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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發展長照人力的策略

在發展長照人力的策略上,多數OECD 會員國提出的 作法有:人力促進方案、經濟誘因、提供持續的教育訓 練,以及提升身分及工作形象等。

在人力促進方案上,以英國為例,英國採混合的教育 訓練制度,除了有職業學校提供的教育訓練外,許多照 護機構也提供學徒制度(Traineeship/Apprenticeships

)。學徒制度讓機構根據政府的訓練規範與自身機構的 訓練需求,自行訓練人力與提供就業安置。這個措施讓 長照人力的教育與就業有更多彈性與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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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濟誘因方面,澳大利亞鼓勵過去曾經從 事過長照相關工作的退休人士重回職場;而其 他國家(德國、荷蘭、英國與美國)則是將目 標轉向在社會上經濟弱勢的族群,像是長期失 業的年輕人、再次進入職場的人、社會少數族 群或是其他可能的就業人口(OECD,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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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供持續的教育訓練,以及提升身分及工作 形象方面,以德國為例子,聯邦政府負擔長照人 員第三年進階教育的花費。德國使用公費,對於 年長的照顧人員且願意轉任長期照顧者,在第三 年或是最後一年的訓練給予補助,過去政府只資 助前兩年的教育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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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從日本經驗,居家服務員(home helper)由 一、二、三級課程,分別為230 小時、130 小時、50 小時的訓練時數,讓職業訓練系統訓練出來的實務工作 者,加上實務年資也可以應考「介護福祉士」。

但日本自2009年4月1日起廢止居家服務員第三級(

50小時)合法雇用資格(不支付照護報酬,緩衝期一年

);2012 年起,居家服務員第一級訓練也提升到500小 時訓練,足見日本在基礎照顧服務員專業及品質提升上 的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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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日本2008 年開始進用外籍照護工作者,2年內培訓 1000人(護士400人、介護福祉士600人)上限。培訓的過 程為入境後需有六個月期間學習日本語、導入照護學習,進 入照護機構工作研習,需取得「介護福祉士」國家考試合格 後,才能在日本工作,取得國家「介護福祉士」資格者可繼 續居留在日本;若未取得「介護福祉士」資格,強制回國。

若是透過學校研習者研習二年,畢業後須取得「介護福祉 士」資格,才能繼續留在日本工作。日本對外籍照顧人員的 要求比較嚴謹,類似移民的做法,合格的「介護福祉士」可 以留在日本工作沒有年限(李光廷,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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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在發展長照人力的策略上,也靈活採用上述方法,茲 列出目前已在執行中的人力發展作法:

一、 改善照顧服務員薪資條件及工作福利:

(一) 自2014年7月1日起照顧服務費自每小時新臺幣(下同 )180元調高為200元,並明定最低時薪為170元,期將現行 每月薪資約1萬9,800元,提升為2萬2,400元(提高比率超過 10%);補助居家服務提供單位(雇主)應負擔照顧服務員 勞、健保費及勞退準備金;補助偏遠地區照顧服務員交通費

,每人每月1,500元,以保障照顧服務員之實質收入;另為 改善工作環境,減輕照顧工作負荷,補助居家服務單位提供 輔助照顧工作之簡易配備,減少職業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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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列國定假日加倍補助及單位營運費:

為合理反映照顧服務成本,自103 年度起對於照顧 服務員於勞動基準法第37 條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3 條規定之國定假日提供服務者,其補助時數內之照顧 服務費加倍發給;另為補貼照顧服務員相關工作福利 所需成本,再增列服務提供單位營運費補助,以支應 加班費、特別休假薪資、在職訓練薪資或勞動法令規 定雇主應負擔之勞動條件必要支出,以鼓勵進用照顧 服務員,促進服務量能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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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提供失智症照顧額外加給:

為因應失智症照顧之特殊性,提供居家失智 症照顧者,每個服務對象每月加給350元,以增 加照顧服務員於提供不同服務對象之加給辦法

,提升實質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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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為因應服務對象之失能樣態與多元照顧需求

,提升專業能力,照顧服務員每年須接受20小時 以上在職訓練課程;並明定各單位應聘具有社工 或護理專業之居家服務督導員,主責照顧服務督 導事宜,提供專業支持之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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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鼓勵取得專業證照,提供證照加給:為增進 照顧服務員專業形象及人力分級,對於任職居家 服務提供單位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之照顧服 務員,當月服務時數達130小時以上,每人每月 補助專業加給1,000元。

四、獎勵居服單位以月薪專職聘僱,以強化照服 員職涯發展與多元晉升管道,提高國人投入長照 服務意願,促進留任及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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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持續透過勞動部職業訓練體系培訓照顧服 務人力,鼓勵中高齡及二度就業人口從事照顧 服務工作,預訂每年培訓及培育至少1萬人;持 續推展長照專業人員培訓計畫,並促進長照人 員多元化發展,預計105 年9 月長照培訓數位 化課程上線提供服務,每年培訓可達1萬2,000 人(衛生福利部,2016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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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前述長照人力發展的策略外,開辦長照保險也 是提升長照人力與相關產業的好方法。

以韓國為例,韓國長期照顧保險在2008年開辦,在 當時韓國500多萬老年人口中,2008年7月時使用長照 服務人數為76,476人,到2008年12月時使用長照服務 人數上升到148,749人,到2009年5月時此一數字更上 升到202,492人,可以說在不到一年的時間使用長照服 務人數就以超過倍數的速度在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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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分 2008年 7月 2008年 12月 2009年 5月

設施數(供給) 1,395 1,717 2,016

服務人員(供給) 58,425 68,581 76,216 使用者數 46,114 56,370 62,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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