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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耳 周南 鄉飲酒、鄉射、燕

鵲巢 召南 鄉飲酒、鄉射、燕 采繫 召南 鄉飲酒、鄉射、燕 采蘋 召南 鄉飲酒、鄉射、燕 時邁 周頌 鄉飲酒、鄉射、燕

2. 用於舞樂的詩篇

先秦典籍多但言鐸名而不及所用詩篇,然相互參竅,間亦有脈絡可尋者,後世學 者遂據以立說,唯其中頗多臆測之詞,今試綜理諸家之說,聊資參考。

羅悼漢《詩樂論﹒舞曲之辭》云:

考舞樂之言曲:在《論語 • J\ 俯》日韶、武;在《左氏襄二十九年傳》日象、

南、日大武、韶漫、日大夏、日韶;在《公羊昭二十四年傳》日大夏、大武;

在《禮記﹒文王世子》日南日象,大武;在<內則〉曰句日象日大夏;在<明 堂位〉日象、大武、大夏;在<祭統〉日武宿夜、日象、大武、大象;在<仲 尼燕居〉日象、武、夏;在《儀禮﹒燕禮記》日句;在《周禮大司樂》日雲門、

大卷、大戚、大馨、大夏、大漫、大武;在《苟子﹒禮論》日韶、夏、漢、武、

泊、桓、簡簡象;在《莊子﹒天下篇》日黃帝有威池、堯有大章、舜有大韶、

禹有大夏、湯有大漢、文王有辟雍之樂,武王、周公作武。諸文有駁雜者,然 大較言之,則諸書據傳說,錄韶為舜樂,夏為夏樂,淒為商樂...其餘象、南、

武、句、桓皆為周樂。

據其所論,則周代所制之樂舞有象、南、武、句、桓等。而諸舞中又以象、武最 為常見,當係常樂,後世論者亦較多,南舞之有無曲辭不可考,至若桓、句,據王國

維考定,本當為武之一成(8) ,後世始別而出之。

(1) 武

武王誠商而建周, r 大武」一舞即在表現武王伐材之軍事行動。《禮記﹒樂記》

-E

夫武,始而北出,再成而滅商,三成而南,四成而南國是疆,五成而分周公左、

召公右,六成復綴,以崇天子。(此據楊蔭瀏說為句,鄭注則作「六成復綴以

的 「大武」所用之「句 J '即今周頌之「酌 J '與<內則> {儀禮﹒燕禮記〉所言之「句」不 同。詳見主國維<說句韓、象舞 >0< 內則>、<燕禮記>之「句」為小蟬,是否用詩,所 用何詩,典籍未見。

崇 J 0 )

全曲分為六成,後世學者遂據以論其詩當亦有六篇。《左傳》宣公十二年載楚莊 王言曰. r 武王克商作<武>,其卒章日書定爾功;其三曰:鋪時繹思,我但惟求定;

其六曰:經萬邦、屢豐年。」是又可証<武>詩有六篇。考《左傳》所引者,在今周 頌〈武〉、<資〉、<桓>三章,而《詩序》於<酌>下云.r 告成大武也。」當亦 其一。其餘二篇,何楷、魏源據齊詩說得<般>;王國維則以前四篇均在周頌推論餘 篇亦當於周頌求之,復因毛詩篇第,<酌〉、<桓〉、<資>,<般〉四篇相次,皆

在頌末,定<般〉為武之一篇。以上五篇,大抵已成定說,諸家之真者,唯次第而已

(9) 。至於第六篇,何楷據左宣十二年「昔武王克商,作頌曰...J 引<時邁〉之詩,

遂斷<時邁〉為大武之一成,魏源則從《白虎通義)r 王者必太平乃巡守,故武王不 巡守,惟成王巡守」說,定<時邁〉為「成王巡守之詩」。王國維則以《禮記﹒祭統》

「獻之屬莫重於碟,聲莫重於聲歌,舞莫重於武宿夜」旬,得<武〉倘有<宿夜﹒〉一 篇。復謂「宿」即古「夙」字,考周頌三十一篇,得其詩有「夙夜」者凡四一<臭天 成命〉、〈我將〉、<振鷺〉、〈閔予小子>,質以詩序之說,而得<臭天成命〉一 篇。王氏此說乃以「詩中字」為探求之依據,然觀<武〉之諸篇,如<酌〉、<寶〉、

〈般〉等均不以「詩中字」名篇,則據「詩中字」以立此篇,不免失之武斷,今姑闕 焉以俟來者。

(2) 象

漢人多以象與大武為一,故《禮記﹒明堂位) r 下而管象」句鄭注曰. r 象,謂

<周頌﹒武〉也。 J <白虎通﹒禮樂篇》亦云. r 周樂曰大武。武王之樂曰(此五字 據王國維說補之)象,周公之樂曰酌,合曰大武。」後世言象舞者,孔穎達祖鄭玄說,

以<維清〉之「象」為文王之象,以<祭統〉、<明堂位>r 下管象」之「象」為武 王之「象J '是以大武亦有「象」稱,唯二者又有別,陳啟源《毛詩稽古編》從之;

(9) 何、魏二氏乃撮左宜十二年傳之次,而王氏則採今毛詩篇第之次。前者為<武>、<酌>、

<寶>、<般>、<時邁> (此篇之定,乃何氏說,魏於此篇關而不載)、<桓>:後者之 次則為<夙夜>、<武>、<酌>、<桓>、<實>、<般>。

胡承琪《毛詩後簧》則據《禮記} r 管象」下別有「舞大武」句,知「下管象」者非

〈大武>之詩(參見「禮記中所載用於禮樂之詩篇」一節);姚際恆《詩經通論》以

〈大武>亦名「象武J '謂《禮記》之「下管象J «祭統>、〈明堂位»或「下

管象武 J «仲尼燕居>,姚從鄭玄讀,方玉潤、王國維已証其非J )即周頌之「武 詩 J '且謂<維清>不得為「象舞J ,方玉潤《詩經原始》則又力非姚說,以為「象

自象,武自武,非可混而為一者也」。觀上所引諸說,實為紛云。王國維作〈說象舞﹒

句舞>(收於《觀堂集林》卷二)一文,特辨「象J r 武」名義之紛擾,其要點凡二:

@辨〈內則>之「象」與「大武」不同

《禮記﹒內貝吟,云. r 十有三年學樂、誦詩、舞勻,成童舞象J '鄭注. r 先 學句,後學象,文武之次也。」疏引熊安生云.r 象,謂用干戈之小舞也J '王氏因 據而論曰. r 句與象皆小舞,與大武、大夏之為大舞者不同。」

@論「武」亦有「象」名,然非〈詩序>、《禮記》之「象」

王氏以《禮記﹒明堂位》鄭注及《白虎通﹒禮樂篇》所言(見前哥I) ,皆謂「象 武為一 J '推其因,殆古有其說,遂謂「武亦有象名J '惟此「象」非〈詩序>與

〈禮記》諸篇所云之「象」。其言曰. r 謂武亦有象名,則可;謂詩序之象舞及禮下 管所奏之象即大武,則不可。」

何以証<詩序>、《禮記》之「象」非「大武」之一節,王氏又去:r <詩序>:

r< 維清>,奏象舞也 J '以 r< 武>,奏大武也』例之,象舞當用<維清>之詩,

而<維清>之詩,自詠文王之文德,與〈清廟>、〈維天之命>為類。則《禮》

(即禮記)之「升歌清廟,下管象」者,自當下管<維清>不當管〈武宿夜>以下六 篇也,且《禮》言 r 升歌清廟下管象』者,皆繼以舞大武,管與舞不同時,是大武之 外又自有象舞,且與南筒連言,自係文舞,與武之為武舞有別。」

觀王氏所論,乃以四証辨武、象非一:一以所用樂異証之;二以所用時異証之;

三以二辭並出證之;四以象舞為文舞証之,確可釐清前人於武、象名實之惑,是為的

論。

今試整理先秦用於舞樂之詩篇如下表:

表十一先秦典籍所載用於舞樂詩篇一覽表

適用 之舞

周頌

大武

周頌

大武

周頌

大武

周頌

大武

周頌

大武

維清 周頌

清代阮元就字義之源,探求「頌」體的特性,以為「頌」即「容 J '而「所謂商 頌、周頌、魯頌者,若日商之樣子,周之樣子,魯之樣子 J '於是推論「三頌各章皆 是舞容 J '如是則三頌皆為舞詩,唯典籍未見明確記載,姑存參之。

3. 其他

《詩經》中尚有若干詩篇入樂然非上述三類者,散見於各書,條陳如下,以見桓 概:

《國語﹒魯語》

音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案:今<商頌〉但餘 五篇而以<那〉為首。)

太師為樂官,校頌於太師,當係「正樂」之事,故以<那>為首的商頌諸篇,皆

可入樂。

《論語﹒泰伯》

師摯之始, (關雄》之亂,洋洋乎盈耳哉。

「亂」是音樂上的專門術語,即樂之結尾,古代奏樂,於結尾時需合樂,合樂即 名之「亂」。此句之師摯,當指魯太師摯。全句可有二解:一說為「師摯開始的演奏

(即「升歌 J )和<關睦>結束時的合奏,美妙之聲盈耳」。由於古代樂章之通例,

多三篇為一,而記錄時往往只載首篇,如《國語》載:<文王>、<大明>、<縣>,

兩君相見之樂也。」而《左傳》僅言: '<文王>,兩君相見之樂也。 J (詳參「用 於禮樂之詩篇」一節) ,故此處雖只記<關雄>,實際上則兼含<葛軍>、<卷耳>。

二篇另說則解作「自師摯升歌之起,至<關雄>合樂止,整個音樂的演奏過程,均美 妙盈耳」。不論二說孰勝,<關膛>等詩的入樂,已無可疑。

《大戴禮﹒投壺》

凡雅二十六篇,其八篇可歌:<鹿鳴>(小雅)、<貍首>(俟)、<鵲巢>

(召南)、〈采黨>(召南)、<采蘋>(召南)、<伐檀>(魏風)、<白

駒>(小雅)、<驕虞>(召南) ;八篇廢不可歌,七篇商齊可歌也,三篇間 歌。(間歌者,即小雅<魚麗>、<南有嘉魚>、<南山有臺>諸篇)<史辟

>、<史義>、<史見>、<史童>、<史謗>、<史賓>、<拾聲>、<叡 挾> 0 (案:孔廣森《補註》以為此即廢不可歌之八篇。)

禮書所云之「歌 J '皆謂「工歌」而非「徒歌 J '故可歌之八篇皆可入樂。至於 廢不可歌之八篇,均不見今《詩> '或為快篇,或三百篇中別有此名。王國維<漢以 後所傳周樂考>一文以為此所載之次第部居,均與四家詩不同, I 蓋出先秦以後樂家 之所傅 J 0 王文復比較<樂記>所載子貢與師乙之間答,師乙言聲歌有頌、大雅、小 雅、風、商、齊,今此二十六篇亦有雅、有風、有商、齊(王氏以為:七篇商齊可歌 者, I 或在齊風,或在商頌 J ) ,所傳與春秋末魯太師同,惟其時部居不相雜廁,且 樂皆存全。其後樂多廢闕,故「所存僅二十六篇,其中兼有各類,以其首篇為<鹿鳴

>,遂悉以雅名之。至作<投壺〉時,又亡其八篇,乃備記其存亡之目,蓋在戰國以 後矣」。若<投壺>所載,果為樂家所傅,參酌師乙之言,則無論風、雅、頌之詩俱 可入樂,於此得證。

《禮記﹒樂記》

‘.

<清廟>之瑟,朱弦而疏越,壹唱而三嘆,有遺音者矣。

鄭注於此句下云: r <清廟>,謂作樂歌<清廟>也。」是知<清廟>(此亦當 包括<維天之命>、<維清>二首)為樂歌也,而且在歌奏此詩時,要練朱弦,使聲 濁,畫疏瑟底之孔,使聲遲;由一人唱發歌句,三人從而嘆之(據鄭注意)。

今綜前述文獻所引之入樂詩篇,製為表十二:

表十二先秦典籍所載未言明用途之入樂詩篇一覽表

篇 名 類 JjU

清廟 周頌

維天之命 周頌

維清 周頌

商頌

烈祖 商頌

玄鳥 商頌

長發 商頌

殷武 商頌

鹿鳴 小雅

白駒 小雅

魚麗 小雅

南山有臺 小雅

南有嘉魚 小雅

關膛 周南

葛軍 周南

卷耳

周南

鵲巢 周南

采繫 召南

采蘋 召南

驕虞 召南

伐檀 魏風

貍首 快詩

又《周禮﹒春官﹒簡章〉云. r 中春聾,擊土鼓,做國詩,以逆暑;中秋夜迎寒,

亦如之。凡國祈年于回祖,做國雅,擊土鼓,以樂回峻。國祭蜻,則敵國頌,擊土鼓,

以息老物。」後世於「國詩」、「圖雅」、「闡頌」之解,持說各異,然皆認同國風 中的詩篇,有入為樂歌者間,特附記之。而《論語﹒八份) r <關膛>樂而不潭,哀

(10) 鄭玄注〈周禮} ,三分<七月>之詩以當之,而以第一章為「國詩 J (即「國風 J ) ,第一

章為「圖雅 J '第八章為 'I劉頌 J ,孔穎達承其說而小殊,是以第二章為「國詩 J '第六章 為「國雅 J '第八章為「闡頌 J '二說皆以一篇當中,具有風、雅、頌。(孔說見〈詩經正 義﹒七月} )然朱熹〈詩集傳〉則以為「一篇之詩,首尾相應,乃到取其一節而偏用之,恐 無此理 J ,又謂「本有是詩而亡之,其說近是 J ; ,或者又疑但以<七月>全篇隨事而變其

章為「圖雅 J '第八章為 'I劉頌 J ,孔穎達承其說而小殊,是以第二章為「國詩 J '第六章 為「國雅 J '第八章為「闡頌 J '二說皆以一篇當中,具有風、雅、頌。(孔說見〈詩經正 義﹒七月} )然朱熹〈詩集傳〉則以為「一篇之詩,首尾相應,乃到取其一節而偏用之,恐 無此理 J ,又謂「本有是詩而亡之,其說近是 J ; ,或者又疑但以<七月>全篇隨事而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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