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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一百三十三 志一百八
兵四 乡兵
乡兵始自雍、乾,旋募旋散,初非经制之师。嘉庆间,平 川、楚教匪,乡兵之功始著。道光之季,粤西寇起,各省举办 团练,有驻守地方者,有随营征剿者。侍郎曾国籓以衡、湘团 练讨寇,练乡兵为勇营,以兵制部勒之,卒平巨憝,其始皆乡 兵也。而边徼之地,剿有乡兵。其在东三省者,则宁古塔以东 之赫哲部、克雅克部,混同江东北之鄂伦春部,不设佐领,惟 设乡兵姓长。其在黑龙江者,有打牲人,在江以南之锡伯、卦 勒察,江以北之索伦、达瑚尔,则附属于满营。在蒙古者,蒙 兵而外,有奇古民勇。在山、陕边外者,有番兵,有僧俗兵。
在四川、云南、贵州边境者,有夷兵,有土司兵,有黑倮勇丁。
在西藏者,有藏番兵。皆与内地乡兵不同,故不详。其各直省 之乡兵,曰屯练,曰民壮,曰乡团,曰猎户,曰渔团,曰沙民。
额数之多寡不齐,器械之良窳不一,饷章之增减不定,良以聚 散无恆,故与额兵迥异,无编制之可纪。兹特志其始末于后焉。
雍正八年,鄂尔泰平西南夷乌蒙之乱,调官兵万馀人,乡 兵半之,遂定东川,是为乡兵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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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八年,用兵小金川,定边将军温福、定西将军阿 桂疏言,调满洲兵道远费重,不如多用乡兵,人地相宜。四川 乡兵,以金川屯练为强,自平定金川以后,设屯练乡兵,其粮 饷倍于额兵,分屯大小金川两路,春夏训练,秋冬蒐猎,有战 事则搜剿山路,退兵则为殿后之用。
嘉庆初,苗疆事起,傅鼐以乡兵平苗,功冠诸将。诏以鼐 总理边务,令各省督抚以鼐练乡兵之法练官兵。川、楚教匪之 役,官兵征讨,而乡兵之功为多。其勋绩最著者,文臣则四川 按察使刘清,武臣则四川提督桂涵,湖北提督罗思举,各统乡 兵,分路剿寇,大小数百战,遂奏肤功。嘉庆十七年,以云南 边外野夷倮匪肆扰,而缅宁、腾越各隘皆瘴疠之地,难驻官兵,
乃练乡兵一千六百人,以八百人驻守缅宁之丙野山梁等处,以 八百人驻守腾越蛮章山等处,省官兵征调之劳。其时苗疆底定,
亦增设乡兵,凡屯丁七千人,训练之暇,开垦屯防田数十万顷。
道光二年,令直隶疆臣招集团练,修筑土堡,互为策应。
十五年,令各州县额设民壮,一律充补训练,复令各省民壮每 月随营操演,范以纪律。是年,调大小金川乡兵千名,给以千 人之粮,随营征战,归屯则仍食五百人之粮。二十一年,令山 东巡抚于蓬莱、黄县、荣成、宁海、掖县、胶州、即墨所属之 十三枭,编练乡兵,互相防卫。又令沿海疆臣仿浙江定海县土 堡之法,凡近海村落,招募乡兵,兴筑土堡,以联声势。二十 三年,令广东省以团练助防海口。旋疆吏疏言广东民风宜于乡 团,招集已得十万人,以升平学社为团练总汇之区,推及韶州、
廉州等处,一律举行。二十六年,令各州县民壮随营考察技艺。
是年,甘肃沿边番贼肆扰,令疆臣召募猎户千人,编为一军,
供远探近防之用。及道光季年,张国樑募广东潮州乡兵追逐粤 寇,转战东下,卒以獷悍不驯,遂至溃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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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二年,令在籍侍郎曾国籓办理湖南乡团。旋国籓疏言 先行练勇一千人,所办者乃官勇非团丁,是为乡团改勇营之始。
三年,令山东登、莱、青三府举办联庄团练,给以兵械。四年,
令甘肃沿边增募猎户三千人以防番骑。八年,安徽巡抚翁同书 疏言皖省定远、寿州、合肥等县举办团练,旬日之间,远近响 应,和州踞贼屡出焚掠,多被乡团击回,以其深明大义,踊跃 同仇,凡董事团总人等,传谕嘉勉。九年,河南巡抚恆福疏言,
皖寇进偪豫境,令道府大员于接近皖寇之地,举办乡团,睢州 等州县兴筑堡寨已数十处。旋谕河南官绅训练乡勇,联村筑寨,
迅速举行。
十年,谕胜保等督办乡团,以资统率,酌定章程,凡办团 州县一律遵行,惟乡团更番调营,所领粮饷,易滋流弊,毋得 冒滥。又谕 :“江苏等省在籍绅士,除已经办理团练外,其明 晓大义律身公正者,自不乏人,所有在京直隶、江苏、安徽、
浙江、河南等省之大小官员,将如何举行乡团,随同官兵剿贼,
及防守等一切事宜,各陈所见,各举所知,迅即上闻。” 寻侍郎沈兆霖疏陈 :“自咸丰三年以后,迭奉朝旨举行乡 团,已至再至三,各省官绅士民,未尝不遵旨办理,而贼势披 猖,卒无成效。良由苟且涂饰,未经实力讲求,或募勇以充数,
徒取外观,或藉端以营私,转成欲壑,无事则恃为威胁,扰害 乡闾,有警则首先遁逃,流为盗贼。议者几谓乡团之无益而有 损矣。不知名为民团,即当以民为团,而不可以募勇塞责也。
民统于绅,则绅之邪正宜慎择也。绅倚于官,则官之贤否宜严 辨也。不归并于一路,则督察无人,必不能一律坚固。不专力 于四乡,则城守虽严,已难免四面受敌。官与绅宜两相孚,不 宜两相 厄。兵与民宜两相顾,不宜两相仇。任封疆者,当知 民本吾民,用兵数少,何如用民数多。任将帅者,当知兵本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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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我能救民,自然民能救我。现在贼氛猖獗,非实办民团,
更无安全之法。”乃拟上事宜十二条:“一、民团须招本地有业 之民,不可招市井无赖也。一、宜分别地段,以近贼一、二百 里为最要,距贼稍远,中隔一、二县者为次要,其远在三、四 百里外者,则从缓办团也。一、各州县要地,宜一律办团,无 使一处疏漏,俾寇得乘隙而入也。一、办团宜四乡加密,有警 则互相应援,无事则严诘奸宄,庶城守完固也。一、牧令宜择 贤能,与办团之绅,不得各存意见,亦不得任用劣绅也。一、
宜简道府大员分路办团,俾各县联为一气也。一、民团有急,
官兵速往救援,不得观望也。一、宜择要设卡盘查也。一、民 团祗可就地助战,不宜调遣,变为练勇,失其恆业也。一、立 功宜即奖励,视官兵稍优也。一、团费宜自捐自办,不得藉端 渔利也。一、民团办成,则分防之兵可省,集合成军,攻剿更 为得力也。”
同时应诏陈言者,有载垣等所议团练章程十条,贾桢等所 拟办理章程八条。旋命顺天府府丞毛昶熙为督办河南团练大臣,
南汝光道郑元善帮办团练事宜,按照怡亲王载垣等所拟章程办 理。命户部右侍郎杜 为督办山东团练大臣,登莱青道贡璜、
登州府知府卢朝安帮办团练事宜,按照大学士贾桢等所拟条款,
并参酌河南章程,体察情形办理。又以皖南地方紧要,应一律 办团,令两江总督曾国籓察看情形,择其谙练军务素有人望者,
酌保一人,即令督办皖南团练事宜。
旋曾国籓覆陈 :“乡团本是良法,然奉行不善,县官徒借 以敛费,局绅亦从而分肥,贼至则先行溃逃,贼退则重加苛派,
转为地方之弊。所经过各省,从未见有乡团能专打一股、专克 一城者,不过随官兵之后,胜则贪财,败则先奔,常藉口于工 食之太少。而办理歧异者,每多给钱文,团丁所领之饷,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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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例价相同,且有过之。其取之民间,无非劝捐抽釐之类。是 于团练已失其本义,于军饷又大有妨碍。今奉谕举行皖南团练,
皖南岭隘纷歧,若筑碉设卡,有险可凭,徽、宁各要隘,宜择 地筑碉,以资防守。有在籍翰林院编修宋梦兰当贼由太平县窜 扰徽州,宋梦兰督带练丁协力严守,众论翕然。请即以该员办 理皖南团练事宜,会同委员,董劝各属绅民,兴筑碉塞。其未 经克复者,官兵攻剿,概不令团丁随往。其已经克复者,绅耆 修碉,团丁守之。庶几军民两利,名实相符矣。”
又以四川地属岩疆,毗连云、贵,滇匪滋扰,未能肃清。
嘉庆间,四川举办乡团,行坚壁清野之法,著有成效,自应仿 办。所有应行事宜,谕四川在京各员,就地方情形,各抒所见。
官绅中有练达时务者,各举所知,以俟后命。同时尚书陈孚恩 等以江西毗连安徽、浙江、广东等省,疏请办理团练,酌保办 事人员,并拟团练事宜八条。疏入,允行。命在籍翰林院修撰 刘绎为江西督办团练大臣,吉南赣宁道沈葆桢、甘肃安肃道刘 于浔帮办团练事宜,按照陈孚恩等所拟章程,妥为办理。
同时督办河南团练大臣、顺天府府丞毛昶熙疏陈团练办法,
并酌拟规条:一、添筑堡寨以扼要隘,一、讲求险要以便堵御,
一、慎择首事以资统率,一、分选团丁以备训练,一、摊派练 费以备公用,一、互为声援以资联络,一、申明号令以壹众志,
一、严定约束以禁顽暴,一、秉公赏罚以示劝惩,一、严察奸 宄以防内应,一、旌表忠义以作民气,一、事贵实力以冀成功。
疏入,允行。
毛昶熙又疏陈河南团练,以归、陈二府为先。前统兵大臣 胜保,因调团不齐,勒派百姓出资雇丁,统计勇粮运费,较正 供多至倍蓰,百姓苦累,纷纷禀请,以抽丁一项,民力已竭,
乡团势难再办。其开封等府百姓闻归、陈雇勇之苦,亦复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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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肯实办。团练之事,仍恐有名无实。寻奉谕 :“用民之法,
总宜深得民心。胜保等所办章程既与民心不洽,自应改弦更张,
以期得力。庆廉即体察情形,将此项雇勇酌量裁撤。毛昶熙按 照载垣等会议章程,速即集团练勇,以辅兵力。”又以甘肃控制 西陲,地方辽阔,且与陕西、四川毗连,匪患未靖,自应一律 举办团练,以靖边陲。所有甘肃省团练事宜,即命陕甘总督乐 斌督办,并命甘凉道萧浚兰、刑部员外郎吴可读、江西候补道 杨升帮办团练。
十一年,以归化之番众僧俗兵四千馀人,马四千馀匹,防 御抱罕羌人。是年,奉谕 :“乡团之设,原以济兵力所不逮。
必须官绅一体,兵勇同心协力,内靖土匪,外御贼氛,于地方
必须官绅一体,兵勇同心协力,内靖土匪,外御贼氛,于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