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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目前都市綜合治水規劃

另外關於都市型水災即是所謂的區域排水改善計畫中敘明,都市雨水下水道規 劃幹線總長度約 6,715 公里,截至 93 年 12 月底止僅完成 3,997 公里1,部分已完成 之雨水下水道幹線因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改變,既有斷面已不敷原設計收集水量,亟 待改善。另外尚有相關原因分析節錄如下。

1. 坡地與都市開發,逕流量增加。都市高度開發後因集流時間縮短、逕流增 加,而雨水下水道系統未採用新思維規劃設計,致都市積水災損更加嚴重。

2. 部分縣市管水系與區域排水尚未達到排水設計保護標準。部分排水路維護 管理不良,斷面不足;部分地區排水設施老舊,排水渠道破損,影響排水 通路。

3. 雨水下水道部份,許多鄉鎮市之雨水下水道建設實施率應屬不足。

從上面計畫對水災原因的分析可以看出,計畫本身確實有意識到土地利用對於 河川管理的影響,雨水下水道除了需要維護外,還必須採用新思維規劃設計。但在 計畫中並未詳述新思維規劃設計指的到底是甚麼,但應可推測離不開結構性工程排 水為主。8 年 800 億分請中央地方政府相關機關加強排水工程,希望從工程建設施 立竿見影之效,其內容並不包含土地利用、建築開發對策。

不過,政府以結構工程治水為主軸的觀念,在經濟部近期的「水災災害防救策 進計畫」中有了改變、加入對於土地管理與建築開發的項目。

1 依據行政院 98 年 2 月 17 日院臺建字第 0980005959 號函核定「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

-加速都市雨水下水道建設計畫(98 至 101 年度)」台灣地區雨水下水道歷經數十年建設,經統計 截至 96 年底雨水下水道幹支線已完成規劃長度為 6,849.01 公里,96 年增加建設長度 44.62 公里,

累計已完成建設長度 4,4246.59 公里

第二節 水災災害防救策進計畫

補強措施與集水區洪水區流管制等需要增訂與修改相關法令均非經濟部專業之結 構性工程防水,工作內容涉及不同中央與地方、業務主管機關,且賴於有效且良善 之溝通平台,否則將不利法令修訂。此外,目前執行單位是以水利署為主,目標第 五點的預算為 2,000 萬,約占計畫總預算的卅分之一弱,詳細的工作內容亦僅僅提 到將參考內政部營建署或建研所相關研究成果,會同研擬提出相關修正條文,並共 同推動法制作業與宣導工作。相信這部分會在相關單位陸續加入工作團隊後,而有 更進一步的工作計畫。

第三節 臺北市總合治水總體目標與綱要計畫規劃及推廣業務

1. 山坡地部分,山坡地資源保育利用與水土保持工作是整體性、長遠性、預 防性和防災性的工作,概分為坡地管理、整治工程及預警機制建立。並應 落實「水土保持法」之監督管理新制度,強化水土保持組織及運作,並加 強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間之聯繫合作。

2. 河川防洪部分,加強河川及防洪設施之管理,辦理水工模型試驗、發展水 位預測模式、研擬抽水站聯合操作等以及提昇抽水效能辦理堤防改建、加 高或新建工程推動生態工法,提昇河川溪流環境生態。

3. 雨水下水道部分,檢討抽水站容量並辦理抽水站興、擴建、老舊機組更新 與既有機組之維護管理,建立雨水下水道地理資訊系統(GIS)資料庫,山 坡地與平地排水銜接處設置調洪沉砂池,加強雨水下水道系統清理維護,

檢討推動雨水下水道及建築物增加貯留及滲透設施。

4. 都市建設與建築管制,消極面部分為減輕土地不當開發或因都市地區高度 發展所產生之淹水風險與損失。積極面部分-全方位提升都市計畫區及建築 基地之防洪機能與保水能力。(此部分本研究將於下面作進一步討論)。 5. 防災預警部分,包含軟體面之減災避災策略,以達到防洪減災之效果,強

化淹水防救災體系,檢討全市防災體系中防救災避難據點、路徑(動線)

與總合治水政策之整合,建置與公告積淹水潛勢系統、淹水預警通報系統 及積水情資訊傳訊系統,加強防汛演練,充實整合相關水情資訊。

6. 教育宣導部分,讓全體市民了解總合治水之意義與目標,及所採行執行事 項之內容與配套措施,進而爭取全體市民及各個機關之全力支持與配合。

圖 3-1 臺北市總合治水分項綱要計畫樹狀圖 臺北市總合治水總體目標與綱要計畫規劃及

推廣業務

前述綱要計畫中,透過都市計畫對都市土地之規劃利用與管制及個別基地開發 建築管制之分層管理策略與手段,與本研究目的相關,其評估所採策略,可分為消 極面及積極面,詳述並初步分析如下:

1. 消極面部分,減輕土地不當開發或因都市地區高度發展所產生之淹水風險 為目標,推動逕流抑制或排水改善設施,長期目標為 88.8mm/hr,配合流域分擔或

調洪池、雨水下水道貯留池分擔可提昇 10mm/hr,其中有關流域分擔,私有地、山 坡地及道路設定為 100(m3/ha/hr),其餘公有地為 300(m3/ha/hr)。也就是說,一塊 基地面積為 500 平方公尺時,其計畫保水量為每小時 5 立方公尺,即 5000 公升,

換算重量為 5 公噸,為一般常見大型不鏽鋼圓型水塔的容量。但是究竟要準備幾個 小時的容量,並未說明清楚。而且依照計畫中「各局處總體量化目標分擔方式及執 行期程」表中所載,私有地開發配合流域分擔的面積為 8,059ha,占全市流域分擔 總數的四成,私有地的開發管制關乎計劃成功與否,實在值得計畫再詳盡說明。

圖 3-2 臺北市總合治水分項綱要計畫樹狀圖 臺北市總合治水總體目標與綱要計畫規劃及

推廣業務

第四節 因應全球暖化及氣候異常研擬淡水河流域都市發展與流域防

(減緩、Mitigation)以及「與惡水共舞」(調適、Adaptation)的都市治理策略上。

規劃案中值得本研究進一步介紹的是有關都市規劃、開發與設計 BMPs(Best Management Practices)最佳管理作業措施。「BMPs 最佳管理作業措施」在美國 1972 年所通過的「污染控制修正案(Pollution Control Act Amendment)」中首度正式 被引用,為非點源污染防治與暴雨管理的標準處理技術。其目標除了抑制逕流尖峰

擊發展與零逕流開發。換句話說,BMPs 轉化到規劃案的應用方式即是為現有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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