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名詞指稱

在文檔中 2.1 語言與文化 (頁 33-36)

「當我們說話的時候,總要用詞語(名詞片語)來指涉事物。詞語與事 物之間的聯繫關係稱為『指稱關係』。」(徐烈炯,1995: 6)。這個用來指涉 事物的名詞片語所指涉的事物稱為「指涉對象」(referent),這個用來指稱事 物的名詞稱為「指稱」(reference)。

我們對於同一「指涉對象」,因不同的語用需要,而選擇使用不同的「指 稱」,這些同一指涉對象的不同指稱,形成了一個語義場(semantic field)或 語義階梯。

馬清華(2000)指出一般對於的詞語語義分析研究,認為語言分類的等 級組織有普遍的相似性,其深度一般不超過五層,偶而出現六層,這五個層 次從高到低依次為:起點(Beginner)、型態(Life Form)、屬(Genus)、種

(Species)、變種(Variety)。

「起點」是單向的,在許多語言裡,列在這一層次的某個用語並不是語 言上的習慣用語,他們代表著對自然世界的最寬廣分割,如動物、植物等。

「型態」這一層次的詞量數最少,又不處於終端層次。「屬」這一層次的詞 數量最多,它們最常提及對自然環境組織的分類,是心理上最顯著的,可能 是兒童最早學習的分類單位。「種」與「變種」層次上詞的數目不多,一般 用二詞位的命名,構成包括了一個或幾個相同詞為對比系列。請參考以下圖 317

●圖 2-1

(0)起點      植物

(1)型態       樹    草    蔬菜    花卉

(2)屬       松樹    柳樹    白果樹

(3)種       垂柳    矮柳    白柳

(4)變種      直葉矮柳      捲葉矮柳

普通語義學家把分類層次結構比做抽象階梯(abstraction ladder),如阿 花→牛→家畜→動物→生物→物。是一個從具體到抽象的階梯,處於越上層 越抽象。要解釋一個詞,通常是沿著抽象階梯爬上一級,用他的上位詞來解 釋它。如果過於抽象,找不到更抽象的詞可以解釋,就往下一層通過它的成 員舉例說明。

有時為了滿足具體形象的表達需求,常通過語言手段,添加修飾或限定 成分把詞彙擴展成「臨時性的下屬類別」。例如:

她為了這條被子,在做姑娘時,不知多幹了多少零活。……我看見那條 棗紅底色上灑滿白色百合花的被子,這象徵了純潔的感情的花。       

      如志鵑《百合花》

「棗紅底色上灑滿白色百合花的被子」是「被子」的下屬類別,從「被 子」到「棗紅底色上灑滿白色百合花的被子」,更加具體化了。

在分類結構上,數量最多的概念處於「屬」概念層次,它們以基本詞為 命名,是最常提及對於自然環境組織的分類,在心理上最顯著的,也可能是 兒童最早學習到的分類單位。「屬」概念的形成表明對環境的最經濟的分割。

它們最有用,適用於大多數場合,其名稱是基本類名或自然類名。這種概念 名稱稱為「基本層次概念」(basic level category),概念傾向於繞著基本組織 概念分等級組織起來。我們給事物取名,首先是給具有代表性動作的事物取 名,所以基本類名在音節上最短小,用的最多。

Brown(1958)討論了事物命名過程的內在機制。Brown 提到成人教幼 兒認識世界使用的詞彙具有「音節短」(通常是單音節)、「日常實用性高」

(使用頻率高)的特性,而這些詞彙也是成人在日常生活上使用頻率最高、

範圍最廣的詞彙。

有時人們替所指稱的事物創造一個個別的名字,以便讓他人識別其特 別性,比如我們看到一隻四腳哺乳動物,對大多數的人來說它是一隻「狗」,

但對於它飼主的鄰居來說,它是「王先生家的狗」,對飼主王先說來說,它 是「胖胖」。所以當人們使用指稱標明指涉對象時,同時也反映了說話者當 時的語用因素(環境、對象等)與心理狀態。

Cruse(1975)針對一些明顯違反「談話合作理論」(CP)「質」與「量」

原則的話語現象進行研究,發現說話者使用「特徵詞」或「抽象詞」有心理 上的特殊傾向。說話者在話語中使用「特徵詞」,表示說話者對某件事物感 興趣,或帶有較深情緒反映,可能是正向(如喜歡),也可能是負面的(如 討厭);相反地,說話者使用抽象的「統稱詞」,則表示說話者對於某事物的 客觀態度,越抽象表示說話者對該事物越不感興趣或冷漠態度。

Cruse 指出,說話者使用「統稱詞」,表示說話者的目的在於指出事物的 基本概念,達成基本訊息的溝通;Cruse 所謂的「特徵詞」即 Pulman 所謂的

「種、變種層次詞」,森岡健二所謂的「三次名、四次名」,也包括馬清華所 謂「臨時性的下屬詞」,使用「特徵詞」,表示說話者表對該事物的情感及說 話當時的語用需要。

同一語義場的詞語,根據詞語語義的層次結構分析,就像一個抽象的梯 子,我們根據 Cruse(1975)的研究,將同一個語義場中的詞語分布,從具 體到抽象分為:「特徵詞」、「統稱詞」、「抽象詞」三個區間。

「特徵詞」表達說話者的指稱事物在心理上的特殊情感,在表達態度上 是主觀的;說話者使用「統稱詞」傳達事物基本概念,達到指稱的功能,表 達態度上是客觀的;「抽象詞」的使用,代表較小語義概念的傳達,說話者 對指稱事物的表達態度更為客觀。

在文檔中 2.1 語言與文化 (頁 33-36)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