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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志卷五 魏书五
后妃传第五
易称“男正位乎外,女正位乎内; 男女正, 天地之大义 也”。古先哲王,莫不明后妃之制,顺天地之德,故二妃嫔妫,
虞道克隆,任、姒配姬,周室用熙,废兴存亡,恒此之由。春 秋说云天子十二女,诸侯九女,考之情理,不易之典也。而末 世奢纵,肆其侈欲,至使男女怨旷,感动和气,惟色是崇,不 本淑懿,故风教陵迟而大纲毁泯,岂不惜哉?呜呼,有国有家 者,其可以永鉴矣?
汉制,帝祖母曰太皇太后,帝母曰皇太后,帝妃曰皇后,
其余内官十有四等。魏因汉法,母后之号,皆如旧制,自夫人 以下,世有增损。太祖建国,始命王后,其下五等:有夫人,
有昭仪,有倢伃,有容华,有美人。文帝增贵嫔、淑媛、修容、
顺成、良人。明帝增淑妃、昭华、修仪;除顺成官。太和中始 复命夫人,登其位于淑妃之上。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贵嫔、
夫人,位次皇后,爵无所视;淑妃位视相国,爵比诸侯王;淑 媛位视御史大夫,爵比县公;昭仪比县侯;昭华比乡侯;修容 比亭侯;修仪比关内侯;倢伃视中二千石;容华视真二千石;
美人视比二千石;良人视千石。
武宣卞皇后,琅邪开阳人,文帝母也。本倡家,[1]年二 十,太祖于谯纳后为妾。后随太祖至洛。及董卓为乱,太祖微 服东出避难。袁术传太祖凶问,时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归,后 止之曰 :“曹君吉凶未可知,今日还家,明日若在,何面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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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见也?正使祸至,共死何苦?”
遂从后言。太祖闻而善之。建安初,丁夫人废,遂以后为 继室。诸子无母者,太祖皆令后养之。[2]文帝为太子,左右 长御贺后曰 :“将军拜太子,天下莫不欢喜,后当倾府藏赏赐。” 后曰 :“王自以丕年大,故用为嗣,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 过为幸耳,亦何为当重赐遗乎?”
长御还,具以语太祖。太祖悦曰 :“怒不变容,喜不失节,
故是最为难 。”
注[1]魏书曰:后以汉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齐郡白亭,
有黄气满室移日。父敬侯怪之,以问卜者王旦,旦曰 :“此吉 祥也 。”
注[2]魏略曰:太祖始有丁夫人,又刘夫人生子修及清河 长公主。刘早终,丁养子修。子修亡于穰,丁常言 :“将我儿 杀之,都不复念?”遂哭泣无节。太祖忿之,遣归家,欲其意 折。
后太祖就见之,夫人方织,外人传云”公至 ”,夫人踞机 如故。太祖到,抚其背曰 :“顾我共载归乎?”夫人不顾,又 不应。太祖却行,立于户外,复云 :“得无尚可邪?”遂不应,
太祖曰 :“真诀矣 。”遂与绝,欲其家嫁之,其家不敢。初,
丁夫人既为嫡,加有子修,丁视后母子不足。后为继室,不念 旧恶,因太祖出行,常四时使人馈遗,又私迎之,延以正坐而 己下之,迎来送去,有如昔日。丁谢曰 :“废放之人,夫人何 能常尔邪?”其后丁亡,后请太祖殡葬,许之,乃葬许城南。
后太祖病困,自虑不起,叹曰 :“我前后行意,于心未曾有所 负也。假令死而有灵,子修若问‘我母所在’,我将何辞以答?”
魏书曰:后性约俭,不尚华丽,无文绣珠玉,器皆黑漆。太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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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得名珰数具,命后自选一具,后取其中者,太祖问其故,对 曰:
“取其上者为贪,取其下者为伪,故取其中者 。”
二十四年,拜为王后,策曰 :“夫人卞氏,抚养诸子,有 母仪之德。今进位王后,太子诸侯陪位,髃卿上寿,减国内死 罪一等 。”二十五年,太祖崩,文帝即王位,尊后曰王太后,
及践阼,尊后曰皇太后,称永寿宫。[1]明帝即位,尊太后曰 太皇太后。
注[1]魏书曰:后以国用不足,灭损御食,诸金银器物皆 去之。东阿王植,太后少子,最爱之。后植犯法,为有司所奏,
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车都尉兰持公卿议白太后,太后曰 :“不意 此儿所作如是,汝还语帝,不可以我故坏国法 。”及自见帝,
不以为言。臣松之案:文帝梦磨钱,欲使文灭而更愈明,以问 周宣。宣答曰 :“此陛下家事,虽意欲尔,而太后不听 。” 则太后用意,不得如此书所言也。魏书又曰:太后每随军 征行,见高年白首,辄住车呼问,赐与绢帛,对之涕泣曰 :“ 恨父母不及我时也 。”太后每见外亲,不假以颜色,常言”居 处当务节俭,不当望赏赐,念自佚也。外舍当怪吾遇之太薄,
吾自有常度故也。吾事武帝四五十年,行俭日久,不能自变为 奢,有犯科禁者,吾且能加罪一等耳,莫望钱米恩贷也 。”帝 为太后弟秉起第,第成,太后幸第请诸家外亲,设下厨,无异 膳。太后左右,菜食粟饭,无鱼肉。其俭如此。
黄初中,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尚书陈群奏曰 :“陛下以 圣德应运受命,创业革制,当永为后式。案典籍之文,无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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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土命爵之制。在礼典,妇因夫爵。秦违古法,汉氏因之,非 先王之令典也 。”帝曰 :“此议是也,其勿施行。以作着诏下 藏之台阁,永为后式 。”至太和四年春,明帝乃追谥太后祖父 广曰开阳恭侯,父远曰敬侯,祖母周封阳都君及 (恭) [敬]
侯夫人,皆赠印绶。其年五月,后崩。七月,合葬高陵。
初,太后弟秉,以功封都乡侯,黄初七年进封开阳侯,邑 千二百户,为昭烈将军。[1]秉薨,子兰嗣。少有才学,[2]
为奉车都尉、游击将军,加散骑常侍。兰薨,子晖嗣。[3]又 分秉爵,封兰弟琳为列侯,官至步兵校尉。兰子隆女为高贵乡 公皇后,隆以后父为光禄大夫,位特进,封睢阳乡侯,妻王为 显阳乡君。追封隆前妻刘为顺阳乡君,后亲母故也。琳女又为 陈留王皇后,时琳已没,封琳妻刘为广阳乡君。
注[1]魏略曰:初,卞后弟秉,当建安时得为别部司马,
后常对太祖怨言,太祖答言 :“但得与我作妇弟,不为多邪?”
后又欲太祖给其钱帛,太祖又曰 :“但汝盗与,不为足邪?”
故讫太祖世,秉官不移,财亦不益。
注[2]魏略曰:兰献赋赞述太子德美,太子报曰 :“赋者,
言事类之所附也,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也,故作者不虚其辞,
受者必当其实。兰此赋,岂吾实哉?昔吾丘寿王一陈宝鼎,何 武等徒以歌颂,犹受金帛之赐,兰事虽不谅,义足嘉也。今赐 牛一头 。”由是遂见亲敬。
注[3]魏略曰:明帝时,兰见外有二难,而帝留意于宫室,
常因侍从,数切谏。帝虽不能从,犹纳其诚款。后兰苦酒消渴,
时帝信巫女用水方,使人持水赐兰,兰不肯饮。诏问其意?兰 言治病自当以方药,何信于此?帝为变色,而兰终不服。后渴 稍甚,以至于亡。故时人见兰好直言,谓帝面折之而兰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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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然。
文昭甄皇后,中山无极人,明帝母,汉太保甄邯后也,世 吏二千石。父逸,上蔡令。后三岁失父。[1]后天下兵乱,加 以饥馑,百姓皆卖金银珠玉宝物,时后家大有储谷,颇以买之。
后年十余岁,白母曰 :“今世乱而多买宝物,匹夫无罪,
怀璧为罪。又左右皆饥乏,不如以谷振给亲族邻里,广为恩惠 也 。”举家称善,即从后言。[2]
注[1]魏书曰:逸娶常山张氏,生三男五女:长男豫,早 终;次俨,举孝廉,大将军掾、曲梁长;次尧,举孝廉;长女 姜,次脱,次道,次荣,次即后。后以汉光和五年十二月丁酉 生。
每寝寐,家中髣佛见如有人持玉衣覆其上者,常共怪之。
逸薨,加号慕,内外益奇之。后相者刘良相后及诸子,良指后 曰 :“此女贵乃不可言 。”后自少至长,不好戏弄。年八岁,
外有立骑马戏者,家人诸姊皆上阁观之,后独不行。诸姊怪问 之,后答言 :“此岂女人之所观邪?”年九岁,喜书,视字辄 识,数用诸兄笔砚,兄谓后言 :“汝当习女工。用书为学,当 作女博士邪?”后答言 :“闻古者贤女,未有不学前世成败,
以为己诫。不知书,何由见之?”
注[2]魏略曰:后年十四,丧中兄俨,悲哀过制,事寡嫂 谦敬,事处其劳,拊养俨子,慈爱甚笃。后母性严,待诸妇有 常,后数谏母 :“兄不幸早终,嫂年少守节,顾留一子,以大 义言之,待之当如妇,爱之宜如女 。”母感后言流涕,便令后 与嫂共止,寝息坐起常相随,恩爱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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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中,袁绍为中子熙纳之。熙出为幽州,后留养姑。及 冀州平,文帝纳后于邺,有宠,生明帝及东乡公主。[1]延康 元年正月,文帝即王位,六月,南征,后留邺。黄初元年十月,
帝践阼。践阼之后,山阳公奉二女以嫔于魏,郭后、李、阴贵 人并爱幸,后愈失意,有怨言。
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2]
注[1]魏略曰:熙出在幽州,后留侍姑。及邺城破,绍妻 及后共坐皇堂上。文帝入绍舍,见绍妻及后,后怖,以头伏姑 膝上,绍妻两手自搏。文帝谓曰 :“刘夫人云何如此?令新妇 举头?”姑乃捧后令仰,文帝就视,见其颜色非凡,称叹之。
太祖闻其意,遂为迎取。世语曰:
太祖下邺,文帝先入袁尚府,有妇人被发垢面,垂涕立绍 妻刘后,文帝问之,刘答“是熙妻 ”,顾閴发髻,以巾拭面,
姿貌绝伦。既过,刘谓后“不忧死矣”?遂见纳,有宠。魏书 曰:后宠愈隆而弥自挹损,后宫有宠者劝勉之,其无宠者慰诲 之,每因闲宴,常劝帝,言“昔黄帝子孙蕃育,盖由妾媵觽多,
乃获斯祚耳。所愿广求淑媛,以丰继嗣 。”帝心嘉焉。其后帝 欲遣任氏,后请于帝曰 :“任既乡党名族,德、色,妾等不及 也,如何遣之?”帝曰 :“任性狷急不婉顺,前后忿吾非一,
是以遣之耳 。”后流涕固请曰 :“妾受敬遇之恩,觽人所知,
必谓任之出,是妾之由。上惧有见私之讥,下受专宠之罪,愿 重留意?”帝不听,遂出之。十六年七月,太祖征关中,武宣 皇后从,留孟津,帝居守邺。时武宣皇后体小不安,后不得定 省,忧怖,昼夜泣涕;左右骤以差问告,后犹不信,曰 :“夫 人在家,故疾每动,辄历时,今疾便差,何速也?此欲慰我意 耳?”忧愈甚。后得武宣皇后还书,说疾已平复,后乃欢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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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正月,大军还邺,后朝武宣皇后,望幄座悲喜,感动左 右。武宣皇后见后如此,亦泣,且谓之曰 :“新妇谓吾前病如 昔时困邪?吾时小小耳,十余日即差,不当视我颜色乎?”嗟 叹曰 :“此真孝妇也 。”二十一年,太祖东征,武宣皇后、文
十七年正月,大军还邺,后朝武宣皇后,望幄座悲喜,感动左 右。武宣皇后见后如此,亦泣,且谓之曰 :“新妇谓吾前病如 昔时困邪?吾时小小耳,十余日即差,不当视我颜色乎?”嗟 叹曰 :“此真孝妇也 。”二十一年,太祖东征,武宣皇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