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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論

奕山早期任官,從侍衛起身,漸因軍功或墾荒有功而獲陞遷 拔擢,由於他在新疆的邊務辦理得宜,頗獲道光帝的信任。奕山 的仕途中多少借助宗室這個身分,而較能力與他相彷的漢人平 順,甚至因廣州和約及軍事處置失當,被道光皇帝下令斬監候,

仍可借助於「八議」制度,死裡逃生,進入宗人府圈禁,因此有 東山再起,旋被重用的機會,造就日後平定七和卓之亂的軍功,

獲得二等鎮國將軍的榮銜、並蔭及其子。

廣州和約的簽訂,即起因於其戰略錯誤、未能整肅士氣、個 人的貪生怕死,以及對英國人武力缺乏認知。奕山在簽約當時已 被英國軍威鎮攝,甚至於敢欺矇道光皇帝,以償還商欠的名義向 朝廷奏請要籌給英國的賠款。廣州和約並未被中、英政府接受,

該和約自然沒有直接對中國產生實質影響,但奕山與英軍一戰,

卻顯露中國軍隊無法抵抗西方列強這一事實;廣州和約的草率簽 訂,凸顯中國官僚體系的腐敗,為南京條約的簽訂埋下伏筆。

伊犂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的簽訂過程中,則是只著重在「開 放通商個數」以及「是否易於管理」的問題,而未注意到這個條 約跟恰克圖條約最大的不同─平等互惠。根據伊犂塔爾巴哈臺 通商章程中的規定,俄商在伊犂與塔爾巴哈臺的貿易亭交易時若 與中國商人有衝突,各自依雙方法律究辦己方商人,恰克圖位於 邊界,如此辦理自屬得宜,但伊犂與塔爾巴哈臺的貿易亭均在中 國境內,這就牽涉到領事裁判權的問題了。但是大體上來說,這

個通商章程對促進兩國貿易的發展及安定,仍有其貢獻。67 簽訂愛琿條約是奕山外交事蹟上最被詬病的一大敗筆,它與 後來的中俄天津條約、北京條約,讓中國失去了黑龍江以北,烏 蘇里江以東的廣大區域,奕山簽訂此條約自然難辭其咎,但本文 在當時國內外大勢的比較下,讓人相信奕山確實有其力有未逮之 處,除了大半中國陷入戰亂之外,當時朝中大臣亦對「外興安嶺 到黑龍江」這句話所代表的空間大小缺乏認識,68即使換作其他朝 中大臣,亦未必能完全捍衛住愛琿條約中規定的失地。愛琿條約 的簽訂,證實俄國具有侵佔中國領土的野心,約中提到烏蘇里河 至海的部份屬於中俄共管,清廷發覺俄國接下來很可能將對此地 侵略,故要求黑龍江將軍奕山與吉林將軍景淳,各派員前往綏芬 及烏蘇里等處履勘,亦讓清廷正視東北地區的經營。

綜觀奕山一生辦理的重大事件,相對成功的是年輕時在平定 張格爾事件中出力,道光十五年(1835)再次平定和卓之亂,並於 南北疆墾荒屯田,道光二十七年(1847)平定七和卓之亂,以及簽 訂伊犂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這些成就對於新疆南北路的社會安 定,以及生產建設具有積極意義。辦理失當的主要是廣州鴉片問 題以及簽訂愛琿條約。當要討伐的對象是中亞浩罕軍隊及和卓後 裔時,奕山率領的軍隊能取得勝利;但若是與西方列強如英、俄 對陣時,奕山若非慘敗,就是懾於敵軍的炮火而求和簽約,此種 狀態下簽訂的條約或停戰協定為中國帶來程度不同的損失。由奕

67 伊塔通商章程簽訂後,伊犂的商業迅速發展起來,在十九世紀五十年代中期達 到每年100萬英磅,見徐中約, 《中國近代史》,上冊,頁325。

68 「至普提雅廷所稱之烏蘇哩河、綏芬河距興安嶺遠近若干,是否從前未定之 界,確切查明,詳晰具奏。」見郭廷以主編,李毓澍、黃福慶編,《四國新檔

(俄國檔)》,頁368 下,咸豐八年四月初一。可知皇帝或朝中大臣亦對此間 疆域大小沒有概念。

山的足跡可看出道咸時期邊疆要地的用人仍重滿人貴族,69若由其 他滿人貴族辦理奕山在新疆、東北辦理的事務,在西方列強武力 的優勢之下恐怕亦未必能出其右。

69 宋水平, 〈從奕山在新疆之活動看道咸時期清朝的治邊政策〉,頁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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