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衛星影像編號/資料敘述 拍攝日期

5. 成果展示應用

5.1 各分類成果

應用先前建立之分類規則流程,對福爾摩沙衛 星二號衛星在莫拉克颱風事件災害前後期,作拍攝 之影像進行研究區域-高雄縣那瑪夏鄉、小林村、

桃源村及勤和村分析,災後影像分類成果如圖10;

災前影像分類成果如圖11。

災後之成果以小林村區域(圖12 a)配合現地 照片及航照圖由西至東做一細部分類成果說明(圖 12 b~e):

1. 小林村西側崩塌細部展示中(圖 12 b),左上之 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

其災後冠部崩塌向稜線延伸毀及道路之判釋情 形;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 圈繪表示其災前舊崩塌判釋情形。

2. 五里埔耕地細部展示中(圖 12 c),左上之現地 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落於五 里埔耕地之房舍;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 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開發地及稀疏植生判釋 情形。

3. 小林村南側台 21 線 224k+600 第八號橋細部展 示中(圖12 d),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 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台 21 線因河道變遷使之 道路下邊坡掏刷造成毀損之判釋情形;右上之 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第 八號橋受河道變遷影響毀損之判釋情形。

4. 小林村原址細部展示中(圖 12 e),左上之現地 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上方小 林村大規模崩塌以及河道變遷使之房舍及開發 地受影響之判釋情形;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 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小林村上方崩塌影 響房舍、開發地以及道路之判釋情形。

圖10 災後影像十四種地貌分類成果,黑色虛線圖框為圖 4 人工判釋訓練區範圍及局部區域分類成果

圖11 災前影像七種地貌分類成果 災後之成果以小林村區域(圖12 a)配合現地

照片及航照圖由西至東做一細部分類成果說明(圖 12 b~e):

1. 小林村西側崩塌細部展示中(圖 12 b),左上之 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

其災後冠部崩塌向稜線延伸毀及道路之判釋情 形;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 圈繪表示其災前舊崩塌判釋情形。

2. 五里埔耕地細部展示中(圖 12 c),左上之現地 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落於五 里埔耕地之房舍;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 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開發地及稀疏植生判釋 情形。

3. 小林村南側台 21 線 224k+600 第八號橋細部展 示中(圖12 d),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 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台 21 線因河道變遷使之 道路下邊坡掏刷造成毀損之判釋情形;右上之 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第 八號橋受河道變遷影響毀損之判釋情形。

4. 小林村原址細部展示中(圖 12 e),左上之現地 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上方小 林村大規模崩塌以及河道變遷使之房舍及開發 地受影響之判釋情形;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 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小林村上方崩塌影 響房舍、開發地以及道路之判釋情形。

(a) 小林村區域成果。

(b) 小林村西側崩塌細部成果與現地照片、災前後航照比對。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 表示,其災後冠部崩塌向稜線延伸毀及道路之判釋情形;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 表示,其災前舊崩塌判釋情形。

(c) 五里埔耕地細部成果與現地照片、災前後航照比對。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

其落於五里埔耕地之房舍;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其開發地及稀疏植生判釋 情形。

(d) 小林村南側台 21 線 224k+600 第八號橋細部成果與現地照片、災前後航照比對。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 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其台21 線因河道變遷使之道路下邊坡淘刷造成毀損之判釋情形;以及 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其第八號橋受河道變遷影響毀損之判釋情形。

(e) 小林村原址細部成果與現地照片、災前後航照比對。左上之現地照片配合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

其上方小林村大規模崩塌以及河道變遷使之房舍及開發地受影響之判釋情形;以及右上之現地照片配合 成果相對位置以虛線圈繪表示其小林村上方崩塌影響房舍、開發地以及道路之判釋情形。

圖12 小林村區域成果展示

各影響人民生活環境經ArcGIS 分析各分類統 計,其統計運算如表7。研究區內之崩壞比由災前 的1.5% 災後增加為 10.5%、河道變遷河段達 307 處,災後河道面積相對於災前增加32%、受影響之 開發地達26%、受影響之房舍達 26%(1179 處)、

受影響之道路達幾18%(2281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