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322·
卷四十四志第十四 历象志下
朔考
古者太史掌正岁年以叙事,国史以事系日,以日、月、时 系年。时月不正,则叙事不一。故二史合为一官,颁历授时,
必大一统。
辽、汉、周、宋,俱行夏时,各自为历。国史闰朔,颇有 异同 。辽初用《乙未元历 》,本何承天《元嘉历 》法;后用
《大明历 》,本祖冲之《甲子元历》法。承天日食晦朏,一章 必七闰;冲之日食必朔,或四年一闰。用《乙未历 》,汉、周 多同;用《大明历 》,则间与宋异。国史叙事,甲子不殊,闰 朔多异,以此故也。耶律严《纪》以《大明》法追正《乙未》
月朔,又与陈大任《纪》时或牴牾。稽古君子,往往惑之。
用《五代》《职方考》志契丹州军例,作《朔考》。法殊日
“异”;传讹曰“误”;辽史不书国,俨、十大任偏见并见各 名;他史以国冠朔。并见注于后。
宋元丰元年十二月 ,诏司天监考辽及高丽 、日本国历与
《奉元历》同异。辽己未岁气朔与《宣明历》合,日本戊午岁 与辽历相近,高丽戊午年朔与《奉元历》合,气有不同。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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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大康四年;己未,五年也。当辽、宋之世,二国司天国相参 考矣。
高丽所迸《大辽事迹》,载诸王册文,颇见月朔,因附入。
象
孟子有言:“天之高也,星辰之运也,苟求其故,千岁之 日至可坐而致 。”甚哉!圣人之用心,可谓广大精微,至矣尽 矣。
日有晷景,日有明魄,斗有建除,星有昏旦。观天之变而 制器以修之,八尺之表,六尺之简,百刻之漏,日月星辰示诸 掌上。运行既察,度分既审,于是像天圜以显运行,置地櫃以 验出入,浑象是作。天道之常,寻尺之中可以俯窥,陶唐之象 是矣。设三仪以明度分,管一衡以正辰极,浑仪是作。天文之 变,六合之表可以仰观,有虞之玑是矣。体莫固于金,用莫利 于水。范金走水,不出户而知天道,此圣人之所以为圣也。
历代仪象表漏,各具于志。太宗大同元年,得晋历象、刻 漏、浑象。后唐清泰二年己称损析不可施用,其至中京者概可 知矣。古之炼铜,黑黄白青之气尽,然后用之,故可施于久远。
唐沙门一行铸浑天仪,时称精妙,未几铜铁渐涩,不能自转,
置不复用。金质为精,水性不行,况移之冱寒之地乎?
刻漏
晋天福三年造。《周官》挚壶氏悬壶必爨之以火。地虽冱 寒,盖可施也。
官星
吉者官星万余名。遭秦焚灭图籍,世秘不传。汉收散亡,
得甘德、石申、巫咸三家图经。经纬合千余官,仅存什一。分 为三垣、四宫、二十八宿,枢以二极,建以北斗,纬以五星,
日月代明,贵而太一。贱逮屎糠。占决之用,亦云备矣。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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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天官书》既以具录,后世保章守候,无出三家官星之外者。
天象昭垂,历代不易,而汉、晋、随、唐之书累志天文,近于 衍矣。且天象机样,律格有禁,书于胜国之史,诖误学者,不 宜书。其日食、星变、风云、震雪之祥,具载《帝纪》,不复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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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五志第十五 百官志一
北面朝官
官生于职,职沿于事,而名加之。后世沿名,不究其实。
吏部一太宰也,为大司徒,为尚书,为中书,为门下。兵部一 司马也,为大司马,为太尉,为枢密使。沿古官名,分今之职 事以配之,于是先王统理天下之法,如治丝而棼,名实淆矣。
契丹旧俗,事简职专,官制朴实,不以名乱之,其兴也勃 焉。太祖神册六年,诏正班爵。至于太宗,兼制中国,官分南、
北,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国制简朴,汉制由沿名之 风固存也。辽国官制,分北、南院。北面治宫帐、部族、属国 之政,南面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得其宜 矣。
初,太祖分迭刺夷离堇为北、南二大王,谓之北、南院。
宰相、枢密、宣徽、林牙,下至郎君、护卫,皆分北、南,其 实所治皆北面之事。语辽官制者不可不辨。
凡辽朝官,北枢密视兵部、南枢密视吏部,北、南二王视 户部,夷离毕视刑部,宣徽视工部,敌烈麻都视礼部,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