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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俠義小說中的江湖與綠林

果然天下無雙手,真是人間第一偷。」偷竊得手之後就畫一枝梅花在壁上,所以 人稱一枝梅。他雖然是個偷兒,但「不肯淫人家婦女;不入良善與患難之家;與 人說了話再不失信;亦且仗義疏財,偷來東西,隨手散與貧窮負極之人;最要蓐 惱那慳吝財主,無義富人,逢場作戲,做出笑話。」全篇十一則故事,僅有資助 貧加夫婦一則與俠義相關,其他均著重顯露懶龍之機智與手段而已。

如同宋四公與趙正一般,俠盜的另一種面目就是流氓。俠曾經是流氓的重要 成分,俠的流氓傳統,使俠有時成為社會的蠹蟲,既為朝廷法令所禁止,也為廣 大百姓所厭惡。流氓行徑成為任俠行為,會讓所謂「俠客」被視為流氓無賴之徒;

如同俠與盜一樣,流氓是一個和俠互為交叉的概念,行道義者為俠,施豪暴者為 流氓。

魯迅說:「滿洲入關,中國漸被壓服了,連有『俠氣』的人,也不敢再起盜 心,不敢直斥奸臣,不敢直接為天子效力,於是跟一個好官員或欽差大臣,給他 保鑣,替他捕盜。……然而為盜要被官兵所打,捕盜也要被強盜所打,要十分安 全的俠客,是覺得都不妥當的,於是有流氓。」141認為俠的末流就是流氓。魯迅

《中國小說的歷史的變遷》認為清代俠義派小說:「這等小說(《三俠五義》、《小 五義》等),大概是敘俠義之士,除盜平叛的事情,而中間每以名臣大官,總領 一切。其先又有《施公案》,同時則有《彭公案》一類的小說,也盛行一時。其 中所敘的俠客,大半粗豪,很像《水滸》中底人物,故其事實雖然來自《龍圖公 案》,而源流則仍出於《水滸》。不過《水滸》中人物在反抗政府;而這一類書中 底人物,則幫助政府,這是作者思想的大不同處,大概也因為社會背景不同之故 罷。這些書大抵出於光緒初年,其先曾經有過幾回國內的戰爭,如平長毛,平捻 匪,平教匪等,許多市井中人,粗人無賴之流,因為從軍立功,多得頂戴,人民 非常羨慕,願聽『為王前驅』的故事,所以茶館中發生的小說,自然也受到了影 響了。」魯迅對於此類小說人物有三種不同的描述,第一種是「俠義之士」做除 盜平叛的事情;第二種是小說所敘述的「俠客」,「大半粗豪,很像《水滸》中底 人物」;第三種是「市井中人,粗人無賴之流」,「從軍立功,多得頂戴」。歸納之 後,我們發現《施公案》、《三俠五義》、《彭公案》小說中的俠義之士或俠客是很 像《水滸》中底人物的市井中人與粗人無賴之流。

參、俠義小說中的江湖與綠林

俠義小說中江湖與綠林原是俠與盜的生存與生活空間,隨著意義的擴大,後 來演變成兩類社會身份的代稱。《史記.貨殖列傳》中的范蠡雪會稽之恥後,「乃 乘扁舟浮於江湖,變名易姓,適齊為鴟夷子皮,之陶為朱公」。142《國語‧越語

141 同註 137,頁 186。

142 同註 72,頁 1322。

下》范蠡有「爭三江、五湖之利」之言,又云:「(范蠡)遂乘輕舟以浮於五湖,

莫知其所終極。」143江湖一詞原指三江、五湖或五湖。范蠡乘輕舟以浮於江湖,

實為避害,江湖隱然出現與廟堂相對之意,是平民或隱士居處的自然環境。

《南史‧隱逸傳序》云:「固有入廟堂而不出,徇江湖而永歸。隱避紛紜,

情跡萬品……或遁跡江湖之上,或藏名岩石之下,斯並向時隱淪之圖歟?」144杜 牧〈遣懷〉詩云:「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范仲淹〈岳陽樓記〉

云:「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這些文辭中的「江湖」

已不再只是普通的地理名詞,而是士大夫、文人超脫是非功利,純潔心靈的場所,

也成為人生價值的選擇--隱避或落魄的一種文化概念。

唐代豪俠小說開始將江湖作為豪俠活動的背景,《甘澤謠》中俠女紅線自述:

「某前世本男子,歷江湖間,讀神農藥書,救世人災患。」〈謝小娥傳〉云:「(謝 小娥)嫁歷陽俠士段居貞。居貞負氣重義,交遊豪俊。小娥父蓄巨產,隱名商賈 間,常與婿同舟貨,往來江湖。」江湖與豪俠的生存、命運息息相關。〈崑崙奴〉

磨勒行俠之後,後數十年,「賣藥於洛陽市」。俠女紅線功成之後,決定「遁跡塵 中,棲心物外,澄清一氣,生死長存」。《原化記》中的義俠,劍取負心賊首之後,

「不知所之」。裴鉶《傳奇》中的聶隱娘,最終的人生規劃是「尋山水,訪至人」。

這些豪俠最終的去向,雖未言明「江湖」,但隱約勾勒出一個江湖背景,構築了 豪俠生存的虛擬世界,其中包含俠客活動的山林劍仙世界;而豪俠本身的流動特 性,也讓江湖成為一個動態的社會。

宋元話本以後小說中的「江湖」,成為五湖四海、三教九流,呈現民間世相 的一個大社會。《喻世明言》〈汪信之一死救全家〉敘述汪世雄因父謀反發配二千 里,買通衙役,將他縱放。從此「汪世雄躲在江湖上,使槍棒賣藥為生」,江湖 成為游民討生活的世界。《拍案驚奇初刻》卷八〈烏將軍一飯必酬 陳大郎三人 重會〉入話敘述王生嬸母楊氏湊成千兩白銀,要他「到江湖上做些買賣,也是正 經」,因此奔走五湖四海做生意營運,也是江湖生活。《水滸傳》中處處可見「江 湖」字眼,與好漢、打劫、黑店聯繫在一起。十七回敘述宋江「平生只好結識江 湖上好漢,但有人來投奔他的,若高若低,無有不納」。二十六回武松在十字坡 對母夜叉孫二娘說:「我從來走江湖上,多聽得人說道:『大樹十字坡,客人誰敢 那裡過?肥的切做饅頭餡,瘦的卻把去填河!』」張青曾吩咐他渾家不可壞三等 人,「第二是江湖上行院妓女之人,他們是衝州撞府,逢場作戲,賠了多少小心 得來的錢物;若還結果了他,那廝們你我相傳,去戲臺上說得我等江湖上好漢不 英雄。」二十七回敘述張青與武松「兩個又說些江湖上好漢的勾當,卻是殺人放

143 左丘明,《國語》(台北:里仁書局,1980),頁 657-659。

144 唐‧李延壽,《南史》(北京:中華書局,1997),卷 75,頁 483。

火的事」,嚇得兩個公人,只是下拜。《水滸傳》將俠客活動的山林劍仙世界拉回 到人間的江湖世界,是一個現實中可以存在的世界。這個「江湖」,有三教九流 的生存、生活的成分,更重要的是呈現一個不認同於「官」,也不認同於「民」,

有「盜匪」意涵的社會階層和文化概念,並在其中發展出一套獨有的倫理道德和 社會原則,形成一個與主流社會相對的亞社會。《施公案》裡的黃天霸在一百七 十四回中說他追隨施公的理由,是因為「看破綠林無好」。清代俠義公案小說寫 的「江湖」則是一個和歷史生活更加接近的世俗場景,朝廷、親王、大臣們的政 治,這些對於平民來說,是一個可以看到結果真實世界。

綠林原為山名,這座山因西漢末年一場農民起義而成為寇盜的代稱。《漢書.

王莽傳下》云:「南郡張霸、江夏羊牧、王匡等起雲杜綠林,號曰下江兵,眾皆 萬餘人。」145《後漢書‧劉玄傳》云:「王莽末,南方飢饉,人庶群入野澤,掘 鳧茈而食之,更相侵奪。新市人王匡、王鳳為平理諍訟,遂推為渠帥,眾數百人。

於是諸亡命馬五、王常、成丹等往從之;共攻離鄉聚,臧於綠林中,數月間至七 八千人。」146注云:「綠林,山,在今荊州當陽縣東北也。」藏於綠林山中,除 了為填飽肚子,掠奪地方的飢民外,尚有亡命之徒加入其中,加重了盜賊的色彩。

杜甫〈夔府書懷〉詩云:「綠林寧小患,雲夢欲難追。」147延續史書的意義,

將綠林視為聚集山林反抗官府的盜匪。《唐詩紀事》「李涉」條云:

涉嘗過九江,至皖口遇盜,問何人,從者曰:「李博士也。」其豪首曰:「若 是李涉博士,不用剽奪,久聞詩名,願題一篇足矣!」涉贈一絕云:「春 雨蕭蕭江上村,綠林豪客夜知聞。他時不用相迴避,世上如今半是君。」

148李涉詩中除了嘆笑世人,並已將搶劫財物的盜匪集團稱為「綠林豪客」。因此,

所謂「綠林」,是組織化的武裝集團,有首領與部下之分,他們佔山(地)為王,

建立穩固的根據地。他們大部分時間以盜匪面目出現,有時卻發展出對抗官府的 政治力量。

「綠林」與「江湖」,因意義上有相通之處,有時不免混用。《漢書.王莽傳 下》云:「江湖海澤麻沸,盜賊未盡破殄。」149又云:「江湖有盜,自稱樊王。」

150這裡的「江湖」,指的四方各地與朝廷相對立的「盜賊」和地方勢力,與「綠 林」意義相近。這種將「綠林」等同「江湖」的的說法,自然影響後來的明清小 說,正如《拍案驚奇》卷八〈烏將軍一飯必酬 陳大郎三人重會〉入話云:「《水

145 同註 54,卷 99 下,頁 4164。

146 同註 104,卷 11,頁 467。

147 清‧楊倫編輯,《杜詩鏡銓》(台北:漢京文化公司,1980),頁 259。

148 宋‧計有功,《唐詩紀事》(台北:木鐸出版社,1982),卷 46,頁 701。

149 同註 54,卷 99 下,頁 4163。

150 同前註,卷 99 下,頁 4166。

滸傳》上說的人,每每自稱好漢英雄,偏要在綠林中爭氣,做出世人難到的事出 來。蓋為這綠林中,也有一貧無奈,藉此棲身的;也有為義氣殺了人,藉此躲難 的;也有朝廷不用,淪落江湖,因而結義的。雖然只是歹人多,其間仗義疏財的,

到也儘有。」作者將綠林的社會功能,綠林成員的因緣,敘述的與《水滸傳》的 江湖世界與江湖份子無法區分。

「綠林」與「江湖」,雖因成員「以武犯禁」與義氣相挺的特性相通而有形 成亞社會的共同傾向,但仍有其區別。江湖俠客具有不依附於權門、下不投靠於 私人的明顯特徵,他們以個人的方式或以群體的方式,生存於非城市、非朝廷、

非「四民之業」的「江湖」。陳平原以認為江湖俠客隱身江湖,「不一定與現實政 權直接為敵,也不是具有自覺意識的政治力量」,這一點與揭竿而起的綠林好漢 不一樣。其次,「綠林好漢是組織化的軍事集團,……以軍事集團整體面目出現。

俠客基本上是獨立的個體,主要以個人的意志和力量來對抗整個社會的黑暗」。

另外則是江湖俠客四處遊蕩、浪跡天涯而綠林好漢佔山為王。151其實,俠義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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