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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上揭新的認識立論,其等維繫安全的政策方法也就包括以支 持、合作取代對抗,或者將傳統安全與非傳統領域相互聯繫成多邊安 全。所以,該組織成立宣言的上海精神(Shanghai Spirit)--「互信、

互利、平等、協商、尊重多樣文明、謀求共同發展」,其政治宣示形 式意義顯然高於同盟國夥伴的實質關係。40因為,該組織反映出的建制 (Regimes)的概念,旨在彰顯當國家互動處於不確定與非結構化的條件 下,如何能在欠缺一致的原則下進行協商談判,或者即使有一致的架 構,也能在利益配置上兼顧個別差異與需求。可見,其特性顯然是一 種實力不對稱下的聯合行動。因此,該等成員國即使實力並不對稱,

但之所以發展出不對稱的交往模式,是因為在傳統安全領域進行相互

Bates Gill, Rising Star: China’s New Security Diplomacy, pp. 38-39.

Marc Lanteigne, “In Medias R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as a Security Community,” Pacific Affairs: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of Asia and the Pacific, Vol. 79, No. 4, Winter 2006-2007, p. 605.

尊重主權安全、互不干涉內政、互不威脅使用武力等政策倡議,以消 弭安全困境、預防軍事衝突、解決歷史爭端。而與之相聯繫到非傳統 安全領域,則在平等參與及互利開放合作的實現。所以各成員國不論 實力差異,可以輪流主辦元首峰會,享有平等參與安全事務與安排的 權利,決議則採非投票表決的自願合作、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原則。而 在加強彼此政治、經貿、人文等非傳統安全層面的交往合作上,也是 與防制「三股勢力」與軍事擴張的傳統安全威脅,相互建構為具有擴 散、開放與包容等互惠特性的建制安排。

此建制安排特性除了說明該組織尚不具備軍事同盟實力與西方國 家抗衡之外,也反應了必須在中亞地區發揮建設性作用,與大國、周 邊國家或國際組織保持相當開放態度的現實,以及為什麼不能反對成 員國交叉參與區域內其他的安全合作安排的原因。換言之,該組織的 擴散、開放與包容特性,固然有效維繫其結伴而不結盟的運作,並引 起周邊國家加入的興趣,但更重要地是這種特性也可以緩和美國、俄 羅斯等大國的疑慮。如此看來,「和平使命- 2007」可視為該組織在 既難以挑戰美國優勢與脫離對俄羅斯傳統安全依附,又希望藉機在平 衡美、俄、中大國與避免正面衝突中謀求利益的安全建制安排。41換言 之,該組織的擴散、開放與包容特性的建制安排,是一種調整的社會 實現過程,既反映出不願重回冷戰狀態,又不可能超越多邊的原則,42 這才是真實且可信服的非合作博弈均衡。

中國與前蘇聯自 1989 年以來的邊境問題談判、增進邊境軍事透明 度與信任協定,到 2001 年上海合作組織成立迄今,固然開創了以和平 方式解決傳統安全威脅問題,也為區域非傳統安全議題建構合作模

Marc Lanteigne, “In Medias Re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as a Security Community,” p. 615.

Alexander Lukin, “The 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 What Next,”

Russia in Global Affairs, Vol. 5, No. 3, July-September 2007, p. 141.

式,但它們所尋求的合作途徑並非透過傳統的安全同盟機制。因為傳 統的安全同盟,已經無法讓實力互有差異的國家重新組合,若要解決 彼此的問題,除了必須兼顧非民族國家的區域、跨國與次國家行動者 的安全利益之外,也要關切非傳統方面的安全利益,否則反而會對傳 統安全構成新的危害。所以,它們必須採取多元的安全手段,以滿足 不同領域的安全需求。也就是說,更廣泛的綜合安全不僅是把主體建 制在多元結構上,而且內涵與手段也更加講究綜合與多樣性。在它們 的安全建制經驗中,即使區域戰略情勢不確定,欠缺一致的協商原 則,卻能在利益配置上兼顧多元差異,並試圖藉此將內部利益與外在 威脅求得平衡。43

概括看來,中國提出的新安全觀,除了作為對外合作與內部支持 相互轉換之理論政策之外,也必須考量鄰國的個別差異,採取軍事或 執法反恐合作、經貿、人文交流等不同程度或權宜性的合作方式。在 藉由前揭成立宣言、上海精神等相關的政策性宣示,一方面有助於緩 和可能的傳統安全衝突,再者也有利於推動經貿或人文交流合作,甚 至於推動情報、執法等不對稱的合作。中國的新安全觀,顯然是為與 週邊國家展開不對稱合作提供合理性的論述,彼此的合作模式不僅是 有選擇性與差異的,而且軍事行動只是其中選項。同時,它們也曾由 中國與前蘇聯一對一式的邊境談判,轉換成中國與俄羅斯、哈薩克、

吉爾吉斯、塔吉克等五國兩方的談判階段,再進而衍生為五國上海合 作機制及目前的多元建制階段。凡此,都可與中國宣稱的多邊主義或 多邊外交產生應對效果。因此,上海合作組織並不是經由既定的規範 與結構所運作出來的,而是一種調整國際關係的建制安排,以及相關 原則、政策、程序等的社會實現過程。由於,這是對民族國家政府統

Sergey Luzianin, “Chinese Roots and Russian Branches in Central Asia (On the Correlation of Chinese and Russian Policy in the Region),” Central Asia and the Caucasus, No. 3(45), 2007, pp. 102-103.

治的補充或實踐,所以也可以被視為是「沒有統治的治理」(Govern-ance without Government)的觀念。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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