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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滅火與緊急救護

3.2 災害應變工作事項

6.2.4 初期滅火與緊急救護

一、校內緊急救助實施:初期滅火若一舉成功,則小火即告熄滅。一旦失敗,則 可能造成延燒擴大,釀成悲劇。因此,自衛消防活動能否成功,初期滅火之 成敗佔很大之比重。

(一)初期滅火之時機

1.火勢尚未延燒至天花板之前,得以滅火器、水桶等從事滅火。

2.在未產生閃燃(flash over)之前,可藉室內消防栓鎮壓。

3.滅火班長等指揮官判斷,在安全管理上尚無危險者。

(二)初期滅火除自動撒水設備自動起動撒水外,均悉依賴人員以滅火器、水桶、

室內消防栓等進行滅火,以下是人為操作之滅火要領:

1.於火災附近之人員,應速取附近之滅火器、水桶等器具從事滅火活動。注意 使用之滅火器具,應依火災之種類(普通、油、電氣)選擇適當之類別,儘 可能將滅火器具大量集中火源附近,以便連續使用。

2.滅火班應迅速將最近的室內消防栓箱打開,延長其水帶。一旦判斷無法以 滅火器滅火時,勿逸失良機,立即使用室內消防栓進行初期滅火活動。此時 千萬勿忘操作消防栓之啟動鈕及開關閥。

3.利用室內消防栓滅火者,注意勿過量射水,以免造成嚴重水損。另外,為 避免喪失避難時機,應經常確保退路。

4.自動撒水設備啟動,確認火已撲滅時,應即關閉控制閥,停止撒水,以免 造成水損。

(三)安全防護措施部分,火災發生之際,針對危險物一般採取的防護措施 1.火災發生場所附近,若存放有危險物質者,應立即將其移除,或將處理危

險物之設施停止運轉,切斷總開關,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2.無法採取移除等安全措施等,應緊急報告消防隊,以防爆燃等危及教職員

生或消防隊員。

(四)引導消防隊接續滅火活動消防隊到達後,為使其接續自衛消防編組之滅火 活動,應採取下列措施:

1.消防隊進入門之開放。

2.為使消防隊易於進入火場,應先將各門戶開放。對於進入門或進入通路,

乃至於水源附近會構成活動障礙之物品,亦應移除。

3.引導消防隊至火災現場。

4.為使消防隊迅速到達火災現場,應積極做下列引導:

(1)到達起火場所最短通道之引導。

(2)前往進出口之引導。

(3)前後緊急用昇降機之引導。

(五)現場情報提供部分,本校負責人、防火管理人或熟悉狀況內容之人,應積極 與消防隊指揮中心連絡,提供下列情報:

1.延燒狀況有關之事項*:起火場所、起火原因、燃燒範圍(火煙之擴散狀況 等)、對滅火活動有障礙之物等。

2.避難有關之事項*:有無逃生不及之人員、避難引導狀況、傷亡者等之狀況。

3.自衛消防活動有關事項:初期滅火狀況、防火區劃構成狀況、固定滅火設備 (室內消防栓、自動撒水設備、其他滅火設備等)之使用及動作狀況。提供情報 之人員,應滯留於消防隊之指揮中心,以便隨時答覆消防隊之問題。

(註)*者應最優先報告。提供情報之人員,應滯留於消防隊之指揮中心,以 便隨時答覆消防隊之問題。

二、緊急救護實施

(一)由救護班負責現場受傷人員搶救及送醫事宜。

(二)設置緊急醫療站。

(三)緊急處理傷患,並登記傷患之基本資料。

(四)聯繫傷患後送之醫院,並紀錄患者之狀況與轉院紀錄。

(五)回報本校指揮中心現場處理狀況。

第六篇 傳染病災害減災與應變事項

6.1 平時預防工作事項

傳染病預防措施建立,不僅僅能使校園師生認識傳染病的危險性,並進而 在日常生活中也能讓師生隨時提高警覺,防範於未然,以避免疾病的發生。學校 是一個團體,校內師生眾多,彼此長時間於半密閉空間接觸,疾病易交互傳染,

若不加以有效控制,有可能由學校蔓延至家庭,更波及整個社區釀成大流行。因 此由學校衛生知識傳授,不僅可以建立正確的觀念和態度,並可實用於日常生 活中,進而影響家庭成員的生活態度,以達預防傳染病人人有責的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