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裏沒有「嘴」字,只有「觜」字,其本 義為貓頭鷹頭上尖尖的毛角。
毛角尖銳,鳥口亦然,故古人亦稱鳥口為「觜」。
後來,「觜」累增口旁成「嘴」,泛指人或動物 的口,又引申指其他器物上像嘴般突出、尖長的 部位,如「煙嘴」、「瓶嘴」、「茶壺嘴」等。
「咀」與「嘴」
•尖沙咀的「咀」,與「咀嚼」無關,是借作
「嘴」。
•「尖沙咀」原名「尖沙嘴」,明萬曆年間
(1573-1620)印製的《粵大記》,亦清楚記載。
•九龍半島未填海前,舊水警總部(今改為1881 Heritage)外圍有沙灘,形狀像尖嘴一樣伸向海 面,故稱為「尖沙嘴」。
「咀」與「嘴」
俗字
•「俗字」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規範的字,
即非正體字。
包、飽?
•已約定俗成者,一般不視為錯字,而僅列為通 假字,或者俗字。
溫、温?
•《說文解字注》:
(溫),溫水,出犍爲涪,南入黔水。从
溫、温?
•唐.唐玄度《新加九經字樣》:
溫、温,上《說文》,下隸省。
•明.焦竑 《俗書刊誤》:
溫,俗作温,非。
•顏元孫《干祿字書.序》:
「若總據《說文》,便下筆多礙,當去泰去甚,
使輕重合宜。」
劈歴、霹靂?
•《說文》:「震,劈歴,振物者。」
•徐鉉:「今俗別作霹靂,非是。」
小結
•文字的形、音、義,均隨時代遷移而不斷發展 變化,要定義何謂「正字」?怎樣才算「正 寫」?實在是一個相當複雜的問題。
•清劉熙載《藝概》說:「後世之所謂正體,由 古人觀之,未必非俗體也。然俗而久,則為正 矣。」
•《說文》:「荔,艸也。似蒲而小,根可作㕞。
从艸,劦聲。」
•案:凡從劦之形,隸楷多變作刕,故荔亦作茘,
兩者為異體字。
唐.顏元孫《干祿字書.去聲》:「茘、荔。並上 俗下正。」
明.梅膺祚《字彙.艸部》:「茘,本從力,《正 韻》從刀。」又〈首卷.從古〉云:「茘,俗作
書同文——統一戰國文字
•春秋戰國時期,「文字異形」的現象相當普遍,
同樣一個字,在不同的地方便有不同的寫法。秦 國統一後,秦始皇深感文字紊亂將對政令傳達及 文化交流造成困擾,於是接受李斯的建議,採取 了「書同文字」的政策。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令對「六國文字」進行整 理,規定以秦國原來的文字為基礎,廢除與秦文 不合的文字。此外,他還下令簡化字形,將小篆 作為規範文字,並以李斯《倉頡》、趙高《爰歷》
不同時代的發展和變化
漢熹平石經——解漢代今古文之爭
• 東漢時期,儒家經典的今古文之爭越演越烈,朝廷為了平 息許多不必要的爭論,決定編訂官方定本,校正六經文字,
史稱熹平石經。
• 熹平石經為中國歷史上最早的官定本儒家經書,又名「漢 石經」、「一體石經」,經文由蔡邕等人書寫,始刻於東 漢靈帝熹平4年(175),竣工於光和六年(189)。原碑立 於洛陽城南太學門外,並列相接,共刻《易經》、《論
語》、《尚書》、《春秋》、《公羊》、《魯詩》、《儀 禮》七種儒家經典。自刻成後,幾經戰火,損壞嚴重,
1922年於洛陽太學遺址出土殘石百餘塊,現國立歷史博物
簡化漢字
簡體字不等同簡化字
•「簡體字」自古有之,是指流行於群眾之中、未 經整理和改進的形體較簡易的俗字,並不具有法 定性,其寫法可以是一種,也可以是多種。
•「簡化字」,則是在簡體字的基礎上,經過專家 的整理和改進,並由政府主管部門公佈的法定簡 體字,其寫法只能有一種,不能隨意更改。
例如:「確」,簡化字作「确」?
「確」字依今下簡化字當規範作「确」,非「确」。
•「漢典網」將「確」、「确」視為異體字。
•《說文》無「確」字,只有「确」:
(确),礊石也。从石角聲。 𥔳,确或从㱿。
(胡角切)
•徐鉉注曰:「今俗作確,非是。」認為是俗字。
•清人畢沅《經典文字辨證書》以「確」為俗字,惟 其認為正字當作「确」,而未收《說文》所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