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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國國民黨與地方派系的互動

研究臺灣政治的政治學者大多認為,中國國民黨在臺灣實行雙派系主義 (bi-factionalism),並且有意創設「分而治之」(divide-and-rule)的地方派系政

研判黨內派系動向等。負責臺北市輔選之中央黨部即派員(代稱「朽木」)潛入高玉樹競選辦事 處工作,滲入高玉樹身邊探知情報,收買民社黨內部人士報告該黨動態,對於黨內可能「動搖」

人士亦予以密切監控。各情報單位也需指定專人經常負責向中央黨部的唐縱、上官業佑聯繫報 告北市選情。第四屆選舉時,亦派員(「安民」份子)潛入對手陣營。參見中國國民黨苗栗縣委 員會,〈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苗栗縣委員會輔導黨員參加第三屆省議員、縣長選舉工作報告〉;

〈中國國民黨第七屆345次中央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記錄〉,1957年3月25日,附件:〈輔導 黨員參加臺灣省第三屆臨時省議會議員及縣市長選舉指導小組第一次會議記錄〉(1957年3月20 日),黨史館藏,油印件,檔號:會7.3/33;中國國民黨臺北市黨部,〈臺北市輔導黨員參加三 屆省議員市長選舉工作報告〉,黨史館藏,油印件,檔號:577/271;羅才榮,《才榮文稿(續 一)》,頁89;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黨部編印,《輔導第二屆省議員第四屆縣市長選舉工作實錄》,

頁33及輔選階段工作進度表。1960年選情系統結構,見《輔導第二屆省議員第四屆縣市長選舉 工作實錄》,頁12、47。按1959年6月27日國家安全工作會報第一次會報中指示要點之一,為 各情治人員不能參加選舉活動,但需了解選舉情況,並應秘密協助黨部。此一指示清楚顯示,

政治高層命令情治人員協助黨部工作。陳世宏等編輯,《雷震案史料彙編:黃杰警總日記選輯》

(新店:國史館,2003),頁32。

92 中國國民黨臺灣省委員會編印,《輔導黨員參加臺灣省第三屆臨時省議會議員縣市長選舉工作 報告》,頁36。省政府自1954年二屆縣市長省議員選舉時,即令公務員需踴躍投票,各機關學 校所屬公教人員無故不到即以曠職論。《自立晚報》,1954年4月23日,4版。

治生態。93本研究認為,該論點實屬事後結果論,忽略了既有歷史因素,需 要重估。第一,國民黨的改造,重要的工作方向就是要消除黨內派系,重建 以蔣中正為中心之動員體系,理念上無必要鼓勵地方派系,造成對整個黨動 員系統之損害。第二,依照臺灣地方派系之形成歷史而言,是由行動者透過 地方選舉的催化,形成動員系統,產生對立態勢,因此彼時在地方相對基礎 薄弱之國民黨尚無此能力創造此一態勢。但國民黨自有的動員系統,則是影 響地方政治的因素之一,因此,國民黨在事實上已經無法自外於地方政治。

國民黨在理念訴諸消除派系。國民黨若要消除地方派系,立即面臨需要 大量可信賴、且出自國民黨之臺籍人士進入地方社會,以填補權力真空之局 面。但是,彼時國民黨事實上是以外省人、軍公教黨員為主之政黨,並不能 在短期內打入講究人情、親族、傳統價值之地方社會,取代並填補地方社會 的真空,由黨培養「三民主義化」之臺籍精英也需要相當時間。因此,國民 黨 事 實 上 在 短 期 內 勢 必 是 無 法 對 地 方 派 系 全 面 進 行 「 派 系 替 代 」 政 策 (replacement),即便進行「派系平衡」都顯得吃力。

地方選舉,讓具有中央政治支配權的國民黨體認地方派系存在,與國民 黨需要地方派系動員地方社會之既定事實。國民黨一方面加強對黨員政治教 育,希望漸次培養出忠於黨之地方精英,能加強現有地方派系之黨性,進而 消弭派系觀念為最佳;對於入黨以求獲得利益之地方派系,要求派系尊重承 認黨之地方政治支配權,由黨維持地方派系之相互平衡,則為次佳策略。

對地方派系而言,由於國民黨佔有中央政權與資源之優勢下,只要黨不 利用國家資源協助對立派系消滅己方,也就接受了黨的安排。由國民黨對派 系「息事解紛,劃分基本地盤」,便成為一項重要工作。94該工作要能成功,

必須依賴中央及地方黨部具有相當的政治資源與支配能力;地方黨工需要了

93 最具代表之論證,參Nai-teh Wu, “The Politics of a Regime Patronage System”, chapter 5;若林正 丈著,洪金珠、許佩賢譯,《臺灣:分裂國家與民主化》(臺北:月旦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

1994);陳明通,《派系政治與臺灣政治變遷》(臺北:月旦出版公司,1995)等。

94 葉民,〈談區級輔導工作:一次實際經驗的報導〉,《臺灣黨務》,第173期,1958年3月16 日,頁20-21、15

解地方各勢力間所隱含之社會分歧、各種微妙關係及其恩怨情仇,否則調解 不成反招怨尤。如在 1950 年代中期,高雄縣鄉鎮長選舉時,某區黨部即要 黨員對候選人「檢討」,由候選人當場表示「切實改進」,以安撫其他派系。95 這就顯示即使國民黨已經具有一定的地方政治支配能力,但要調解紛爭仍須 謹慎萬分,以免遭到派系抵制之態勢,現實中要做到「派系平衡」也非易事。

理念與事實間之緊張關係,也自始產生。

現實環境下,國民黨短期內無法進行派系替代策略,若能降低地方派系 聯合對抗國民黨的可能,或是不致產生獨大的地方派系,使國民黨獲得最大 利益,國民黨趁機利用是合於情理。甚至由地方黨務幹部在派系領袖與派系 成員間利益不一致時,進行分化,以相對強化幹部權威;甚至為了打擊地方 上之政治對手,地方黨務幹部刻意給予某些派系發展機會,造成地方派系競 爭之激化。派系無法獨大,也就不能壟斷地方民眾之接觸機會,黨幹部政治 運作空間便告增加。96不過,地方派系之生存發展空間,是透過不斷展現動 員能量與實力而取得。一旦國民黨之輔選方針,對地方派系領導者與地方派 系共同利益發生衝突,派系中人自會對國民黨伸展地方支配權威加以反抗,

不是全然服從而無異音。因此,若說國民黨從一開始就創造了雙派系主義之 競爭環境,實有高估國民黨能力,並低估地方派系主動性之嫌。國民黨與地 方派系之互動,實是因時、因地變動,並非一成不變。

觀察國民黨與地方派系之間互動,地方選舉是最明顯的觀察點。國民黨 在 1950 年代初期,社會基礎滲入地方程度並不夠深厚,仍以擴張社會基礎 優先,對於地方派系願意參與國民黨,代表國民黨參選自表歡迎,有無實力 作後盾進行「派系平衡」,都有疑問。因此,國民黨對於選舉中所出現之地

95 中國國民黨高雄縣委員會,〈高雄縣委員會輔導黨員參加本縣第三屆鄉鎮長選舉工作績效報 告〉,1956年7月,黨史館藏,油印件,頁27,檔號:577/304。蔡明惠也有很接近的觀察,他 並提到分而治之策略之所以能成功,長期既存之社會分歧是經常遭到忽略的一個原因。蔡明 惠,《臺灣鄉鎮派系與政治變遷》,頁70-71。

96 前述金遠詢為打擊李茂松,扶植地方人士以事對抗就是顯例。1960年代初期,一篇出現在黨辦 刊物之文章,也認為當地黨政與治安情報單位,是地方派系「形成與發展的動力與助力」。王 鐵柱,〈如何消滅地方派系〉,《中央》半月刊,第213、214期合刊,1961年11月24日,頁50-51。

方派系相爭現象,是以道德勸說為主調。如要求當選黨員以開明作風,展現 氣度來彌補因選舉而生之裂痕;地方黨工要以地方民眾利益為前提,明辨是 非,「協助行政首長,調和地方意見,潛移默化以促進團結合作。」97但與地 方派系之合作,本身就如同「雙刃刀」,具有傷人威力之餘,也有自我傷害 之可能。經過幾次選舉,部分地方黨務幹部也有所體認,建議為克服地方派 系推卸責任、表面敷衍等現象,在幹部超然於地方派系、慎選各級幹部份子 等一貫共識外,也主張必須處分打擊地方派系:「我們應該從逐漸消弭地方 派系的努力上,求取我們對地方自治輔選工作成功的保證,絕不能由於我們 的無知與不自覺而使地方派系反得以成長,予我們更大的阻力。」98國民黨 地方黨務幹部對派系問題採取逐漸強勢之態度,反映在國民黨控制中央政治 資源的大環境下,地方黨務幹部已擁有一定生存空間與基礎,扮演仲裁者以 制裁抗命者的成功性相對提高,即欲化解理念與事實間的緊張關係。

從 1955 年第三屆縣市議員選舉起,國民黨欲擴大議員之代表性,以褪 去「商人議會」印象,在內部提名時即規定設置農、工、教師及退伍軍人代 表,及婦女保障名額 10%。由於名列保障對象經常欠缺社會基礎、選舉經費,

地方派系基礎更是不足,難以獲得地方派系奧援,大為仰賴國民黨給予人力 財力支援。對地方黨部來說,像退伍軍人候選人之產生,是由特種黨部自行 辦理提名程序,於提名確定後始將名單交給地方黨部辦理輔選。地方黨部並 不熟悉候選人背景,在有限經費、人力與時間下支援候選人打選戰,實有不 易。候選人一旦落選,又影響個人仕途,實屬苦差事。從事後呈報之輔選報 告中,提及退役軍人「無選民基礎」「輔選支持吃力」文字並不在少數,甚 至黨內一份評估報告稱:「為支持退役軍人,往往犧牲要兩個以上同志來換,

97〈全省黨務工作檢討會各項業務檢討報告〉,《臺灣黨務》,第9期,1951年5月16日,頁17-19。

而根據鄒文海之統計,業商業農(包括地主與僱農,未必真為從事農耕者)為第一至第六屆縣市 議員人數最多之群體,見鄒文海,《臺灣省地方選舉的研究》(臺北:寰宇出版社,1973),頁 9。

98 于宗海,〈屏東輔導鄉鎮長選舉得失檢討〉,《臺灣黨務》,第61期,1953年7月16日,頁25;

曹鎮,〈從地方自治選舉輔導工作談起:所謂地方派系問題的我見〉,《臺灣黨務》,第91 期,1954年10月16日,頁20。

退役軍人欠缺職業性、代表性,除軍眷集中地容易產生外,其餘均告落選。

退役軍人欠缺職業性、代表性,除軍眷集中地容易產生外,其餘均告落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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