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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戰國時期道德倫理哲學的探究,第三個向度就是關於倫理之角色 職德的建構,這一建構主要出現在郭店儒簡〈六德〉。關於〈六德〉,龐樸 早已指出該篇所論述的六種社會的職守之德化,並認為所處理僅涉三對倫 理關係的準則,他們要解決的是具體的倫理問題,而不是一般道德問題,

是眼前的社會秩序,而不是久遠的終極關懷。81雖則如此,但也說明了這一 具體倫理問題在戰國時期的重要性及必需性。這一論題之探求的殷切,或 許與孔子關於「為政」的思想有關,在子路關於「為政,奚以為先」之問 中(《論語.子路》),孔子所言即在於「正名」,正名之所涉,孔子認為關 乎為政者之言與事,進而關乎文明制度之禮樂刑罰。正名之內容,則可從 齊景公問政於孔子的對話中,知其內容即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論語.顏淵》)。孔子這一正名內容,即後世所認為孔子倫理學之角色倫 理的依據,雖然在孔子的言論中可以找到孔子認為為君者應有的作為,以 及為父、為子的一些相關作為,但是並未見孔子對於這些應有之作為,賦 予位德之論述。〈六德〉可說在戰國時期倫理道德探究中,明確對於身份、

職位提出一價值德性,作為倫理關係中的雙方各自追求之德行與德性價值。

〈六德〉全篇就架構而言,幾乎關於如何建立「位-德」、六位之出現 與重要性,以及六位關係面臨「事」之衝突時的抉擇原則等面向,皆有所 說明與闡述,茲簡述如下:

(一)就六位之出現與重要性而言

〈六德〉如同〈成之聞之〉皆承襲孔子對於基礎倫理關係的主張,認 為夫婦、父子、君臣為三基礎倫理關係,其論述雖然也不脫離教民的觀點,

但主要仍是就倫理之生發所含藏的生物起源為其基調,即以夫婦、父子、

君臣為序。這一序列所顯現的意義,或如李零所言,強調「親親」重於「尊 尊」,82但開展來看,〈六德〉作者顯然強調三基礎倫理關係從生發角度,以

之不欺弗知,在於不欺鬼神,而有其「誠」〈戰國竹書〈忠信之道〉釋論〉“Zhanguo zhushu Zhongxin zhi dao shilun”,頁 44-46)李剛 Li Gang 在〈郭店楚簡〈忠信之道〉的思想傾向〉

“Guodian chujian Zhongxin zhi dao de sixiang qingxiang”(《人文雜誌》Renwen zazhi 第 4 期,

2000 年,頁 97)則明確指出忠信之於「誠」與《中庸》的可能關係。

81 龐樸 Pang Pu:〈本來樣子的三綱─漫說郭店楚簡之五〉“Benlai yangzi de sangang:

manshuo Guodian chujian zhi wu”,《尋根》Xungen 第 5 期(1999 年),頁 9。

82 李零 Li Ling:《郭店楚簡校讀記》Guodian chujian jiaoduji,頁 138。

及為人之本,闡述呼應於人情事實的倫理抉擇觀,也呼應自孔子以來以至 孔門弟子所強調的立身之本、修身在於「反己」的要求,而這些要求進一 步顯現「親親」為基礎的修身倫理觀。

在簡 33-4683中主要是闡述六位之於國的重要性,以及教民之本在於

「孝」。茲摘錄相關簡文如下:

男女【33】辨生言,父子親生言,君臣義生言。父聖,子仁,夫 智,婦信,君義,【34】臣忠。聖生仁,智率信,義使忠。夫夫,

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此六者各【35】行其職而讒 諂8485由作也。君子言信言爾,言煬言爾,設外【36】內皆得 也。其反,夫不夫,婦不婦,父不父,子不子,君不君,【37】

臣不臣,昏所由作也。……

男女不辨,父子不親。父子不親,君臣亡義。是故先王之【39】

教民也,始於孝弟。

從簡 33-37 的資料中可以得知孔門弟子在遵循了孔子之君君臣臣之 義,同時也對孔子所強調「名」與「言」之間的關係,即「名不正,言不 順」予以闡揚,是以有「男女辨生言」,以及「父子親生言」、「君臣義生言」

之說,其所以能「生言」,也就在於夫婦、父子、君臣各守其職,各安其位,

各自盡自己應有之位德,即「名正」了。因此,其「言」也就在這位德的 要求與權利中,發揮其效用與正當性,若是相反於此,即如孔子所言「名 不正」,則「言」自無其正當性,此即昏亂之所由,讒諂之言也因此而生。

〈六德〉作者在此所賦予六種身份地位的名正言順,可謂更緊密聯結與傳 承孔子名正言順與倫常之位的關係,以及其對於國家治亂的重要性。

從簡 39-40 中,可以發現再次對三基礎倫常關係建立其連結與連環關 係,即三基礎倫理關係是建構在一環環相扣之環中,在一連環關係中,〈六 德〉作者提出「孝弟」為連環關係之基礎德行、德性,此猶如《論語》中 記載有子所言之「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

83 這一部份簡序的安排,主要是依據原整理者的版本,而這一編聯也是眾家學者討論各種 編聯時,無異議的編聯次序。

84 此二字依李零 Li Ling 之釋。李零 Li Ling:《郭店楚簡校讀記》Guodian chujian jiaoduji,

132。

85 此字依劉釗 Liu Zhao 之釋讀。《郭店楚簡校釋》Guodian chujian jiaoshi(福州[Fuzhou]:

福建人民出版社[Fujian renmin chubanshe],2005 年),頁 118。

亂者,未之有也。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將「孝弟」視為教民中之首 要,也將「孝弟」視為環環相扣之關係結構中的基礎倫理德行。

(二)「位-德」之建構

〈六德〉中關於六位之德的建構,或可從簡 6 所言「君子如欲求人 道……」處思考,雖然〈六德〉作者未明言六德、六位、六職與人道之連 繫,但在簡23-2586中則言及夫婦、父子、君臣六職之德的建立,與《詩》、

《書》、《禮》、《樂》、《易》、《春秋》等六經的建立有關;87而《詩》、《書》、

《禮》、《樂》在〈性自命出〉中被視為「其始出皆生於人」(簡 15-16),

在《語叢一》中也提及《易》是會古今之天道與人道,《春秋》是會古今之 事。因此,可謂六經乃人道之闡揚;據此也可說六位、六職、六德之建構,

是人道闡揚之倫常基礎。換言之,〈六德〉中關於「位-德」之建構,其目 的在建構攸關人道之倫常職德,建構人道之角色倫理。

此一角色倫理的建構,在〈六德〉中分別從「位」與「職」的關係、

六德之於社會的重要,以及「位-職-德」的連繫予以建構。茲分述如下:

首先,就「位」與「職」的關係:〈六德〉指出基礎倫理關係中有六位,

六位中則有六職,此乃因同一關係中不同「位」之人,其彼此的關係顯示 各有職司,即有率人、從人者;有使人、事人者;有教者、有受者,這因

「位」而有之「職」,彼此不能相扞格,否則即是昏亂之始。

其次,六德之於社會的重要:在人文化成之社會中,〈六德〉指出有六 種德行之人,在社會制度文明中據有指標性,即聖智、仁義、忠信之人。

至於其所以有指標性,乃因就禮樂刑罰而言,其制定具有教導黎民的作用,

因此若非聖智之人,無以制定;若就國家之治理關係而言,欲親父子、和 大臣,寢四鄰之抵牾,則非具有仁義者無法治理好;若就為政者之於人民 而言,欲使人民能團結,且利用厚生於民,則非具有忠信之德者不可。

最後,關於「位-職-德」的連繫,從簡 13-23 中可以得知,以君臣 為例簡說如後:君之位,其職在於能任諸子弟,對於有不同才藝者賦予不 同之官與責,且使不同才藝者之俸祿因而也不同,而這些俸祿足以使他們 支應生活所需,這即是為君之德,此德即在於「義」。臣之位,在於與君非

86 此一編次,也是眾多學者言編聯時無異議之編聯次序。

87 原簡文為「故夫夫,婦婦,父父,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23】行其職,而讒諂亡 由作也。觀諸詩、書則亦在矣,觀諸【24】禮、樂則亦在矣,觀諸易、春秋則亦在矣。」

李零Li Ling:《郭店楚簡校讀記》Guodian chujian jiaoduji,頁 131。

血氣之親,而君待之如其子弟般,因此為臣者報之以勞其臟腑之力,在面 對生死時也不吝惜自己之生命,願為之而死,此即是「忠」德,而此乃臣 之事君之德。在這些「位-職-德」的闡述中,可以發現〈六德〉作者分 別從六位之職司中闡明其德行、德性,這一「位-職-德」的連繫,其合 理性乃在於「位」之所在,賦予一「職」之所司,由所司之職所當盡之責,

再賦予一可相應之「德」。這一體系性的建構,不僅是六位、六職、六德,

同時也是為政者之於人民,國家之內政、外交等相關措施的根本所在。此 或可謂闡述《禮記.大學》中「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環鏈中的

「齊家-治國」如何可能之道的基礎建構。

(三)「六位」關係在面臨「事」之衝突時的抉擇原則

簡 26-33 中,基本上即在於論述六位之職,當面臨事之衝突時的抉擇 原則,此一原則學者們已指出即是「親親」原則。此一原則的確立,在〈六 德〉中是將「位」分為門內、門外兩個序列,屬於門內者為父、子、夫,

屬於門外者為君、臣、婦,當以血親之直屬與否為序列區別之標準,也因 此確立了六德之區分。門內與門外除了血親之別外,在處理事情的態度上 也有區別,門內之治是以「仁」為主,因此是恩掩義,即是以「恩」為主,

「義」為輔;門外之治的處世原則,則是義掩恩,即以「義」為主,「恩」

次之。這一處世法則不僅道盡了孔門之教中對於「親」的態度,以及對於

「義道」之追求,同時也闡明了此一處世法則之基於「人」而有之普遍性。

簡文中更以「喪禮」為例,說明六位在面臨「喪之事」時的服喪之制,以 及服喪之親親原則。此一服喪之親親原則,可從「為昆弟絕妻,不為妻絕 昆弟」中得知,即昆弟與婦雖在喪服上是同等級,都屬於較次於父、君者,

但當昆弟與婦在服喪上相較時,則以昆弟為主,婦次之。

從上述的序列分判中,可以發現有其時代性因素,且序列的分判必須放 置在關係對待中作為主次之分的準則。人的身份與關係是多元的,因此在這 一錯綜複雜的關係序列中,〈六德〉也僅提出了事情衝突中的處理優先順序,

而其德或因此而有內外之分,則非其論述德行之本旨,其「仁內義外」之說,

也讓我們更清楚理解其後世告子之說的本旨所在與影響性,而終可得知告子 與孟子之辯,不在同一序列與層次中。至於〈六德〉之仁內義外說,是否即 與《孟子》之仁內義內說衝突,因而推衍出子思與孟子得差異則仍有待審慎

也讓我們更清楚理解其後世告子之說的本旨所在與影響性,而終可得知告子 與孟子之辯,不在同一序列與層次中。至於〈六德〉之仁內義外說,是否即 與《孟子》之仁內義內說衝突,因而推衍出子思與孟子得差異則仍有待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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