具体可依据自然地理、环境特征和环境管理需要,通过分析地形、植被、土地 利用、地面径流的集水汇流特性、集水域范围等确定;两岸是陡峭山峰的河流型水源地,其 第一重山山脊线高于50 年一遇的洪水线时可不划二级保护区;有物理隔离区的、封闭输水 河(渠)的水源地可视具体情况不划或适当划分二级陆域保护区;对于流域面积小于 100 平方公里的小型流域,二级保护区可以是整个集水范围。
6.3 准保护区
准保护区划分可参照二级保护区的划分方法确定范围。
7 水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法 7.1 一级保护区
7.1.1 水域范围
7.1.1.1 小型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面积划为一级保护区。
7.1.1.2 大中型水库采用模型分析计算方法确定一级保护区范围。
7.1.1.2.1 当大、中型水库部分水域面积划定为一级保护区时,应对水体进行水动力(流 动、扩散)特性和水质状况的分析、二维水质模型模拟计算,确定水源保护区水域面积,即 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GB 3838Ⅱ类水质标准的要求。具体方法参见附录B, 宜采用数值计算方法。
7 7.1.1.2.2 一级保护区范围不得小于卫生部门规定的饮用水源卫生防护范围。
7.1.1.3 在水文、源强、边界条件等参数无法确定的情况下,采用类比经验方法确定 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同时开展跟踪验证监测。若发现划分结果不合理,应及时予以调整。
7.1.1.3.1 中型水库水域范围为不小于取水口半径 300 米范围内的区域。
7.1.1.3.2 大型水库为不小于取水口半径 500 米范围内的区域。
7.1.2 陆域范围
水库沿岸陆域一级保护区范围,以确保水源保护区水体水质为目标,采用以下分析比较 确定:
7.1.2.1 小型水库至流域分水岭,大、中水库为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
7.1.2.1 小型水库至流域分水岭,大、中水库为一级水域保护区沿岸正常水位线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