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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新元史       ·1517· 

     

卷二百三十九   

列传第一百四十三 

 

  列女下   

  姚氏      方宁妻管胜娘  衣氏      曹德妻侯氏等      王琰妻潘氏      蒋氏  田氏      郑氏  杨辉妻张氏        汤琦  俞士渊妻童氏      惠士玄妻王氏  费隐妻王氏        周妇毛氏  丁尚贤妻李氏      李顺儿  吴守正妻禹氏        黄仲起妻朱氏  冯氏      蔡氏  也先忽都      吕彦能妻    利氏  王氏      袁氏孤女  徐允让妻潘氏      王琪妻蔡    氏  赵洙妻许氏      张正蒙妻韩氏  季锐妻何氏      刘    氏二女  郑奴      于同祖妻曹氏  季氏      李仲义妻刘    氏  李弘益妻申氏      安氏  周如砥女      狄恒妻徐氏      李马儿妻袁氏      王士明妻李氏  邵琪妻华氏      陶    宗嫒  宗婉      王淑  高丽氏      张讷妻刘氏  张思孝    妻华氏  观音奴妻卜颜的斤  张栋妻王氏  安志道妻刘氏      宋谦妻赵氏温氏等  齐关妻刘氏      王宗仁妻宋氏  王履    谦妻齐氏      萧氏  吕氏      王时妻安氏  李氏          徐猱头妻岳氏  程徐妻金氏      孛术远妻雷氏  武管婴      王子温诸氏  蒲氏      赵氏等  李哥 

             

新元史       ·1518· 

 

  姚氏,余杭人。夫出刈麦,姚居家执爨。母何氏,往汲涧  水,久而不至。俄闻覆水声,亟出视,则虎衔其母以走。姚仓  卒逐之,以后掣其尾。邻人竞从之,虎乃置何氏去。姚负母发  归。求药疗之,奉养二十余年而卒。 

  又方宁妻管姓娘者,建宁人。宁耕田,胜娘馌之,见一虎  方攫其夫,胜娘即弃馌奋挺连击之,虎舍去,胜娘负夫至中途  而死。有司旌复其家。 

  孟志刚妻衣氏,汴梁人。志刚卒,贫而无子,有司给棺木。 

衣氏给匠者曰:“可宽大其棺,吾夫有遗衣服,欲尽置其中。”  匠者然之。是夕,衣氏祭其夫 ,毕家之所有 ,悉散之邻里及  同居王媪,曰 :“吾闻一马不被两鞍,吾夫既死,与之同棺共  穴可也。”遂自刭死。 

  又有侯氏者,钧州曹德妻。德病死,侯氏语人曰 :“年少  夫亡,妇人之不幸也。欲守吾志,而乱离如此,其能免乎 !”  遂缢死于墓。 

  又周经妻吴氏、郭惟辛妻郝氏、陈辉妻白氏、张顽住妻杜  氏、程二妻成氏、李贞妻武氏、暗都剌妻张氏,并殉夫死。有  司旌之。 

  王琰妻潘氏,徽州婺源人。年二十八而琰卒,潘誓不他适, 

以其夫从兄之子元圭为后。元圭时始三岁,鞠之不啻已出。潘  氏卒年六十二。元圭之子良厚,有子燕山。燕山卒时,妻李氏  年二十四,无子,乃宁志自誓。父母欲夺而嫁之,不听。燕山  兄子惟德妻俞氏,惟德早死,二子甚幼,俞氏守节,不坠家业。 

人称为曰三节之门。 

  同郡歙县吴子恭之妻蒋氏,年廿八而走亡,孀居五十年, 

年七十八卒。有司旌表其门。 

  又刘仲亨妻田氏,大同人。至正中,仲亨为浑源州知州卒, 

             

新元史       ·1519· 

 

田氏年未三十,自经丧侧。事闻,旌表其门。又李思齐妾郑氏, 

思齐卒,郑氏自缢死。时人谥以贞烈。 

  汤辉妻张氏,处州龙泉人。兵乱,其家财移入山砦,夫与  姑共守之。舅以疾末行,张归侍舅疾,且以舆自随。既而贼至, 

即命以舆载其舅,而已遇贼。贼以刃脸之曰 :“从我则生,否  则死。”张掠发整衣请受刃,贼不忍杀。张惧污 ,即夺其刃自  剚死,年二十七。 

  又汤婍者,亦龙泉人,有姿容。贼杀其父母,以刃胁之。 

婍不胜悲咽,乞早死,因以头触刃。贼怒,斫杀之。其妹亦不  受辱而死。 

  俞士渊妻童氏,严州人。姑性严,侍之寡恩童氏事之无少  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贼陷威平,官军复之,已乃纵兵剽掠。 

至士渊家,童氏以身蔽姑,众欲污之,童氏大骂不屈。一卒以  刀击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断其在臂。骂犹不绝。众乃剥其  面而去,明日乃死。 

  惠士玄妻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 

“吾闻病者粪苦则愈 。”乃尝其粪,颇甘 ,王氏色愈忧 。士  玄嘱五氏曰 :“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护之。待此  子稍长,即从汝自嫁矣。”王氏泣曰 :“君何为出此言耶 !设  有不讳,妾义当死,君幸有兄嫂,此儿必不失所居。”数日 ,  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侧,蓬首垢面,哀毁逾礼,常以妾  子置左右,饮食寒暖惟恐不至。岁余,妾子亦死 ,乃哭曰 : 

“无复望矣,”屡引刀自杀,家人惊救得免。至终丧,亲旧皆携  酒祭士玄墓。祭毕众欲行酒,王氏已经死于树矣。 

  又有王氏者,良乡费隐妻也。隐有疾,王氏数尝其粪。及  疾笃,嘱王氏曰 :“我一子一女,虽妾所生,无异汝所出也。 

我死,汝其善抚育之。”遂没。王氏居丧,抚其子女 。既而子 

             

新元史       ·1520· 

 

又死。服除,谓其亲属曰 :“妾闻夫乃妇之天,今夫已死,妾  生何为!”乃执女手,语之曰 :“汝今已长,稍知人事 ,管钥  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恸哭。是夜,缢死园中。 

  周妇毛氏,松阳人,美姿色。至正十五年,随其夫避乱麻  鷖山中,为贼所得。胁之曰 :“从我多与汝金,否则杀汝 。”  手氏曰 :“宁剖我心,不愿汝金。”贼以刀磨其身 ,毛氏因大  詈曰 :“碎剐贼,汝碎则臭,我碎则香。”贼怒刳其肠而去 ,  年二十九。 

  丁尚贤妻李氏,汴梁人。年二十余,有姿容。至正十五年, 

贼至,欲虏之。李氏怒曰 :“吾家六世义门,岂能从贼以辱身  乎!”于是阖门三百余口,俱被害。 

  李顺儿,许州儒士李让女。性聪彗,颇涉经传,年十八, 

未嫁。至正十五年,贼逼许州。父谓其母曰 ;“吾家以诗礼相  传,此女必累我。”女闻之 ,泣曰 :“父母可自逃难勿以我为  忧。”须臾于后园内自经而死。 

  吴守正妻禹氏,字淑靖,字素清,绍兴人。至元十六年, 

徒家崇德之石门。淑清尝从容谓守天曰 :“方今群盗蜂起,万  一不测,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身也。”是年夏 ,盗陷崇  德,淑靖仓皇携八岁女登舟以避。盗趋奔其舟,将犯之,淑靖  乃抱女投河死。 

  黄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贼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 

“贼至矣 ,我别母求一死也 。”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 ,且指  朱氏母子曰 :“为我看守,日幕我当至也。”朱氏闻之 ,惧受  辱,遂与女俱缢死。 

  妾冯氏,见其母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受辱耳!”  亦自缢死。继而仲起弟妻蔡氏 ,抱幼子玄童 ,与乳母汤氏皆  自缢。 

             

新元史       ·1521·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 

封云中郡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宁。红巾贼至,也先忽都与妾  玉莲走尼寺中,为贼所得,令与众妇缝衣,拒不肯为。贼哧以  刃,也先忽都骂曰 :“我达鲁花赤妻也,汝曹贼也,我不能为  针工以从贼。”贼怒杀之。玉莲自缢者三,贼并杀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父出城,见执于贼。完  者帖木儿拜哭,请以身代父死。贼爱完者帖木儿姿秀,遂挈以  从。久之,乃获脱归,访母尸并玉莲葬焉。 

  吕彦能妻刘氏,陵州人。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 

其姊久嫠,寓彦能家,先曰 :“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  何为?苟辱身,则辱吾弟矣。赴井死 。其妻刘氏语彦能曰 : 

“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乱,必不负君,君可自往, 

妾入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一  门死者七人。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  贫,病瘫痪卧于床者数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八年,贼至燔  其里,邻强携女出避火,女泣曰 :“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  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阴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  舅避兵山谷间。舅被执,夫泣以救父,为兵所杀,欲强辱潘氏。 

潘氏因绐之曰 :“我夫既死,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  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且泣且语 ,遂  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 

蔡氏避之长宁乡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  贼陷辽阳,洙时为儒学提举,夫妇避乱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 

             

新元史       ·1522· 

 

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诱许氏,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  曰 :“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他皆不知  也。”贼以刃肋之,许氏色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 

骂不绝口,且曰 :“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 

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 。寺僧见许  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  正十九年,绍兴兵变,正蒙谓氏曰;“吾为元朝臣子 ,于义当  死。”韩氏曰 :“尔果能死于忠。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 

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 :“父母既亡,吾何以独生 !”亦投  崖而死。 

  又何氏者,龙泉县季锐妻。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 

何氏被执,欲污之,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死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 

皆未许嫁。陈友谅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 :“城或破,置汝  何所?”二女曰 :“宁死不辱父母也。”城陷,二女登楼 ,相  继自缢。婢郑奴,亦自杀。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  诸生中,因以女妻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谓其夫及子  曰 :“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 。”遂  自刭死。妾李氏惊,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 

“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未几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 

平章刘哈剌不花兵乏食,执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  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曰 :“所扩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 

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地中,可掘取之, 

以代吾父。”兵不从,刘氏曰 :“吾夫瘦,不可食 。吾闻妇人 

             

新元史       ·1523· 

 

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原就烹以代夫死 。”兵遂释其夫而烹  刘氏。众莫不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氏语  弘益曰 :“君当速去,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入吾室,必以妾  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  年三十,泣谓诸亲曰 :“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  年三十,泣谓诸亲曰 :“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