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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本辦法參照有關設備物品管理法令及本校實際情形訂定之。

二、在工場實習工作中雖使用正確方式操作,但因設備或儀器工具之自然劣 化不可抗力或非人為因素等,而導致損毀,應立即報告教師或技士、技 佐,並填寫設備故障報告單或儀器工具損毀報告單,經科主任核實者,

使用人(學生)不負任何責任。

三、使用人因操作方法不當或疏忽,工作精神不良等人為因素,而致設備儀 器工具損毀者,應負賠償或修復之責任。

四、因惡意、蓄意致使設備儀器工具損毀者,除負賠償或修復之責任,並視 情節輕重,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並通知學生家長。

五、負責保養之學生因怠忽職守,而導致設備儀器工具損毀者,應負賠償或 修復之責任。

六、學生在實習工場中,未經任課教師允許,擅自取用材料或將場內物品攜 出,視為偷竊,除依學生獎懲辦法議處外,並通知學生家長。

七、使用人(學生)因未善盡保管之責,致借用之設備或儀器工具遺失者,

應負責賠償。該設備或儀器工具若具有危險性,除依法報請上級處理 外,並應積極設法追回。

八、本「處理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修訂之。

九、本「處理辦法」陳 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工實習材料購置領用報銷辦法

75.10.20 初訂

一、各科主要實習材料由各科主任會同實習任課教師、技士、技佐,在學期 結束前依下學期課程進度開出材料清單,經由實習輔導處彙總後送總務 處辦理統一採購,其他臨時性之材料皆由技士、技佐屆時申請。

二、實習材料經各科主任,或有關教師會同有關單位驗收後由各科技士、技 佐管理,各科主任負監督之責。

三、各科材料驗收結束後,由技士、技佐登入帳冊定期送實習處備查。

四、各實習任課教師按教學進度於一週前將所需材料開單,交技士、技佐準 備,並於領取時由技士、技佐登入材料帳冊,由實習任課教師簽章領取 並經科主任、實習主任報銷。

五、報銷時其廢料交總務處會同有關單位處理,並保留報銷單、期限二年。

六、學生之實習成品繳交實習任課教師評分後,存於科辦公室由科主任擇優 展示。

七、每學期結束時,由各科技士、技佐將報銷結存統計列冊報實習輔導處。

八、配合實習教學之需要及經濟原則,材料採購分為統一請購及臨時請購。

九、統一請購物品之採購於開學前完成,其採購程序如下:

依教學計畫填寫材料單 任課教師:開學前 45 日提出

彙整申購材料數量及種類 科主任

技士佐

審核各科實習材料資料 實習處:開學前 35 日提出

辦理實習材料採購事宜 總務處:開學前 15 日完成

驗 收

驗收小組:開學前 10 日完成

材 料 入 庫 各科管理員:開學前完成

:開學前 40 日提出

不合格

合格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實習工場工具借用辦法

75.10.20 初訂 79.10.01 修訂

一、借用工具必須先向教師報備,再由教師向工廠管理員索取┌借用工具申 請簿┘。

二、學生填妥簿內之┌借用工具申請單┘後,經上課教師簽名,始可至工具 室借用。

三、乙張申請單至多可申請三件工具。

四、實習結束後應將工具退還,如有遺失或因不當使用而損壞,應按規定處 分,並按市價賠償。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借用工具申請單 年 月 日

班級 座 號 姓 名

借用 工具 品名

1 規

格 2

上課教師簽章 歸 還 時 工 具 清 點

□遺失 品 名 □ 1 □ 2 □ 3 賠償金額

□損壞 品 名 □ 1 □ 2 □ 3 賠償金額

□無遺失或損壞

借 用 學 生 遺 失 或 損 壞 工 具 認 簽

工 場 管 理 員 簽 章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工業安全衛生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簡則

70 年 09 月初訂 78 年 10 月修訂

ㄧ、依據:參照臺灣省政府教育廳七十、三、十八教三字第 0 一七三二號函 頒「台灣省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工業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要點」訂定。

二、名稱:本會定名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安全教育 推行委員會」

三、目的:為提高本校學生對工業安全的認識與注意,減少學校意外事件的 發生,以培養學生良好的工業安全衛生工作習慣。

四、組織:本委員會社委員十五人,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聘請左列人員參加 為委員:

(一) 教務主任 (二) 訓導主任 (三) 實習主任 (四) 總務主任 (五) 各科主任

五、任務:負責策劃、督導及推行下列工作 (一) 研擬推行工業安全衛生教育計畫。

(二) 策劃及督導各科實習工場佈置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

(三) 督導各科教師於工場實習教學,將技能有關工業安全衛生知識編 入教材內。

(四) 督導推行各科機器設備的維護。

(五) 策略舉辦及參觀安全衛生教育活動。

(六) 其他有關推行安全衛生教育活動。

六、會議:每學年舉行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七、本簡則經委員會討論通過後實施,修正時同。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推行工業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辦法

73 年 10 月初訂

ㄧ、依據:

臺灣省政府教育廳 70 年 3 月 10 日教三字第 01732 號函訂頒(臺灣省公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工業安全衛生教育實施要點)及 70 年 8 月 6 日教三字 第 07115 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提高本校學生對工業安全衛生的認識與注意,減少學校工場意外事件 的發生,以培養學生良好的工業安全衛生工作習慣。

三、組織:

本校成立工業安全衛生教育推行委員會,由校長擔任召集人,並聘請有 關人員為委員,規劃推展全校工業安全衛生教育事宜(委員會組織另 訂)。

四、實施要點及進度:

實施要點 工作內容摘要 承辦單位 實施日期 備註

(一)

召開工業安全衛 生教育推行委員 會議

定期召開委員會議,規劃推展全校安全

衛生教育事宜。 實習處 九月中旬

(二)

舉辦各種安全衛 生教育宣導比賽

配合宣導週舉辦下列活動,掀起學生注 意工業安全之高潮。

1.舉辦工業安全衛生演講比賽 2.舉辦工業安全衛生壁報比賽

3.舉辦各科實習工場機械維護保養競賽 4.選派教師參加工業安全衛生訓練或

觀摩會

訓導處 實習處、各科 實習處 實習處

十一月 十一月 元月

三年級 各科

(三)

加強佈置安全衛

各實習習工場加強佈置安全衛生標語、

漫畫,危險地點設置警示牌安全規則。 各科 九月至

(四)

加強機械設備維護

依據機械保養規則辦理,實施日常及定

期保養。 各科

日 常 及 每 月第四週

(五)

加強工業安全衛 生教學

1.教育廳編之(工業安全手冊)及技能有 關安全知識列入實習教學。

2.印發學習效果評量試題,加強測驗 學習效果。

3.定期安排學生觀賞工業安全錄影帶。

4.定期安排學生觀賞(心肺復甦術)錄影 帶及(蘇醒安妮)模型練習。

各科教師

實習處 及各科教師 實習處 各科 實習處 各科

上課期間

上課期間

九月 十月

各年級

各年級

一年級 二年級

(六)

舉辦工業安全衛 生教育測驗競賽

定期舉辦工業安全衛生學科測驗競賽,

藉以提高學生之重視。

實習處 四月 各年級

(七) 檢討與考核

召開委員會議檢討工作得失,並辦理考 核。

實習處 六月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維護保養暨安全衛生檢查實施辦法

一、依據:

台灣省政府教育廳 85 年 11 月 4 日(85)教三字第 18392 號函暨 85 年 11 月 7 日(85)教三字第 19995 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確保學生實習安全,加強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維護及安全衛生認識與 管理。

(二)培學生敬業精神與專業知能,避免人為疏失,造成意外事件發生。

(三)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工作態度與職業道德。

三、實施對象:全校十科所有實習工場。

四、實施方式:

(一)按時填寫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衛生檢查記錄,如附件 檢查記錄簿。

(二)請各班(組)於實習上課前、後,對於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確實檢查與 保養,並詳細記載於檢查記錄簿列入移交追蹤考核。

(三)請任課教師協助督導學生確實做好實習工場機具設備保養及安全衛 生檢查工作。

(四)實習輔導處定期抽查各科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衛生檢 查記錄,並列年度追蹤考核。

(五)各科實習工場機具設備如有故障請任課教師或技士、技佐,填具請 修單知會科主任後送交實習輔導處彙辦,並請將故障原因及處理情 形詳填於記錄簿。

五、填表須知:

(一)請每班各組組長於實習工場實習上課前、後,會同器材管理員及機 具設備保養人員確實檢查,並請於記錄簿註明[良好]或[故障],機 具設備及工具若有故障或欠缺,請註明機具設備或工具明稱並說明 原因及處理情形。

(二)請每班各組組長於實習上課結束後,將檢查記錄簿送交技、技佐、

任課教師及科主任簽章後,懸掛於實習工場,列入移交追蹤考核。

六、本實施辦法經核准後開始實施,修正時亦同。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附屬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實習工場機具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衛生檢查記錄表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