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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一  志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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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849· 

     

卷第一百三十一  志一百六 

 

  兵二 

    绿营 

   

  绿营规制,始自前明。 

清顺治初,天下已定,始建各省营制。绿营之制,有马兵、 

守兵、战兵。战守皆步兵。额外外委皆马兵。综天下制兵都六  十六万人,安徽最少,闽、广以有水师故最多,甘肃次之。绿  营隶禁旅者,惟京师五城巡捕营步兵。将军兼统绿营者惟四川。 

有屯兵者惟湖南、贵州。 

其新疆之绿营屯防,始乾隆二十五年,由陕、甘陆续移往  驻防。各省标兵规制,督抚得随时疏定。绿营战功,自康熙征  三籓时,用旗、绿兵至四十万,云、贵多山地,绿营步兵居前, 

旗兵继之,所向辄捷。其后平定准部、回疆、金川,咸有勋绩。 

乾隆四十六年增兵,而川、楚教匪之役,英、法通商之役,兵  力反逊于前。迨粤寇起,广西绿营额兵二万三千,土兵一万四  千,遇敌辄靡。承平日久,暮气乘之,自同治迄光绪,叠经裁  汰,绿营之制,仅存而已。 

             

清史稿      ·850· 

 

  京师巡捕五营,设步军统领一人,统左右翼总兵官以及十  六门门千总,海淀、暢春园、树村汛、静宜园、乐善园设副将  或守备各官不等,置兵共三千人。京城内九门、外七门,每门  设千总二,门甲十或二十,门军四十人。左翼总兵统步军营巡  捕南、左二营各汛官,凡兵三千六百有奇。右翼总兵统步军营  巡捕北、右二营各汛官,凡兵二千五百有奇。 

  各直省营制,顺治元年,定直隶官兵经制,设直隶巡抚, 

标兵分左、右二营,游击以下八人。设宣府、真定、蓟州、通  州、天津、山海关六镇总兵官及镇标守备、游击等,设紫荆关  等七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拱极城等十七处参将,山永等营游  击,巩华城等处守备、都司,分领各营兵。 

  定山东官兵经制,设河道总督,标兵分中、左、右三营, 

设副将或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三千,备河防护运。山东巡抚  标兵分左右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八,兵凡二千。设临清、沂  州二镇总兵官及将领八,兵共二千四百有奇。设德州、青州、 

武定三营参将或守备将领八或六,兵共二千二百有奇。设登州  水师营守备,登州、莱州、临清、济南各营游击或守备四,兵  共一千二百有奇。初,山东与直隶、河南共一总督,康熙元年, 

设山东提督,寻并裁去,以巡抚兼任。 

  山西、江南、陕西官兵经制,并于顺治二年定之。山西设  宣大总督及巡抚,督标分中、左、右三营,抚标分左右营,各  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太原、平阳二协副将及协标官兵。设  汾州等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十三年,裁宣大总督, 

康熙元年,设山西提督,迭裁迭复,雍正九年仍裁之,以巡抚  兼任。 

  江南设漕运总督,江苏、凤庐二巡抚,标兵及左右营如制, 

将领九或八人,兵共四千有奇,并设奇兵营、游兵营。设江南 

             

清史稿      ·851· 

 

汉兵提督,分中、左、右、前、后五营,分设将领八,兵凡四  千。设苏州、镇江、浦口、安庆、池太、东山、广德八镇总兵  官,镇标兵及将领。设狼山等七协副将,金山、常州各营参将、 

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国初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其后分合  不常。康熙间,定为两江总督。又裁凤庐巡抚归并江苏。设苏  松提督。寻定为江宁提督,增安徽提督,分辖营务。又裁安徽  提督,改江南水陆提督,统全省官兵。先是设操江巡抚,辖安  庆等五府,滁、和等三州兵。后改安徽巡抚,以凤庐兵并属之。 

  陕西初设川陕总督,并辖四川兵,标兵分五营。别设西安、 

延绥、甘肃、宁夏四巡抚,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略如诸省。 

设延绥、固原、临巩、凤翔、汉羌、甘肃六镇总兵官,镇标兵  亦分五营,将领如之,延绥又分设东西二协。设西安、庆阳等  八处副将,宜君、阶州等各营参将、游击、都司及守备,分领  营兵。康熙时,迭改川陕总督,并辖山、陕、甘。寻改川陕甘  总督。乾隆间,甘肃分设总督,以四川总督兼辖陕西兵,为川  陕总督,复改陕甘总督。国初设甘肃巡抚,其宁夏、延绥巡抚  先后裁撤,宁夏归甘肃,延绥归陕西。后又裁甘肃巡抚,陕甘  总督兼统抚标兵。甘州置甘肃总兵官,寻改设甘肃提督。初设  陕西汉兵提督及宁夏提督,分五营,皆设将领八,兵凡四千人。 

后改西安提督,又移驻固原,改固原提督云。 

  顺治三年,定河南、江西、湖广官兵经制。河南设巡抚, 

标兵分左右营,将领八,兵二千,制同上。设河南提督,标兵  分中、左、右三营,设将领分统。设河北、南阳、开归三镇总  兵官,标兵各分左右营,将领兵数如抚标制。设开封副将、守  备以下将领七,兵一千人,河南卫辉、汝宁、归德各营各参将  等,兵各一千。设磁州营都司,兵五百人,后属直隶嵩县等二  营守备,兵三百或二百。先是河南与直隶、山东共一总督,兼 

             

清史稿      ·852· 

 

辖河南官兵。其后或专设河南总督,或裁改之。至雍正十三年, 

仍为河南巡抚。 

  江西初设巡抚及南赣巡抚,标兵分左右营,设将领五人, 

兵凡千五百人。设江西提督,标兵分五营,营设将领八,兵凡  五千人。设南赣、九江二镇总兵官,标兵分五营,各设游击以  下将领官,兵如提标之数。设袁州等四协副将,分左右营,将  领各八,兵凡二千人。设广德各营参将,抚州各水师营守备, 

兵六百人,南康等营守备兵三百人。康熙初年,裁南赣巡抚, 

以标兵属江西巡抚。七年,裁提督。十三年,复设。嗣增设抚  建提督,旋裁之,并裁江西提督,以巡抚兼任。 

  湖广设总督,标兵分中、左、右营,将领各八,兵凡三千  人。设湖北巡抚、郧阳巡抚、偏沅巡抚,抚标兵分左右营,将  领官兵如江西抚标例。设湖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官兵如  江西提标例。设荆州、郧阳、长沙三镇总兵官,辰州协副将, 

标兵各分中、左、右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人。设黄州、 

承天、常德三协副将,协标兵各设将领七,兵凡千二百人。承  天协后改安陆营。设汉阳等营参将将领各四,兵六百人。夷陵  等营游击各设将领三,兵四百人。设三江口等营守备、把总, 

兵各二百人。康熙初,并湖广总督为川湖总督。其后四川总督  不辖湖广,复设湖广总督。裁郧阳巡抚,以湖北巡抚统辖标兵。 

  顺治四年,定四川官兵经制。设四川巡抚,标兵分左右营, 

各设将领八,兵凡千三百人。设建昌、保宁、永宁、夔州四镇  总兵官,镇标分三营,设将领八,兵凡二千人。设松潘、成都、 

重庆三协副将,协标兵分二营,设游击以下将领官兵。设威茂  等各营参将、游击、守备,分领营兵。四川初仅设巡抚,驻成  都府。川陕总督驻陕西,兼辖四川十四年。嗣设四川总督,驻  重庆府。其间或并为川湖总督,驻荆州九年,移驻重庆十九年。 

             

清史稿      ·853· 

 

或云川陕甘,或云川陕,迁改靡常。至乾隆间,定为四川总督。 

  顺治五年,定浙江官兵经制。设总督,标兵分三营,设副  将或游击将领各八,兵共三千。设浙江巡抚,标兵二营,将领  各八,兵共二千。浙江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兵共三千。 

设定海、衢州二镇总兵官,标兵皆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  三千。钱塘水师二营,台州水师三营,营设将领八,共兵各三  千。衢州设水师左右路总兵官,标兵三营,游击以下将领分统  营兵。设衢州、湖州、嘉兴等七协副将,标兵皆三营,营皆设  将领八,每协共兵二千五、六百。设金华、严州、处州三协副  将,标兵二营,将领各八,共兵皆千六百。设吉安等各营守备、 

参将,分统营兵。先是设浙江总督,其后改称闽浙,兼辖福建, 

裁改不常。雍正间,定为闽浙总督。 

  顺治七年,定福建官兵经制。设福建巡抚,标兵二营,将  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建水陆提督,标兵三营,营设将领八, 

兵凡三千。设汀州、泉州、铜山三镇总兵官,及援剿总兵官、 

中路总兵官,标兵各二营,各设将领八,兵二千。设福州、漳  州、建宁三协副将,标兵三营,各设将领八,兵凡三千。设福  州水师,及汀州、兴化、邵武、延平、闽安、同安七协副将标  兵,各设将领八,兵凡二千。设福宁协副将二营,将领七,兵  凡千八百人。设泉州等营参将、长乐等营游击,将领各八,共  兵各一千。 

  顺治八年,定两广官兵经制。广东设巡抚,标兵二营,将  领八,兵凡二千。设广东提督,标兵五营,将领八,兵凡五千。 

设广东水师总兵官,标兵六千,分左右二协,中、左、右三营。 

二协设副将,复分二营,设将领八,兵一千五百。三营水师, 

各设将领八,兵各一千。设肇庆、潮州、琼州三镇总兵官,标  兵二营,将领八,兵凡二千。设韶州、惠州、高州、南雄四协 

             

清史稿      ·854· 

 

副将,协标兵皆二营,将领各八,共兵各二千。惟南雄为一千  六百。设肇庆、高州水师及吴川等营参将,柘林镇各营游击, 

将领各七,共兵各一千。设东莞、始兴等州县守备以下将领, 

兵二百至五百有差。广西设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凡千  五百。广西提督标兵分五营,将领八,兵凡四千有奇。设左右  翼总兵官,并桂林暨南宁城守营。九年,增设浔梧、柳庆、思  南三协副将以下将领,兵各千二百;郁林、新太、河池三营参  将以下将领,兵各六百;永宁、昭平二营参将以下将领,兵各  四百;上思、三里二营守备以下将领,兵各二百;贺县营守备, 

兵百人。十年,定两广总督标兵分五营,中营设将领八,左、 

右、前、后营共将领八,兵凡五千。国初置两广总督,康熙二  年,专辖广东,四年,兼辖两广,雍正元年,复专辖广东,十  三年,仍兼辖两广。 

  顺治十六年,定云、贵官兵经制。设云贵总督,标兵分中、 

左、右、前四营,中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四千。 

设云南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一千五百。先一年,贵州  设巡抚,营制亦同。及是设贵州提督,标兵分左、右、前、后  四营,左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三千。设大定、黔 

设云南巡抚,标兵二营,将领八,兵一千五百。先一年,贵州  设巡抚,营制亦同。及是设贵州提督,标兵分左、右、前、后  四营,左营设将领八,馀三营将领八,兵凡三千。设大定、黔 

在文檔中 卷第一百二十七 志一百二 (頁 9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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