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自接到共產國際 2月來信,中共雖然沒有徹底斷絕燒殺,但在 政策上,限制及約束性指令明顯增多。7 月,六大通過的《政治決 議案》,更是進一步批評「盲動主義」、「恐怖行動」等,決議認為

「不要群眾不顧群眾的盲亂的瞎幹」,「結果往往變成散亂的零碎 的恐怖行動」,「這是可以使黨在群眾之中的地位降低,而且枉費 力量」。77「紅色恐怖」本來是黨號召的,但在短短的時間內又將 其斥之為「瞎幹」、「枉費力量」、「降低黨在群眾中的力量」等。

黨在短短時間內,為何如此「逆轉反復」?其實,暴力肆無忌憚 的蔓延,從表面上看,確是營造出一片蓬勃興盛的革命氣勢,但

75 〈農民問題決議案〉(1928年7月9日),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文件選集》,冊 4

(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83),頁215。

76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於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頁8。

77 〈政治決議案〉(1928年7月9日),《中共中央文件選集》,冊4,頁181。

在隱秘處,也必然存在對革命的傷害。否則,「紅色恐怖」沒有停 止的理由。

中 共 黨 史 中 的 正 統 論 述 , 多 把 「 紅 色 恐 怖 」 的 停 歇 歸 結 於

「傷害了群眾利益」。一般大都會作如下表述:在「左傾主義」的 影響下,黨實行了「紅色恐怖」、「盲目燒殺」等舉措,危害了一 般群眾的利益,後來黨中央認識到錯誤,便逐步改正。如果僅從 政 策 發 布 來 看 , 此 論 說 大 致 可 立 。 黨 中 央 的 諸 種 通 告 , 在 批 評

「盲目燒殺」行為時,準繩之一的確就是群眾利益。事實上,「紅 色恐怖」也確實錯殺、錯燒了不少群眾。但問題是,「紅色恐怖」

實際上並不僅只危害了百姓的利益,再退一步講,若它對革命有 切實的推動之功,恐怕黨也不會僅僅因為其「危害百姓利益」而 停止。中共黨人不惜一切代價鬧革命的心態,前文已有論述。其 實 , 在 革 命 的 年 代 , 革 命 本 身 才 是 最 高 目 的 , 中 共 時 常 呼 喊 的

「一切為了革命的勝利或是最簡明的表徵。」,至於百姓的福祉,

都是要「等革命勝利以後」,再如何如何……的。所以,從根本上 講,「紅色恐怖」的停歇,與其說是因為危害了「群眾的利益」,

不 如 說 是 危 害 了 「 革 命 的 利 益 」。 若 從 「 革 命 利 益 」 的 角 度 看 ,

「紅色恐怖」的本意是要激發群眾鬧革命,但事實上,當暴力氾 濫到幾近失控時,它對革命產生的「反正」效果,或是中共所始 料不及的。

(一)對內:弱化革命

暴動期間,廣東潮陽的黨員組建三 k黨團體,其宗旨即大殺,

大搶,大燒,試圖用燒殺解決一切革命問題。1928 年 1 月,中央 對此進行批評,指出這種「傾向於純粹無政府主義的鬥爭方法」,

會使「c.p(注:c.p 是中國共產黨簡稱)本身將要發生極大的 危險」。78 其實,中央的憂慮不無道理,當暴力氾濫,各級黨組織 自主握有生殺大權時,就很容易各自稱王,因此之故,組織間的 層級關係,自然會面臨被削弱的威脅。1929 年 11 月,閩西特委就

78 〈中央關於中國政治現狀與最近各省工作方針議決案〉(1928 年 1 月 22 日),《中央 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黨的系統》,卷1,頁183。

觀察到,鬥爭一起來,到處殺土豪,黨務便無形停頓,「一個會都 沒有開,一切事項沒有討論沒有分工,只憑幾個人英雄式的各幹 各事」,特委感歎道:「這種『共產軍興共產黨七』的現象根本是 閩西黨的致命傷」。79 事實上,在暴動期間,個人英雄式的單幹很 普遍。一些地方本來不具備暴動條件,因迫於壓力,只得放手一 搏。但鬥爭發起後,因為組織本身不健全,個人魅力在暴動中就 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而隨著殺戮、燒搶等一系列革命暴力的展 開,個人的權威又不斷強化,如此也就有「共產軍興共產黨亡」

的危險。

暴力盛行,不僅使革命領袖的權威日漸走高,有壓倒組織的 危險,更關鍵的一點是,當革命者都熱衷於殺戮時,組織建設也 無 形 中 被 忽 視 了 , 黨 內 唯 武 力 是 尊 的 趨 勢 日 漸 凸 顯 。 1928 年 1 月,中央就注意到,地方黨部寄來的報告,「大都是暴動計畫」,

「 很 少 提 及 黨 內 的 組 織 狀 況 與 改 造 情 形 」, 中 央 預 感 到 若 如 此 下 去,「是 非 常危 險的 現象 」。80 鑒於 此, 後來 中央 一再 發文 強 調 組 織建設。可以說,暴力的慣性及吸引力,使得參與者投身於此,

也 迷 戀 於 此 。 中 共 一 向 注 重 的 組 織 建 設 , 正 被 氾 濫 的 暴 力 所 消 解。在鄂豫皖地區,就有許多人因過慣了游擊時期的燒殺生活,

養成了一種「游擊工作萬能」的觀念,認為標語、宣傳等都是空 談,「反 動 勢力 還是 要盒 子打 」。81 實施 「 紅色 恐怖 」最 為激 烈 的 海陸豐地區,也出現「同志都喜歡去打仗、拿人」,組織工作被忽 略 , 黨的 工 作 更是 做 得 很少 的 現 象。82 事 實 上, 迷 戀 暴力 , 忽 視 組織工作,不惟海陸豐獨有。方志敏主持工作的贛東北一帶,也 有類似的情形。戈陽、橫峰的暴動,因只集中煽動民眾,一味強 調殺土豪劣紳,「而沒有注意到黨的組織和訓練」,暴動勝利後,

79 〈 中 共 閩 西 特 委 報 告 〉( 1929 年 11 月 ),《 紅 四 軍 入 閩 和 古 田 會 議 文 獻 資 料 》, 頁 166。

80 〈中央通告第三十二號—關於組織工作〉(1928 年 1 月 30 日),《中央革命根據地 歷史資料文庫·黨的系統》,卷1,頁194。

81 〈鄂豫邊第一次全區代表大會群眾運動決議案〉(1929 年 12 月 2 日),《鄂豫皖蘇區 革命歷史文件彙集(省委文件1929-1934年)》,頁41。

82 〈海陸豐蘇維埃〉(1928年),《海陸豐革命史料》,輯2,頁121。

各地區領導者的權威極重,且相互不服,組織不能管束,「以致少 數革命首領非常跋扈,互相猜忌,暗鬥明殺,誰也不能制裁」。83 可 見 , 當 暴 力 泛 化 乃 至 失 控 後 , 不 僅 是 一 般 群 眾 遭 致 枉 殺 , 同 時,它也助長著革命者的意氣,從而由內部威脅著革命組織的有 機團結。

其實,一味注重打土豪,講求物質刺激,即便在激發民眾方 面,其負面效應也日趨凸顯。暴動期間,准許甚至宣導民眾對土 豪自由洗劫與殺戮,在起始階段,確實有激發民眾的效用。問題 是,在這樣一種類似哄搶的「打土豪」過程中,多數參與者的動 機,或許就是伺機搶奪他人財物,至於革命信仰、熱情等,或許 都還談不上。縱容農民隨意「打土豪」,其實在很大程度上就是迎 合 其 趁 火 打 劫 的 心 理 。 對 此 , 陳 獨 秀 早 有 敏 銳 的 觀 察 , 1923 年 底,他論述農民與革命的問題時,就曾指出「他們(農民)反對 地主,不能超過轉移地主之私有權為他們自己的私有權的心理以 上」。84 按陳獨秀的說法,農民反對地主,意在搶奪其財產,事實 上,地主的財產也確實為革命提供了最初的動力。但問題是,當 某一地方的土豪被寡分完畢,革命又該如何推進?「地主之私有 權」轉移到農民之後,農民又該如何自處?過往研究更多關注革 命暴力的源起過程及催生因素,但卻幾近忽視了那些因素在後來 的革命進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效用。

事實上,農民抱著發財的目的「打土豪」,一旦如其所願,當 真發了財,反而要將「革命」拋至一旁。1928 年 8 月,江西省委 巡 視 戈 陽 、 橫 峰 的 暴 動 工 作 , 就 發 現 , 農 民 本 來 很 苦 ,「 暴 動 之 後,平債、免租,窮農的經濟,頓現餘裕,於是有些首領,過去 很是革命,現都藏著不出來了」。85 其實,從農民的角度看,革命

83 〈戈陽、橫峰工作報告〉(1928 年 8 月),《江西革命歷史文件彙集(1927 年-1928 年)》,頁 295。

84 〈中國國民革命與社會各階級〉(1923 年 12 月 1 日),中央檔案館編,《中共中央 文件選集》,冊 1(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1982),頁 160。

85 〈戈陽、橫峰工作報告〉(1928 年 8 月),《江西革命歷史文件彙集(1927年-1928 年)》,頁 295。

本就是為了生活,既然「頓現富裕」,則回家過日子,「藏著不出 來」,恰是水到渠成的選擇。中共以「打土豪」號召農民,農民卻 因「捉到了土豪」而遺棄革命,這或許是以「物質刺激」去激發 革命,所面臨的難以擺脫的困境。後來黨在「打土豪分田地」之 餘,更注重「教化」,更強調革命精神的灌輸與培育,顯然是吸收 了此番教訓。

雖然在「打土豪」的號召下,發財與革命找到了契合點,但 二者的取向畢竟不同,尤其是當革命需要貢獻、犧牲時,彼此的 內在緊張便急劇凸顯。在革命中,「頓現富裕」的還畢竟是少數,

更多的農民仍奔走在「致富」的路上。在某些關鍵點上,「致富」

與「革命」便不可逆料的開始角力。1927 年 12 月,廣東省委就報 告稱,黨領導暴動攻打碣石時,農民「積極踴躍」,「男的女的老 的幼的通通都到陣地來」,「但他們並不是攜帶武裝來殺敵的」,而 是「都手攜布袋,預備乘這機會大發橫財」,「我們叫他們抬傷兵 做 嚮 導 挑 夫 等 等 , 比 叫 人 去 死 還 困 難 」。86 這 樣 一 群 「 手 攜 布 袋」、不理傷兵、不做挑夫的農民急切奔向前沿陣地的景象,無疑 生動的表明了「致富」與「革命」的衝突。

發 橫 財 的 心 態 一 旦 養 成 , 則 必 須 要 有 源 源 不 斷 的 財 物 來 維 持,一旦斷絕,參與者便很容易喪失熱情,甚至為求錢財而走向 極端。1928 年 3 月,中央就注意到,暴動者殺戮豪紳時,最關心 的是分配其財物,若「黨不將沒收之現金分給群眾」,「則有些同 志表示革命於個人沒有好處……等等」。87 其實,「沒有好處」,固 然 可 以 不 革 命 , 但 從 反 面 來 講 , 為 了 「 好 處 」, 也 可 能 會 「 亂 革 命」。海陸豐暴動時,為「殺地主富農」、「沒收家產」等,就已顯 示出不擇手段的意味;更甚者,後來竟發展至不論工人、雇農、

中 農 ,「 凡 稍 有 妥 協 敵 人 或 做 多 少 反 動 的 事 」,「 不 管 是 否 可 以 挽 救」,「便馬上槍決」,「沒收其財產」。88 此種不分階級,見錢便搶

86 〈海陸豐十月暴動略記〉(1927年12月),《海陸豐革命史料》,輯2,頁78。

87 〈中央通告第三十七號—關於沒收土地和建立蘇維埃〉(1928 年 3 月 10 日),《中 央革命根據地歷史資料文庫.黨的系統》,卷 1,頁 273。

88 〈海陸紫蘇區通訊〉(1932年8月),《海陸豐革命史料》,輯2,頁690。

的現象,在其他暴動區也多有發生,當時中共的文件及後來人的 回憶,往往都會提及過「左」的做法「危害了中小階級的利益」,

的現象,在其他暴動區也多有發生,當時中共的文件及後來人的 回憶,往往都會提及過「左」的做法「危害了中小階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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