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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鄭子家喪》文本屬性商榷

《鄭子家喪》甫公布不久,葛亮隨即發表〈補說〉一文,針對此篇簡文所述內 容及其資料來源等問題,提出一項重要主張:《鄭子家喪》其實是「雜糅而成的 故事」,係由多個不同的歷史事件「移花接木」而成。茲將葛亮〈補說〉所述主 要觀點摘錄如下:

(1)據《左傳‧宣公十年》記載,鄭人是為了「討幽公之亂」而主動「斲子

54 孔子的評語,詳見《史記‧陳杞世家》,以及《史記正義》引《孔子家語》。

家之棺」。《鄭子家喪》則是將之改編成鄭人受楚軍所逼才這麼做,藉 以增加楚王伐鄭的正義性。

(2)《左傳‧宣公十一年》所載「楚子伐鄭」之事,應由前一年「楚子伐鄭。

晉士會救鄭,逐楚師于潁北。」而來,跟「鄭子家卒」之事沒有關係,

但因這兩件事發生時間很接近,《鄭子家喪》的作者可能是將邲之戰與 之合而爲一了。

(3)《鄭子家喪》的作者所以改編《左傳‧宣公十一年》「楚子伐鄭」的史 實,是爲楚莊王沒有在鄭子家弒君當年就發兵討鄭尋找理由,從而將起 師伐鄭跟「鄭子家卒」直接聯繫起來,站在楚國的立場來美化這次戰爭。

(4)《左傳‧宣公十二年》所載「楚子圍鄭」之事,應與宣公十一年「鄭旣 受盟於辰陵,又徼事於晉」之事有關,簡文將「鄭子家卒」作爲此次「楚 子圍鄭」的起因,是《鄭子家喪》的作者將兩者嫁接在一起的結果。

(5)《鄭子家喪》所述楚莊王伐鄭的起因及其性質,均與《左傳‧宣公十一 年》所載楚子伐陳之役近同,此次伐陳又正好發生在「鄭子家亡」與「邲 之戰」之間,因而《鄭子家喪》中楚莊王因鄭子家弒君而伐鄭的故事,

其實是因夏徵舒弒君而伐陳之事的翻版。

上引葛亮之說,李天虹認為基本可以成立,並再補充如下幾項觀點:

(6)楚莊王此次圍鄭發生在魯宣公十二年,上距子家之喪已經一年有餘,子 家似乎不太可能死後一年多才下葬,因此竹書把子家之喪做為楚圍鄭的 導火線,楚以薄葬子家做為停戰條件,好像都不合情理。

(7)如果說楚確有以子家之喪為導火線的戰爭,那麼它應該是魯宣公十一年 的伐鄭,而不應該是魯宣公十二年的圍鄭。

(8)我們懷疑竹書的說法,可能存在一定社會基礎,恐怕不是完全由作者個 人造作出來的,它也許本來就是在楚國流傳的有關晉、楚兩棠之戰的一 個版本。55

前述葛亮、李天虹所提的各項觀點,皆觸及《鄭子家喪》文本屬性問題,其重要 性不言可喻,值得逐一詳細檢視。

首先,檢討第(1)項觀點。《左傳‧宣公十年》云:「鄭子家卒,鄭人討幽

55 李天虹,〈竹書《鄭子家喪》所涉歷史事件綜析〉,收入清華大學出土文獻硏究與保護中心 編,《出土文獻》第一輯(上海:中西書局,2010),頁191-192。

公之亂,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由《左傳》這段記載推敲可知,鄭人所以「斲 子家之棺而逐其族」,應是為了「討幽公之亂」,但此舉究竟是鄭人主動為之,

還是被楚國逼迫而做,無法直接由《左傳‧宣公十年》原文看出。但據《左傳‧

宣公四年》記載,子家謀弒鄭靈公發生於公元前605年,距離「鄭子家卒」的時間,

至少已有六至八年之久(詳下文)。假如鄭人有意主動「討幽公之亂」,理當在 子家生前就予以制裁,且最佳時機宜在子家弒君之初,或在鄭襄公繼位之初。按 照一般情理推想,鄭人實在沒有必要耐心苦候多年,直到子家壽終正寢之後,才 大張旗鼓「斲子家之棺而逐其族」。子家犯下弒君之罪,依舊得以安享天年,此 一跡象顯示,子家政治地位穩固,鄭人無心主動「討幽公之亂」。《鄭子家喪》

所載鄭人薄葬子家的歷史背景,雖與《左傳‧宣公十年》記載不合,但不可據此 論定必是《鄭子家喪》作者刻意改編史事,藉以增加楚王伐鄭的正當性。

其次,檢討第(5)項觀點。由《左傳》、《史記》等傳世典籍記載可知,楚 莊王是一位雄才大略的霸主,城府甚深,尤其擅長運用政治謀略,高舉公理正義 的旗幟,掩護侵略擴權的行為。公元前606年,楚莊王先以討伐陸渾之戎為由出兵,

隨即調轉軍隊,觀兵周疆,問鼎周室,威懾諸侯,而後麾師伐鄭,問鄭國背楚從 晉之罪,此即是極其明顯的事例。公元前598年楚莊王出兵攻陳,表面上宣稱是要 討伐弒君逆賊夏徵舒,但在處決夏徵舒之後,即宣布將陳國納為楚縣,又是另一 樁明顯的例證。基於前述對楚莊王政治謀略的認識,筆者認為《鄭子家喪》所述 楚莊王圍鄭之役,其過程所以會與伐陳之役類似,未必是《鄭子家喪》作者刻意 移花接木的結果,更有可能是楚莊王自己想要複製「因夏徵舒弒君而伐陳」的成 功經驗。

又次,檢討第(2)~(4)項與第(6)~(7)項觀點。根據《左傳‧宣公 十二年》記載,楚莊王此次圍鄭是在魯宣公「十二年春」,而晉、楚大戰於邲則 是在「十二年夏」。又根據《左傳‧宣公十年》記載,「鄭子家卒」的時間應在 魯宣公十年冬,與魯宣公十二年「楚子圍鄭」的時間相比,足足早了一年多。依 據一般情理推想,楚莊王若要以追究子家弒君刑責為由出兵伐鄭,不太可能拖延 至子家卒後一年多才開始行動。有鑑於此,魯宣公十二年楚莊王所以伐鄭,是否 真如《鄭子家喪》所述與「鄭子家卒」有關,難免會引起學者質疑。

要調合前述時間矛盾問題,可有兩種不同的思考方向:其一、假設「鄭子家 卒」應與魯宣公十一年「伐鄭」之事有關,而與魯宣公十二年「圍鄭」之事無關,

《鄭子家喪》作者卻將這兩件事混為一談了;其二、假設《左傳‧宣公十年》所載

「鄭子家卒」的時間有誤,實際時間則應往後推遲一些時候。葛亮、李天虹皆主張 第一種假設,筆者認為第二種假設也有相當程度的可能性。

《鄭子家喪》簡1云:「鄭子家亡,邊人來告。」邊人來告的消息,應是當時 最新情資,不可能是數年前的舊聞。56 楚莊王若要以子家僭禮厚葬為由伐鄭,按 理得趕在子家下葬之前出兵,一旦錯過這個時間點,就會失去宣示意義。先秦時 期遺體保存技術尚未成熟,一般人從亡故到入葬的時間,不太可能拖延數個月之 久,所以從「鄭子家卒」到楚國「起師」的時間,估計不會超過三個月。楚國「起 師」的時間點,對照《左傳‧宣公十二年》的記載,應可確定是在魯宣公「十二 年春」(公元前597年)。倘若《鄭子家喪》所述歷史事件為真,則由楚莊王「起 師」時間往前逆推,「鄭子家卒」的時間只能定在魯宣公十二年春或稍早一些時 候。

最後,檢討第(8)項觀點。仔細揣摩前述第一種假設,即可體會此說背後似 乎潛藏一項重要命題:傳世典籍所載內容基本上正確可信,凡是出土文獻與傳世 典籍內容不合者,大多是出土文獻作者蓄意「翻版」、「改編」、「造作」、「嫁 接」、「雜揉」而成的產物。這項命題,固然有其一定的理據,也符合學界一般 認識,但不宜太過偏執,視之為無可動搖的鐵律。

姑以「鄭子家卒」的時間為例,無論假設《左傳‧宣公十年》所載「鄭子家 卒」時間有誤,或是假設《鄭子家喪》作者將魯宣公十一年「伐鄭」之事與十二 年「圍鄭」之事混為一談,平心而論,這兩種假設皆有不足之處,因為它們都缺 乏相關的佐證資料,究竟孰是孰非,目前尚難確切斷定。有鑑於此,對於《鄭子 家喪》所述內容,可否斷然判定為「雜糅而成的故事」,其實仍有重新思考的空 間。

《鄭子家喪》全文所述的歷史事件,在《左傳》中大多都有相關記載,彼此應 可相互驗證。為了便於對照,茲將《左傳》與《鄭子家喪》相關內容彙整表列如 下:

56 《左傳》屢見「來告」一詞,所通報者多屬緊急突發事件,例如:隱公四年「衞人來告亂」、

桓公十七年「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僖公五年「晉侯使以殺大子申生之故來告」、僖公 八年「王人來告喪」等等。

《左傳》宣公十至十二年 《鄭子家喪》甲本

十二 楚子北師次於郔。……聞晉師既

濟,王欲還。 6 王將還。

十二 嬖人伍參欲戰,……及昏,楚師

軍於邲。 6-7

大夫皆進曰:「君王之起此師,

以子家之故。今晉人將救子家,

君王必進師以膺之。」王焉還軍 以膺之。

十二 丙辰,楚重至於邲。……祀于河

作先君宮,告成事而還。 7 與之戰於兩棠,大敗晉師焉。

由上文所列文獻內容對照表可知,《左傳》與《鄭子家喪》所述各項歷史事 件,除了「鄭子家卒」的時間尚待考證之外,其餘事件的歷史背景基本一致。此 一現象反映,《鄭子家喪》所述內容應有所本,並非全然出自作者個人嚮壁虛造。

《鄭子家喪》是戰國中晚期的抄本,而其所據底本的撰著年代應當在更早一些時 候,很有可能已與《左傳》、《國語》的成書年代相去不遠。李天虹推測《鄭子 家喪》「也許本來就是在楚國流傳的有關晉、楚兩棠之戰的一個版本」,此說確 實有其一定理據。我們甚至可以倒過來假設,《左傳》、《國語》、《戰國策》、

《史記》之類的傳世典籍,也有可能是參酌著作年代較早的簡帛文獻編纂而成。如 果前述假設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我們就不宜偏信《左傳》、《國語》、《戰國策》、

《史記》之類的傳世典籍,而輕易判定《鄭子家喪》內容多為作者蓄意「翻版」、

「改編」、「造作」、「嫁接」、「雜揉」而成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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