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分析架構
綜觀對派遣勞動提出的見解與研究結論,儘管意見不同,卻一致同意派遣勞 動的特殊性的確與其對派遣公司、要派單位的組織承諾有相關性,並進而影響其 後續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對於缺乏組織承諾的員工來說,其所表現出來的行為,
可能出現怠工、流動率高、無法對工作投入等現象,因此,了解組織成員對組織 組織承諾的認知有助於協助整個組織更完善的運作。企業、公部門在追求彈性、
節省成本而運用派遣勞動之時,對正職員工、派遣員工都會造成影響,因此,如 何藉由人力資源管理的方法來使整體獲得共識,在節省成本、彈性運用勞動力下 亦能完成組織目標、達成整體績效,乃是整個組織單位在運用派遣人力之時所需 考量的。
影響組織承諾的變項相當多,其中工作特性對組織承諾的影響亦有相當完整 的理論背景。在探討派遣勞動組織承諾的相關研究中,鮮少學者專以工作特性來 檢視與組織承諾間的關係,而作者收集文獻、以及許多理論基礎的支持下,本研 究認為以工作特性作為探討派遣勞工組織承諾的前置變項實有探討之價值。其原 因在於派遣勞動乃屬於特殊的工作型態,與以往傳統的僱用關係有相大大的差 異,不論是薪資、福利,或是工作型態、勞動條件等均有諸多不同。而工作特性 泛指所有與工作相關的屬性,因此可將派遣勞動這些特殊的工作情形納入工作特 性此一變項中討論。
基於此,本研究將針對派遣勞工特殊的工作特性狀況,探討其與組織承諾間 的相關性,在如此特殊的工作特性下是否會影響派遣勞工對派遣公司或是要派單 位的組織承諾乃為本研究所欲討論的重點。而在派遣勞動工作特性中本研究將之 區分為三個構面加以探討,第一個構面為勞動條件,泛指派遣勞工的工作內容、
薪資、福利、教育訓練之機會等;第二個構面為工作保障,指派遣勞工對於派遣 工作的安全感為何、穩定性的看法;第三個構面為心理層面的感受,指派遣勞工 在要派單位或派遣公司心理層面的感受狀況,包括人際關係互動、公平待遇等。
本研究假設派遣勞工對工作特性的認知將會影響及其對派遣公司與要派單 位組織承諾,並將「個人屬性」一併納入探討,依此建構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如圖 2-1:
圖 2-1 本研究分析架構
貳、調查與問卷設計
一、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動機與研究架構、文獻探討之後,本研究將透過問卷調查結果檢驗 下列各各項假設是否成立:
假設一:派遣勞工的個人特質對工作特性之知覺有差異。
假設二:派遣勞工的個人特質對要派單位之組織承諾有差異。
假設三:派遣勞工的個人特質對派遣公司之組織承諾有差異。
假設四:派遣勞工工作特性對要派單位之組織承諾有差異。
員工個人屬性 性別
年齡 婚姻狀況 教育程度 工作職稱
從事派遣工作年資 從事派遣的原因
工作特性 勞動條件 工作保障 心理層面感受
對要派單位的組織承諾
對派遣公司的組織承諾
假設五:派遣勞工工作特性對派遣公司之組織承諾有差異。
二、 研究變項操作定義
(一) 工作特性
工作特性一般泛指所有與工作相關之因素或屬性,由於本研究對象為派遣勞 工,而派遣勞動與以往勞動型態有所差異,因此這個部分將針對派遣勞工的工作 特性各種情況,歸納為三個構面,分別為勞動條件、工作保障、心理層面感受。
在勞動條件部分,因為派遣勞動乃非典型勞動型態之一,相對於正職員工,可能 會有薪資福利較低、工作內容繁瑣且非核心、缺乏教育訓練的機會等,故設計此 一構面來測量派遣勞工對勞動條件的認知。工作保障部分,由於派遣勞動型態多 為短期、不穩定型態,因此派遣勞工容易有缺乏工作安全感、時常更換工作地點 等疑慮,因此設計第二個構面測量派遣勞工對工作保障的認知。最後,因考量派 遣勞工在工作場所內心理層面的感受,例如與要派單位正職人員間的互動關係、
所受到的對待、和派遣公司間的互動情況等,故設計心理層面此一構面予以測量。
(1)勞動條件:指派遣勞工工作內容的重要程度與負荷量、薪資以及要派單位、
派遣公司提供教育訓練的機會狀況。
(2)工作保障:指派遣勞工對於這份派遣工作,工作安全感、穩定性的看法。
(3)心理層面:指派遣勞工在要派單位或派遣公司心理層面的感受狀況,包括 人際 關係互動、公平待遇等。
(二) 組織承諾
由於各家學者對於組織承諾的觀點有不同的定義,本研究採用Porter,Steers, Mowday, & Boulian (1974)的看法,將組織承諾視為組織成員對組織目標與價值 觀的認同,並願意為組織付出額外努力,明確的希望繼續成為組織中的一份子。
(三) 個人特性
這部份的個人特性包括性別、年齡、教育程度、婚姻狀況、是否初次從事派 遣工作、在目前要派單位服務的時間、從事的工作類別、從事派遣工作有多少時 間及從事派遣的主要原因等。(請見附錄一有關問卷內容)
三、研究變項衡量工具
本研究採問卷調查法,以問卷資料作為研究之依據,以檢驗研究假設是否
成立,藉以探討個人特質、工作特性與組織承諾間的關係。
問卷內容分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為派遣勞動的工作特性,第二部分為測 量政府部門派遣勞工對政府部門組織承諾的態度,第三部分為測量政府部門派遣 勞工對派遣公司組織承諾的態度,第四部份為受訪派遣勞工的基本資料,可供檢 驗不同個人特質的認知差異;茲將調查問卷的內容分述如下:
(一) 工作特性量表
因派遣勞工與以往勞動型態有所差異,因此這個部分乃針對派遣勞工的工作 特性設計出量表,共計14題,分別衡量勞動條件(第2、3、5、6、10、11小題)、
工作保障(第1、4、12、14小題)、心理層面感受(第7、8、9、13小題)。每一題採 五點量表法,將「非常不同意」、「不同意」、「沒意見」、「同意」、「非常 同意」等五個等級,分別給予1至5分;其中,第2、6、9小題為反向計分題。
(二) 對要派單位組織承諾量表
問卷第二部分主要測量派遣勞工對於要派單位的組織承諾,此部分組織承諾 量表,主要採用Porter, Streers, Mowday, & Boulian等人於1974年發展出組織承諾 量表(Organizational Commitment Questionnaire, OCQ),再根據研究個案情況加以 修改而成。量表合計共8道題目,每一題採Likert 五點量表法,將「非常不同意」、
「不同意」、「沒意見」、「同意」、「非常同意」等五個等級,分別給予1 至 5 分,其中第5.7.8小題為反向設計題。
(三) 對派遣公司之組織承諾量表
問卷第三部分測量派遣勞工對派遣公司之組織承諾,組織承諾量表與第二部 份相同,量表合計共8道題目,每一題採五點量表法,將「非常不同意」、「不 同意」、「沒意見」、「同意」、「非常同意」等五個等級,分別給予1至5分;
其中,第3、7小題為反向計分題。
參、樣本分析
一、研究對象
由於本研究的目的是在探討工作於政府部門派遣勞工的個人屬性、工作特 性與組織承諾間的關聯性;本研究係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及其所屬的 職訓中心和就服中心的派遣勞工為研究對象。
透過職訓局的協助進行問卷發放,共發出1,031份問卷。問卷發放期間為2007 年1月20日至2007年2月8日,共回收801份問卷,扣除其中缺漏答題數過多、完全 未填達等無效問卷36份,總計共得有效問卷765份;有效回收率74.19%。問卷詳 細收發情形如下表2-1:
表2-1 調查對象分布情形與問卷發放、回收狀況
單位名稱 派遣勞
工人數
發放數 回收數 回收比率
綜合規劃組 15 15 15 100%
公共訓練組 11 11 5 45%
企業訓練組 6 6 4 67%
身心障礙者 就業訓練組
1 1 1 100%
就業輔導組 12 12 10 83%
外勞作業組 59 59 41 69%
資訊室 6 6 5 83%
秘書室 3 3 3 100%
會計室 1 1 1 100%
電話服務中心 31 31 27 87%
泰山職訓中心 32 32 27 84%
北區職訓中心 19 19 14 74%
中區職訓中心 40 40 21 53%
南區職訓中心 12 12 7 58%
桃園職訓中心 16 16 16 100%
台南職訓中心 17 17 6 35%
北基宜花金馬區就服中心 262 262 208 79%
桃竹苗區就服中心 96 96 96 100%
中彰投區就服中心 127 127 102 80%
雲嘉南區就服中心 124 124 118 95%
高屏澎東區就服中心 141 141 74 52%
合計 1,031 1,031 801 77.6%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二、基本資料敘述
(一) 性別
本研究有效問卷的分布狀況,在性別上,男性人數168人,佔22.2%,女性人 數588人,約佔77.8%。(請見表2-2)
表 2-2 調查對象:按性別分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男性 168 22.2
女性 588 77.8
合計 756 100.0
資料來源:同表 2-1。
(二)年齡
在年齡部分,25歲或以下人數有86人,約佔11.4%;26-30歲有200人,約佔 26.5%;31-35歲有84人,約佔11.1%;36-40歲有62人,約佔8.2%;41-45歲109人,
約佔14.4%;46-50歲有105人,約佔13.9%,50歲以上共109人,佔14.4%。(請見 表2-3)
表 2-3 調查對象:按性別分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25 歲或以下 86 11.4
26-30 歲 200 26.5
31-35 歲 84 11.1
36-40 歲 62 8.2
41-45 歲 109 14.4 46-50 歲 105 13.9
51 歲以上 109 14.4
合計 755 100.0
資料來源:同表2-1。
(三)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方面,因國中及以下人數較少,故合併於高中(職)。高中(職)及以下 人數154人,約佔20.1%;專科人數187人,約佔24.5%;大學人數379人,約佔 49.7%;研究所及以上有43人,約佔5.6%。(請見表2-4)
表 2-4 教育程度次數分配表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高中(職) 154 20.1
專科 187 24.5
大學 379 49.7
研究所及以上 43 5.6
合計 763 100.0
資料來源:同表2-1。
(四) 婚姻狀況
在婚姻狀態方面,已婚人數383人,約佔52.1%;未婚人數323人,大約佔 43.9%;其他情形29人,為3.9%。(請見表2-5)
表 2-5 婚姻狀況次數分配表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已婚 383 52.1
未婚 323 43.9
其他 29 3.9
合計 735 100.0
資料來源:同表2-1。
(五) 初次從事派遣工作者
在回收有效問卷中,初次從事派遣工作的人數有98人,約佔13.0%;非初次
從事派遣工作的人有658人,佔87.0%。(請見表2-6)
表 2-6 此份派遣工作為初次從事派遣工作次數分配表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是 98 13.0
否 658 87.0
合計 756 100.0
資料來源:同表2-1。
(六) 派遣勞工在現任要派單位服務的時間
派遣勞工在現任要派單位中服務時間的部份,以未滿6個月人數最多,共241 人,約佔31.6%;其次為6個月以上~未滿1年,共196人,約佔25.7%;1年以上~
未滿2年的人數147人,約佔19.3%;2年以上~未滿3年者共89人,約佔11.7%;3 年以上有90人,約佔11.8%。(請見表2-7)
表 2-7 在現任要派單位服務的時間
項目 次數 百分比
未滿 6 個月 241 31.6
6 個月以上~未滿 1 年 196 25.7
1 年以上~未滿 2 年 147 19.3
2 年以上~未滿3年 89 11.7
3年以上 90 11.8
合計 763 100.0
資料來源:同表 2-1。
(七) 工作職稱
在所從事的派遣工作職稱部分,專案經理共14人,約佔1.9%;業務督導38
在所從事的派遣工作職稱部分,專案經理共14人,約佔1.9%;業務督導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