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品質之好壞決定於營建工程生命週期的每個階段,每項工作都影響後續作業之 進行,其中以規劃/設計影響層面最大。因此品質並非於工程施工時才出現,而且在統包 採購模式下,設計與施工為併融之體系,設計階段之品質關係著工程之成敗,影響施工 階段之施工性,因此設計階段品質更顯重要。本研究不去探討設計階段的品質問題,主 要是針對施工階段之品質,依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制度」之規定,工程主辦機關、
主辦單位與統包商,應以三級品管組織架構及工作項目,於工程施工中進行品質管理,
三級品管架構如圖 8.1,各成員主要工作項目如表 8.1。
圖 8.1 施工品質管制架構圖
表 8.1 三級品管組織主要工作項目
統包商(一級) 主辦單位(二級) 主管機關(三級)
1. 成立品管組織 2. 訂定施工要領
3. 訂定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4. 訂定檢驗程序
5. 訂定施工自主檢查表 6.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1. 成立品管組織 2. 訂定品質管理計畫 3. 查證材料設備 4. 查核施工作業 5. 紀錄建檔保存
1. 查核工程品質 2. 查核工程進度
8.1.1 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施工承包商負責之品質管制系統
1. 成立品管組織
承包商應設立專責之品管組織,選派適當之人員負責執行品管計畫,準備各 種品管手冊,推動各項品管工作,以確保施工作業品質符合規範要求。
2. 訂定施工要領
承包商應視工程需要於施工前對模板、鋼筋、混凝土、鋼骨、基礎、砌造、
塗裝等各項作業分別訂定其施工要領,說明工程概要、品質要求、施工進度、材 料機具之使用、施工步驟及安全措施等,使施工人員充分瞭解各項作業之品質需 求與施工方法,並能掌握工作重點。
3. 訂定施工品質管理標準
承包商應建立模板、鋼筋、鋼骨、混凝土、基樁、連續壁、防水...等各 項工程之品質管理標準,說明工程各階段中應納入管理之項目與管理之標準,檢 查之時期、方法及頻率,不合標準時之處置等,作為執行品管工作時之準據,使 工程能確實依照規範要求施作。
4. 訂定檢驗程序
承包商應依據合約對工程使用之鋼材、五金、門窗...等各種材料及混凝土 等各項作業,訂定檢驗程序表,對其檢驗適用範圍、檢驗方法、設備、時機與檢 驗紀錄等加以規定,並由品管人員負責各項檢驗程序的執行,以確保使用之材料 及各個作業項目均能符合品質要求。
5. 訂定自主施工檢查表
承包商應就鋼筋紮配、模板組立、鋼骨焊接、混凝土澆置、玻璃按裝...等
各項作業,訂定自主檢查表,標明工程作業過程的重點及最可能產生問題的地方,
由施工之作業領班或監工人員按表逐項進行檢查,俾能及早發覺施工之缺失並予 矯正,而不致有所遺漏。
6. 建立文件、紀錄管理系統
承包商應對工程合約規範、施工圖說、材料和設備檢驗、工程查驗紀錄等品質 相關文件妥為保存,建立制度化管理系統,以作為評估品管績效之準據。
8.1.2 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主辦單位負責之品質保證系統
為確保工程的施工成果能符合設計及規範之品質目標,主辦工程單位應建立施工品 質保證系統,成立品質管理組織,訂定品質管理計畫,執行監督施工及材料設備之檢驗 作業,並對檢驗結果留存紀錄,檢討成效與缺失,經由不斷的修正改善,達成全面提昇 工程品質之目標。
1. 建立品管組織
主辦工程單位應於現有之監造體系內,建立品管組織,訂定品質管理手冊,規
定品質管理工作的基本準則。並制訂施工作業查核、材料設備檢驗、成效查證及 品質缺失處理等作業之工作流程及作業表格,以利施工品質管理工作之推展。
2. 訂定品質管理計畫
主辦工程單位應視工程特性訂定品質管理計畫,並於工程發包文件內明訂承包 商應採行之品質管制配合措施,除查核承包商提出之施工計畫、施工圖說及品質 控制計畫外,並依工程性質類別訂定材料設備之檢驗計畫、施工作業之查核計畫,
及確認執行成效之品質抽驗作業程序,作為品質管理工作之準則,以確保施工品 質。
3. 查證材料設備
主辦工程單位應依據材料設備檢驗程序規定,對承包商提出之出廠證明、檢驗 文件、試驗報告等之內容、規格及有效日期予以查證,並進行現場之比對抽驗確 認,期使進場之材料設備能符合合約規定,查證之結果應填具品質查證紀錄表,
如有缺失,應即通知承包商負責改善。
4. 查核施工作業
主辦工程單位應根據施工作業檢查程序之規定對鋼筋組立、鋼骨焊接、混凝土 澆置等施工作業,按施工查核表之內容,藉目視檢查、量測等方式實施查核簽認 之工作,以確認施工作業品質符合規定,其查核結果應填具施工品質查核紀錄表,
並通知承包商改善缺失。對於已施工完成之項目得視需要實施重點抽驗,查閱施 工記錄及評核其施工成效,其評核之結果應填具施工成效評核表並通知承包商改 善缺失評核表,對於抽驗之品質缺失應責成承包商或設計單位改善修正。
5. 紀錄建檔保存
主辦工程單位應對各類證明文件、試驗紀錄及施工作業品質查核紀錄表,留存 紀錄建檔保存,除做為工程驗收之憑證外,亦可提供後續工程訂定施工品質管理 計畫之參考。
8.1.3 工程施工品質 工程施工品質 工程施工品質 工程施工品質查核 查核 查核 查核
為確認工程品質管理工作執行之成效,工程主管機關可採行工程施工品質查核,以 客觀超然的方式,依適當之品質查核標準,評定品質優劣等級。評鑑結果可供作為主辦 工程單位考評之依據,並可作為改進承包商品管作業及評選優良廠商之參考,藉以督促 主辦工程單位及承包商落實品質管理,達成提升工程品質的目標。
施工品質查核之作業方式重點說明如下:
1. 辦理公共工程品質查核,宜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立評鑑小組,選擇適當之查核對 象,依訂定之查核參考標準與作業程序實施查核。
2. 施工品質查核之內容以主體工程之品質為主,並包含安全衛生及環境之管理績 效。由評鑑人員依據查核參考標準,以客觀之方式對工程品質與管理績效予以 評分。
3. 查核作業係由評鑑人員自公共工程中選擇適當工程項目進行查核,並以隨機抽 樣方式選取檢查點,以目視檢查或簡易工具量測方式進行查核,並查核品管紀 錄資料,藉資評定工程品質之優劣及品管作業之嚴謹性。
4. 依據施工品質查核成果,對負責承辦之工程單位及承包商予以適當獎懲,以督 促主辦工程單位及承包商加強施工品質管理,落實品管作業。
本研究針對統包品質的部份分為兩部分來探討,第一部分為整各工程整體品質的部
份,利用 91 年 1 月~94 年 6 月主辦機關對統包工程查核的評分結果來作分析比較,另一 部分是利用其中所查核的工程,所發生品質缺失的項目來做更細的分析及比較。
品質查核評分的部份根據工程會的評分機制,分為優等(90 分以上)、甲等(80 分~90 分不包含 90 分)、乙等(70 分~80 分不包含 80 分)、丙等(未達 70 分)四個等級,根據這四 種分類與之前所分析的基本資料、成本及進度作分析比較。而另一部份則是根據主辦機 關針對品質查核所記錄的缺失部份做統計分析,其查核的部份主要分為品質管理制度與 施工品質兩部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