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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分析簡介

在文檔中 中 華 大 學 (頁 40-4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4 因素分析簡介

因素分析(Factor Analysis)起源於心理學(約在 1904 年), 因為在心理學研究領域中常遇到一些如智力、道德、操守等不能直接 測量的因素,我們對這些觀念無法精準的掌握,所以希望經由可測量 的變數訂出因素分析的具體概念。即因素分析的初始構想是對無法直 接量測但對結果行為有影響的變項來進行綜合性評量,並藉以歸納出 重要的指標。

因素分析的主要用意是找到資料矩陣的結構,在一群內部的相關 變數中(如:測驗成績、測驗項目、問卷題目)找出一組共同的因素。

也就是說,因素分析主要想以少數幾個因素來解釋一群相互有關係存 在的變數,每個變數除了受共同因素(Common Factor)的影響外,

也受獨特因素(Specific Factor)影響,因此因素分析是希望能夠 降低變數的數目,但不同的是我們是想在一群具有相關性的資料中,

找出幾個影響原始資料的共同因素。

在因素分析中,可能某幾個變數在表面上看來即很相似,亦即其 彼此間之相關係數高,而事實上會影響這些變數觀察值結果的很可能 是其背後看不到的某些共同原因所造成的。因此我們知道,可藉著因 素分析法,由彼此相關的變數中萃取出其背後真正影響結果的主要因 素,因此我們可以藉由因素分析做一些心理或性向測驗,這些測驗的 問卷題目,很多就是彼此相關的問題,而主試者可以在回收問卷資料 後將資料加以整理分析,找出背後有那些共同因素影響受試者的答 案。

在因素分析中,分析人員首先決定資料結構的維度(即因素的 個數),然後對每個因素指出哪些變數被此因素解釋,並就因素包含 變項的內涵來對因素命名,一旦維度與每個因素所對應的變數決定 後,就能達到因素分析的兩個目標:資料簡化與摘要。資料簡化是以 計算因子得點來達成,而摘要則是以少數重要因素來說明一群原有變 數的重要內涵,因此因素分析方法有六大步驟:

( 1 ) 、 選 擇 所 欲 分 析 的 變 數 。

( 2 ) 、 準 備 相 關 矩 陣 , 估 計 共 同 性 。 ( 3 ) 、 決 定 因 素 的 數 目 。

( 4 ) 、 從 相 關 矩 陣 中 抽 取 共 同 因 素 。

( 5 ) 、 旋 轉 因 素 , 增 加 變 項 與 因 素 之 間 關 係 的 解 釋 。

( 6 ) 、 結 果 解 釋

因素分析分成探索性因素分析(Exploratory Factor Analysis,

簡 稱 為 因 素 分 析 ) 與 驗 證 性 因 素 分 析 ( 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探索性因素分析是“給您一組資料,在因素個數與路徑 參數均在沒有任何限制下,找出因素的結構",對大部分的研究及應 用,通常採用此種方式是較合適的。但在某些情況下,當分析人員由 理論的支持或先前的研究,已知可能的真正資料結構(例如哪些變數 應集合在一起成為一個因素,或者已知因素個數等),而分析人員想 進一步檢驗先前的假設是否仍適用,則採以驗證性因素分析較為恰 當。

驗證性因素分析在近二十年來變得愈來愈盛行,主因是它對因素 結構已提出架構,並對因素負荷做某種程度的限制,允許因素間具有 關聯性,研究者可以利用資料檢定此架構(或限制)是否合理。

對因素分析結果作驗證(Validation)是很重要的工作,尤其想 對變數驗證其結構(或構面),雖然可以利用線性結構方程式作驗證 性因素分析,但此種分析方式不一定都可行,此時可以使用其它方法 作驗證,如將樣本分成兩組,各作因素分析觀察其結果是否相似,或 在找一組全新的資料作分析,比較兩次結果的相似程度。

資料經因素分析後,就簡化後的因素對樣本進一步作分群(群集

分析),或進行其它的統計分析,如 ANOVA、MDS(多元尺度分析),或 經由畫因素得點(Score)的散佈圖來找出異常點,或作為 LISREL 的 構面中測量變數指標。值得注意的是作為構面測量指標可以是因素得 點,也可以用因素負荷中最高的一個變數值為代表,還可以是幾個因 素負荷較高的平均值(但如有不同號時則採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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